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宪法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与探索.docx
宪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思路

宪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思路宪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运用在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学中,宪法学作为一门核心课程,为提高学生的法律专业水平和处理法律问题的综合能力,加强宪法学教学改革成为必由之路。
由于宪法学内容相对复杂,课程体系设置又极具特殊性,在新形势背景下,传统的宪法学教学方式枯燥单一,内容教学与实际需求相脱离,不利于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
只有采用科学合理的宪法学教学方法,才能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一、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首先,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为满足学生发展需求。
教学方法影响学生的精神面貌,制约学生智力和身体发展,关系学生的个性心理的塑造与培养。
基于宪法学在高校法律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其教学工作也将直接影响到学生法学素养的、理论知识、法律思辨能力的培养与塑造。
传统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对于教学内容的复制特性,不利于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压制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
对此,为培养富有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极具重要意义。
只有运用科学合理的宪法学教学方法,不但能够帮助学生掌握扎实的宪法理论知识,还能不断激励学生积极主动探索的精神,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进而不断提高宪法学教学质量。
其次,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以满足当代教育的需求。
传统教学中,教师采用注入式或填鸭式教学方法,只注重传授理论知识,不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导致教学中学生学习被动,缺乏主动性,对知识多死记硬背,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相脱离,也束缚学生个性和创新能力发展,对此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为发展教育的必然之选。
最后,宪法教学方法改革以迎合素质教育发展的需求。
素质教育要求提高国民的素质与综合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因而要求书本知识与社会实践的统一性。
对此,宪法学教学必须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并在教学中全面贯彻实施“启发式”教学,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实现教与学的统一,教师不再是知识的灌输者,更是学生学习的组织引导者,重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
宪法教学的实践(3篇)

第1篇一、引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维护国家稳定、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法律。
宪法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宪法教学的实践出发,探讨宪法教学的方法、内容和效果。
二、宪法教学的方法1. 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是宪法教学的重要方法之一。
通过分析真实的案例,使学生了解宪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教师可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如宪法诉讼案例、宪法解释案例等,引导学生深入分析案例,探讨案例背后的宪法原则和制度。
2.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宪法教学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式。
通过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使学生了解宪法审判的程序和规则,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在模拟法庭中,学生可以扮演法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角色,体验宪法审判的全过程。
3. 小组讨论小组讨论是宪法教学的一种互动性教学方式。
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围绕某一宪法问题进行讨论,激发学生的思考能力。
在小组讨论中,学生可以互相交流观点,共同探讨宪法问题,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4. 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是宪法教学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式。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宪法博物馆、法院等场所,让学生亲身感受宪法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通过实地考察,学生可以加深对宪法的理解,提高法律素养。
三、宪法教学内容1. 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基本理论是宪法教学的核心内容,包括宪法概念、宪法原则、宪法价值等。
教师应重点讲解宪法的基本概念,使学生了解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讲解宪法原则和价值,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
2. 宪法典解读宪法典解读是宪法教学的重要内容,教师应引导学生逐条解读宪法典,了解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制度。
在解读过程中,教师可以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宪法典在实践中的应用。
3. 宪法实施与监督宪法实施与监督是宪法教学的重要内容,教师应讲解宪法实施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宪法监督的机制和途径。
通过讲解宪法实施与监督,使学生了解宪法在维护国家稳定、保障人民权益方面的作用。
浅论宪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运用

浅论宪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运用【摘要】随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开展,宪法学的教学面临更大的挑战。
为此,宪法学教学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宪政意识和学习法律的兴趣,并以司法考试为指引,多使用案例教学,采取更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将教与学充分结合起来,使宪法学不仅在立法中起到“根本法”的作用,而且在学生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也起到“根本法”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宪法学;教学方法;必要性一、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宪法学作为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主干课程之一,是法学本科课程中最重要的、最基础的学科,因此,宪法学教学工作开展得好坏,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学素养、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法律思辨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外,随着宪法学在法学领域逐渐受到重视,宪法学的价值不断得到社会的认同,宪法学研究的热潮也开始涌起,这些变化为宪法学本身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契机,同时,也给高校宪法学的教学提出了一个挑战:探求一种什么样的教学方式,能够比较好地完成教学目标的要求,同时又能适应宪法学研究的发展,将日新月异的宪法学研究成果带入课堂,通过宪法课使学生谙熟宪法原理并把握其发展趋势,并且锻炼和培养学生作为法律人必备的理性的、独立的、批判的、敏捷的思维和较强的能力。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是没有激情的理性。
”理性是法律的灵魂,宪法学教学的目的也在于此,即培养学生理性的精神、提高理性思维的能力,这包括独立的分析理解能力、较强的思辨能力以及对知识较高的融会贯通和整合能力等。
所以,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宪法学教学不应再过多地强调传统的“讲授法”,而应因时制宜,因“需”制宜,向多元化发展,采取更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将教与学充分结合起来。
二、宪法学教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法学本科专业在进行宪法教学的过程中,多采用以“教材中心,教师中心,课堂中心”(三中心)的“讲授——接受”教学模式,这种模式过于强调教师对学生的管教和对学生学习的控制,强调通过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宪政知识教育。
宪法教学实践经验论文(3篇)

第1篇摘要: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和国家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宪法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反思,探讨宪法教学的有效方法,以提高宪法教育的实效性。
关键词:宪法教学;实践经验;方法探索;实效性一、引言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民法治素养的基础。
宪法教学不仅是传授宪法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精神和公民责任感。
本文结合宪法教学实践经验,对宪法教学的方法和策略进行探讨,以期为宪法教育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宪法教学实践经验总结1. 宪法教学内容的丰富性宪法教学内容的丰富性是提高教学效果的关键。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历史、宪法实施等方面的知识传授。
同时,结合我国宪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宪法精神。
2. 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宪法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案例教学法:通过分析宪法实施中的典型案例,使学生深刻理解宪法精神。
(2)讨论法:组织学生就宪法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
(3)角色扮演法:让学生扮演宪法中的角色,体验宪法实施的过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4)多媒体教学法:利用多媒体技术,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3. 教学评价的多元化宪法教学评价的多元化有助于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提高教学效果。
教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1)课堂表现: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讨论等表现。
(2)作业完成情况:检查学生完成作业的质量和数量。
(3)宪法知识竞赛:通过竞赛形式,检验学生的宪法知识掌握程度。
(4)宪法实践项目:评估学生在宪法实践中的表现。
三、宪法教学反思1. 宪法教学与学生实际需求的脱节在宪法教学中,部分教师过于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学生的实际需求。
为了提高宪法教育的实效性,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实际需求,结合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
宪法的教学研究以及实践(3篇)

第1篇摘要: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对于维护国家政治稳定、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宪法教学的研究和实践进行分析,探讨如何提高宪法教育质量,为我国宪法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引言宪法教育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公民法治意识、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宪法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通过对宪法教学的研究和实践进行分析,旨在为提高宪法教育质量提供参考。
二、宪法教学研究1.宪法教学目标宪法教学的目标主要包括:(1)使学生了解宪法的基本知识,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2)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使其自觉遵守宪法;(3)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2.宪法教学内容宪法教学内容主要包括:(1)宪法基本知识,如宪法的定义、性质、地位等;(2)宪法基本原则,如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等;(3)宪法基本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4)宪法实施与监督,如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等。
3.宪法教学方法宪法教学方法主要包括:(1)讲授法:教师系统讲解宪法知识,使学生掌握宪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2)讨论法:引导学生对宪法问题进行讨论,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3)案例教学法:通过具体案例,让学生了解宪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4)实践法: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实践活动,如宪法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
三、宪法教学实践1.宪法教育课程设置(1)将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小学到大学,宪法教育贯穿始终;(2)在中小学阶段,将宪法教育纳入道德与法治课程,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宪法意识;(3)在高等教育阶段,开设宪法课程,系统讲解宪法知识。
2.宪法教育师资队伍建设(1)加强宪法教育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2)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宪法教师,确保宪法教育的质量;(3)鼓励教师参加宪法学术研究,提高宪法教育水平。
3.宪法教育实践活动(1)组织宪法知识竞赛、宪法讲座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宪法意识;(2)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3)鼓励学生参加宪法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宪法调研等。
浅谈高校宪法教学改革与实践的探讨

浅谈高校宪法教学改革与实践的探讨
浅谈高校宪法教学改革与实践的探讨
教学方法是教师传授知识、技能,实现教学目的的途径和手段。
教学效果的好坏关键在于教学方法及手段的合理选择和恰当运用。
从世界范围来看,高等法学教育主要分两大类,即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学主要采用的是以讲授法为主要形式的演绎法教学方式,教师多以法律概念为起点阐述法律的原理。
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教学主要采取的是以案例分析为主要形式的归纳法教学式。
教师总是擅于从具体的判例中去发掘法律的原则。
我国秉承的是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传统,认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将所认为的重要的法学知识传授给学生,至于学生学到多少或有否获益,主要是看学生自己的领会和悟性。
由此形成的法学教学方式主要就是课堂讲授。
教师和学生之间始终是一种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全部法学教学活动的内容与方式是在教师主导下进行的。
教师在课堂上总是习惯于按照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为基线展开其授课内容,对于案例的处理也是根据法律原理阐述的需要加以布置和安排的。
外国宪法课程的教学也是如此。
这种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能够系统地掌握所学的法学原理,进而准确地把握法律条文,并最终能够在实践中准确地适用法律。
但是,这些年的法学教学实践证明,单纯的法律原理的讲授往往使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教科书的层面上,而且常常是条文罗列,研究方法枯燥,容易脱离实际。
从目前外国宪法教学来看。
大多数老师主要采取的仍然是对学生单向灌输的讲授法,这种教学方法形式。
宪法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探讨.docx

宪法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探讨作为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之一的宪法学,属于专业必修课。
它既是法学的基础理论课程,同时又具有部门法学的特点。
宪法学课堂教学是宪法学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传播和获取宪法学知识的主渠道。
其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关系到法科学生其他法学专业课程的学习,关系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长期以来,我国宪法学课堂教学存在着教学目标定位不准,教学内容繁杂且脱离实际、教学方式单一、教学方法落后等问题,影响了宪法学教学的效果,不利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宪法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构建和谐宪法学课堂课堂是教师和学生共同的舞台。
构建和谐课堂是宪法学课堂教学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提高宪法学教学效果的重要保证。
和谐课堂就是指构成课堂的一切因素和谐。
构建和谐课堂价值非凡:(1)和谐课堂有利于教师完成宪法学知识的传递。
在气氛轻松、愉悦的和谐课堂,既能增加师生间的情感,又能有效地传播宪法学知识;(2)和谐课堂有利于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3)和谐课堂有利于师生在平等的基础上共享宪法学知识,促进师生间的交流与沟通,激发师生共同探讨宪法学知识的兴趣和热情;(4)和谐课堂使学生获得美的享受,在潜移默化中陶冶了学生的情操,提高了其职业道德与自豪感。
和谐师生关系是教师调控课堂的人际基础,教师应当力求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通过师生之间在人格、精神和道德各层面的相互交流,实现双方在教育中地位平等。
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是构建和谐课堂的前提条件。
为此,宪法学教师首先必须建立新的教师价值观,转换其在宪法学课堂教学中的角色。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从‘独奏者’的角色过渡到‘伴奏者’的角色”。
[1]宪法学教师应该转换角色,视自己和学生为平等的课堂主持者、参与者,不应该以权威者自居,教授宪法学时不能从传授理论知识的角度出发。
浅谈高校宪法教学改革与实践的探讨

浅谈高校宪法教学改革与实践的探讨2000字高校宪法教学是高等教育中重要的政治思想课程,是培养高素质、有思想、有思维的青年人必不可少的内容。
然而,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学生普遍缺乏对宪法的深入理解,掌握的知识不够系统、全面,甚至对宪法的价值意义和历史演变都缺乏基本了解。
因此,当前高校宪法教学改革与实践的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高校宪法教学改革的必要性1.滞后的课程体系高校宪法教学的课程体系滞后,往往讲授学生对应试的知识,貌似理论水平较高,但学生在实践操作中却不实用。
在实务中,无法帮助学生思考问题,难以具体具体解决实际问题,无法真正提高学生的思想能力和政治意识。
2.教学方法简单单一高校宪法教学的教学方法单一,只注重知识的灌输,缺乏实践性的教学方法。
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知识,难以主动思考,缺乏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学内容过于理论化高校宪法教学的内容过于理论化,往往不好懂,难以引导学生理性思考。
这些问题导致了高校宪法教学内容过于抽象,离学生实际生活过于远离。
学生成为纯粹的“文字迷”,并不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相关知识。
二、高校宪法教学改革的实践探讨1.建立适应时代需求的课程体系高校宪法教学改革需要建立适应当代的课程体系,注重实用性,能够给学生提供现实和实际的帮助。
应该增加实践成分,强调与时俱进,和民众的共性。
课程设置较普通功课更加紧密现实,要根据当前热门话题及其深远的影响来设置。
2.注重实践性的教学方法学生应该更多的受到实际体验和实践带来的影响,从这样的教学方法中吸收工作、学习、创新等等实际经验,这样的教学能够使得实际工作中所需要的方法和执行过程得到训练并进一步提高。
3.提高教学内容的针对性高校宪法教学改革应该进一步提高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方法可以是以国家、地方预警信息为教学、学习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而在不违法的情况下,灵活变动教学内容。
学生可以根据具体案例和事例,对相关法律条例进行研究发表意见、并提出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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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宪法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与探索宪法学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又属于教育部高教司确定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
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在法学理论教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法学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
宪法学作为基础理论学科,课程内容理论性较强,制度性规范性鲜明,教学方式的单一落后等因素,严重影响了宪法学教学的效果。
造成宪法学的教学质量与其他部门法学相比较而言形成明显的反差,也与宪法学的学科地位严重不匹配,在大多数法学院校宪法学沦为不受法科学生欢迎的学科之一已经成为常态。
因此,改革宪法学传统的教学方法,提高宪法学的教学质量,强化宪法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扭转宪法学教学的尴尬境地,不仅对于提升学生的宪法意识和宪政理念,加强宪法的实施与推进依宪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学生学好其他法学专业课程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一传统宪法学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一)宪法学课程理论性过强,教师授课能力有限宪法学是以宪法、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
目前,宪法学研究主要是对我国宪法制度进行理论注释及对宪法现象、宪法事例进行理论分析。
根据目前国内宪法学教材的编排体例来看,宪法的基本理论部分占据着相当大的篇幅,基本占宪法学课程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以上。
大多数法学院校宪法学课程一般安排在大一第一学期,对于刚从高中毕业的大学生而言,知识结构欠缺,理解能力有限,因此对于高深的宪法学理论的理解与掌握具有一定的难度。
尤其是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价值与作用、宪法的观念与文化等比较抽象的内容,无法深刻地领悟与体验。
宪法学教师对这些内容的讲解,既需要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作为底蕴,同时也需要娴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高超的讲课经验和技巧,才能充分地传播宪法学的理论精髓。
而目前大多数法学教师虽然拥有较高学历或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但是毕竟没有经过专业的教师培训,缺乏有效的讲课技巧与方法,因此对纯理论的讲解往往词不达意,或者浅尝辄止,对学生宪法理论的学习造成很多障碍,使初次接触法学知识的学生产生畏难情绪。
(二)宪法学课程政Z色彩浓厚,教学内容缺乏创新宪法是民主政Z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规范是政Z制度法律化的载体,宪法学是一门将国家政Z制度上升为国家法律而展开研究的学科,因此宪法学被称为政Z法学或者国家法学。
宪法学鲜明的政Z色彩决定了其作为一门课程离不开对我国基本政Z制度的讲解。
但是宪法学课程中的国家性质、经济制度、文化制度与精神文明建设、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等内容,法科学生在高中政Z理论课已经有所涉及,与之有重合的地方,学生对这些内容已经有所了解。
如果宪法学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不能从法学研究的角度深入剖析或推陈出新,则会演变为对高中政Z课的简单重复。
如果教师讲授时平淡无味且缺乏理论深度,就会给人感觉是在进行政Z理论宣讲。
这样不仅会让学生失去学习的好奇心,而且还会产生厌烦情绪。
(三)宪法学教学方式单一,课堂教学实效性较差目前,宪法学课堂教学大多数教师依然采用传统的讲授式结合课件演示的教学方法,按部就班的进行授课。
这种教学方法能够保证教学的有序性和完整性,使教师能够有效把控教学过程,按照教学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也能够使学生在一学期的集中学习阶段较为系统地掌握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
但是,这种灌输式的授课方式实际上是教师对教材内容的复述,如果教师的讲课酣畅淋漓、声情并茂还好,而大多数教师的讲课内容单调肤浅,语言表述平淡无奇,“易陷入照本宣科,缺乏激情的情境”。
[1]加上宪法学教学内容理论性过强,大部分宪法学原理缺乏实例,教学过程就陷入单纯地理论说教,容易显得枯燥乏味,课堂气氛沉闷无聊。
学生也会逐渐丧失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只能疲于应付考试以获得学分。
(四)宪法学教学实践性不足,教师忽视对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尽管宪法学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但是它并非像法理学那样属于纯理论学科,宪法学也具有一定的实践性。
目前宪法学教师更多关注深奥而晦涩的理论讲解,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训,这也正是宪法学教学效果不佳的原因所在。
首先表现在宪法学任课教师的授课内容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查内容契合度不够。
宪法学在法考中属于高难度、低分值的学科,不仅考查考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认知,也考查考生对宪法性法律条文的精细记忆与比较,出题的范围相对比较微观琐碎,知识点比较分散。
而宪法学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往往纠比较注重对理论性知识的阐述,而对制度性规范分析较少,对宪法规范关注程度不够,“重理论轻制度实践成为了长期以来宪法学教学的惯例”。
[2]由于宪法教学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取向不同,导致宪法学成为考生失分的重灾区,也成为学生法考复习中的鸡肋。
其次,大多数法学院校的宪法学教学基本上全部安排为理论教学,几乎没有实践教学。
宪法学教师不重视对宪法实施与宪法案例的介绍和探讨,不关注现实的宪法事例和宪法现象,忽略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训。
学生无法从课堂教学中获得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实务经验和能力。
单纯的理论讲授也无法激发学生深入研究问题的动力,这也导致宪法学结课后随即被很多学生抛之脑后甚至遗忘殆尽。
二宪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探索传统的宪法学课堂教学方法已经成为影响法科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因素,也是制约宪法学教学质量提高的短板,长此以往将会对法学教育形成掣肘之势,也必将拖后高素质综合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进度。
“教学效果的好坏关键在于教学方法的合理选择和恰当运用”。
[3]因此,必须改革传统的宪法学教学方法,探索并创新符合宪法学课程特点并适宜于学生学习的多样化教学方法,才能打破宪法学教学效果不良的僵局,逐步改变宪法学教学的困境。
(一)采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选取合适的案例让学生做好课前准备,课堂上组织学生讨论,然后教师根据案例切入宪法规范分析并进行总结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不同于以往教师在讲解宪法学基本原理或基本制度时,为了使学生更加容易理解把握而辅助运用案例,这种列举案例只是为帮助学生更加透彻地掌握宪法基本原理,充其量只能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关注的不是简单的掌握基本法学知识,而是通过运用法律知识对案件进行法律推理的过程,其目的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促使学生掌握分析、解决案例的思路和方法,进而培养逻辑推理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案例教学法摒弃了单纯的理论说教,是学生运用所学宪法知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过程。
这种方法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积极探索,而且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巩固,因此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教学方法。
(二)引入讨论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就是指对某一宪法问题,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采用课堂讨论、分组辩论、互相提问或主动发言的形式在课堂上阐明自己的观点,通过教师引导最终得出结论的教学方法”。
[5]宪法学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涉及到国家制度及公权力的配置等重大理论问题,所以教师可以选取中外选举制度、自治制度、人权问题、法治社会的标准或人大制度与西方议会的异同、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的区别等问题拟定讨论的题目。
学生根据题目查找并阅读课外资料,教师也可以对学生指定阅读书目。
学生在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以后,拟定各自的讨论提纲,教师也可以根据资料限定讨论的范围。
比如中外选举制度比较,教师通过让学生阅读小布什诉戈尔案来准备美国总统选举的程序,通过让学生阅读20XX年XXX省岳阳市选举市长案准备我国的选举制度的程序以及选举制度的原则,并让学生对比分析中外选举制度的优劣。
(三)尝试参与式教学法传统的宪法学教学沿袭着教师讲学生听的惯例,教师是主角而学生只能被动地聆听和接受。
教学是教与学的双向活动,只有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都能调动起来,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因此不能只让教师唱独角戏,必须以学生为主体,使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使他们能够独立思考,并扮演一定的角色,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挖掘其学习的潜能和兴趣。
比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让个别学生根据自己感兴趣的章节备课,然后独立上台讲课,或者与教师配合同台授课,同时必须接受其他同学的提问,最后由教师点评并补充讲解。
这种授课方式不仅锻炼了学生的表现能力,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而且还使学生体验了角色的转换,营造了良好的课堂氛围。
另外还可以选取学生感兴趣的并贴近社会现实的具有可研究性的话题,例如“从总统弹劾案看美国的宪政体制”、“死刑是否合宪”、“我国的人权保障现状”、“网络时代的表达自由”“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等题目,由学生课前收集资料提前做好准备,课堂上由学生发表演讲或者展开辩论,让学生得到展现自己风采的机会。
此外还可以开展模拟课程,比如为了让学生感受民主的过程,由教师组织一节“民主模拟课”,由学生扮演村民模拟村委会的选举,村干部选出后,再由学生扮演村民和村干部,模拟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
整个过程由学生自己设计和完成,使学生亲身感受到参与民主活动的体验,并对民主的相对性、民主的程序、民主的缺陷、选举心理、民主与法治等问题有了深入的思考。
这种身临其境的参与式教学法使学生感受深刻,比教师滔滔不绝言辞说教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重视实践性教学法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提高法科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已经是法学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因此,宪法学教育的目标不能局限于仅仅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宪法规范或理解宪法基本理论,而是“既要有基本的法律思维方式,又具有良好的宪法素养去总结经验并指导实践”。
[6]宪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对训练学生法学专业思维、强化法律职业伦理修养、提高实务操作能力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因此,宪法学教学不能再坚守纯粹的理论传播而固步自封,必须参与到实践教学的环节中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三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处理好传统教学法与多样化教学法之间的关系尽管我们对传统的宪法学教学法暴漏出的弊端进行批判,并倡导宪法学教学方法的革新,主张教学方法的多样化与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但是并不意味着对传统教学法的全盘否定和抛弃。
传统的教学方法能够使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完整地传授宪法学知识和原理,充分阐释宪法的思想和精神,学生能够系统地接收知识的传播,全面地构建学科知识体系,因此传统的教学法必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可取之处。
而多样化的教学法虽然能够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增强课堂教学的活力,但是有可能导致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的碎片化,有时候也不一定能确保预期教学效果的实现。
所以宪法学任课教师在选择教学方法时既不能因循守旧,也不能放任自流。
而要根据教学内容章节的特点,适当地选取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处理好多种教学方法之间的关系,使各种教学法有机结合、互相补充,并不断验证各种方法的实效和调整各种方法的次序,则必然会不断提高宪法学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