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报文格式标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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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报文格式标准

外币支付系统接口报文格式标准

V 1.4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二〇〇八年四月

目录

1报文标准概述 (9)

1.1概述 (9)

1.1.1 属性符号 (9)

1.1.2 X字符集 (9)

1.1.3 英文简称命名规范 (10)

1.1.4 报文结构 (10)

1.2报文块格式 (10)

1.2.1 基本头块 (10)

1.2.2 应用头块 (11)

1.2.3 用户头块 (13)

1.2.4 正文块 (14)

1.2.5 附加正文块 (17)

1.2.6 签名块 (18)

1.2.7 报尾块 (19)

2主要数据定义 (19)

2.1约定和检查规则 (19)

2.2特定变量定义 (19)

2.2.1 DATE变量定义 (19)

2.2.2 TIME变量定义 (20)

2.2.3 行号BIC码变量定义 (20)

2.2.4 金额AMOUNT变量定义 (20)

2.2.5 借贷标识变量定义 (20)

2.2.6 货币符号 (21)

2.2.7 业务种类 (21)

2.2.8 汇款人账户性质 (21)

2.2.9 业务参考号 (21)

2.2.10 回车换行符 (21)

2.2.11 77E填写规则: (21)

2.3支付业务处理状态定义 (21)

2.4支付交易序号 (22)

2.5客户账号 (22)

3报文格式定义 (23)

3.1报文清单 (23)

3.2外币支付业务类 (25)

3.2.1 MT103(FMT100):境内跨行贷记业务报文(境内业务) (25)

3.2.2 MT103(FMT101):境内跨行贷记业务报文(汇出业务) (26)

3.2.3 MT103(FMT102):境内跨行贷记业务报文(汇入业务) (28)

3.2.4 MT103(FMT103):境内跨行贷记业务报文(退汇业务) (28)

3.2.5 MT103(FMT104):境内跨行贷记业务报文(转汇信息) (28)

3.2.6 MT202(FMT200):银行间资金调拨业务报文(境内业务) (28)

3.2.7 MT202(FMT201):银行间资金调拨业务报文(汇出业务) (29)

3.2.8 MT202(FMT202):银行间资金调拨业务报文(汇入业务) (30)

3.2.9 MT202(FMT204): 银行间资金调拨业务报文(退汇业务) (30)

3.2.10 MT203(FMT203):轧差净额业务报文 (30)

3.3清算与结算类 (31)

3.3.1 MT198(FMT010):贷记业务确认通知报文 (31)

3.3.2 MT198(FMT011):清算净额结算报文 (32)

3.3.3 MT198(FMT012):清算净额结算回执报文 (34)

3.3.4 MT198(FMT013):净额结算通知报文 (35)

3.3.5 MT198(FMT014):轧差净额业务被记账行清算通知报文 (35)

3.3.6 MT198(FMT015):轧差净额业务被借记行排队通知报文 (36)

3.3.7 MT198(FMT016):轧差净额业务确认通知报文 (37)

3.4业务信息类 (38)

3.4.1 MT195(FMT195):查询报文 (38)

3.4.2 MT196(FMT196):查复报文 (39)

3.4.3 MT199(FMT199):自由格式报文 (39)

3.4.4 MT192(FMT191):撤销申请报文 (40)

3.4.5 MT196(FMT192):撤销应答报文 (40)

3.4.6 MT192(FMT193):退汇申请报文 (41)

3.4.7 MT196(FMT194):退汇应答报文 (41)

3.4.8 MT198(FMT020):通用确认报文 (42)

3.4.9 MT198(FMT021):计费通知信息报文 (42)

3.4.10 MT198(FMT023):数字签名查询报文 (44)

3.4.11 MT198(FMT024):数字签名查复报文 (45)

3.4.12 MT198(FMT025):转汇信息确认报文 (46)

3.4.13 MT198(FMT026):日初资金圈存授信确认报文 (46)

3.4.14 MT198(FMT027):清算净额结算回执确认报文 (47)

3.5查询管理类 (48)

3.5.1 MT920(FMT920):结算账户余额查询请求报文 (48)

3.5.2 MT941(FMT941):结算账户余额查询回应报文 (48)

3.5.3 MT985(FMT985):支付业务状态查询报文 (49)

3.5.4 MT986(FMT986):支付业务状态查询应答报文 (49)

3.5.5 MT198(FMT031):支付业务排队管理报文 (50)

3.5.6 MT198(FMT032):支付业务排队管理应答报文 (51)

3.5.7 MT198(FMT033):额度信息查询报文 (52)

3.5.8 MT198(FMT034):额度信息应答报文 (53)

3.6流动性管理类 (54)

3.6.1 MT198(FMT041):日初资金圈存授信报文 (54)

3.6.2 MT198(FMT042):可用额度预警通知报文 (54)

3.6.3 MT198(FMT043):可用额度预警管理报文 (55)

3.6.4 MT198(FMT044):可用额度预警管理应答报文 (55)

3.6.5 MT198(FMT045):圈存资金调整报文 (56)

3.6.6 MT198(FMT046):圈存资金调整应答报文 (57)

3.6.7 MT198(FMT040):圈存资金调整通知报文 (57)

3.6.8 MT198(FMT047):授信额度调整报文 (58)

3.6.9 MT198(FMT048):授信额度调整应答报文 (58)

3.6.10 MT198(FMT049):授信额度调整通知报文 (59)

3.7系统管理类 (60)

3.7.1 MT198(FMT060):系统状态变更通知报文 (60)

3.7.2 MT198(FMT061):业务权限控制报文 (61)

3.7.3 MT198(FMT062):公共数据变更报文 (61)

3.7.4 MT198(FMT063):登录申请报文 (62)

3.7.5 MT198(FMT064):登录应答报文 (63)

3.7.6 MT198(FMT065):退出申请报文 (63)

3.7.7 MT198(FMT066):退出应答报文 (64)

3.7.8 MT198(FMT067):强制退出登录通知报文 (64)

3.7.9 MT198(FMT068):业务截止警告通知报文 (64)

3.8对账类 (65)

3.8.1 MT198(FMT070):清算净额汇总核对报文 (65)

3.8.2 MT198(FMT071):清算净额明细核对申请报文 (65)

3.8.3 MT198(FMT072):支付业务汇总核对报文 (66)

3.8.4 MT198(FMT073):支付业务明细申请报文 (67)

3.8.5 MT198(FMT074):轧差净额业务核对报文(暂不开发) (69)

3.9行号类 (70)

3.9.1 MT198(FMT080):参与者行号变更通知报文 (70)

3.9.2 MT198(FMT081):直接参与者币种变更通知报文 (71)

3.9.3 MT198(FMT082):直接参与者币种变更确认报文 (72)

3.9.4 MT198(FMT083):间接参与者行号变更申请报文 (73)

3.9.5 MT198(FMT084):间接参与者行号变更确认报文 (74)

3.9.6 MT198(FMT085):结算账户销户申请报文 (75)

3.9.7 MT198(FMT086):结算账户销户应答报文 (75)

3.9.8 MT198(FMT087):币种变更通知报文 (76)

3.9.9 MT198(FMT088):数字证书行号绑定关系变更申请报文 (77)

3.9.10 MT198(FMT089):数字证书行号绑定关系变更通知报文 (77)

4附录 TAG与域名一览表 (79)

版本修改记录:

说明:[C]-创建;[M]-修改报文;[A]-增加报文;[D]-删除报文;

1报文标准概述

1.1概述

1.1.1属性符号

说明1:对于特定的域,如账号,在数字与字母混合使用时,不得大小写混用,不得使用字母O和o,I和i,以避免与数字0和1混淆。

说明2:对于FMT195(:75:查询内容)、FMT196(:76:查复内容)、FMT199(:79:/F89/内容)几个字段,当用户需要在内容中输入回车时,本系统使用“┛”(0XA9BF)作为用户输入的回车字符。

1.1.2X字符集

外币支付系统X字符集使用ASCII编码,由以下78个字符组成:

说明:上述字符集中,: / { } 四个字符保留为报文块的定界符,报文域值(业务数据)中不能使用此四字符,否则报文将被外币支付系统拒绝。

正文块中的20栏位,16x中要求必须不能出现SP空格字符,否则报文将被外币支付系统拒绝。

1.1.3英文简称命名规范

首词首字母小写其余词首字母大写,当长度超过8个字符时,使用缩写,缩写原则为四个或三个字母。

1.1.4报文结构

外币支付系统报文由多个报文块构成,报文块使用左花括号‘{’开始,使用右花括号‘}’结束,紧接着左花括号使用一位数字标识块的类型,其后使用冒号‘:’将块标识与块内容分开。外币支付系统使用以下报文块:

基本头块:{1: BASIC HEADER BLOCK};

应用头块:{2: APPLICATION HEADER BLOCK};

用户头块:{3: USER HEADER BLOCK};

用户正文块:{4: TEXT BLOCK}

附加正文块:{5: APPEND TEXT BLOCK}

签名块:{6:MAC BLOCK}

报尾块:{7:TRAIL BLOCK}

其中第1块(基本头)、第2块(应用头)分别记录发起方、接收方信息,可以被系统修改;第3(用户头)、4(用户正文)两块记录业务数据,由发起方赋值,其他节点只能读取,均不能修改;第5块(附加正文)记录业务相关的其他数据,任何节点均可以添加或修改业务相关的处理数据;第6块(签名)记录对第3、4块内容加编数字签名后的签名串内容;第7块(报尾)记录对第1、2、5、6做特殊算法处理后的身份验证串内容。基本头、应用头、用户头、用户正文和报尾块都是必选的,而附加正文块和签名块是可选的。基本头块、应用头块和报尾是定长格式的,用户头、用户正文块、附加正文块和签名块是变长格式的,可以包含子块。

附加正文块在发起方不用添加,其他节点对发起方的业务进行处理后需要附加的信息字段添加到附加正文块中。目前定义附加正文块由FXCC(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中心)对支付类报文清算后将清算相关信息添加进附加正文块,并转发到业务接收方。附件正文块是可选的。支付业务发起方此块不出现在报文中,FXCC处理后会添加此块进报文中,支付业务的接收方此块是必选的。

签名块包含报文的数字签名,由发起方添加,其他各节点仅检查值合法性,均不能修改其值。签名块是可选的。需要加编数字签名的报文此块为必选。

1.2报文块格式

1.2.1基本头块

基本头块对输入、输出消息格式相同。如果是输入消息,则本块内容与发送者相关;如果是输出消息,则本块内容与接收者相关(注意:输入、输出是相对外币支付系统的FXCC 而言。其格式如下:

说明:

(a)基本头块前缀与标识;

(b)应用标识(Application Identifier):1位字母,标识发送或接收消息

的应用程序。F-FIN,所有user-to-user消息、FIN系统消息和FIN

服务消息;G-GRA,大多数GPA系统消息和GPA服务消息;L-GRA,部

分GPA服务消息,如:LOGIN、LAKs、ABORT。

外币支付系统固定使用F。

(c)服务类型(Service Identifier):2位数字,标识消息的类型,主要包

含系统消息、用户消息、服务消息等。用户主要关心的是“01”,即消

息是GPA系统消息、FIN系统消息或user-to-user消息。其他如“21”

表示ACK/NAK,UAK/UNK,“03”表示SELECT命令等等。

外币支付系统固定使用01。

(d)逻辑终端地址(LT Identifier):标识消息发起或接收的终端地址。外

币支付系统中为发送方(输入消息或往账)或接收方(输出消息或来账)

的11位行号加上1位的LT号(加在第9位)。此处的发起方接收方一

定为直接参与机构。

说明1: 11位行号-发送方或接收方如果是直接参与机构,则为该机构的

11位BIC码;如果是FXCC、结算银行、共享前置机,则此项为<4位机构

代码>XXXXXXX。

说明2:发起方和接收方的LT号固定填“A”,

例1:A银行(BIC:BNKACNSHXXX)发起一笔报文给B银行(BIC:BNKBCNBJXXX),则发起方的LT为:BNKACNSHAXXX,接收方的LT为:

BNKBCNBJAXXX;

例2:A银行(BIC:BNKACNSHXXX)发起一笔报文给美元结算银行(代码

为:8887),则发起方的LT为:BNKACNSHAXXX,接收方的LT为:

8887XXXXAXXX;

例3:FXCC(代码为8888)发起一笔报文给A银行(BIC:BNKACNSHXXX),

则发起方的LT为:8888XXXXAXXX,接收方的LT为:BNKACNSHAXXX。

(e)任务号(Session Number):4位数字,标识消息的任务号。由发起方统

一编号和(f)唯一标识一个报文。

(f)序列号(Sequence Number (ISN or OSN)):6位数字,标识消息的顺序

号。由发起方统一编号,和(e)唯一标识一个报文。

(g)基本头块结束符。

1.2.2应用头块

应用头块提供了消息本身的信息。

输入消息应用头

说明:

(a)应用头块标识;

(b)输入输出标识:I-输入消息,O-输出消息;

(c)消息类型号:3位数字,即MT编号;

(d)接收逻辑终端地址:12位字母,标识消息接收的终端地址。外币支付系

统中为输入消息或往账的接收方的11位的行号加上1位的LT号(加在

第9位),LT号固定填“A”。此处的接收方一定为直接参与机构。请参

考基本头块中的(d)逻辑终端地址(LT Identifier)说明。

(e)消息优先级:1位字母,该字符仅用于FIN 消息,指定消息的优先级,

可能的值包括:S = 系统;U = 紧急;N = 正常。“S”必须被用于

user-to-system消息。user-to-user消息,可以使用“U”或“N”。如

果没有指定交付规则,则系统消息总是最先交付,然后是紧急消息,最

后才是正常消息。

外币支付系统目前忽略此项设置。固定填N。

(f)交付监控:该选项仅用于FIN user-to-user消息,允许消息发送者请

求:一旦消息被交付,自动发出MT 011交付通知,或在失效时间内没

有交付,自动发出MT 010未交付警告,或对于上述两项都有或都没有。

交付监控的可能值包括:1 = 未交付警告,2 = 交付通知,3 =未交付

警告和交付通知。如果消息优先级为“U”,那么用户必须请求交付监控

选项“1”或“3”,如果消息优先级为“N”,那么用户可以请求交付监

控选项“2”,或者设置该参数为空格,没有交付监控。

外币支付系统目前忽略此项设置。固定填1个空格。

(g)失效时间:由三位数字构成(单位为5分钟),如果在失效时间之后FIN

user-to-user消息才被交付,系统会在消息中加入延迟标志(DLM)。对

于紧急消息,如果在失效时间内消息没有交付,系统会产生未交付警告。

对于紧急消息,失效时间为003(15分钟),对于正常消息失效时间为

020(100分钟)。失效时间只能在交付监控被设置(对于紧急消息选择

1或3,对于正常消息为2)的情况下设置,否则该消息会被标记H25

错误。

外币支付系统目前忽略此项设置。固定填999。

输出消息应用头

输出消息应用头描述消息的类型、发送者及发送时间、交付时间。FIN输出消息的应用头格式如下:

(a)应用头块标识;

(b)输入输出标识:I-输入消息,O-输出消息;

(c)消息类型号:3位数字,即MT编号;

(d)输入时间:格式为HHMM,消息发送者的本地时间。如果是系统消息,则

该时间为系统产生消息的时间(格林威治时间GMT);

外币支付系统此项填写FXCC受理此报文的系统时间。

(e)MIR:每个输出消息都有一个唯一的MIR。MIR由28个字符构成,第1

-6位是消息发送者的本地日期,外币支付系统此项填写FXCC受理此报

文的系统工作日,第7-18位是消息发送者的逻辑终端地址,即报文发

起方的LT:11位的行号加上1位的LT号(加在第9位),LT号固定填

“A”。此处的发起方一定为直接参与机构。请参考基本头块中的(d)

逻辑终端地址(LT Identifier)说明,第19-22位是发送者的任务号

(Session Number),第23-28位是发送者的序列号(ISN),外币支付

系统的发送者的任务号和序列号同基本头块中的发送者的任务号和序

列号;

(f)输出日期:接收者收到消息的本地日期,外币支付系统使用FXCC转发

此报文的系统工作日期;

(g)输出时间:格式为HHMM,接收者收到消息的本地时间,外币支付系统使

用FXCC转发此报文的系统工作日期;

(h)消息优先级:同输入消息。

1.2.3用户头块

用户头用于用户和用户间传递的信息。本块只能被消息发送者赋值,并自动复制到输出消息中。本块由子块构成,外币支付系统用户头块目前包含FMT子块集、转汇业务子块集、

说明:

(a)用户头块标识;

(b)子块内容:外币支付系统FMT编号有三位数字组成,具体内容参3.1报

文清单;

(c)用户头块结束符。

对于支付类报文、退汇报文等还需要填写其他的子块,具体的子块定义如下。

1.2.3.1FMT子块集(适用所有报文)

FMT子块集的格式定义:

说明:所有外币支付系统报文,FMT子块集必须出现在用户头块中。

1.2.3.2优先级子块集(FMT100/101/102/103/104/200/201/202/203/204)

块必须出现在用户头块中。

优先级别:1-紧急,2-普通。

1.2.3.3转汇业务子块集(FMT101/102/104/201/202)

转汇业务子块集适用于FMT101/102/104/201/202报文,格式定义如下:

说明:当为FMT101/102/104/201/202报文时,转汇业务子块集中的子块必须出现在用户头块中。

1.2.3.4退汇业务子块集(FMT103/204)

退汇业务子块集适用于FMT103/204报文,格式定义如下:

且如果要退汇的原业务是转汇业务(FMT101/102/201/202)时,用户头块中还必须出现要退汇的原业务的转汇业务子块集。

以FMT101汇出业务的退汇报文FMT103(要退汇的原业务FMT为101)为例,则用户头

(a)用户头块用{3:作为前缀符;

(b)FMT子块必须出现;

(c)优先级别为普通。

(d)转汇业务子块集中为原FMT101报文用户头块中的转汇业务子块集内容;

(e)退汇业务子块集中为FMT103报文的子块内容;

(f)使用}结束用户头块。

1.2.4正文块

外币支付系统使用正文块传输发起方的消息内容,由正文块前缀符{4:打头,块结束符}结束,其间的各个报文域使用TAG码分隔。外币支付系统正文块具有两种组织格式,非MT198格式和MT198格式,非MT198格式报文通过MT报文号区分,MT198报文通过FMT号(子报文号)区分。正文块由多个定长或者变长且有序的报文域组成,报文域内容中可能还含有子域,子域中可能还含有明细域。

1.2.4.1报文域

正文块报文域的组织应符合以下规则:

①除标明可重复的报文域外,每个报文域只会在正文体中出现一次。所有报文

域在正文体出现的顺序必须严格符合报文格式标准的定义;

②报文域有的是强制项(Mandatory),有的是可选项(Optional);必选项必须

出现在正文体中,可选项则根据业务数据实际情况,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

现;

③在 和--|之间的报文域为可以重复的报文域,除标明可重复的报文域外,

每个报文域只会在正文体中出现一次;

④没有在报文格式标准中定义的字段一定不能出现;

⑤报文域由一个统一的分割符(:)来标示;

⑥所有的报文域都包含一个tag,tag由2位数字或者2位数字加1位字母组成。

Tag后跟一个“:”,然后再跟报文域值。

报文域的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不能以回车换行符 (CrLf)开始(字段15a, 77E除外);

②报文域内容不能全是空格(blank characters),不能包含半角“:”(冒号),

“%”(百分号),不能以CR(回车符0x0a)、LF(换行符0x0d)、“,”(逗号)、

“.”(句号)、“-”(连线符)开始,“/”(斜线)必须按域说明中的规定使

用;如果域内容为多行,除第一行以外,以(CR)(LF)指明一个新行的开始;

③在报文域值中,除了作为报文域值的第一个字母, ':' 和 '-'不能出现在行

首;

④除了报文域15a 和77E,其他字段必须包含至少1个有意义的字符;

⑤正文体的报文域间以(CrLf:)分割;

⑥报文中第一个字段以(CrLf:) 开始,最后一个字段以 (CrLf-).结束;

⑦CRLF(0D0A)必须是成对出现,且只能充当特定的含义:正文块的开始、正

文块中字段的分割、新行的开始、正文块的结束;

⑧字段内容中可能会包含子域,当子域有多行时,子域间以(CRLF)分行,除

标明可重复的报文域外,每个报文域只会在正文体中出现一次。所有报文域

在正文体出现的顺序必须严格符合报文格式标准的定义。

1.2.4.2 子域

如果报文域包含子域,则子域用“/子域名称/”分隔,每条子域间使用分隔。子域中可能包含明细域。

子域应遵循以下规则:

①子域内容可以是定长,也可是变长;

②子域的顺序是固定的;

③必要时,子域可以以特殊字符分割,例如'/' 或者 '//';

④子域不能全是空格(blank characters);

⑤当一个字段包含的子域有强制项和可选项时,使用到那个字段时,至少所有

的强制项子域必须出现;

⑥字段格式可以以多行来表示,当出现这种情况,字段内容必须以(CRLF)进

行分割;

⑦‘CRLF’, ‘/’, ‘//’在字段值中被用作分割符,除此外不能出现在字段

的其他地方。

1.2.4.3明细域

子域可以包含明细域,明细域在报文标准中用标识,表示是子域的第一层明细域,表示是子域的第二层明细域。

明细域有如下规则:

①用“/1/”作为第一层明细域中一个明细的起始标识。每条

明细域间使用分隔;

②用“/2/”作为第二层明细域中一个明细的起始标识。每条

明细域间使用分隔;

③用“/”作为明细域(包括)中值域和值域的分

隔符。各个值域出现是有顺序的,如果某个值域是必选项,则必须出

现值;如果为可选项可以不出现值,无论是可选项还是必选项,值域

的“/”分隔符必须出现;

④明细域一行的总长度不能超过78x(SWIFT中77E的要求是n*78x),

如果明细域的总长度超出了78x,必须换行,并使用“//”作为续行

标识,“//”开头的行表示此行为上一行的继续;换行时须保证一个汉

字不能被拆分在两行。否则系统检查会拒绝。

⑤‘CRLF’, ‘/1/’, ‘/2/’,’//’,’/’在明细域值中被用作分割

符,除此外不能出现在明细域值的其他地方。

说明:正文块的详细定义请参考3报文格式定义

1.2.4.4正文块示例

(1)不包含明细域的正文块基本结构举例(FMT100)如下:

说明:

(a)正文块前缀符后紧跟回车换行符;

(b)使用:TAG:值形式划分各个报文域,每个域使用回车换行符分隔;

(c)每个域可以包含多个业务要素,金额由整数部分、小数部分和小数点组成,使用逗号,作为小数点;

(d)一个超长的值,使用回车换行符分割为多行;

(e)部分值使用/前导或使用/CODE/分隔的子域组成;

(f)使用-}结束正文块。

说明:

(a)用/1/标识第一层明细域

(b)用/2/标识第二层明细域

(c)用/作为明细域中两个值之间的分隔符;

(d)一个超长的值,使用回车换行符分割为多行;

(e)明细域的值可以是强制项或者可选项,强制项时,比如金额3821.99的

定义如果为15d,则可以不用不足15位,如果为15!d,表示是定长,

则必须补足15位;

1.2.5附加正文块

附加正文块的主要作用是记录业务相关数据,任何节点均可以添加业务相关的处理数据。目前定义附加正文块由FXCC(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中心)对支付类报文清算后将清算相关信息添加进附加正文块,并转发到业务接收方。外币支付系统附加正文块目前包含支付业务子块集、结算业务子块集。附加正文块基本结构举例(以支付类报文FMT100为例)如下:

说明:

(a)附加正文块使用{5:作为前缀符;

(b)支付业务子块集内容;

(c)使用}结束附加正文块。

1.2.5.1支付业务子块集(FMT100/101/102/103/200/201/202/203/204/014)

支付业务子块集适用于FMT100/101/102/103/200/201/202/203/204/014报文,格式定

①补发标志:0 正常 1 补发。

②借贷标识:D 借记 C 贷记 N 轧差净额业务。当日终对账需要补发的报文为

203时,借贷标识填N。

③处理状态: 32 已清算 81 已结算。

④当报文经过FXCC节点转发或者对账补发时,该子块集中的子块为强制项。

1.2.5.2结算业务子块集(MT198(FMT011))

结算业务子块集适用于FMT011报文,格式定义如下:

说明:

①补发标志:0 正常 1 补发。

②当报文经过FXCC节点转发后,该子块集中的子块为强制项。

1.2.6签名块

签名块存放对用户头块、正文块内容加编数字签名后的签名串内容。由发起方添加,其他各节点仅检查值合法性,均不能修改其值。外币支付系统签名块目前包含PKI子块集。

说明:

(a)签名块使用{6:作为前缀符;

(b)PKI子块集内容由1.6K的字符串组成;

(c)使用}结束签名块。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报文格式实用标准

附件四:境外币支付系统报文格式标准 外币支付系统接口报文格式标准 V 1.4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

目录 1报文标准概述 (8) 1.1概述 (8) 1.1.1 属性符号 (8) 1.1.2 X字符集 (8) 1.1.3 英文简称命名规 (8) 1.1.4 报文结构 (9) 1.2报文块格式 (9) 1.2.1 基本头块 (9) 1.2.2 应用头块 (10) 1.2.3 用户头块 (12) 1.2.4 正文块 (13) 1.2.5 附加正文块 (16) 1.2.6 签名块 (17) 1.2.7 报尾块 (17) 2主要数据定义 (18) 2.1约定和检查规则 (18) 2.2特定变量定义 (18) 2.2.1 DATE变量定义 (18) 2.2.2 TIME变量定义 (18) 2.2.3 行号BIC码变量定义 (18) 2.2.4 金额AMOUNT变量定义 (19) 2.2.5 借贷标识变量定义 (19) 2.2.6 货币符号 (19) 2.2.7 业务种类 (19) 2.2.8 汇款人账户性质 (19) 2.2.9 业务参考号 (19) 2.2.10 回车换行符 (19) 2.2.11 77E填写规则: (20) 2.3支付业务处理状态定义 (20) 2.4支付交易序号 (21) 2.5客户账号 (21) 3报文格式定义 (21) 3.1报文清单 (21) 3.2外币支付业务类 (23) 3.2.1 MT103(FMT100):境跨行贷记业务报文(境业务) (23) 3.2.2 MT103(FMT101):境跨行贷记业务报文(汇出业务) (24) 3.2.3 MT103(FMT102):境跨行贷记业务报文(汇入业务) (26) 3.2.4 MT103(FMT103):境跨行贷记业务报文(退汇业务) (26) 3.2.5 MT103(FMT104):境跨行贷记业务报文(转汇信息) (26) 3.2.6 MT202(FMT200):银行间资金调拨业务报文(境业务) (26)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管理规定(试行)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 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以下简称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的行为,防范风险,保障外币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代理结算银行是指根据其与参与者签订的外币结算 服务协议,负责对外币清算处理中心提交的清算结果进行结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 外币结算账户是指参与者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的,用于外币结算的外币同业存款账户。 第三条代理结算银行选择、外币结算账户管理、流动性支持、收费管理、检查监督以及资格终止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确定一家或多家银行为外币支付系统某一币种的代理结算银行,并对代理结算银行实行资格管理。 第五条代理结算银行应制定与外币支付系统相关的外币结算内部管理制度,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外币结算内部管理制度应对代理结算银行的外币结算账户管理、流动性支持、收费管理、风险控制以及行内相关业务系统管理等进行规范。

第六条代理结算银行应加强对其行内相关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建立健全故障处理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突发事件技术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外币支付系统资金结算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代理结算银行应与外币清算处理中心签订外币支付系统资金清算和结算协议。 外币支付系统资金清算和结算协议应包括圈存资金和授信额度管理、可用额度管理、资金结算与排队管理、清算结果处理、日终对账等内容。 第八条代理结算银行为银行提供外币结算服务的,应与其签订外币结算服务协议。 外币结算服务协议应包括外币结算账户管理、隔夜自动投资安排、流动性支持、收费、信息保密等内容。 第九条代理结算银行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外币支付系统资金结算有关信息保密。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代理结算银行的外币资金结算活动进行检查监督,以确保外币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代理结算银行的选择 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评议方式选择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具体程序包括邀请、申请、评审、公示、公告、验收、通知等。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需选择某一币种代理结算银行时,以适当方式向银行发出邀请。 第十三条银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成为某一币种代理结算银行: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知识问答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知识问答 1、问:是否可以通过农信银业务系统向七位行号的机构发起委托收款(划回)和托收承付(划回)往账业务? 答:不可以,只能向具有十位行号的机构发起上述往账业务。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网点(十位行号)与原特约汇兑网点(七位行号)之间只能办理汇兑往来账业务。 2、问:是否可以通过农信银业务系统办理省内实时汇兑业务和银行汇票业务? 答:对于集中接入方式的成员单位辖内营业机构网点,不得通过农信银业务系统办理省内实时汇兑业务,但是,通过客户端等单点方式接入的入网机构,可以办理省内实时汇兑业务;通过农信银业务系统可以办理省内银行汇票签发、解付等业务。 3、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社(行)名社(行)号的管理规则是什么? 答:社(行)号是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全部成员机构及所属网点在系统中的唯一标识。 社(行)号由10位数字组成,构成如下: 社(行)别-省(市)代码-地区代码-县代码-顺序号-校验位 1位 2位 2位 2位 2位 1位 其中: “社(行)别”中,1为系统内入网机构,2-9作为扩充。

省(市)代码、地区代码、县代码遵照国家标准地区代码。 4、问:银行汇票退票交易的用途是什么? 答:银行汇票退票交易有三个用途: (1)未用退回:指银行汇票申请人在取得银行汇票后未进行背书转账或提示付款签章,而要求出票社(行)退回票款的行为。未用退回必须将银行汇票出票金额全额退回申请人账户。 (2)超期退款:指因银行汇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等原因,收款人或持票人在代理付款社(行)未获付款时,由出票社(行)办理付款的行为。超期退款可以全部退款或部分退款,当银行汇票有多余金额时,多余金额应退回申请人账户。 (3)挂失退款:指持票人办理挂失后,凭法院出具的票据权利证明在出票社(行)办理退款的行为。挂失退款可以全部退款或部分退款,当银行汇票有多余金额时,多余金额应退回申请人账户。 5、问:汇票背书转让到异地,异地无加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的营业机构网点,如何处理? 答:签发时首先应了解收款人所在地是否可以解付,其次告知申请人农信银银行汇票的业务开通范围(全国30个省、市已经开通农信银银行汇票业务,如异地暂无加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的营业机构网点,可通过原特约汇兑系统通汇机构办理解付)。

农村信用社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知识问答

农村信用社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知识问答 一.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电子汇兑业务知识问答 1.是否可以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办理省(直辖市、自治区)内实时汇兑业务? 答:对于采用集中接入方式的成员单位辖内营业机构网点,不得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办理省(直辖市、自治区)内实时汇兑业务,但是,通过客户端等单点方式接入的入网机构,可以办理省(直辖市、自治区)内实时汇兑业务。 2.具有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行号的机构都可以办理实时电子汇兑业务吗? 答:在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中,具有10位行号的机构(山西除外,目前山西省联社辖内具有10位行号的机构网点只办理银行汇票签发及解付业务)可以办理实时汇兑业务。对于具有7位行号的机构(即原特约汇兑系统网点),可以按特约汇兑系统每日的往来账批次发起和接收批量电子汇兑业务。 3.是否所有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办理的电子汇兑业务都可以实时到账? 答:只有向赋予10位社(行)号的机构发起的电子汇兑业务方可实时到账。对于向赋予7位社(行)号的机构发起的电子汇兑业务,无法保证实时到账,但应在24小时内到账。 4.是否所有赋予七位社(行)号的营业网点均可接收电子汇兑业务? 答:并非所有赋予7位社(行)号的网点都可以接收电子汇兑业务,只有具有7位社(行)号且社(行)号第一位为“8”的营业网点方可接收电子汇兑业务。 5.是否可以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向七位社(行)号的机构发起委托收款(划回)和托收承付(划回)往账业务? 答:不可以,只能向具有10位社(行)的机构发起上述往账业务。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网点(10位行号)与原特约汇兑网点(7位行号)之间只能办理汇兑往来账业务。 6.在办理实时电子汇兑往来账业务时,网点操作人员是否需要进行编核押处理? 答:无需手工编核押,实时电子汇兑往来账业务通过密押服务器自动进行编核押处理。 7.在什么情况下电子汇兑业务会纳入日间排队? 答: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入网机构在办理实时电子汇兑业务时,如遇成员单位清算账户资金不足,则当前电子汇兑往账业务纳入日间排队。待成员单位补足清算账户头寸后,业务可自动发出,无需重新录入。银行汇票签发业务和通存通兑业务不参加日间排队。 8.汇出社(行)可以对哪些电子汇兑往账业务进行撤销处理?

支付清算体系

一,支付清算体系的简介 支付清算体系是一个国家的金融基础设施,或说公共服务。我国由央行主管此事,目前大体维持“结算-清算”二级制的支付体系。通俗地讲,银行与商户、消费者之间为结算关系,而银行之间构成清算关系,两个层次交易完成后,支付环节才算终了。清算,其实就是因跨行交易而产生的银行间债务债权进行定期净轧(比如每日),以结清因跨行交易产生的债务债权。清算更为底层,是一个平台,由央行主导建设,一般个人用户不会直接接触清算系统。结算则是前端,由银行、非金支付公司等向客户提供服务,也就是所谓的支付业务。银行自身接入清算系统,非金融支付公司则以自已开户的备付金托管行代理,接入清算系统。 图1“结算-清算”二级体系 从上面的二级体系可以看出,跨行的清算必须经过央行的清算系统进行处理,而银行内部的结算,则是由各个商业银行自己经营办理。 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对清算的义务和责任: 1,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2,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银监会)制定支付结算规则。 在《商业银行法》中规定了商业银行对结算的支持:

1,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办理国内外结算。 因此,清算不等于结算。从基础概念看,央行主导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清算系统,而商业银行则可以经营国内外结算业务,即是“结算-清算”二级制的支付体系。 那么,为什么央行需要维持目前的“结算-清算”二级体系呢?笔者认为本质是监控资金在全社会的流动,避免系统性风险,提高支付的效率,树立公众对支付体系的信心,同时,有利于有效地实施货币政策等。由于清算系统是平台系统,不是前端服务,因此对用户体验没有刻意要求,但对系统稳定性、可靠性、高效性、安全性要求极高,央行将其视为金融的基础设施,或称公共服务,依然未允许市场化的商业介入。结算环节则是市场主体分散的交易,对用户体验要求较高,因此在不产生系统性风险(要一定程度上容忍非系统性风险,比如创新业务试点中发现安全漏洞之类的)的前提下,当局鼓励创新,增加用户支付效率,改进体验。因此,我们认为,央行希望实现的意图为维持现有格局,清算环节仍然视为基础设施,不希望市场介入;支付结算环节则放开竞争,鼓励创新。 目前在运行的清算系统均由央行主管,主要包括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超级网银)、同城票据清算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银联跨行交易清算系统CUPS)、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系统和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等。这些系统大多由央行主办,可视为非盈利的基础设施,仅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由特许企业(银联)运营(但银联仍由央行主管)。 二,清算的运作过程 本节笔者以银联为例子,结合目前的刷卡消费涉及的发卡行,收单行,衔接机构,用户和商户等主体,全面阐述清算的过程。 1,清算账户的开通 清算进行的前提条件是参与清算的主体需要开通清算账户,用于管理清算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沉淀,管理资金的头寸。 首先接入相关清算系统的主体需要在清算系统开清算账户,银行一般需要在央行开通准备金账户和备付金账户(主要用于清算),银联则只需要在央行开通备付金账户即可,无需准备金账户。 而商户对接银联的清算则有两种接入模式: ? 直联商户:即直接通过银联的POS接入商户,商户的交易过程会经过银联网络,且其清算过程是由银联的收单清算系统进行处理,直联商户的结算账户(不在央行清算系统开清算账户,只是在商业银行开结算账户而已)一般不是开在央行的清算系统,而是开在一般商业银行中,银联通过对应的小额系统对其结算账户进行贷记处理。 ? 间联商户:是由收单行自己布置POS对接的商户,商户的交易过程一般对银联来说是透明的,其清算过程,或者说应该是结算过程是由对应的收单行跟各个商户自己进行的,银联不参与其中的结算。

农信银远程学习系统考试的题目及答案

信合信息网顷心制作,题库持续更新中,仅供参考.鼠标移到答案括号内,自动显示答案. 一、题目 1. 电子汇兑业务的运行时间是每个清算工作日()到()。 A.9:00 17:00 B.8:00 17:30 答案:(标准答案:b ) 2. 对于已汇出的电子汇兑业务状态为“已清算”,汇出社(行)是否可应客户要求办理撤销? A.可以进行撤销处理 B.不可以进行撤销处理 答案:(标准答案:b ) 3. ()是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的入网机构受理客户委托,将款项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及时汇划异地收款人的行为,是入网机构办理结算业务和划拨资金的重要工具。 A.电子汇兑业务 B.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 答案:(标准答案:a ) 4. ()是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全部成员机构及所属网点在系统中的唯一标识。 A.社(行)号 B.机构号 答案:(标准答案:a ) 5. 电子汇兑往账业务的必输项: A.发起社(行)号、社(行)名 B.接收社(行)号、接收社(行)名 C.委托日期 D.交易流水号 E.货币符号、汇款金额 F.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答案:(标准答案:a,b,c,d,e,f ) 6. 受理社(行)办理异地转账业务时,采取转账方式收取手续费时,应从()账户收取手续费。 A.付款方 B. 收款方 答案:(标准答案:a ) 7. 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交易失败的主要原因有() A.交易超时 B. 应借记方清算账户可用余额不足

C. 应借贷方清算账户可用余额不足 D. 交易要素与开户方信息不符 答案:(标准答案:a,b,c,d ) 8. 个人客户可申请办理()。 A.现金银行汇票及转账银行汇票 B.现金银行汇票 C.转账银行汇票 答案:(标准答案:a ) 9.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 )。 A.1年 B. 1个月 C.10天 答案:(标准答案:b ) 10. ()指银行汇票申请人在取得银行汇票后未进行背书转让或提示付款签章,而要求出票社(行)退回票款的行为。 A.银行汇票未用退回 B.超期付款 C.挂失退款 答案:(标准答案:a ) 11. 持票人办理银行汇票挂失时,应在“挂失支付通知书”上填明()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出票社(行)或代理付款社(行)不予受理。 A.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 B.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C.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答案:(标准答案:a,b,c ) 12. “农信银-易宝”电子汇款业务,适用于客户通过()等方式并选择“YeePay易宝”作为离线付款时的货款结算。 A.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电话购物 B.商场购物、传统购物 答案:(标准答案:a ) 13. ( )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A.委托收款 B.托收承付 答案:(标准答案:a ) 14. 清算账户的余额分为()和()两种。 A.可用余额实际余额 B.账面余额实际余额 答案:(标准答案:a ) 15. 查询查复应遵循()的原则

国外支付系统建设经验借鉴 李慧超

国外支付系统建设经验借鉴 本溪中支营业室李慧超 支付系统作为支撑各种支付工具应用,实现资金清算并完成资金转移的重要通道,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随着中国经济的逐步转型,建立和完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比较研究发达国家和经济体的支付系统建设的成功经验,对我国支付系统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支付系统建设 美国的支付系统是由中央银行投资开发和直接经营管理。在操作上,美联储制订了必要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并具体经营票据交换和资金清算网络。其优点在于方便美联储及时掌握商业银行的资金运营状况,分析全国经济形势,制定各项金融政策。 (一)美元跨行支付系统 1、美元大额支付系统。大额资金清算系统实时处理国内大额资金划拨业务,并逐笔进行资金清算。FEDWIRE(联邦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和CHIPS(清算所同业支付清算系统)是支持美元全球清算的两大主要大额支付系统。 2、支票结算体系。据统计,美国大约有30%的支票是行内清算,其余70%通过银行间的清算机制来进行清算。银行间的清算不仅能够直接提示付款行或者通过代理行和联储银行,还能够通过当地支票清算所进行清算。

3、自动清算所(ACH)。联储作为美国最大的自动清算所运营者,每天要处理85%以上的ACH交易,纽约清算所的电子支付系统是全美唯一一家私营的ACH。 4、银行卡结算网络。银行卡、ATM机和POS机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支付网络,近年来网上银行发展迅猛,形成了更加完整的银行卡结算网络。美国最大的信用卡和凭印签支取借记卡网络是VISA和Mastercard系统 5、联储全国清算服务。它是指联储为私营的清算机构提供净额结算服务,整个私营系统的最终清算是联储通过调整私营的清算机构会员在联储银行里的账户余额来进行的。 (二)证券交易结算系统 当前美国的证券市场包括政府债券市场、企业股票市场以及固定收益债券市场,不同的市场由不同的机构和系统分别负责清算和结算。 美国的证券结算系统采用的是商业银行货币与中央银行货币相结合的资金清算模式,证券交易中的有关各方,其中一方或几方在中央银行开户,另一方或几方在商业银行开户。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作为特许参与者加入支付系统,负责提交清算轧差结果。 二、欧元区支付系统建设 近年来,欧洲支付系统的一体化和高度整合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欧盟致力于建立统一、高效并富有竞争力的支付服务市场,

农信银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资金清算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系统 个人账户通存通兑资金清算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农信银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资金清算业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电子支付指引》、《银行卡管理办法》、《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资金清算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通过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信银中心),办理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资金清算的入网机构。 本办法所称个人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三条农信银系统的入网机构分为成员机构和成员机构所属营业网点。 成员机构,是指在农信银系统设立清算账户,直接通过农信银中心办理支付清算业务数据的接收、发送、处理以及资金清算的入网机构。 成员机构所属营业网点,是指未在农信银系统开设清算账户,通过其所属成员机构完成与农信银中心的业务数据接收、转发、处理以及资金清算的入网机构。

第四条个人账户通存通兑资金清算业务(以下简称通存通兑业务)的资金清算是指入网机构受个人账户客户的委托,为其办理异地个人账户存款、取款、查询等业务,并通过农信银中心完成受理方入网机构与开户方入网机构之间资金清算的行为。 第五条办理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的入网机构必须是已开办辖内通存通兑业务的营业机构。具备办理通存通兑业务权限的营业网点均可通过农信银系统办理通存通兑业务。 第六条发起与接收通存通兑业务的入网机构分别称为受理社(行)和开户社(行)。 第七条通过农信银系统办理通存通兑业务,应遵守有关现金管理、反洗钱等法规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通存通兑业务资金清算采取“逐笔发起、实时清算”的方式。 第九条办理通存通兑业务的营业网点,其联社均应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清算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留有足够资金以保证该业务的资金清算。 第十条入网机构均应建立风险预警控制机制,有效防范通存通兑业务资金清算风险。 第二章业务基本规定 第十一条农信银系统通存通兑的业务范围: (一)个人账户异地现金通存业务,包括柜台有/无折存款,

农商行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考评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农商行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考评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异地支付服务功能,有效降低清算服务成本,根据《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发展激励办法》和其他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社辖内各办事处(市联社),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县级联社)。 农商行联合社资金清算部门具体负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评比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评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各入网机构应用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办理各类支付业务情况。 第四条对各入网机构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的考评以县级联社为单位统一进行。 第五条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支付业务考评周期分半年与全年度两种,对入网机构柜员办理农信银支付业务情况按半年考评,对参与机构农信银支付业务总体情况考评按全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考评结果由省联社资金清算部门定期通报。

第六条每半年末(6月末、12月末)对柜员所办理农信银业务情况进行考评。考评主要依据是柜员在考评周期内所办理的农信银支付清算往账业务总笔数。 往账业务总数=实时电子汇兑往来业务笔数+银行汇票签发业务笔数+银行汇票解付业务笔数+通存通兑本代他业务笔数 第七条柜员半年度考评在充分考虑营业机构业务总量的基础上,实行全省综合排名方式。全省排名位列前100名柜员,省联社分三档给予其一定额度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1-20名为第一档,21-60名为第二档,61-100名为第三档。 第八条机构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农信银系统业务总量、平均业务量、受理方业务量3项指标。 第九条业务总量指标是指实时电子汇兑往账业务、实时电子汇兑来账业务、银行汇票签发业务、银行汇票解付业务、通存通兑本代他业务和通存通兑他代本业务总量之和,主要用来衡量各县级联社应用农信银系统办理各项业务的总体情况。 业务总量指标=实时电子汇兑往账业务+实时电子汇兑来账业务+银行汇票签发业务+银行汇票解付业务+通存通兑本代他业务+通存通兑他代本业务

关于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

关于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 2007年7月份受理业务情况的通报 2007年7月,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系统(以下简称农信银业务系统)各项业务运行情况良好,业务量比上月呈稳步上升态势,全国农信银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农信银业务系统共成功办理各类支付清算业务169,254笔(其中信息类业务1,784笔,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余额查询类业务6,822笔),累计清算资金427,321万元。7月份农信银业务系统日均成功处理各类支付清算业务7,693笔,日均清算资金19,424万元,日均业务量环比增长9%。现将2007年7月份各项业务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银行汇票业务 2007年7月份,农信银业务系统共处理银行汇票业务8,699笔,累计交易金额128,966万元,其中,银行汇票签发业务4,710笔,累计出票金额70,744万元;银行汇票解付业务3,989笔,累计清算资金58,223万元。 7月份,银行汇票签发、解付业务量比上月增长68%,业务量增长幅度较大的股东单位是江苏省联社,其辖内机构网点银行汇票签发、解付业务量占7月份银行汇票签发、解付业务总量的85%。银行汇票签发业务量比上月有所增长的股东单位还有广东省联社、山东省联社、河北省联社、湖北省联社、吉林省联社等。此外,浙江省联社、上海农村商业

银行、山东省联社和安徽省联社的银行汇票解付业务比上月增长较大,增幅分别是136%、126%、82%、48%。 二、电子汇兑业务 7月份,农信银业务系统共处理电子汇兑往来账业务46,992笔,累计清算资金219,951万元;日均处理往来账业务2,136笔,日均清算金额9,998万元,日均汇兑业务量业务比上月下降8%,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1%。 7月份处理往账业务前五名的股东单位分别是:广东省联社、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湖南省联社、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和四川省联社。与上月相比,汇兑往来账业务量增幅较大的有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增幅为134%;江苏省联社,增幅为95%;吉林省联社,增幅为25%;山东省联社,增幅为17%。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报文格式实用标准

附件四: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报文格式标准 外币支付系统接口报文格式标准 V 1.4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

目录 1报文标准概述 (8) 1.1概述 (8) 1.1.1 属性符号 (8) 1.1.2 X字符集 (8) 1.1.3 英文简称命名规范 (8) 1.1.4 报文结构 (9) 1.2报文块格式 (9) 1.2.1 基本头块 (9) 1.2.2 应用头块 (10) 1.2.3 用户头块 (12) 1.2.4 正文块 (13) 1.2.5 附加正文块 (16) 1.2.6 签名块 (17) 1.2.7 报尾块 (17) 2主要数据定义 (18) 2.1约定和检查规则 (18) 2.2特定变量定义 (18) 2.2.1 DATE变量定义 (18) 2.2.2 TIME变量定义 (18) 2.2.3 行号BIC码变量定义 (18) 2.2.4 金额AMOUNT变量定义 (19) 2.2.5 借贷标识变量定义 (19) 2.2.6 货币符号 (19) 2.2.7 业务种类 (19) 2.2.8 汇款人账户性质 (19) 2.2.9 业务参考号 (19) 2.2.10 回车换行符 (19) 2.2.11 77E填写规则: (20) 2.3支付业务处理状态定义 (20) 2.4支付交易序号 (21) 2.5客户账号 (21) 3报文格式定义 (21) 3.1报文清单 (21) 3.2外币支付业务类 (23) 3.2.1 MT103(FMT100):境内跨行贷记业务报文(境内业务) (23) 3.2.2 MT103(FMT101):境内跨行贷记业务报文(汇出业务) (24) 3.2.3 MT103(FMT102):境内跨行贷记业务报文(汇入业务) (26) 3.2.4 MT103(FMT103):境内跨行贷记业务报文(退汇业务) (26) 3.2.5 MT103(FMT104):境内跨行贷记业务报文(转汇信息) (26) 3.2.6 MT202(FMT200):银行间资金调拨业务报文(境内业务) (26)

什么是农信银系统

什么是农信银系统? 农信银系统是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的简称,是根据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需求,应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开发的集资金清算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支付清算平台,为所有入网机构提供异地支付清算和信息服务的系统。 农信银系统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农信银系统可以为广大城乡客户特别是农村地区企业和个人办理实时电子汇兑、农信银银行汇票和个人账户通存通兑等业务。 农信银系统的特点是什么? 业务办理方便,资金实时到账,系统运行安全,网点覆盖面广。 什么是实时电子汇兑? 实时电子汇兑是指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受客户委托,通过农信银系统将款项实时汇划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实时电子汇兑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实时电子汇兑业务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查询查复等。什么是“农信银—易宝”电子汇款业务? “农信银—YeePay易宝”属于农信银系统的一个特色业务,是实时电子汇兑的一个延伸产品,适用于客户通过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电话购物等离线支付货款的结算方式。客户通过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农信银——易宝”电子汇款业务,将货款支付给商家,以便按照订单及时取得购买的物品或服务。 什么是“农信银—支付宝”电子汇款业务? “农信银—支付宝”属于农信银系统的一个特色业务,是实时电子汇兑的一个延伸产品,适用于客户进行网上购物并选择支付宝“网点付款”作为线下订单支付方式时的货款结算。客户可通过农村信用社网点柜台办理“农信银—支付宝”电子汇款业务,将货款支付给商家,以便按照订单及时取得购买的物品或服务。

客户办理实时电子汇兑业务有哪些优惠措施? 客户可以通过农信银系统免费办理“农信银—易宝”电子汇款业务。营业网点柜台受理“农信银—易宝”电子汇款业务时,不向客户收取任何手续费及汇划费。 截至2008年9月末,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已累计处理各类往来账业务3000多万笔,清算资金5500余亿元,这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由全国30家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发起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支付清算服务企业,已逐步成为中国支付体系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日益深入的新农村建设中,为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2008年10月16日,是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上线两周年的日子,日前,记者从农信银中心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1至9月份,全国农信银机构(农信社、农合行、农商行,下同)通过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共成功办理各类支付结算业务729.63万笔,资金清算类业务总量比上年同期增长3.7倍;清算资金15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倍;日均处理资金清算类业务3.6万笔,比上年同期增长3.7倍;日均清算资金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倍;各项指标均比上年全年翻一番。从1997年全国农信社特约电子汇兑系统运行及2006年10月16日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开通运行以来,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累计清算业务量已达到3000余万笔,清算资金5500余亿元,在日益深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为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两年来,全国农信银机构陆续接入办理各类支付结算业务,目前,已有22省、市、自治区开通实时汇兑业务,19省、市、自治区开通签发银行汇票,20省、市、自治区开通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预计年末除辽宁、贵州、海南外,全国31省、直辖市、自治区(西藏没有农信系统除外)以及深圳市将全部接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 据悉,农信银业务主要包括三大类:全国农信银电子汇兑业务、农信银支 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和农信银全国银行汇票业务。 “农信银”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是指客户可以通过全国农村信用社、农 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办理跨省的个人支付结算业务。只要持有在 农信社机构开户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就可以方便快捷地在全国任意一家农 信社网点柜台办理存取款、查询、转账等业务。目前已有浙江、海南、深圳、 北京、青海等27个省市共70000多个农信社网点实现跨省“农信银”个人账户通 存通兑业务。 农信银实时电子汇兑业务是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的入网机构受理客户 委托,将款项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及时汇划异地收款人的行为。农信银 实时电子汇兑业务方便快捷,办理手续简单,资金实时到账,辐射范围广。 目前全国农信银机构拥有近85000家营业网点,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目前覆盖 所有营业网点的95%以上。 农信银银行汇票业务是指由出票社(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 2007 年上半年受理业务情况的通报 2007 年上半年,在各股东单位大力支持下,继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业务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暨实时电子汇兑业务于2006 年10 月16 日开通后,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银行汇票、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分别于2007 年1 月8 日、2 月5 日顺利开通,系统运行稳定,业务量逐步上升。现将2007 年上半年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各项业务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07 年上半年,全国农信银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共成功办理各类支付清算业务500,099 笔,比上年同期下降9% ;累计清算资金136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 ;日均成功处理各类支付清算业务4,133 笔,比上年同期下降9% ;日均清算资金1.1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 。 其中:二季度,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共成功处理各类支付清算业务344,666 笔,累计清算资金95 亿元,与一季度相比,业务量增长122% ,累计清算资金增长132% 。 截至2007 年6 月底,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赋予社(行)名社(行)号机构已达4,359 家,其中:开办银行汇票签发业务的机构1,625 家。农信银业务已覆盖全国农信银机构85 ,000 多家营 业网点的90%以上。2007 年上半年共有9 批次1,994 家机构及附属营业网点接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业务网络系统,与2006 年12 月末相比,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赋予社(行)名社(行)号的机构数增加了1,273 家,

增幅为41% 。另外,湖南省、湖北省、吉林省和深圳市的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已覆盖全辖农信银机构网点,广东省除广州市联社正处于上线测试阶段以外,其他所辖机构网点已全部开通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 二、各项业务运行情况 (一)银行汇票业务2007 年上半年,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共处理银行汇票业务 12,300 笔,累计交易金额28.7 亿元,其中:银行汇票签发业务7,180 笔,累计出票金额16.8 亿元;银行汇票解付业务5,120 笔,累计清算资金11.9 亿元;银行汇票撤销业务423 笔,累计交易金额1.5 亿元;银行汇票退票业务762 笔,累计交易金额2.3 亿元。江苏省联社所辖机构网点办理银行汇票业务占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上半年银行汇票业务总量的76% 。江苏省联社所属营业机构网点自2007 年4 月2 日开办银行汇票签发业务以来,系统应用率较高,银行汇票业务量持续增长,上半年共成功办理银行汇票签发业务5,652 笔,累计出票金额10.3 亿元;银行汇票解付业务3,731 笔,累计清算资金7.2 亿元。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管理规定(试行)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管理规定(试行)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 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以下简称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的行为,防范风险,保障外币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代理结算银行是指根据其与参与者签订的外币结算服务协议,负责对外币清算处理中心提交的清算结果进行结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 外币结算账户是指参与者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的,用于外币结算的外币同业存款账户。 第三条代理结算银行选择、外币结算账户管理、流动性支持、收费管理、检查监督以及资格终止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确定一家或多家银行为外币支付系统某一币种的代理结算银行,并对代理结算银行实行资格管理。 第五条代理结算银行应制定与外币支付系统相关的外币结算内部管理制度,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外币结算内部管理制度应对代理结算银行的外币结算账户管理、流动性支持、收费管理、风险控制以及行内相关业务系统管理等进行规范。

第六条代理结算银行应加强对其行内相关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建立健全故障处理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突发事件技术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外币支付系统资金结算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代理结算银行应与外币清算处理中心签订外币支付系统资金清算和结算协议。 外币支付系统资金清算和结算协议应包括圈存资金和授信额度管理、可用额度管理、资金结算与排队管理、清算结果处理、日终对账等内容。 第八条代理结算银行为银行提供外币结算服务的,应与其签订外币结算服务协议。 外币结算服务协议应包括外币结算账户管理、隔夜自动投资安排、流动性支持、收费、信息保密等内容。 第九条代理结算银行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外币支付系统资金结算有关信息保密。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代理结算银行的外币资金结算活动进行检查监督,以确保外币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代理结算银行的选择 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评议方式选择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具体程序包括邀请、申请、评审、公示、公告、验收、通知等。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需选择某一币种代理结算银行时,以适当方式向银行发出邀请。 第十三条银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成为某一币种代理结算银行:(一)具有境内法人资格,成立10年以上;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知识问答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知识问答 一、电子汇兑业务知识 1、问:具有何种行号的机构可以办理实时汇兑业务? 答:在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中,具有10位行号的机构可以办理实时汇兑业务。对于具有7位行号的机构,可以按特约汇兑系统每日的往来账批次发起和接收汇兑业务。 2、问:在办理实时电子汇兑往来账业务时,网点操作人员是否需要进行编核押处理? 答:无需手工编核押,实时电子汇兑往来账业务通过密押服务器进行编核押处理。 3、问:在办理电子汇兑业务过程中,如接收到汇出社(行)或汇入社(行)发来的查询,须在什么时间内予以查复? 答:入网机构在收到查询后,必须在当日,或最迟不超过下一工作日予以查复。 4、问:汇出社(行)可以对哪些电子汇兑往账业务进行撤销处理? 答:汇出社(行)只能对处于排队状态的电子汇兑往账业务进行撤销,已清算的业务不能撤销。 5、问:实时系统网点接收到原特约汇兑系统网点的来账需退汇时,是否可以使用“退汇”交易? 答:不能使用退汇交易,只能发起一笔与原特约汇兑系统网点之间的往账交易。

二、银行汇票业务知识 1、问:柜员在签发银行汇票打印凭证时,如打印失败,可以重打凭证吗? 答:不可以重打凭证,因为该笔汇票已操作签发成功,凭证号码已销号,必须用撤销交易,然后重新签发。 2、问:代理付款社(行)可以办理挂失吗? 答:不可以。出票社(行)和代理付款社(行)可以受理挂失。代理付款社(行)受理挂失申请后,需通过自由格式报文或传真等方式将挂失信息发送出票社(行),由出票社(行)办理银行汇票挂失业务。 3、问:若申请人缺少银行汇票解讫通知联的应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缺少银行汇票解讫通知联的,代理付款社(行)应不予解付,若申请人缺少银行汇票解讫通知联要求退款,出票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 4、问:签发银行汇票时已指定代理付款社(行)的,可以由其他社(行)办理解付吗? 答;不可以。必须由指定的代理付款社(行)解付。 5、问:代理付款社(行)在办理银行汇票解付业务时如发现汇票专用章不清晰或压数机压印的金额模糊不清该如何处理? 答:代理付款社(行)应及时向出票社(行)发出查询,待收到出票社(行)查复后方可处理。 三、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知识

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管理规定

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 务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信银 系统电子汇兑业务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确保电子 汇兑业务安全、高效、便捷,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和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入网机构电子汇兑业务管理暂行办 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辖内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农村信用 合作联社[以下统称县(市)联社]通过农信银资金清算 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信银中心),办理电子汇 兑业务的入网机构。 第三条电子汇兑业务是入网机构受客户委托,将款项通过农信银系统汇划至异地收款人的行 为,是入网机构办理结算业务和划拨资金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农信银系统的入网机构分为成员机构和成员机构所属营业网点。 成员机构是指在农信银系统设立清算账户,直接通过农信银中心办理支付清算业务的入网机构,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清算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清算中心)。 成员机构所属营业网点,是指未在农信银系统开设清算账户,通过成员机构完成与农信银中心的业务资金清算的入网机构,即县(市)联社及所属营业网点(以下简称营业机构)。

第五条发起和接收电子汇兑业务的入网机构分别称为汇出社(行)和收报社(行)。 第六条电子汇兑业务采取逐笔、实时、全额清算方式。 第七条营业机构办理电子汇兑业务,通过自治区联社清算中心在农信银中心开立的清算账户进 行资金清算。 自治区联社清算中心清算账户应留有足够资金以保证营业机构电子汇兑业务的清算。 第八条营业机构通过农信银系统办理电子汇兑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及反洗钱等有关法规制度 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电子汇兑业务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退汇四种交易。 第二章职责 第十条自治区联社清算中心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营业机构行名行号的管理; (二)及时准确完成与农信银中心、县(市)联社清算账户的对账; (三)及时监控农信银中心、县(市)联社清算账户资金头寸; (四)指导和管理营业机构办理支付业务,督促营业机构及时处理查询查复;

[管理制度]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 办法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以下简称外币支付系统)的管理,保障外币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币支付系统是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外币清算机构提供外币支付服务的实时全额支付系统。 第三条外币支付系统由外币清算处理中心负责对参和者和特许参和者提交的支付指令进行接收、清算和转发,由代理结算银行负责对外币清算处理中心提交的清算结果进行结算。 参和者是指参加外币支付系统且于代理结算银行开立外币结算账户的银行。特许参和者是指参加外币支付系统未于代理结算银行开立外币结算账户的外币清算机构。 代理结算银行是指根据其和参和者签订的外币结算服务协议,负责对外币清算处理中心提交的清算结果进行结算的银行。 外币结算账户是指参和者于代理结算银行开立的,用于外币结算的外币同业存款账户。 第四条银行参加外币支付系统应以境内法人或管理行为单位接入外币支付系统,且于代理结算银行开立外币结算账户。 本办法所称管理行是指由外国银行总行或者经授权的地区总部指定的,统筹负责该行于中国境内业务管理以及该行于中国境内所有分行合且财务信息和综

合信息报送工作的外国银行分行。管理行应取得其外国银行总行或者经授权的地区总部指定其为管理行的授权书。 第五条参和者可采用直连方式或间连方式接入外币支付系统,特许参和者应以直连方式接入外币支付系统。 直连方式是指参和者或特许参和者将其关联业务系统和外币清算处理中心连接,且通过其关联业务系统直接发起和接收业务的连接方式。 间连方式是指参和者通过外币支付系统共享前置机客户端发起和接收业务的连接方式。 第六条外币支付系统受理多个币种的外币支付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需要调整外币支付系统受理的币种。 第七条参和者、特许参和者、代理结算银行和外币清算处理中心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准确、完整、及时地办理外币支付系统关联业务。 第八条参和者和特许参和者通过外币支付系统办理的外币支付业务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政策法规。 第九条参和者、特许参和者、代理结算银行和外币清算处理中心应使用规定的报文格式发起业务。 参和者和特许参和者应按规定对其发起的支付指令进行加密,支付指令壹经发出即具有支付效力。 第十条外币支付系统对支付指令逐笔实时全额结算,参和者和特许参和者发起的支付指令壹经结算即具有最终性。 第十壹条外币清算处理中心和代理结算银行应签订协议,明确双方于外币支付业务清算和结算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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