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之债—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320
第二十五章 不当得利之债

A.甲无须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及3 000元利润
【参考答案】C
【考查知识点】不当得利的返还。 【解题思路和依据】首先需要明确某甲主观上为善 意还是恶意。在明确其为恶意后,根据不当得利的 返还原则,应当返还本金及利息,但因利用这部分 资金所产生的利润不属于返还的范畴。 【应注意的问题】在不当得利之债中,即使行为人 主观上为恶意,返还时也只是返还本金及利息,而 不及于利润。在本案中,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思考, 也可以得出同样结论。所以,不当得利的标的为货 币,货币之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占有与所有是 一致的,占有权发生变化,所有权发生变化。因此, 不当得利人获得这些货币后,已经获得了这些货物 的所有权,因此取得的利润,当然与银行无关。返 还时只要返还同等数量的金钱及利息即可。
损害,是指因受益人取得利益而造成的相 对人财产的减少或可得增加而未增加。
三、一方的获益与另一方的受损 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系指受损人的损失是受益人受益 所造成的结果,或者说受益人的受益系建立 在受损人损失的基础之上。
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之间的关系, 可作如下说明: (1)范围不必相同。 (2)标的物的形态也不必相同。 (3)时间上也不必相同。
但不能选A,因为题中问张某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指的是 张某取而弃之的行为,这显然是不构成不当得利的。张某有 义务将牛奶返还给王某,但张某不明所以取而弃之。此时, 张某并不知道不当得利的存在,他是善意的受益人,返还范 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由于张某已将牛奶进行了处分,牛奶不 存在了,所以张某不必返还牛奶,张某行为并无不当。 本题较难,解题中,一定要把题目里给的条件和所提的问题 结合起来理解,“不明所以”是本题的关键词,说明张某是 善意的受益人,这也说明了张某无过错存在,不构成侵权。
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pdf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试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
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答案】B【解析】事例一中,尽管李某搭车的行为与张某之间并没有形成民法上合同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是,张某在李某搭车后,应尽到正常人之注意,否则造成李的损害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构成侵权之法律关系,张某违章驾驶,因此明显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故A错误。
对于参与某项活动产生的因不可抗力造成自己的伤害,应当责任自负,故B正确。
事例三中打赌举重物的事件,正常人应当想到可能损害的发生,尽管吴某意思能力完整,对方对于吴某的伤害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故C 错误。
事例四中,尽管何某召集后没有强行劝酒的行为,但在郑某畅饮后,依然让其驾车,合谋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故D错误。
2.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故C项当选。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10、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法)卷三

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法)单选:1.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
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好意施惠、意思表示、民事法律关系。
选项A错误。
①中张某让李某搭乘虽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开车过程中应当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违章驾车导致李某残疾,存在主观过错,导致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B正确。
②中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是一种自愿参与的活动,而且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死亡,应当风险自负。
选项C错误。
③中吴某虽然有完整的意思能力,但与之打赌的对方当事人也应当预见到举物过重可能导致吴某受伤,对吴某的受伤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选项D错误。
④中何某虽未劝酒,但知道郑某畅饮后仍然让其驾车,对郑某的损害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监护制度。
选项A正确。
《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1149]《债法》
![[1149]《债法》](https://img.taocdn.com/s3/m/aac7901c3169a4517723a3d5.png)
1149 20182单项选择题1、下列行为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
1.甲明知对乙没有债务而为清偿2. 甲将其子乙交丙收养,后甲年迈,乙向甲每月给付赡养费200元3. 某银行业务员因失误多支付给客户1万元4.甲对乙负有债务,已过诉讼时效,甲不知而为清偿2、区分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
1. 财物之债可强制执行,而劳务之债一般不能强制执行2. 财物之债不履行时,可以金钱赔偿,而劳务之债不能3. 财物之债转移所有权,而劳务之债转移使用权4.财物之债是不特定的,而劳务之债是特定的3、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棉花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卖给张某棉花5吨。
但后来张某下落不明 ,王某难以履行债务,日遭遇雷击烧毁,其损失应由 ( )1. 提存机关承担2. 张某和王某共同承担3. 张某承担4.王某承担4、下列不属于债的要素的是( )。
1. 债的标的物2.债的标的3.债的主体4.债的内容5、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1.不得减少支付违约金2.适当减少支付违约金3.拒绝支付违约金4.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6、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
这种义务屑于1.先合同义务2.给付义务3.附随义务4.后合同义务7、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一个月后才履行的在债法上被称为()1.履行迟延2.履行不能3.履行拒绝4.履行不当8、债务人履行迟延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
1.不能免除责任2.可以免除责任3.可以部分免除4.应当免除责任9、甲、乙订立一份买卖某名贵花瓶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甲未交付该花瓶。
后发生地震,该花瓶灭失。
该风险责任应()1.甲2.甲或乙3.乙4.甲和乙10、甲向乙借了3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收音机。
修理费恰好是30元,则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 )1.免除2.抵销3.提存4.混同11、下列不属于单方允诺的是()1.甲在电视上刊登的悬赏广告2.某商场向乙企业询问后者生产的电视机的价格,并表明愿意以每台3000圆的价格购买50台3.乙将自己的财产通过遗嘱方式赠给照顾他的居委会4.某商场为了促销设立三八妇女节幸运抽奖活动12、在下列情形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解析

B.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正确答案】:A,B,C,D
23、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A. 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
B. 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
C. 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D. 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A,B
24、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 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 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D
2、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A. 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 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正确答案】:B,C
26、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完美解析

B.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
C.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
D.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
【正确答案】:B,C,D
9、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
C. 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
D. 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
【正确答案】:A,C
5、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B. 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C. 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D. 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
【正确答案】:A,C,D
8、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B. 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 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 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债的概述

债的概述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将摄录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制作成VCD保存。
乙的店铺因雇员丙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可对乙提出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B.甲可对乙提出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甲只能对丙提出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甲可对乙提出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甲与乙之间形成承揽合同关系,乙作为承揽人将甲婚庆典礼活动仅有的一盘录像带烧毁,对甲构成违约同时,乙的行为也是侵害甲的所有权的行为应予注意的是,该录像带的灭失虽然是因雇员丙不慎所致,但是雇员除故意和重大过失以外,其行为后果应由雇主承担,故是甲和乙之间形成违约或者侵权,而非甲和丙之间形成违约或者侵权对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权利人可选择行使权利,或者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主张侵权责任,但在主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权利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只有主张侵权责任的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才予支持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B 2.下列关系中,为民法上债的关系的是:( ) A.甲一直对乙予以照顾,乙对甲所欠的人情债B.甲与乙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所形成的关系C.甲死亡,其继承人乙、丙对甲的遗产形成的关系D.甲向乙购买房屋而形成的买卖关系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对债的概念的理解问题A选项属于人情关系,不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B选项为共有关系;C选项为继承关系;只有D选项为债的关系故本题选项为D 3.下列不为劳务之债的是:( ) A.歌唱家刘某与某剧场签订的为其演出的合同B.教授张某与某大学签订的为其授课的合同C.铁路局与某公司签订的为其承运货物的合同D.委托雕刻家郑某将其田黄石雕成印章的合同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劳务之债的理解问题ABC选项均为劳务之债D选项为提供工作成果的合同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4.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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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C错误。甲因赌博向乙支付钱财,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双方都有不法原因,并不构成不当得利,而是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没收。
选项D正确。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1万元,甲获益,乙银行受损,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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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之债
下列哪一情形产生了不当得利之债?()
A.甲欠乙款超过诉讼时效后,甲向乙还款
B.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后又在借期届满前提前还款
C.甲向乙支付因前晚打麻将输掉的2000元现金
D.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1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当得利之债。《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可知,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为:一方获益,他方受损,获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获益没有法律依据。
选项A错误。甲欠乙款超过诉讼时效后,乙的实体债权仍然存在,只是程序上胜诉权消灭而已。另外,《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据此可知,甲自愿还款,乙收下,于法有据。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
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后又在借期届满前提前还款,甲自愿放弃自己的时效与利息利益,法律并不禁止,不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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