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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公益众筹辩论赛

[终稿]公益众筹辩论赛

【二】你真的理解“公益”吗?公益是公共利益事业的简称,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

“公益慈善论坛”上有一段话,对“公益”二字的解释较为独到:公益出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之意识,致力宏观性社会问题的发现和解决,维护与平衡公共利益,推动公共政策的进步,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如: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各类资源节约与再生利用;传统文化与文化遗产保护;公民教育与倡导活动;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政策、立法的推动等。

而慈善多发自同情怜悯之心,以满足弱势生命群体的生存与发展需求为导向。

慈善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动物,以帮助其脱离困境、抚慰痛苦为目的。

如:扶弱救急;扶贫济困;大病救助;救灾救援;助学;流浪动物保护与救助等。

在一定条件下,公益与慈善可以相互转化。

当对某个弱势群体的扶助行动上升至国家政策层面时,比如促进相关公共福利政策出台实施,即成为公益。

因此,公益并不等同于慈善,更不仅是做好事、捐钱物、做义工……这种说法也许并不是最准确的,但它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范围,让我们对公益的基本内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这也对“公益众筹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是否关注公共利益,致力社会问题的发现和解决、推动公共政策的进步?在这一层面上,项目的形式似乎并不占据主导地位,项目的内涵、社会意义与可持续发展才是真正的精髓。

公益众筹的定义:公益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

相对于传统的公益融资方式,公益众筹更为开放。

只要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公益众筹方式获得项目资金,为更多公益机构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从形式上看,公益众筹是发起人预定要筹集的金额目标后,在网上发起众筹项目,在设定的时长内筹集到目标金额,则项目视为成功,可以拿走资金开始公益事项,一旦失败,资金则会退给出资人。

与以往号召市民直接捐资的方式相比,公益众筹基本有着实物或者服务的回报,可以视为一种“团购+预购”的结合体。

众筹的实质是债权交易,投资人对项目进行投资,融资方获得资金,投资人获得利息。

做慈善是否应高调而行(反方总结陈词)(本站推荐)

做慈善是否应高调而行(反方总结陈词)(本站推荐)

做慈善是否应高调而行(反方总结陈词)(本站推荐)第一篇:做慈善是否应高调而行(反方总结陈词)(本站推荐)1、慈善事业是不带有任何私人利益的奉献。

如果做高调,会有舆论炒作的嫌疑。

2、慈善事业是自发自愿的。

做慈善事业的人的出发点都是好的,都是品德高尚的,做高调会让参加的人越来越少。

第一,对于捐助者来说,低调是一种正确的慈善观念,也是一种省钱的做法。

我想,大家谁都没有钱多到不知道干什么好的地步,即使是盖茨、李嘉诚或者是陈光标。

那么,捐钱捐物,是因为有人需要帮助。

那么,作为捐助者,我们期望我们的钱尽可能直接且全部地用于被捐助者,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的浪费。

但是,高调行善,不论是通过媒体来曝光,还是通过政府来推崇,都要花不少钱在中间环节。

不论是请媒体还是请政府,都要花钱呀。

那么,这个钱既没有用在被捐助者身上,也没有为捐助者省下来,岂不是冤枉?如果说捐助者觉得不冤枉,那么他们就是需要这样一个“名声”,即表现自己很热衷慈善事业的美名,所以觉得花点儿钱换个美名很值,将来也能带来更多的商业/个人收益。

如果是这样,那么这样的慈善就变味了,这些捐助者就不再是仅仅为被捐助者提供帮助了,而其主要目的已经变成通过这样的机会来使自己获益了。

换句话说,他们并不在乎被捐助者过得怎样,只要自己美名捞足了就可以了。

那这样的慈善还值得鼓励吗?第二,从被捐助者来看,高调会让他们的生活曝光在众人的注目之下,让他们的生活也始终在捐助的阴影之下。

试想一下,一位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取得成绩,这本身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但如果这位学生是被人捐助的,而且是被高调报道过得被捐助,那么该生以后不论取得什么成绩,不论什么时候接受采访,都必须先说“我首先要感谢......对我的无私支持,否则根本不可能有今天的我......”等等。

这样,是不是一种很大的心理压力呢?第三,对社会而言,有人或许会说,高调行善可以在全社会掀起鼓励慈善事业的风气。

事实上,并不是的。

那些高调行善的慈善家,那些高调行善的慈善行为,并不是我们普通人学得来的。

互联网公益众筹辩论赛

互联网公益众筹辩论赛

互联网公益众筹辩论赛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公益众筹在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互联网公益众筹辩论赛就是一个展现这种趋势的平台,让人们就公益众筹的利与弊展开激烈的辩论。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互联网公益众筹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互联网公益众筹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和可能性。

传统的公益募捐方式往往受限于时间、空间和人力资源,而互联网公益众筹可以突破这些限制,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

通过互联网平台,公益项目可以更广泛地传播,更多的人可以了解和参与其中,从而为公益事业注入更多的力量。

其次,互联网公益众筹也为普通人参与公益事业提供了便利。

在过去,人们要想参与公益事业往往需要通过固定的渠道和机构,而互联网公益众筹让普通人也可以成为公益项目的支持者和捐助者。

只要有网络,任何人都可以在互联网上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公益项目,并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

然而,互联网公益众筹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公益众筹平台进行诈骗和欺诈活动,给公众带来财产损失和信任危机。

其次,一些公益项目可能缺乏透明度和监管,导致资金使用不明确和效果不明显。

综上所述,互联网公益众筹辩论赛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活动,它让人们能够就公益众筹的利与弊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互联网公益众筹有着积极的意义和影响,但也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规范,以确保公益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希望通过这样的辩论赛,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共同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

是否应该废除私人捐款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私人捐款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私人捐款辩论辩题正方,应该废除私人捐款。

首先,私人捐款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性。

在政治竞选中,候选人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来进行宣传和广告,而这些资金往往来自富有的捐助者。

这就导致了富人对政治的影响力过大,而普通民众的声音往往被忽视。

正如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经说过,“我们必须结束大企业和富人对政治的控制,让普通民众的声音得到更多的重视。

”。

其次,私人捐款也容易引发腐败和贪污问题。

政治候选人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来进行竞选活动,而这些资金往往来自各种捐款。

一些捐款者可能会利用捐款来换取政治利益,甚至进行贿赂。

这就容易导致政治腐败的产生。

正如美国历史上的水门事件一样,政治捐款往往成为政治腐败的温床,严重影响了政治的清廉和公正。

最后,废除私人捐款可以有效减少政治候选人的依赖,让他们更多地关注于政策和选民的需求。

如果政治候选人不再需要依赖私人捐款来进行竞选活动,他们就能更多地关注于为选民谋福祉,而不是为了满足捐款者的利益。

这样可以有效提高政治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废除私人捐款可以有效解决政治的不公平性和腐败问题,让政治更加公正和透明。

反方,不应该废除私人捐款。

首先,私人捐款是民主社会的一种表达形式。

在民主社会中,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支持自己认可的候选人。

私人捐款就是一种表达政治支持的方式,废除私人捐款就是剥夺了人们表达政治支持的权利。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肯尼迪曾经说过,“政治捐款是一种言论自由的表达形式,废除私人捐款就是剥夺了人们的言论自由。

”。

其次,废除私人捐款可能会导致政治竞选活动的资金短缺。

政治竞选活动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进行宣传和广告,如果废除了私人捐款,政治候选人很难筹集足够的资金来进行竞选活动。

这就会导致政治竞选活动的不平等,富有的政治候选人会更容易获得资金支持,而贫穷的政治候选人则会处于不利地位。

最后,废除私人捐款可能会导致政治活动的不透明。

如果政治候选人不再依赖私人捐款来进行竞选活动,他们就会寻求其他方式来获取资金支持,这就可能导致政治活动的不透明和不可控。

演说辩论材料

演说辩论材料

演说协会辩论材料反方的观点:当慈善机构滥用善款时,我方认为不应该捐款一 , 首先,就我国社会慈善机构存在的腐败问题:(1)近年来,我国社会慈善组织公信力较低。

虽然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但是许多的慈善机构却利用这些热心人士来从中获取利润,并没有将这些爱心用到真正的实际行动上。

(2)我国慈善机构的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几个领导手中,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慈善机构理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决策作用。

这就造成了慈善机构有时候会做出一些违背慈善机构章程宗旨,捐赠人意愿的错误决定。

(3)在我国慈善基金会的半官方化及我国慈善事业的公示和监督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造成部分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出现侵占、挪用、贪污捐赠款物的行为,使得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效率常被质疑。

因此,如果是对于慈善机构滥用善款时,就不应该为其捐款。

二,我方通过一些实例来证明我们观点:(1)在“5.12”汶川地震发生以后,整个社会的癌细胞捐款如滚雪球般汇拢聚来,大家都希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灾区的人民。

而与此同时,有些人宁可冒着生命危险亲自来到灾区将善款和物品运往灾区,也不愿意将之通过慈善机构进行捐赠。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让部分民众不信任感的情况?就是因为那些慈善机构对他们失去了信任,怕自己的爱心去充当了那些所谓慈善家的腰包,(2)2011年,媒体公布资产规模近30亿的河南宋庆龄基金会一手以慈善之名集资,一手通过内部人控制的公司投资、放贷。

当时河南省统战部、民政厅等多部门声称介入调查,但结果却从未向民众公布,此事即不了了之。

(3)无独有偶,佛山市红十字会于8月2日公布了去年6月至今年6月红十字会医院学校的资金收支情况。

一年来,该校共收到捐款88.6万元,但是在“郭美美事件”后,再未收到任何捐款。

(4)清镇市百花湖乡民政办负责人林玉凤伪造虚假救济、救灾款发放单据,贪污8800元。

日前,林玉凤已被清镇市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社会公益慈善是辩论辩题

社会公益慈善是辩论辩题

社会公益慈善是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社会公益慈善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可以帮助解决社会上存在的许多问题,如贫困、疾病、自然灾害等。

慈善活动可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提高社会的整体福祉。

例如,慈善机构可以为贫困家庭提供食物和住所,为患病的人提供医疗援助,为受灾地区提供救援和重建。

这些都是社会公益慈善所能带来的积极影响。

另外,社会公益慈善还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通过慈善活动,人们可以更加关心他人,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同时,慈善活动也可以激励更多人参与其中,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名人名句:“行善积德,济世安民”——《孟子》。

“施比受更有福”——《圣经》。

经典案例:比尔盖茨基金会长期致力于全球范围内的慈善事业,帮助解决全球性的健康、教育和社会公平等问题。

这些慈善活动对于改善全球社会福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反方辩手观点:社会公益慈善虽然重要,但并非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最有效途径。

慈善活动往往只是暂时性的帮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

例如,通过慈善捐款解决的贫困问题,无法真正帮助受助者摆脱贫困,只是一种暂时的救济。

相比之下,政府的公共政策和社会改革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长久之计。

另外,社会公益慈善还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性。

慈善资金的分配可能存在偏向,有些人可能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而有些人可能会得到过多的帮助。

这种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性无法真正解决社会问题,反而可能会加剧社会矛盾。

名人名句:“施者有福,受者有德”——《论语》。

“施者有福,受者有福”——《佛经》。

经典案例:一些慈善机构的资金使用存在着一定的不透明性,无法保证捐款的真正用途。

这种情况下,慈善活动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是否应该实行全民免费公益活动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全民免费公益活动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全民免费公益活动的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实行全民免费公益活动。

首先,全民免费公益活动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正如马克思所说,“全民参与公益事业,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只有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共同发展。

其次,实行全民免费公益活动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在现实社会中,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很多弱势群体无法享受到公益活动带来的福利。

而实行全民免费公益活动,可以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参与其中,不论贫富,不论地位,都能享受到公益活动带来的益处,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最后,全民免费公益活动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和道德担当。

像爱因斯坦曾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对社会有什么贡献。

”实行全民免费公益活动,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不仅可以提高社会的整体素质,还能让每个人都感受到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反方观点,不应该实行全民免费公益活动。

首先,实行全民免费公益活动需要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和资金。

在当前社会,资源和资金都是有限的,如果全民免费公益活动成为常态,将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甚至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其次,实行全民免费公益活动可能会导致公益活动的低效率和低质量。

当公益活动变成免费的时候,可能会吸引一些不真心参与的人,导致公益活动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最后,实行全民免费公益活动可能会削弱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意识。

如果一切都是免费的,可能会让人们产生依赖心理,认为公益活动应该由他人来提供,而自己无需付出。

这将会削弱社会的凝聚力和责任感,不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虽然全民免费公益活动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存在着一些负面影响。

因此,在实行全民免费公益活动时,需要权衡利弊,确保其能够真正造福社会。

辩论赛观点捐不捐款

辩论赛观点捐不捐款

辩论赛观点捐不捐款第一篇:辩论赛观点捐不捐款辩论赛观点就捐不捐而言,捐是肯定的。

我们不能因为有的慈善机构作出了令人愤然的举动就把我们的爱心淹没。

我们不能阻止这种卑鄙行为的发生,但如果我们不希望受灾的同胞们第一时间得到们暖么?如果说仅仅是因为别人把公款私吞了就不捐了,那受灾的人们怎么办?看着他们在灾难中死去,为计划生育做贡献?不可能,我们不是那么无情的人,连日本人我们都能宽恕那慈善机构做的那事儿就只是皮毛而已了。

如果我们不捐,那何异于管中窥豹?我相信我们善良的同胞们不是这么浅薄的人。

我们不能一竿子打死人。

退一步讲,慈善机构不可能每次都私吞啊,有媒体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嘛,光天化日之下还会做出这等事来那他就不是人了。

我们不能因为吃了一次亏就避之远之,这不就相当于你喝了水呛到了,你不可能就此以后都不喝水吧,这是不可能的,对吧,既然这样那我们为何不捐?还是舍不得捐?你捐钱是你的心意,虽然有时被吞了,但你不捐那怎么知道谁是这么没良心的披着慈善机构羊皮的恶心狼?只有让他们曝光,才是杜绝此类现象的关键,所以你捐也得捐不捐也应该捐。

胡锦涛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我们共同的信仰,当灾难来临之际,我们能靠谁,还不是我们13亿同胞共同度过。

5.12我们是多么的团结,在多灾多难的岁月里,只有一国同胞伸出的援助之手可以让废墟底下的呻吟着的人们扬起骄傲的头:我的祖国很强盛,我的家人很团结。

如果我们因为有假公济私的人存在就不伸出裤袋里的手,那人间还会有真情存在么?你不让人绝望就功德无量了。

再者说你不捐钱你可以化金钱为物质啊,捐钱怕被私吞,那你捐衣服捐书捐食物啊,你捐进去又不会让你少了什么。

说白了,这是一个态度问题。

这个辩题毫无疑问是肯定要捐的,只是搞不懂还要想那么多干嘛,你裤袋里有几块零钱你就捐出去嘛,就当是买了一盒炸洋芋嘛。

多简单的事!如果说因为钱,物资送不到灾区就不捐,那你干嘛有那么多人买彩票,你以为轻轻松松就中奖啦?做梦!有些人就是这样了,明明就是很浪费但他也不愿意帮助别人,觉得人人都是坏蛋,都不可信,只能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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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益众筹弊大于利反方三辩准备材料
目前公益众筹弊大于利
反方三辩准备材料
1.请问对方辩友如何界定公益众筹?(对方辩友所提到的)一些打着公益众筹旗号的扶贫项目,例如众筹100元,项目方报偿一箱苹果之类项目,对方辩友将其误认为是公益众筹,事实上这属于回报众筹,因为这违背了公益众筹无偿的原则。

(因而对方辩友认为公益众筹有助于精准扶贫这一观点并不能成立。


2.如果厘清了公益众筹的性质,那么其实不难看出公益众筹目前的盈利模式将会趋向单一,即基本上靠佣金和基于流量的广告。

这种盈利模式必须要流量才能够支撑平台盈利。

众所周知,小平台由于受限于推广渠道和知名度,流量势必是有限的,那么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解决这些平台的生存问题?(近期万惠众筹关停,正说明即便是万惠众筹这种,有较大的互联网金融集团作背书的公益众筹平台仍然面临业务对集团贡献有限而被舍弃的命运。


3.我们知道,所有的诈捐、骗捐,以及捐助者、受捐者之间的纠纷,都根源于信息严重不对称。

而这种严重信息不对称,正是现阶段公益众筹所面临的现状。

请问对方辩友这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纠纷,是否是现阶段公益众筹弊端的一种体现?(需要对方辩友明确的是公益众筹更偏向于个人行为而非企业行为,同时小额分散的性质更加突出,这给单个项目的征信增加了非常高的成本。


4.当前,在需求面前,公益众筹十分规模有限。

这种有限,既表现在公益众筹行业规模有待提升上,也表现在单个公益众筹项目融资额偏低上。

可以说,现有的公益众筹着实价值有限。

结合公益众筹现阶段的各种不规范和潜在问题,是否可以说明目前公益众筹弊大于利?
5.目前公益众筹的可持续性非常差,一锤子买卖的特征非常明显,往往只有对单个项目一次性公益众筹支持,而缺少对个体长期关照,更缺少对群体或者整体进行公益服务的考量和模式探索。

而事实上,单个公益众筹项目往往是一些长期性社会问题的个体表达,例如环境治理、贫困助学、儿童白血病防治疾病等等,其实都是需要长期的社会投入。

请问对方辩友这两者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是否证明了公益众筹并非当前形势下理想的公益模式?
6.并且目前公益众筹仍停留在个案的帮助之上,没有跟踪持续,更没有发挥通过公益众筹实现社会总动员改善一个重点社会问题的核心价值。

这是否说明了当前公益众筹的局限性远超其价值?
7.公益众筹以个人参与为主、主观性极强,而公益是社会长期工作,并不应只受社会舆论和个人兴趣的支配与调动。

这背后实际上体现公益众筹的功能价值与公益众筹目前的操作玩法之间的矛盾:即公益众筹行业和相关平台缺乏类似于资助优先等级的评定来对个人参与者进行正向引导,完全由市场自由选择公益众筹的捐
助方向,众筹资源并没有实现合理配置,从而掣肘了社会、家庭和个人种种当务之急的破解。

这种众筹资源配置不合理,缺少资助优先等级的评定是否说明目前公益众筹存在很大问题?
8.对于公益众筹,我国尚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这就导致了目前我国公益众筹的发起主体不明确,项目发起的自发性与随意性不可控制。

请问对方辩友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及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9.公益众筹募集钱款是通过互联网实现的,而钱款的募集过程和使用去向很难做到公开透明,从而缺乏有效的社会公众监督。

这就很容易导致项目方违规使用捐赠资金,甚至会借此虚设项目,骗取社会捐助,由此导致参与支持的社会大众也心灰意冷,公益众筹模式饱受诟病与质疑,从而导致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社会公信力的下降。

请问对方辩友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对整个社会风气所产生的不良影响是否远远超出其正面作用?
10.公益众筹在国内遭遇的信任危机,是我国发展众筹融资面临诸多问题的一个缩影,主要源于国内相关监管政策法规制度的缺失与不健全。

可是法律法规的完善往往周期较长,这是否意味着目前公益众筹所存在的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均无法得到改善?
11.捐赠式众筹募集钱款是通过互联网实现的,而钱款的募集过程和使用去向却是封闭的,并没有向捐款大众公开,导致一出“诈捐门”被爆出后,捐款式众筹被口诛笔伐,捐款大众心灰意
冷,真正需要援助的人被淹没在讨伐声中。

请问这是否与公益项目扶危助困的根本目的南辕北辙,甚至阻碍了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广?
12.201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提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

以立法的形式叫停个人公开募捐,这岂不是当今大多数公益众筹,特别是捐赠式公益众筹项目弊大于利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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