保险学重点

保险学重点

一、名解(2*5)

保险:保险是一种制度,是由保险人(通常是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的方式用于建立专门的保险基金,用以在发生自然灾害或人身事故时,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一项具有互助共济性的法律制度(倾向二元说)

保险深度:指保险费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大于等于8%,国家保险业发达)

超额赔款再保险:是以每个风险单位或每一次损失为基础,由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协议,对于每个风险单位或每次损失规定一个赔偿限度,在限度内的赔款,由分出公司自己负担,超过这个限额以上的赔偿,由分入公司全部或部分承担。

保险密度:一个国家人均缴纳保险费金额(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

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直接的、有效的、起决定性作用的风险因素式的风险事故。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合法的经济利益关系。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为之投保,并签订合同的那部分可保利益。

代位求偿: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致损失,起因于第三者的行为,保险人给予赔偿之后,即可在赔偿金额限度内取代被保险方得到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关于承担风险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申请投保时,填写的书面要约。

暂保单:(财产保险中使用,人身不用):又称临时保单,是一种非正式的保险单,是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人在正式保险发到之前先立给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保险凭证。与正式保单一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15-30天,有效期内,保险公司出示保单,暂保单失效。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其承担的风险为生存、死亡、伤害、疾病等。社会保险:是指通过立法的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的对象,以劳动的年老,疾病、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以政府强制实施为特点的一种保障制度。

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但人寿保险不存在重复保险。

二、填空题(双选,单选)(60分)

1、风险的特征:不确定性(最本质的特征)、客观性、损害性、可测定性、发展性

2、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产生的环境分类:1、静态风险2、动态风险

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1、纯粹风险2、投机风险

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1、财产风2、责任风险3、信用风险

4、人身风险

4)、按危险的原因分类1、自然风险2、社会风险

3、风险管理的过程:1、目标的建立2、风险的识别3、风险的估算

4、风险的处理

4、风险的识别:保单汇编分析,风险清单分析,生产流程分析,资产财务分析,现场调查分析

5、保险经营适用的四大基本原则:近因原则、可保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损害补偿原则(两大派生原则:代位原则、分权位原则)

6、近因的确定(顺推法、逆推法)

7、投保方最大诚信的实现,告知和保证

8、保证通常可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9、保险人最大诚信的实现:弃权和禁止反言(禁止抗辩)

10、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

11、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12、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体检医师

13、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批单

14、保险合同基本条款:当事人、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

15、责任保险的种类:1、公众责任险2、产品责任险3、职业责任险4、雇主责任险

16、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自属性,蓄储性

17、人身保险的分类:按投保的意愿:人身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商业保险是自愿保险,但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是第三者责任险。社会保险——五险是强制保险

按投保的方式:人身保险可分为个保保险和团体保险

按保险期限:人身保险可分为长期保险和短期保险两种。

18、再保险的类别:1)按成交方式来分:临时再保险、固定再保险和预约再保险。

2)按确定责任的方式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19、社会保险的主要形式:(一)养老保险(二)失业保险(三)医疗保险(四)工伤保险

20、危险的处理:避免危险、保留危险、防损减损、转移危险

21、近因的确定:顺推法、逆推法

22、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转移:让与、继承、破产

23、众多的保险性质学说:损失说、二元说、非损失说

24、风险险的处理:避免风险、保留风险、防损减损、转移风险、保险转移

25、保险代位:物的代位,权利的代位

26、保险合同的形式:暂保单、保险凭证、保险单、批单、投保单

27、身意外伤害的含义构成意外事故,具备三个条件:外来、剧烈、偶然

28、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现金赔付、修复、更换、重置

29、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

30、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一、对保险人的监管二、对费率和基本险种条款的

监管三、对保险公司财务的监管四、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

31、社会保险费的计算:固定比例制、差别比例制

33、限额赔偿方式有可分为超限额赔偿方式和不足限额赔偿方式

34、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存在形式:所有权、据有权、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

35、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的区别:

损失与否不同、影响范围不同、性质含量不同、发生特点不同。

36、人寿保险:生存保险、死亡保险、生死两全保险

37、、按照保险责任范围人身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38、保险理赔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及时

39、保险监管的必要性:广泛的社会性、技术要求的复杂性、保险产品的特殊性

40、意外伤害保险的不保危险:A、自杀及犯罪行为引起的死伤,当然属于不保危险之例。B、疾病 C、不必要的冒险行为

三、问答题30分,有案例分析吧)

1、什么是风险,它的特征是什么?

(1)、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

(2、风险是某种不幸事件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

(3、风险是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4、风险是在一定情况下关于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

(5、风险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有遭受损害的可能性的疑惑。

特征上面有。

2、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的区别

①损失与否不同。

②影响范围不同。

③性质含量不同。

④发生特点不同。

3、风险管理的过程

(1)目标的建立:技术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

(2)风险的识别

保单汇编分析,风险清单分析,生产流程分析,资产财务分析,现场调查分析

(3)风险的估算

(4)风险的处理:

4、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

(二)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与议商合同相对应的一种合同

(三)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四)保险合同是有偿性合同

(五)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上相对于实践合同而言

(六)保险合同上最大诚信合同

5、保险方与被保险方(投保人)关系

A.三者分属三人(为配偶买,儿女受益)

B.三者同属一人(养老险)

C.投保人与受益人为一人,被保险人为另一人(为配偶买)

D.投保人为一人,被保险与受益人为另一人(父母为孩子买,综合性险种)

E.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一人,受益人为另一人(为自己买)

6、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1、当事人:原保险:投保人、保险人;

再保险:原保险人、再保险人。

2、标的:原保险:财产、人身、责任、信用;

3、再保险:原保险人对保险标的责任,给付责任。

4、性质:原保险:补偿性、给付性;再保险:补偿性。

联系:原保险通过再保险达到分散危险,均衡保额,转嫁风险的目的。

7、再保险业务存在的必要性

(1)费率问题:保险业务稳定,根据损失概率厘定,由于竞争呈下降趋势,影响收入。(2)业务问题:大数法则的第一个重要条件:客观上要有大量的同质危险单位存在(特殊险种:如航空险不满足)

(3)保险金额的均等问题:大数法则在保险中应用的第二个条件:每个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必须是均等的。

(均等的风险不会使风险过于集中,大多原保险不满足造成经营不稳定)

8、再保险的作用

(1)分散危险

(2)均衡危险:保险公司根据经营业务,自行确定自留额,溢额再保险

扩大业务经营能力(资本额/业务量大于等于10%,安全;小于10%,有危险。10%为清理界限)(分出额不均等,风险大)

(3)形成巨额的联合基金

9、超额赔付率再保险与超额赔款再保险有所不同

区别有两点:赔付率=赔偿金额/保费收入

(1)超额赔付率再保险不是以赔偿金额作为限额,而是以赔付率作为限额,由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约定一个赔付率限额。在赔付率限额内的赔款由分出公司负责,超过规定赔付率限额以上的赔款由分入公司全部或部分承担。

(1)超额赔付率再保险,它不涉及到单独的风险或单独的事件,它涉及的是本年度的赔付率,也就是为了防止原保险人本年度某业务的赔付率相对于其他年度来说发生了较大的变动,主要是为了减少经营风险。

例题:例1:对某海洋运输保险规定60%的赔付率限额,若分出公司某一年的保费收入为1000万元,赔款为750万元(计算赔付率为75%),则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如何负担?答:分出公司:1000*60%=600万;分入公司:750-600=150万

例2:有赔付率超额赔款合同,规定赔付率在70%以下由分出公司负责,赔付率超过70%以后的50%由接受公司负责,并规定赔付金额为600,000元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小者为准。假设,某年净保费收入1,000,000元,已发赔款800,000(1,350,000)元,则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如何负担?

答:分出公司:100*70%=70万+(135-70-50)=85万;分入公司:100*50%

10、小计算类:

(1)某食品厂2003年3月2日向甲保险公司为本厂职工每人投保15 000元保险金额的家庭财产保险(保期一年),该厂职工王某的妻子所在的单位也于2003年4月1日到乙保险公司为每个职工投保10 000元保险金额的家庭财产保险。2003年12月30日,王家因电器短路引起失火,烧毁了价值12 500元的财产。试分别按保险金额比例赔偿方式、赔偿金额比例分摊方式和出单顺序赔偿方式,计算甲乙两家保险公司赔偿额。

保险金额比例分摊(公式一:某保单分摊的赔偿额=实际损失*该保单的保额/众保单的保额之和)(按保险金额)

(公式二:某保单分摊的赔偿额=实际损失*该保单的单独责任/众保单的责任之和)(按赔偿金额)

单独责任:设有其他保险公司情况下,该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

A.保险金额比例分摊

P甲=12500*15000/(15000+10000)=7500

P乙=12500*10000/(15000+10000)=5000

B.赔偿金额比例分摊

甲:单独责任:12500 ;乙:单独责任10000

甲:12500*12500/(15000+10000)=6944.4

乙:12500*10000/(12500+10000)=5555.5

C.出单顺序赔偿方式;’甲公司先出单赔偿12500,元,乙公司无需赔偿。

(2)甲向保险公司A.保险金额7万元,向B保险公司.4万元,向C保险公司.6万元,有一天损失金额5万元,计算A,B,C,分别得赔多少钱?

A.保险金额:PA=5*7/(7+4+6);PB=5*4/(7+4+6);PC=5*6/(7+4+6)

B.赔偿金额:PA=5*5/(5+4+5);PB=5*4/(5+4+5);PC=5*5/(5+4+5)

C.按出单先后顺序金额:PA=5万;PB=0;PC=0

(3)保险价值24万元,保险金额24万元,损失合理市价为22万元,若全损,保险公司赔付多少?若部分损失,勘估残值4.4万元,保险公司赔付多少?

全损:24万,定值保险中假定标的价值没有变化,按原来确定的价值赔偿。

全部损失:P=24*100%=24*(22-0)/22=24或24*22*(24/22)/24

部分损失:P定值=24*(22-4.4)/24或=24*(24-4.4*24/22)/24=19.2

(4)A.保险金额80万元,损失约1万元,事后根据市价对保险财产的估价为100万元。

B.勘估还有残值500元,被保险人支付施救费800元,问:保险公司赔付多少?

A.P不定值=1*80/100=0.8万

B.8000-500*80/100+800*80/100=8240或(1000-500+800)*80/100=8240

11、四大原则

1、什么是近因原则,核心是什么,如何判断,运用,有什么限制?

1)核心内容:当保险公司它所承保的风险作为近因引起风险标的的损失发生,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

2)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直接的、有效的、起决定性作用的风险因素式的风险事故。

3)1\单一原因:保险标的物的损害只有一个唯一原则是近因,保单中的承保原因,赔偿。

2、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并立因素):A.能否确定近因;B.损失能否区分。

3、连续发生多种原则。

3)近因原则运用的限制(2种情况)

1、火灾保单中涉及到爆炸

2、涉及到间接原因

2.什么可保利益原则,与保险利益有什么区别,要求是什么,与什么形式存在?(1)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合法的经济利益关系。

(2)保险利益是投保人为之投保,并签订合同的那部分可保利益。(保险利益小于等于可保利益)若保险利益超过可保利益(超额保险),超过部分无效。

(3)可保利益原则的要求

可保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或保险事故发生时,对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否则合同无效。

人寿保险,合同成立时,订立、担保人;财产保险,理赔,有可保利益。

在财产保险当中,保险时没有,但预期它可能会有,保险费大于可保金额,视为提前购买的保单,合法,不属于超额保险。(例:房屋30万,投保32.5万,不久后买电器2.5万,火灾全毁,可获32.5万赔偿。)

(4)可保利益的存在形式

A.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存在形式:a.所有权;b.据有权

B.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转移:a.让与b.继承c.破产

C.人身保险可保利益的存在形式

3、最大诚信原则中告知和保证德内容是什么?

(一)告知:狭义,前时,始于要约,止于承诺;广义,前时,有效期。

1.法律事实

2.保险人被公认应了解的事实

3.降低危险的事实

4.保险人在检验过程中应当注意到的事实

5.不为投保人所知的事实

(、无须告知:(1)法律事实。(2)保险人被公认应了解的事实。(3)降低风险的事实。(4)保险人在检验过程中应当注意到的事实。(5)不为投保人所知的事实。)

(二)保证

1、默示保证是按习惯投保人必须保证做到的事项,在保险合同上,没有形成文字。

2、明示保证是通常用书面形式或约定条款附加在保单上面

4、损害补偿原则中需要坚持两点是什么?派生原则是什么?(如何计算,一般在这边弄进去)

(1)损害补偿原则中需要坚持两点

1、按遭受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2、以保险金额为限

(2)派生原则是

1、分摊原则(P210)

保险金额比例分摊之计(国际较常用)

某保单分摊的赔偿额=实际损失*该保单额/个人保单额之和

2、赔偿金额比例分摊方式P210

某保单分摊的赔偿额=实际损失*该保单单独责任/个人保单责任之和

5、什么是代位原,目的是什么,内容是什么?

(1)代位,就是取代别人的某种地位,保险代位有两种:一种是物的代位,另一种是权利的代位

(2)规定代位原则的目的——限制被保险人的不当得利

(第一,当被保险标的损害是由于第三章的疏忽、过失或故意引起的,即事故的发生与第三者的过错,有直接的关系。

第二,保险财产灾后往往留着残值。)

(3)内容是1、代位求偿

2、标的物所有权的代位

6、众多的保险性质学说(三个)

(一)损失说: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它通过收取少量保费的方法,承担被保险人约定的危险。当被保险人一旦发生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时,保险人给予补偿。(二)二元说:保险是为了应付特定的灾害事故或意外事件,通过订立合同实现补偿或给付的一种形式。

(三)非损失说:保险是多数的经营单位以合理的共同分担金作为经济补偿的手段,保障经济安定的互助经济制度

7、保险代理的特点

其一,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各国一般都规定,代理人在其他业务范围内的所做所为,虽然有的没有经过指示,但保险人得知后没有加以否认,行为后果对保险人仍然具有约束力。

其二,为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一般规定,代理人所知道的事都假定保险人知道。

(一般就这些吧,,,,很多要理解记住)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保险学重点整理

第一章 一、风险的含义: 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风险是与损失相关的一种状态;二是,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例如,由于雪崩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故而雪崩不属于风险。 二、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风险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 的客观存在。 2、损失性:风险的后果必然是造成人们的某种损失。 3、不确定性:即损失是否发生、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承担主 体是不确定的。 4、普遍性:风险在人们生产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5、社会性:既然风险强调损失,则与人类社会的利益直接相关,没 有人和人类社会,就谈不上风险。 6、可测性:某一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是不可预知的,但是总 体风险事故的发生是具有规律性和可测性的。 7、可变性:指在一定条件下风险可转化的特性。表现为风险的性质、 种类、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都是可变的。 三、风险的构成要素 (一)风险因素:指促使某一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它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根据性质不同,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二)风险事故: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三)损失: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分为两种形态,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就某一事件来说,风险因素增加产生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引起风险损失,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

保险学期末重点复习(精)

风险构成要素:(1风险因素:自然、道德和心理、社会(2风险事故(shìgù)(3风险损失。 风险(fēngxiǎn)和保险: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保险是最典型的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与保险:同:(1研究(yánjiū)对象都是风险。(2数理基础基本相同。二者都要在准确估测预期损失率的基础上达到以最低成本获得最佳安全保障的经济目的,二者都要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作为分析的基础和方法。(3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风险管理的发展有助于提高风险意识,风险意识的提高,风险管理经验的积累和技术的进步都对保险有积极地意义;反之,保险公司通过提供保险,将风险管理经验和知识传授给经济单位,促进风险管理的发展。异:尽管二者研究对象都是风险,但保险公司不是风险的唯一承担者,保险只是风险管理的一种重要的、常用的手段之一。保险也不是对所有存在的风险都可以承保。因此风险管理高于保险,范围也广于保险。 保险的基本特征:(1经济互助性:保险人用参加保险的众多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其中少数人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bǔcháng),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它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 (2数理科学性: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fǎzé)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拟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科学的方法为计算基础的。保险经营的科学性是代表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3法律契约性 大数法则:又称大数定律,当试验次数不断增加,事件发生的频率就会趋近于一个常数。用在保险领域,含义是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实际损失的结果会越来越接近预期损失的结果,即损失的概率的偏差就越小。反之,承保单位越少,损失概率的偏差越大。

保险学复习重点

保险学复习重点 1.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3.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 4.损失: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5.场所责任保险:承保固定场所因存在着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 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 疏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6.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 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7.产品责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 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有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 事损害赔偿责任。 两者关系: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责任为保险风险,产品责任以 各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 8.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 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9.意外伤害保险: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0.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

险。 11.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比率 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12.溢额再保险: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 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 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13.非比例再保险: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14.保险经营效益:以尽可能少的保险经营成本,为社会提供尽可能 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保险保障服务,取得最大的 有效成果。 15.市场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之间相互制约、 相互作用的关系。 16.保险市场营销: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 需要为目的,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 17.已赚保费:亦称已到期保费,指非寿险业务中,某一年度中可以 用于当年赔款支出的保费收入。 18.保险利益原则: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19.损失补偿原则: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规定,获得全面、 充分的赔偿。 20.代位追偿原则: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

保险学重点归纳

保险学重点归纳 保险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经济学科,涉及到经济、法律、统计学等方面知识。在学习保险学的过程中,有许多关键点需要注意,下面将对这些重点进行归纳。 一、保险定义 保险是指一种商业活动,即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损失时,由保险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 二、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一种约定,是双方约定保障责任、保险费、合同期、保险范围等相关事项的法定文书。 三、保险人 保险人是提供保险服务的主体,具有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和能力。 四、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享有保险责任并需要保障风险的人。 五、保险费

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的用于获得保险保障的费用,通常按保障风险的类别、范围、持续时间、被保险人的条件等确定。 六、保险赔偿 保险赔偿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损失时,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人提出请求,由保险人从保险基金中进行经济补偿的过程。 七、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做出投保决策时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损失。 八、保险分类 保险分类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等。其中人身保险主要针对个体生命和健康方面的风险,财产保险则主要针对财产的损失或毁损风险,责任保险则主要涉及因责任引起的损失,信用保险主要解决因债务违约等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九、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免赔额、特别约定等。 十、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是指被保险人遭遇意外损失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经济补偿请求,并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赔偿。 十一、再保险 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其它保险公司转移一部分风险的过程,以充分利用整个保险业的风险和熟悉某种风险的专业服务。 以上十一点是保险学中的重点内容,这些内容对于学习保险的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在实践中,保险公司也会根据这些内容为客户量身打造可靠的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保险服务。

保险学原理 考点 知识点

1、物质风险因素(有实体物质本身所导致的风险) 2、道德风险(不诚实、不正直) 3、心里风险(侥幸、过失) 4、与风险事故的区别是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而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 1、避免风险 2、损失控制 3、风险中和

4、风险自留 5、风险转移 1、目的不同:保险的目的是生活的安定;赌博的目的欺诈、获取暴利。 2、动机不同:保险利己利人、转移风险;赌博损人利己、冒险获利 3、科学依据不同:保险是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位存在和发展的科学依据;赌博完全是以偶然性为依据 4、结果不同:保险变危险为安全,赌博是变安全为危险 1、社会保险:以国家和政府为主体,采取立法手段筹集基金,对劳动者在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与一定的收入损失补偿,使其说的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制度。

1、基本职能:分散风险;损失补偿;经济给付(人生保险) ; 2、派生职能: 1 防灾防损职能(经验丰富的保险人提供减少损失的方法) 2 融资的职能(时差性提供了保险资金运用和投资的可能性)

1、投保单: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保险的一种书面形式 2、暂保单: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在正式代理发出保险单以前,出立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凭证,表明已经按照保险办理正式手续,只等签订正式保险单。 3、保险凭证:保险人给投保人的一中表明保险契约已经生效的书面证明。 4、保险单: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证明文件。 5、保险合同的其他单证形式:背书、批单和赴约等

1、保险合同主体变更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变动。 2、在财产保险中,特殊险种(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可不必得到保险人的许可,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而一般险种相反。 3、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的变更可不经过保险人(以死亡为保险标的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受益人的变更(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制定下) 不需经过保险人,但是若把被保险人变更为受益人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而被保险人的变更属于保险标的的变更,一般要用新保险合同代替旧的保险合同。 1、期满终止 2、履约终止 3、协议终止 4、特殊终止

保险学重点

问答题 1、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的区别: 一、是共同保险是投保人的风险一次性转移,而重复保险则是二次或二次以上的转移。 二、是共同保险的各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紧密。因为,在共同保险中,尽管保险人为数人,但它们和投保人之间只存在一个保险合同。而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基本上没有,因为,在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和投保人存在数个保险合同,但数个保险合同彼此没有任何联系。 三是共同保险中,保险金额的总和不超过保险标的可保价值。重复保险则相反,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标的可保价值。 2、可保风险的条件: 一、风险损失必须可以用货币来计量 二、风险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 三、风险发生必须是意外的 四、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3、保险合同的特点: 一、以侥幸为目的的合同二、单务合同三、有条件的合同 四、属人的合同五、要式合同 4、坚持可保利益原则的意义? 答:(1)、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2)、避免赌博行为的发生 (3)、便于衡量损失赔偿金额,避免保险纠纷的发生。 5、保险与赌博的区别? 答:(1)赌博面临的风险是由交易本身创造出来的;而保险面临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即没有交易,风险仍然存在。(2)赌博面临的是投机风险,保险面临的是纯粹风险。因此,赌博是一种创造风险的活动,而保险是将一种现存的风险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工具。

6、我国保险业与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第一,保险技术落后;第二,销售渠道简单,服务质量不高;第三,人才匮乏。 7、最大诚信原则基本含义: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 8、保险合同里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 9、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不同:首先,性质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其次,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第三,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第四,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 名词解释 1、风险事故:它是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至于引起损失的结果。 2、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3、委付: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数赔偿的行为。 4、保险费: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为获得赔款或保险金的权利,付给保险人的价金。

最新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第一章 (1)风险、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之间具有什么样的关系? 风险因素可能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则可能导致损失,风险因素的存在本身也可能引起损失。同时,风险因素并不一定引起风险事故和损失,风险事故也不一定导致损失。 (2)风险具有什么样的属性与特征? 风险的属性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两个。风险事故包括灾害和意外事故,而灾害主要指自然灾害,这是人类尚无法控制其发生,无法改变其自然属性的自然运动;即便是人为灾害和意外事故,也同样具有自然属性;风险的社会经济属性首先体现在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会导致一些风险因素和风险事故的出现;其次,风险本身即是相对于人类社会而存在的。 风险的特征包括: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及其存在的永恒性,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以及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等。 (3)风险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对风险进行不同的分类: 按损失产生的原因,可分为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 按风险的潜在损失形态,可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 按风险事故的后果,可分为投机风险和纯粹风险。 按风险能否处理,可分为可处理风险和不可处理风险。 (4)可保风险要满足什么条件? 可保风险一般需满足五个要求,包括损失的非一般性、偶然性、可统计性、损失程度的可确定性和非巨灾性。 (5)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一般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和风险评价三个程序。 (6)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控制方法,另一类是财务处理方法。 ①控制方法包括: a.风险避免:即放弃和不进行可能带来损失的活动和工作。 b.风险防止:即采取预防和抑制等手段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降低损失的严重性。 c.风险分离:即将面临损失的风险单位进行分离。 d.风险分散:指根据风险因素间的以及风险因素与其他因素间的负相关关系进行资产的有效组合,使企业的风险减至最小。 ②财务处理方法包括: a.风险自留:即经济单位自行承担部分和全部风险。 b.风险转移:指经济单位将自己的风险转移给他人,包括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方式。 (7)保险有哪些基本特征? 保险的基本特征包括: ①特定风险和约定事件的存在;②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③科学的计算方法;④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8)保险与自保、储蓄、救济及赌博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①保险与自保的区别 a.保险为多数经济单位的集合,是各经济单位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承担;自保则是个别经济单位的单独行为,是各经济单位将风险保留的一种特殊形态。

保险学原理重点

保险学 一、名词解释: 1.风险: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只要某一事件的发生结果与与其不同,就存在着风险。 2.纯粹风险:是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纯粹风险的发生有一定的规律性,可以通过大数法则 加以测算,而且纯粹风险的发生结果往往是社会的净损失。保险人通常将其视为可保风险。 3.投机风险:是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即投机风险发生的结果有三种,即损失、无损失和收 益。投机风险的发生往往是不规则的,而且其发生结果往往是社会财富的转移。因此保险人通常将其视为不可保风险。 4.可保风险:是指保险人愿意且能够承保的风险,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的保险。 5.保险费&保险金:保险费是指被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 用。保险金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 6.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保险的价格,是计算和收取保险费的标准和依据。保险费率是指单位保险金额在 一定时期内应交保险费的比率。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7.保险密度:按全国(或地区)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额。保险密度反映了该国家(或地区)国民参加保险 的程度。 8.保险深度:指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业在整个国 民经济中的地位。 9.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根据保障的范围,可将其分为为人寿保 险、意外伤害险和健康保险。 10.财产保险(了解):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按照保险保障范围的不同,可将其分为财 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 11.原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所确立的保险关系。 12.再保险:(分保):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承担的保险关系。 13.共同保险(共保):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 事故提供保障的方式。共同保险的保险金融小于或等于保险标的的价值,发生保险损失时按照保险人各自的承保比例来进行赔款的支付。 14.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签订保险合 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别是:共同保险投保人与各保险人之间只有一个保险合同,而重复保险中,由多个保险合同。 15.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案例) 定值保险:投保时确定保险价值的承保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约定的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不定值保险:投保时不在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只是订明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当事故发生造成损失时,再来估计其保险价值作为赔款计算的依据。通常再财产保险合同中运用较多。

保险学复习重点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 风险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风险因素通常表现为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客观性、普遍性、不确定性、可测性和发展性等方面 按照产生的原因分类,风险可以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技术风险;按照性质分类,风险可以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按照产生的社会性环境分类,风险可以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根据产生风险的行为分类,风险可以分为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按照损害的对象,风险可以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风险管理是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保障的管理活动 风险管理可以实现安全需要、经济需要、执法需要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的技术、风险管理的效果评价 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有控制型风险管理和财务型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的损前目标包括经济合理、安全系数、社会公众责任 2.财务型的风险管理方式包括自留、保险 3.控制型风险管理方式包括避免、抑制 4.风险的不确定性是指是否发生不确定、何时发生不确定、造成的损失不确定 第二章保险概论 保险是一种财务安排,是一种合同行为 现代商业保险的构成主要包括可保风险的存在、多数人的同质风险的集合和分散、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基金的建立和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的特征包括经济性、商品性、互助性、契约性、科学性等基本特征 保险职能有损失补偿、经济给付两种基本职能和防灾防损、融资、社会管理职能等派生职能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有: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地恢复生产;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lu行 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有: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 保险以保险的性质为标准分类可以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政策保险;以保险标的或事故对象为标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以保险实施的方式和形式分类,可将保险划分为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按风险转嫁方式可将保险划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和共同保险 1.保险人为保证其如约lu行赔偿或给付义务,从保费或盈余中提取与其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基金,叫做保险准备金 2.保险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 3.保险公司为保险期在1年以内的保险合同项下未到期的保险责任,提取的专项货币基金是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学 考试重点整理

一、名词解释 1、风险:在这里被定义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2、道德风险因素:是由个人的不诚实或者居心不良而增加损失的频率或严重程度。 3、损失预防:目的在于降低损失的概率,从而降低发生损失的频率。 4、大数法则:是指随着损失风险单位数量的增加,实际结果就越趋近于在无穷多风险单位情况下的结果。 5、责任保险为被保险人对其他人造成财产损毁或身体伤害而承担的法律责任提供保障,还支付法律辩护费用。 6、意外保险:是一种范围广泛的保险,为火灾、海洋和人寿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风险提供保障。 7、风险管理:是识别组织面临的损失风险,并选择最适宜的方法来化解这些风险的过程。 8、损失预防:是指用于减少特定损失而采取的措施。 9、专业自保公司是由母公司所有的,为了给母公司的损失风险提供保障而成立的保险公司。损失偿付P63 10、相互保险公司是由保单持有人所有的公司,该类保险公司没有股东。 11、未到期保险准备金是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目,代表价值评估时所有已售出保单尚未赚取的保费。 12、损失准备金是估计的理赔成本。 13、损失赔偿原则指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价值。 14、定值保单是指当完全损失发生后,保险人按保险单的面额支付保险金的保单。 15、可保利益原则是指如果一项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发生,被保险人必须是经济利益受损的一方。 16、代位求偿指保险从代替被保险人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向第三方索赔。 17、宽限期复效条款(理解)P318 18、代理人P127 19、核保是指选择、分类和为保险申请定价的过程。 20、费率厘定是指保险的定价是由精算师计算出来的 21、损失分摊是核保的核心 二、简答: 1、风险因素第7页 2、应对风险的方法P16 3、解释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的区别P8 4、可保风险的要求P28 5、保险与赌博的比较P33 6、保险的社会福利(了解P38)保险的社会成本(理解)P40 7、风险管理过程的步骤P57 8、相互保险公司P121 伦敦劳合社(理解)P124 9、代理人和经纪人的区别P127 理解营销制度的类型(P129) 10、理赔员的类型(理解)P147 11、再保险的类型(P153)成数保险合约和溢额保险合约的区别 12、监管领域(理解)P197-200 13、可保利益原则P230 14、代位求偿原则P233

保险学原理复习重点

一。危险识别的方法:保险调查法专家法财务报表分析法流程图分析法投入产出分析法 二。危险处理常见方法: 危险回避:放弃活动以消除某一特定危险带来的损失,最简单最消极的方法。 危险控制(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降低损失发生的频率,缩小损失发生的程度,不愿放弃,不愿转移。 危险转移:通过合理的措施,将危险及其损失从一个主体转移给另一个主体,转移损失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危险自留:经济单位自己承担危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一种重要的财务型危险对策。 三.危险自留的原因?危险自留的局限性? 既要针对危险的实际状况,又要根据经济单位的资源状况,综合考虑对策的可行性和效用。当发生的损失频率高但是造成的损失程度低时,可选用危险自留。 四。危险回避使用的范围及局限性? 危险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高是危险处理技术中最简单的最消极的方法。 五.可保危险需要具有哪些条件? 1,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2,危险发生具有偶然性。3,危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4,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5,危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六。论述危险与保险的关系? 危险是保险产生的和发展的前提。危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七。保险的职能?? 分担危险的职能:保险组织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补偿 补偿损失的职能:把危险分散给大家的过程也就是遭受损失的个体进行经济补偿的过程。 八,保险的作用: (一)宏观作用:1,有助于稳定社会的再生循环。2,有助于推动社会的经济交往。3,有助于扩大积累规模。4,有助于推动科技发展。5,有助于增加外汇收入。6,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分散危险。7,对经济起到稳定作用,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二)微观作用:1,有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2,有助于安定人民的生活。3,均衡个人的财务收支。 十,保险法关于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法律后果。 最大诚信原则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及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应该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作出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对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如实告知的行为,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保险人有权宣布合同无效或不承担赔偿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

(完整版)保险学重点(名词解释和简答)

1.代位求偿 2.重复保险 3.静态风险 4.动态风险 5.禁止反言 6.确认保证 7.承诺保证 8.偿付能力 9.人寿险 10.产品责任 11.建筑工程保险 12.工程保险13.再保险 14.比例再保险 15.事故超赔再保险 16.险位超额再保险 17.保险公估人18.受益人 19.保险人 20.近因 21.近因原则 1.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2.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3.委付成立的条件。 4.什么原因导致合同终止。 5.原保险和再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6.风险管理技术: 7.委付成立的条件 8.可保利益构成的条件 9.可保利益原则的含义及作用。 10.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11.责任保险的特点? 12.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 13.人身保险的特点 14.人身保险的主要条款 15.核保的要素: 16.保险投资的原则 17.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 18.保险投资基金的基本特征: 19.保险市场的特征 20.保险市场的模式 21.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22.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有哪些? 23.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 名词解释 1.代位求偿:是指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时,根据法律或合同,第三者需要对保险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责任之后,在其已赔偿的金额限度内,有权站在被保险人的地位想该第三者索赔,即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2.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 3.静态风险: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民的过失行为导致的风险。 4.动态风险:指由社会经济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 5.禁止反言:指合同的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保险学重点

1.风险的组成要素 (1)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者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或者是在风险事故发生时,使损失扩大的条件。 有形风险因素(实质性风险因素) 无形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 ——心理风险(行为风险) (2)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造成生命或者财产受到损害的、偶然发生的事件 (3)损失---- 经济价值的减少或费用的增加 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损失 (4)风险三要素的关系: 风险因素增加或者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2.风险的分类 (1)按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投机风险 纯粹风险:是指只有造成损害可能性的风险,它导致的结果有两种,损失或无损失 投机风险:是指既有损失可能也有获得机会的风险,其导致的结果有三种,损失、无损失或盈利 (2)按风险是否可保分类----可保风险、不可保风险 ①可保风险条件:

风险的发生必须是偶然的 风险必须是意外的 风险不是投机性的 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风险应有发生较大损失的可能 风险所导致的损失必须是可以衡量的 ②不可保风险的原因: 认识上的限制 技术上的限制 经济上的限制 3、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在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各种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行为。 4、火灾保险的发展——英国私营火灾保险 尼古拉斯·巴蓬:“现代保险之父” 5、现代保险的发展 1、信用和保证保险 2、责任保险 3、工程保险 4、农业保险 5、再保险

6、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的特点:强制性、非盈利性 6、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概况 在中国开办的第一家保险公司: 1805年----谏当保险行 第一家华商保险公司: 1865年5月25日----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 第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仁济和保险公司 7、保险的分类 (一)按照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1、财产保险 (1)财产损失保险 (2)责任保险 (3)信用和保证保险 (4)农业保险 人身保险 (1)人寿保险: 包括死亡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2)意外伤害保险: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因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3)健康保险: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分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

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知识点 第一篇保险基础 1. 风险的三个特性: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 2. 风险的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风险三要素的联系:构成风险因素的条件月底,发书损失的可能性越大,损失就会越严重。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3. 风险的分类: 1)按风险的损害对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 2)按风险的起源和影响:基本风险、特定风险 3)按风险所导致的后果:纯粹风险、投机风险 4. 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 1)风险回避:人们设法排除风险并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将至零。比如:可以利用水上运输, 但禁止水上运动,这就是回避由此产生的被淹死的风险,从而缩小了遭受风险的范围。 2)损失控制:主要包括防损(采取措施防止风险)和减损(减损发生损失的可能性)。比 如,尽管人们努力防止火灾的发生,但这种事情仍有可能发生,因此,这就有必要安装自动灭火系统以减轻火灾损失的严重程度。 3)风险自留:企业或个人自己来承担风险。 4)风险转移:通过一定的方式,将风险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比如:公司组织、 合同安排、委托保管、担保合同、套期保值、购买保险。 第三、第四种合称损失融资。 5. 从不同角度解释保险 1)保险是以经济合同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的风险,合理计收分摊金, 由此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事伤亡提供资金保障的一种经济形式。 2)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 成的经济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而给付保险金的一种方法。 3)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4)保险是一种社会工具。 5)保险是一种复杂的和精巧的机制。 6)保险是一种法律制度。

保险学原理重点

保险学原理重点 保险学原理是保险学的基础知识,是保险运作的重要理论基础。保险行业具有强大的技术性和复杂性,掌握保险学原理对于保险从业者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保险学原理包括保险基本原理、保险合同原则、保险计量原则、保险费原则等,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一、保险基本原理 保险基本原理是保险行业的基础,它是各种保险业务的理论依据。保险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理分散风险原理 合理分散风险原理是指保险公司在接收保费和赔偿风险损失时,应根据风险分散的原理,使不同个体或财产风险在数量、质量、时间及地域上有适当的分散,以保证基本风险的均衡。具体来说,这是使大量的小份风险集中而形成整体风险分散。 2、相互保险原理 相互保险原理是保险公司之间互相保险的原则,它是从互助的角度考虑,帮助小型商业和工业企业克服风险而来的。相互保险在保费、赔款等方面具有灵活性和高效性等优势。 3、金融原理 金融原理指在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应与其他经济组织一样,根据竞争条件下的市场规律,通过金融手段提高自身的综

合竞争能力。这包括积累资本、控制风险、提高效率等一系列金融运作策略。 二、保险合同原则 保险合同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应该遵循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于双方利益应该平等考虑,保障互惠互利的利益关系。 2、诚实原则 诚实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的签订应该遵守诚实的原则,双方在保险合同中应该互相说明自己的情况和风险状况。 3、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应该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 4、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投保人应该可以自主选择自己需要的保险种类、保险期限、投保金额等。 5、慎重原则 慎重原则是指保险公司应该在接受投保之前认真分析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确定要承保的风险范围和保费标准等。 三、保险计量原则

保险学期末重点复习(精)

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根据情况变化,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或事项进行修补或补充。 (3保险合同内堂的变更:在主体不变,改合同中约定的事项。①保险标数量、价值增减引起的保险金额的增减。②保险标的种类、存放地址、占用性质的变化、运输保险中航程的变更等,以及由此引起风险程度的边哈而导致保险费率的变化③保险期限的变更④保险责任范围的变化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期未届满之前,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合同的法律行为。(1任意解除:指法律允许保险合同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但货物运输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不得解除。Ps保险法规定,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责任开始后,保险人应将已收的保险费扣除子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局部后,退还投保人。(2法定解除: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①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②投保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或其他证据,故 最大诚信原那么:是指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隐瞒。 保险利益的原那么:保险利益也成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成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那么是指投保人或被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成认的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条

件:合法;确定;经济上的利益。意义:(1防止将保险变成赌博(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3界定保险的责任限额 保险利益时效新旧法区别:旧的: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存在。新的:只强调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权益转让原那么: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被保险人有关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者取得向造成保险事故的责任人追偿的权利。意义:(1维护保险双方的利益(2防止被保险人额外获利(3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代位追偿:是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或者局部履行赔偿义务后,有权取得被保险人的地位,向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前提条件:(1事故发生必须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所致(2事故的发生时因为第三者的责任造成(3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经支付了赔偿金 保险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被保险人将其所哟全及其派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支付全部保险金额。主要适用于船舶,货物。前提:推定全损。指当保险标的虽未到达全损的程度,但有全部损失的可能,或其修复费用将超过本身价值时,被保险人为取得全部保险赔偿,可将其标的的剩余利益或标的物上的一切权利及义务转移给保险人。 保险委付的成立条件:(1保险委付应以推定全损为条件(2保险委付就保险标的的全部 提出要求(3~不得附有任何条件(4~必须经过保险人承诺才能成立 保险经营的特点:(1本钱具有不确定性(2资产具有负债性(3产品需求具有潜在性(4具有广泛性和社会公共性

保险学重点归纳

1风险指在一定条件下,某种自然现象、生理现象、社会现象、经济现象是否发生,及其对人类的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损失及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 2风险的特征:客观性,普遍性,不确定性,可测性,可变性。风险的三要素:风险因素(实质、道德、心理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者的关系: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风险因素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风险事故的发生必然导致损失。 3风险的分类:①按风险的性质: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机会而没有获利机会的风险;投机风险是指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机会的风险;②按风险的载体分类: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③按产生的原因分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4风险管理:指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衡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目标)的一种管理过程。风险管理的过程: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风险管理的基本类型:①控制型风险管理方式(是损失形成前防止和减轻风险损失的技术性措施,它通过避免、消除和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以及限制已发生损失继续扩大,达到减少损失概率、降低损失程度,使风险损失达到最小之目的):避免、预防、抑制、分散;②财务型风险管理方式(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自留风险、转移风险。 5可保风险: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是风险的一种形式。可保风险的要件:风险必须是①纯粹的;②偶然的;③意外的; ④大量的;⑤风险发生必须是应有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6保险是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保险的基本功能:①风险分散与转嫁功能;②经济补偿与给付功能;③资金融通功能;④社会管理功能。 7商业保险: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但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8保险的分类:①按保险性质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政策保险;②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9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指保险双方当事人为了实现经济保障的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保险合同的

保险学重点知识介绍

更多资料请访咨询.(.....) 1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损失。 风险因素: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契机或扩大损失幅度的条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缘故。它分为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指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偶发事件。 风险损失:是由非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 2可保风险(哪些属于可保风险) 1、纯粹风险 2、偶然发生的风险 3、大量、同质风险 4、具较重大损失的风险 5、非群灾巨灾损失重大风险 6、能够用货币衡量的风险 3保险的根基缘故此 保险利益缘故此、最大诚信缘故此、近因缘故此、代位缘故此、损失补偿缘故此、损失分摊缘故此 4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上坦白的经济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认可同时受到保卫的利益,必须是客瞧上存在的利益,必须是能够在经济上确定的利益。 5保险利益的种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所有权、托付保管权、抵押权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本人;配偶、子女、与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6保险人告知的含义 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讲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所谓重要事实一般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条件承保起碍事作用的事实,它碍事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投保人的投保和确定收取保险费的数额。 7保险人告知的形式(明确列示和明确讲明) 明确列示在明确列示是指保险人只需将保险的要紧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之中,即视为已告知投保人 明确讲明明确讲明是指保险人不仅应将保险的要紧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中,还必须对投保人进行正确的解释。 8保证的含义 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某种状态的存在与不存在作出许诺。 9保证的表现形式 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10弃权与禁止反言 弃权,是指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放弃在保险合同中能够主张的某种权利。禁止反言,是指一方当事人放弃了合同中能够主张的权利,日后不得再重新主张这种权利 11判定保险责任近因的缘故此 多种缘故并存时的判定: 〔1〕各缘故均为保险风险,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2〕前因和后因均为不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责任。 〔3〕导致损失的多种缘故中,没有除外责任的,只要其中一个为承保风险,不管其他缘故如何,应当负赔偿责任。 〔4〕既有除外责任也有承保责任的,应当分析损失结果是否能分解。要是能够分解,保险人只对承保责任;要是不能分解,因此除外责任为近因,保险人不负责理赔。 多种缘故连续发生: 〔1〕各缘故均为保险风险,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2〕前因和后因均为不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责任。 〔3〕前因为不保风险,后因为承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责。 〔4〕前因为保险风险,后因为不保风险,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两个或两个以上缘故间断发生 〔1〕间断发生的缘故根基上保险风险,没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介进,保险人对各个缘故所致损失均负责赔偿。 〔2〕间断发生的缘故中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介进,要是除外风险和未保风险发行在承保风险前,保险人的责任自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开始负责;要是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发生在承保风险之后,保险人对损失的责任只负责到除外风险和未保风险介进之前。 12代位缘故此 代位:保险人取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得追偿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代位缘故此: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依据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发生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后,依法取得向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代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

第一章: 一、风险的组成要素: 1、风险因素: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因素 (1)有形(物质形态)风险因素 (2)无形(非物质形态)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 ——行为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Peril):损失的直接原因 3、损失:价值的消灭或减少 二、风险管理的概念和方法: 1.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的发生和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处理风险,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2.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 (1)风险规避(回避)意味着将某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即完全避免参加某项活 动。 风险规避存在的问题:可能但不可行,回避某一类风险可能面临另一类风险,可能造成利益 受损。 (2)损失控制通过降低损失发生频率/ 或损失严重程度来降低损失的期望成本的行为。损失控制的两种方法:1、防损:主要影响损失发生频率。2、减损:主要影响损失严重程度。(3)损失融资为了偿付或冲抵损失而采取的资金融通的措施。 损失融资的两种方法1、风险自留2、风险转移 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1.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 2.保险是完善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3.加强风险管理是提高保险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 一、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这一制度通过对有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事件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将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到保险人,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 二、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6 个) (一)经济上具有可行性(feasibility in economy ) (二)有大量独立同分布的风险载体(标的) (1)大量:大数定律 例如:事件发生损失达400 万元,100 个人投保,则每人至少需交4 万元保费;但若有1000 人投保,每人只需4000 元保费,对投保人和保险人都有利。 (2)独立:损失不相关,风险集合发挥作用 (3)同分布:不同风险单位发生损失的概率分布是相同的 (三)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确定的提供保费厘定和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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