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证明材料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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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根据省项目办要求,本次参训教师在培训后期,需结合本次研训内容在本校或本区域内开展现场实践,并在现场实践活动结束后提交有关现场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现安排如下:
一、本学校或本区域组织开展现场实践、校本研修活动、区域研修活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1月20日。
二、参训教师在培训平台提交现场实践证明材料的时间为:201 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
三、现场实践证明材料提交的方式(以下3种方式选择1种提交即可):
方式一:上传学校出具的签字并加盖公章现场实践证明鉴定表的扫描件或者照片(模版见附件2)。
方式二:上传现场实践总结PPT、WORD等格式(总结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到图文并茂)。
方式三:上传现场实践活动的视频课例节选(视频格式为: flv/wmv/avi/mp4,大小在50M以内)。
四、本此培训采取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双合格的考核方式,现场实践证明材料经组长批阅为合格,结合网络研修成绩,方可认定为培训测评合格。
附件2:
2016年度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项目
现场实践成绩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