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17年民法继承法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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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习题集及详细解答

继承法习题集及详细解答

第五部分继承法习题集第二十九章继承权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甲在其儿子因病死亡后一直由其儿媳妇乙照顾,1999年甲寿终正寝,乙也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了甲的遗产,乙根据()取得了法定继承权。

A.血缘关系B.扶养关系C.拟制血缘关系D.婚姻关系2.林某生有3个儿女,林某于2000年3月逝世,其二儿子林忠在遗产处理前2个月内既没有说放弃继承遗产也没有说要继承父亲的遗产,则对林忠的行为视为()。

A.丧失继承权B.自动放弃继承C.接受继承D.继承权因除斥期间已过而消灭3.某甲与其父某乙素来关系不好,某甲经常惹某乙生气以至于某乙多次说其死后甲不能继承自己的财产,而甲亦多次对外人宣扬自己绝对不会要父亲的财产。

2001年11月,乙因车祸身亡。

则甲有无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A.乙的口头表明无效,甲口头放弃其继承权的行为也无效,甲仍有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B.因乙多次表明甲在其死后不能继承自己的财产,所以甲无权继承乙的遗产C.因甲多次对外人宣扬自已绝对不会要父亲的财产,视为他已经将其继承权抛弃D.以上说法都不对4.下列人员中,是基于扶养关系而享有继承权的是()。

A.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B.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C.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D.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5.甲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乙,甲死后乙表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乙死亡,则应如何处理该古玩?()A.该古玩由甲子女继承B.该古玩由乙子女继承C.将古玩出售,由甲、乙子女共同继承价款D.如甲子女同意,可让乙子女继承二、多项选择题1.张某生前共有四个儿女甲、乙、丙、丁,在下列情况中,哪些人丧失了继承权?()A.甲过失致张某死亡B.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甲C.丙遗弃张某D.丁虐待张某但情节轻徵2.下列对继承权的放弃的说法正确的有()。

A.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B.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也可以默示的方式作出C.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D.继承权放弃的效力溯及自继承开始之时3.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有()。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考点精讲及典型题(含历年真题)详解(继承权)【圣才出品】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考点精讲及典型题(含历年真题)详解(继承权)【圣才出品】

第六章继承权6.1 考点精讲一、继承权概述(一)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1.继承权的概念(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是继承开始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实际上是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法律关系中实际享有的具体权利。

2.继承权的特征(1)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2)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3)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4)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

(二)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一方面,要求法律确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另一方面,要求在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国家以其强制力予以法律上的救济。

因此,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的表现主要有:(1)凡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2)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者限制。

(3)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2.继承权平等原则继承权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继承权男女平等(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3)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4)儿媳与女婿在继承上权利平等(5)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平等3.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养老育幼、互助互济作为继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由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条件和家庭职能所决定的,也是实现法律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任务的必然要求。

这一原则体现在以下方面:(1)继承人为有法定扶养义务的近亲属。

(2)遗产的分配有利于养老育幼。

(3)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4)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5)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2)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3)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民法总论﹞分类解析一自然人1.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

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

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

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2题,单选﹞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答案及解析:D 《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本题中,丁继承的甲的财产应当返还,丁、戊从丙处继承的财产因为是丙从甲处继承的,所以返还给甲。

另外,丁从乙处代位继承取得的财产,由于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继承了甲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应返还给甲,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2.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2003年卷三第9题,单选﹞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37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故选B.二法人1.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卷三第52题,多选﹞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答案ABCD逐项解析并非所有事业单位的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经过改革,有些事业单位已不再享有财政拨款,被改制为自负盈亏。

王利明《民法》(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继承权概述)【圣才出品】

王利明《民法》(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继承权概述)【圣才出品】

第三十七章继承权概述37.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考点难点归纳】考点一: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见表37-1)★★★表37-1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考点二: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和基本原则(见表37-2)★表37-2 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和基本原则考点三:继承权的保护(见表37-3)★★★★表37-3 继承权的保护37.2 课后习题详解1.试述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

答:(1)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又称财产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具有两种含义,即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和继承开始后的继承权。

具体内容为:①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不是一种完全的、具体的权利,而是于将来继承一经开始即可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资格,可以解释为“为继承的权利”或“应为继承人的权利”,此时的继承权为一种期待权。

②继承开始后的继承权,是具有法律上意义的继承权,一经接受即为完全的、具体的权利,可以解释为“因继承而取得的权利”或“为继承人的权利”。

人们称此时之继承权为一种既得权。

在接受继承权之前,此种权利具形成权性质;接受继承权之后,则具支配权性质。

(2)继承权的特征①继承权以一定的身份关系为基础。

继承人是与被继承人有特定身份关系(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家庭关系)的自然人,离开了这种关系就不会有继承权的发生。

即使承受若干遗产,也不是基于继承权而取得。

②继承权的取得以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为基础。

继承权是基于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取得,即继受取得而非原始取得。

继承权的实现,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③继承权的实现与一定的法律事实相联系。

继承权的实现必须以被继承人死亡和留有遗产等法律事实为前提。

离开了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实,继承权永远是一种期待性质的利益;离开了被继承人留有遗产这一事实,继承权无法形成支配性的财产权利。

2.试述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处理继承问题必须遵循的普遍适用的准则,其既是继承法立法的指导思想,也是解释、适用继承法的依据和出发点。

民法学(2)2007-2017年期末考试试题分类集学

民法学(2)2007-2017年期末考试试题分类集学

法学等专业民法学(2)试题一、名词解释1.提存,指债务人在债务已到履行期限时,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者因债权人方面的客观情况无法履行,经一定程序将应给付的标的物交有关机关保存.2.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权利。

3.隐私权,公民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情事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

4.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5.紧急避险,是为使他人和本人权利或社会公共利益免受损害,不得已而采取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6.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7.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得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权利.8.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因其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在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的赔偿权利和义务关系。

9.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10.财产继承,是根据法律规定把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承受的法律制度。

11。

质权,是指债权人因担保其债权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其占有的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

12。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事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为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

13。

遗嘱继承,是指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财产继承方式.14.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而适用过错责任又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15.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得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16.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及主观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及主观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及主观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9年) (⼀) 甲有⼀块价值⼀万元的⽟⽯。

甲与⼄订⽴了买卖该⽟⽯的合同,约定价⾦11,000元。

由于⼄没有带钱,甲未将该⽟⽯交付与⼄,约定三⽇后⼄到甲的住处付钱取⽟⽯。

随后甲⼜向⼄提出,再借⽤⽟⽯把玩⼏天,⼄表⽰同意。

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甲同意并当场将⽟⽯交给丙。

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款甚急,丙⽆奈,将⽟⽯交付与丁抵偿债务。

后丁将⽟⽯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

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1-93题。

91.关于⼄对该⽟⽯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的买卖合同⽣效时,⼄直接取得该⽟⽯的所有权 B.甲、⼄的借⽤约定⽣效时,⼄取得该⽟⽯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交付给⼄,所以⼄⼀直未取得该⽟⽯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式将⽟⽯交付给了⼄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交付⽅式及其所有权的转移。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

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续⽣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之间的买卖合同⾃签订之⽇起⽣效,⽟⽯的所有权⾃交付时起转移。

在合同签订之时因⼄没有带钱,甲未将⽟⽯交付与⼄,并约定三⽇后⼄到甲的住处付钱取⽟⽯,说明起初约定的交付的时间是合同签订后的第三⽇。

所以,甲⼄之间买卖合同⽣效的时候,⽟⽯的所有权并没有直接转移给⼄。

因此,A项错误。

随后,甲向⼄提出借⽤⽟⽯把玩⼏天,⼄表⽰同意。

此说明甲⼄对⽟⽯的交付⽅式达成了新的约定,即采⽤占有改定的⽅式进⾏交付,拟制交付后出卖⼈甲仍然占有标的物,但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

所以⾃该协议达成后⼄取得了⽟⽯的所有权,甲仍继续占有该⽟⽯。

因此,BD项正确,C项错误。

07年司法考试继承法考点精析: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07年司法考试继承法考点精析: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一、考点说明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

二、理论分析(一)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等继承(二)例外之一: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不平等1、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分。

(三)例外之二:法定继承人以外之人分得遗产1、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注意:养子女对其生父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依据这一规定适当分得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三、例题解析[例题1]王某和李某于l975年结婚,生育有甲、乙、丙、丁四个子女,1980年,王某和李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后来,王某娶赵某为妻,并生育一子戊,1981年,王某的父亲病故,留给王某6间房由王某继承。

后来,王某的子女均搬出另过,只有甲一个人同两位老人一起生活,照顾其生活,l986年,戊病逝,王某和赵某的感情恶化而分居,分居期间,甲还经常到赵某的住处照料赵某。

1992年,王某死亡,留下房屋6间,存款2万元,。

甲处理好丧事。

通知了乙、丙、丁和赵某分割财产,乙和丙以王某生前主要由甲照料为由,主张多分给甲一点,丁明确表示放弃继承。

但是,赵某认为自己是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财产,那么,本案应当如何处理?()A.应当由赵某一个人继承B.甲、乙、丙、丁和赵某同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等额分割遗产。

丁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因此,应当由甲、乙、丙和赵某等额分割遗产C.甲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应当适当多分得遗产D.王某所剩下的所有的遗产都由甲、乙、丙和赵某等额继承[答案]BC[解析]本案涉及的是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问题。

在法定继承中,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1)同一继承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别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按照人数平均分配遗产。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52.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C.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A.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B.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C.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孙女士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孙女士与商场之间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商场提供的化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构成违约。同时,该化妆品给孙女士造成了人 身损害,构成侵权。孙女士可以向商场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58.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中被查出大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下列哪些情形中,买受人可以请求该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 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A.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B.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D.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 答案:ABC
53.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 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 )
A.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的例外。
通说认为,拾得遗失物与违法所得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在本题中,如果甲提出丙取得该自行车是通过拾得或 盗窃方式取得的,无论乙的购买行为实际上是恶意还是善意,甲都有权主张返还请求权。因此,ABCD项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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