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重点
保险学重点

第一章1.风险的概念、特征2.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3.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4.风险处理方式5.可保风险的要件第二章1.保险的基本功能2.保险在微观、宏观经济中的作用3.保险商品交换的特点4.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社会保险、政策性保险)第三章1.保险合同的特性、主体2.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3.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4.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第四章全部是重点第五章1.了解相关概念2.保险业务的种类3.信用保证保险第六章1.财产损失保险业务运行程序2.火灾保险费率确定要考虑的因素3.运输保险的特征4.机动车辆保险5.农业保险的特征第七章1.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2.产品责任保险费率确定需要考虑的因素3.职业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第八章1.人身保险的特征2.人寿保险的特征3.普通型人寿保险4.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及三个必要条件、给付方式5.健康保险的概念、疾病的三个条件第九章1.了解相关概念2.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3.再保险的分类4.分保方式的计算(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5.险位超赔再保险、事故超赔再保险的概念第十章2.保险经营行为的特征3.保险经营的特殊原则4.保险公司为投保人的服务5.选择保险公司的标准6.保险人如何控制保险责任第十一章1.保险单设计的一般原则2.寿险商品的特征第十三章1.保险基金的特征2.保险基金的构成3.保险基金运用的原则第十四章1.保险经营效益的概念2.提高保险经营效益的途径3.保险经营效益技术指标4.保险企业利润的计算第十五章1.保险市场的特征2.影响保险市场供求的主要因素第十六章2.保险市场营销管理程序3.选择目标市场的依据4.险种策略5.保险市场营销渠道的利弊分析第十七章1.保险经营风险的特征2.保险经营风险的类型3.。
保险学复习重点

保险学复习重点⼀、保险学导论(⼀)保险的起源1.思想起源:古代巴⽐伦2.海上保险:最早的商业保险3.中国保险历史---------第⼀家保险机构:“谏当保安⾏”第⼀家华商保险公司: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中国⼈民保险公司:1949.10(⼆)保险的概念1.保险的定义①经济⾓度:对灾害事故的损失进⾏分摊的⼀种经济保障制度和⼿段。
②法律⾓度:合同⾏为2.保险的构成要素①特定风险(对象)②互助共济(基础)③对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补偿(⽬的)④合理的保险分担⾦。
3.保险与储蓄相同点:⼆者都是⽤现在的资⾦节余作将来的准备,⽽且都属于社会后备基⾦的组成部分。
区别:①从全部被保险⼈总体的⾓度,保险可以看成是储蓄。
从个体的⾓度,保户所交的保费与其所获得的赔款或给付并不对等储蓄⽆论是从总体还是个体的⾓度看,提款⾦额总是等于本⾦加利息②保户获得赔款或给付以保险事故的发⽣为前提储蓄提款不以灾害事故的发⽣为前提;③保险是⼀种互助⾏为储蓄是⼀种⾃助⾏为④保险分摊⾦的计算有特殊的数理依据储蓄⽆须特殊的数理计算⑤保险资⾦的运⽤被保险⼈⼀般⽆权⼲涉储蓄者可以⾃由⽀配储蓄的提取和使⽤4.保险的职能①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职能②防灾防损职能③融资职能5.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①保障社会再⽣产的正常进⾏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③有助于推动科技发展④有利于对外经济贸易发展⑤保障社会稳定(三)风险:⼈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1.风险因素:风险条件(⾃然、道德和⼼理、社会)2.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3.损失:⾮故意、⾮计划和⾮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四)可保风险及其要件1.可保风险: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定要是纯粹风险。
2.可保风险的要件:①⼤量同质的风险存在(满⾜⼤数法则)②风险具有意外性与偶然性,⽽且不是投机性的。
③损失可以测定,⽤货币测量的。
④风险具有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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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1.风险:某一主体(个人或组织)遭受来自自然的、生理的、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引起的损失的不确定性。
2.风险的构成要素:(1)风险因素:有形风险因素、无形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3)损失:直接物质损失、经济收入的损失、赔偿责任的损失、额外费用的损失(4)风险载体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损失,而风险载体则是风险事故的直接承受者。
3.风险的分类:(1)按性质分:纯粹风险、投机风险(2)按发生的原因分: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生理风险(3)按损害的对象分:财产风险、人生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4)按经济单位分:个人风险、家庭风险、企业风险(5)按风险涉及的范围分:基本风险、特定风险4.风险管理:是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对损害后果预测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风险处理方法,以最小的成本获取较大的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思想和方法。
5.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1)风险回避(2)风险控制(3)风险融资:风险自留、风险转移(直接转移、间接转移)(间接转移:出租、担保、股份制安排、保险)6.风险管理的主要程序:(1)明确目标(2)识别风险:现场调查分析法、财务报表分析法、保险事故分析法、流程分析法、风险调查列举法(3)估算风险(4)选择风险处理的方法(5)实施计划(6)检查与评估7.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首先,两者都是以风险作为研究和管理的对象的。
其次,两者研究方法的数理基础是一致的,都是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数学和统计学原理作为其分析的基础和方法。
第三,保险是风险管理最重要最有效的制度性工具之一。
第四,在保险业务中,需要借助于其他风险管理的思想和技术,防灾减损,促进稳健经营。
当然,两者之间也存在一些区别。
最主要的区别表现在,风险管理所管理的风险范围要大于保险的范围,前者管理所有的纯粹风险以及某些投机风险,而后者只是对付纯粹风险中的可保风险。
8.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1)独立的、同分布的大量的风险载体(2)风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3)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4)损失可以并且容易被确定和计量(5)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小,但一旦发生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大(6)排除巨灾风险第二章保险概述1. 保险: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学复习重点

保险学复习重点1.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3.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
4.损失: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5.场所责任保险:承保固定场所因存在着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6.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7.产品责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有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两者关系: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责任为保险风险,产品责任以各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
8.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9.意外伤害保险: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0.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11.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12.溢额再保险: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13.非比例再保险: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14.保险经营效益:以尽可能少的保险经营成本,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保险保障服务,取得最大的有效成果。
15.市场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16.保险市场营销: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为目的,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
17.已赚保费:亦称已到期保费,指非寿险业务中,某一年度中可以用于当年赔款支出的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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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保险作为一门独特的金融学科,其涉及理论和实践的广泛领域,其中包括风险管理、精算学、保险产品设计、保险市场、保险监管等诸多方面。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分析保险学的重点,以便更好地理解保险学的深刻含义。
1、风险与不确定性保险学的一个关键概念是风险,其定义为实现损失发生的概率。
在保险学中,我们研究如何评估和管理各种类型的风险,以便帮助个人和组织降低风险。
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确定的,因此对不确定性进行评估和管理也成为保险学的一个重要方面。
2、精算学精算学是保险学的一个重要领域,它主要研究如何运用统计技术和数学建模来评估保险风险和亏损概率。
一些关键的精算学问题包括如何计算风险的期望损失,如何测量潜在风险的影响,以及如何设计和评估保险产品。
3、保险产品设计保险产品设计是保险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如何设计和开发适合不同人群需求的保险产品,以便保障他们追求的生活和投资目标。
保险产品设计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如风险水平、获得适当的保证金、保险费用和理赔制度等。
4、保险市场保险市场是保险学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它主要关注保险商是如何发现和满足客户需求的,以及保险产品是如何定价和销售的。
保险市场还包括保险周转、风险转移和保险监管制度等相关内容。
5、保险监管保险监管是保险学中的一个核心领域,它主要对保险业进行规范和监督,以保障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
保险监管机构还负责审批保险产品并规定其销售和营销的规范方式。
健康的保险监管制度有利于促进保险市场的透明和公正,同时也保证了保险商的发展。
总的来说,上述五个方面是保险学研究的重点,这些方面是相互关联的,构成了保险学研究内容的宏观框架。
保险学是一门复杂、耗时且需要细致思考的学科。
通过深入了解保险学的重点内容,我们可以积累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为未来在金融领域的成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保险学重点

CaesarSet.1.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风险发生,或者增加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者扩大损失程度的原因及条件。
2.保险:广义的是指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侠义的仅指商业保险。
3.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
4.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5.财产保险:广义的是指以各种财产及相关利益、责任、信用为保险标的;侠义的仅指各种财产及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6.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7.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或责任向另一个保险人进行转嫁的行为。
8.保险市场:是市场的一种形式,是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是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
9.保险监管:是指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是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对保险人、保险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保险市场的规范运作和保险人的稳健经营,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整体过程。
Yourself1.保险作用:(一)微观: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主要是指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所产生的经济效应。
①.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地恢复生产。
②.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③.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④.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⑤.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
(二)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是保险职能的发挥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
①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②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
③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④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
⑤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
⑥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
2.保险利益的确立的三个条件:①.保险利益须为适法性利益,只有在法律上可以主张的合法利益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保险学是关于保险业和保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的研究。
作为一门应用型的学科,保险学研究的内容既有专业知识,也包括对保险市场和保险制度的分析和研究。
以下是保险学的重点知识汇总:一、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理1.保险的定义、性质和功能2.保险的特点和分类3.保险的基本原理和运作机制二、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1.保险合同的要素和形式2.保险条款的内容和解释3.保险合同的成立、履行和终止三、保险市场和保险产品1.保险市场的概念、组织和运行2.保险产品的分类和设计3.保险市场的竞争和监管四、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1.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2.保险业务的开展和管理3.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和金融运营五、保险责任和理赔处理1.保险责任的确定和承担2.保险理赔的程序和标准3.保险欺诈和反欺诈措施六、保险法律和监管政策1.保险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2.保险监管的目标和机构3.保险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七、保险经济和风险管理1.保险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2.风险管理的概念和实践3.保险市场风险和系统风险的评估八、保险伦理和社会责任1.保险伦理的原则和规范2.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3.保险行业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以上是保险学的重点知识汇总,涵盖了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保险市场和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保险责任和理赔处理、保险法律和监管政策、保险经济和风险管理以及保险伦理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知识对于从事保险业务和保险管理的人员来说是必备的,也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和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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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基本职能:经济补偿;派生职能:分配职能、融资职能、风险监督职能保险的分类:1.以实施方式为标准:自愿保险、强制保险2.以经营主体为标准:公营保险、私营保险3.以经营目的为标准:营利保险、非营利保险4.以标的为标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5.以承保方式为标准: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保险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害补偿原则、损害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1.保险信息不对称2.保险合同的射幸性3.保险的专业性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1.告知2.说明3.保证4.弃权与禁止反言对于投保人来说,必须告知的事项有:1.有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详细情况2.有关投保标的的风险情况及其变化状况3.以往损失赔付情况4.以往遭到其他保险人拒绝承保的事实5.风险事故发生时须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在索赔时申报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同时提供保险人所要求的各种真实证明对于投保人来说,无须告知的事项有:1.投保风险减低的任何情况2.保险人知道或推定应该知道的情况3.保险人表示不要知道的情况4.根据保险学明示保证条款,无须申报的事实5.保险人能够从投保人提供的情况中发现的事实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1.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若属于故意,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若因重大过失而违反告知,则应当退还保险费。
2.一般保险人可以此为由,宣告合同无效或解除保险合同。
对于保险人来说必须说明的事项有:1.保险条款及其事项2.保险学的具体内容3.保费率及保费交纳规定4.其他有关的与投保方利害相关的事实保证与告知的区别:告知强调的是诚实,对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如实申报;而保证则强调守信,恪守诺言,言行一致,承诺的事项与事实一致。
所以,保证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比告知更为严格。
此外,告知的目的在于使保险人能够正确估计其所承担的危险;而保证则在于控制危险,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
违反保证义务的法律后果:由于保险约定保证的事项均为重要事项,是订立保险合同的条件和基础,因而各国立法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遵守保证事项的要求极为严格,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不论其是否有过失,亦不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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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一、名解(2*5)保险:保险是一种制度,是由保险人(通常是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的方式用于建立专门的保险基金,用以在发生自然灾害或人身事故时,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一项具有互助共济性的法律制度(倾向二元说)保险深度:指保险费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大于等于8%,国家保险业发达)超额赔款再保险:是以每个风险单位或每一次损失为基础,由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协议,对于每个风险单位或每次损失规定一个赔偿限度,在限度内的赔款,由分出公司自己负担,超过这个限额以上的赔偿,由分入公司全部或部分承担。
保险密度:一个国家人均缴纳保险费金额(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直接的、有效的、起决定性作用的风险因素式的风险事故。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合法的经济利益关系。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为之投保,并签订合同的那部分可保利益。
代位求偿: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致损失,起因于第三者的行为,保险人给予赔偿之后,即可在赔偿金额限度内取代被保险方得到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关于承担风险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申请投保时,填写的书面要约。
暂保单:(财产保险中使用,人身不用):又称临时保单,是一种非正式的保险单,是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人在正式保险发到之前先立给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保险凭证。
与正式保单一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15-30天,有效期内,保险公司出示保单,暂保单失效。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其承担的风险为生存、死亡、伤害、疾病等。
社会保险:是指通过立法的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的对象,以劳动的年老,疾病、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以政府强制实施为特点的一种保障制度。
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
但人寿保险不存在重复保险。
二、填空题(双选,单选)(60分)1、风险的特征:不确定性(最本质的特征)、客观性、损害性、可测定性、发展性2、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产生的环境分类:1、静态风险2、动态风险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1、纯粹风险2、投机风险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1、财产风2、责任风险3、信用风险4、人身风险4)、按危险的原因分类1、自然风险2、社会风险3、风险管理的过程:1、目标的建立2、风险的识别3、风险的估算4、风险的处理4、风险的识别:保单汇编分析,风险清单分析,生产流程分析,资产财务分析,现场调查分析5、保险经营适用的四大基本原则:近因原则、可保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损害补偿原则(两大派生原则:代位原则、分权位原则)6、近因的确定(顺推法、逆推法)7、投保方最大诚信的实现,告知和保证8、保证通常可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9、保险人最大诚信的实现:弃权和禁止反言(禁止抗辩)10、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11、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12、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体检医师13、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批单14、保险合同基本条款:当事人、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15、责任保险的种类:1、公众责任险2、产品责任险3、职业责任险4、雇主责任险16、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自属性,蓄储性17、人身保险的分类:按投保的意愿:人身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商业保险是自愿保险,但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是第三者责任险。
社会保险——五险是强制保险按投保的方式:人身保险可分为个保保险和团体保险按保险期限:人身保险可分为长期保险和短期保险两种。
18、再保险的类别:1)按成交方式来分:临时再保险、固定再保险和预约再保险。
2)按确定责任的方式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19、社会保险的主要形式:(一)养老保险(二)失业保险(三)医疗保险(四)工伤保险20、危险的处理:避免危险、保留危险、防损减损、转移危险21、近因的确定:顺推法、逆推法22、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转移:让与、继承、破产23、众多的保险性质学说:损失说、二元说、非损失说24、风险险的处理:避免风险、保留风险、防损减损、转移风险、保险转移25、保险代位:物的代位,权利的代位26、保险合同的形式:暂保单、保险凭证、保险单、批单、投保单27、身意外伤害的含义构成意外事故,具备三个条件:外来、剧烈、偶然28、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现金赔付、修复、更换、重置29、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30、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一、对保险人的监管二、对费率和基本险种条款的监管三、对保险公司财务的监管四、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31、社会保险费的计算:固定比例制、差别比例制33、限额赔偿方式有可分为超限额赔偿方式和不足限额赔偿方式34、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存在形式:所有权、据有权、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
35、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的区别:损失与否不同、影响范围不同、性质含量不同、发生特点不同。
36、人寿保险:生存保险、死亡保险、生死两全保险37、、按照保险责任范围人身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疾病险38、保险理赔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及时39、保险监管的必要性:广泛的社会性、技术要求的复杂性、保险产品的特殊性40、意外伤害保险的不保危险:A、自杀及犯罪行为引起的死伤,当然属于不保危险之例。
B、疾病 C、不必要的冒险行为三、问答题30分,有案例分析吧)1、什么是风险,它的特征是什么?(1)、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
(2、风险是某种不幸事件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
(3、风险是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4、风险是在一定情况下关于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
(5、风险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有遭受损害的可能性的疑惑。
特征上面有。
2、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的区别①损失与否不同。
②影响范围不同。
③性质含量不同。
④发生特点不同。
3、风险管理的过程(1)目标的建立:技术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2)风险的识别保单汇编分析,风险清单分析,生产流程分析,资产财务分析,现场调查分析(3)风险的估算(4)风险的处理:4、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一)保险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二)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与议商合同相对应的一种合同(三)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四)保险合同是有偿性合同(五)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上相对于实践合同而言(六)保险合同上最大诚信合同5、保险方与被保险方(投保人)关系A.三者分属三人(为配偶买,儿女受益)B.三者同属一人(养老险)C.投保人与受益人为一人,被保险人为另一人(为配偶买)D.投保人为一人,被保险与受益人为另一人(父母为孩子买,综合性险种)E.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一人,受益人为另一人(为自己买)6、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与联系区别:1、当事人:原保险:投保人、保险人;再保险:原保险人、再保险人。
2、标的:原保险:财产、人身、责任、信用;3、再保险:原保险人对保险标的责任,给付责任。
4、性质:原保险:补偿性、给付性;再保险:补偿性。
联系:原保险通过再保险达到分散危险,均衡保额,转嫁风险的目的。
7、再保险业务存在的必要性(1)费率问题:保险业务稳定,根据损失概率厘定,由于竞争呈下降趋势,影响收入。
(2)业务问题:大数法则的第一个重要条件:客观上要有大量的同质危险单位存在(特殊险种:如航空险不满足)(3)保险金额的均等问题:大数法则在保险中应用的第二个条件:每个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必须是均等的。
(均等的风险不会使风险过于集中,大多原保险不满足造成经营不稳定)8、再保险的作用(1)分散危险(2)均衡危险:保险公司根据经营业务,自行确定自留额,溢额再保险扩大业务经营能力(资本额/业务量大于等于10%,安全;小于10%,有危险。
10%为清理界限)(分出额不均等,风险大)(3)形成巨额的联合基金9、超额赔付率再保险与超额赔款再保险有所不同区别有两点:赔付率=赔偿金额/保费收入(1)超额赔付率再保险不是以赔偿金额作为限额,而是以赔付率作为限额,由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约定一个赔付率限额。
在赔付率限额内的赔款由分出公司负责,超过规定赔付率限额以上的赔款由分入公司全部或部分承担。
(1)超额赔付率再保险,它不涉及到单独的风险或单独的事件,它涉及的是本年度的赔付率,也就是为了防止原保险人本年度某业务的赔付率相对于其他年度来说发生了较大的变动,主要是为了减少经营风险。
例题:例1:对某海洋运输保险规定60%的赔付率限额,若分出公司某一年的保费收入为1000万元,赔款为750万元(计算赔付率为75%),则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如何负担?答:分出公司:1000*60%=600万;分入公司:750-600=150万例2:有赔付率超额赔款合同,规定赔付率在70%以下由分出公司负责,赔付率超过70%以后的50%由接受公司负责,并规定赔付金额为600,000元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小者为准。
假设,某年净保费收入1,000,000元,已发赔款800,000(1,350,000)元,则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如何负担?答:分出公司:100*70%=70万+(135-70-50)=85万;分入公司:100*50%10、小计算类:(1)某食品厂2003年3月2日向甲保险公司为本厂职工每人投保15 000元保险金额的家庭财产保险(保期一年),该厂职工王某的妻子所在的单位也于2003年4月1日到乙保险公司为每个职工投保10 000元保险金额的家庭财产保险。
2003年12月30日,王家因电器短路引起失火,烧毁了价值12 500元的财产。
试分别按保险金额比例赔偿方式、赔偿金额比例分摊方式和出单顺序赔偿方式,计算甲乙两家保险公司赔偿额。
保险金额比例分摊(公式一:某保单分摊的赔偿额=实际损失*该保单的保额/众保单的保额之和)(按保险金额)(公式二:某保单分摊的赔偿额=实际损失*该保单的单独责任/众保单的责任之和)(按赔偿金额)单独责任:设有其他保险公司情况下,该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A.保险金额比例分摊P甲=12500*15000/(15000+10000)=7500P乙=12500*10000/(15000+10000)=5000B.赔偿金额比例分摊甲:单独责任:12500 ;乙:单独责任10000甲:12500*12500/(15000+10000)=6944.4乙:12500*10000/(12500+10000)=5555.5C.出单顺序赔偿方式;’甲公司先出单赔偿12500,元,乙公司无需赔偿。
(2)甲向保险公司A.保险金额7万元,向B保险公司.4万元,向C保险公司.6万元,有一天损失金额5万元,计算A,B,C,分别得赔多少钱?A.保险金额:PA=5*7/(7+4+6);PB=5*4/(7+4+6);PC=5*6/(7+4+6)B.赔偿金额:PA=5*5/(5+4+5);PB=5*4/(5+4+5);PC=5*5/(5+4+5)C.按出单先后顺序金额:PA=5万;PB=0;PC=0(3)保险价值24万元,保险金额24万元,损失合理市价为22万元,若全损,保险公司赔付多少?若部分损失,勘估残值4.4万元,保险公司赔付多少?全损:24万,定值保险中假定标的价值没有变化,按原来确定的价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