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备份及恢复管理制度
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管理制度(三篇)

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数据的安全、完整性和可用性,合理管理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数据备份和恢复相关工作。
第三条数据备份和恢复的目标是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性和可用性,以防止数据丢失、损坏或不可访问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数据备份和恢复的管理应遵循法律、行业规范和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流程。
第二章数据备份管理第五条数据备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在遭受数据丢失、损坏或不可访问时能够及时恢复。
第六条数据备份应根据数据的重要程度和业务需求进行定期备份。
备份周期和备份频率应根据数据类型和业务需求确定。
第七条数据备份应使用安全可靠的存储介质,如磁带、光盘、硬盘等。
备份介质应定期检测和替换,以确保其可用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数据备份应保留在安全的地方,确保防火墙、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
第九条数据备份应加密存储,以防止数据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被非法访问或篡改。
第十条数据备份应建立备份日志,记录备份日期、备份内容和备份介质。
备份日志应定期备份和存档,以便查阅和管理。
第十一条数据备份的责任应明确,确保备份工作按时、准确地完成。
备份工作应有备份管理员负责,备份管理员应熟悉备份流程和工具,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认证。
第十二条数据备份的恢复测试应定期进行,以验证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数据恢复管理第十三条数据恢复的目的是在数据丢失、损坏或不可访问时,能够及时将备份数据恢复到正常状态,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第十四条数据恢复应根据数据的重要程度、业务需求和恢复时间要求制定恢复计划。
恢复计划应明确恢复的优先级、恢复的顺序和恢复的时间要求。
第十五条数据恢复应使用安全可靠的恢复工具和方法,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数据恢复应进行恢复测试,以验证恢复计划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恢复测试应定期进行,并记录测试结果和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数据恢复的责任应明确,确保恢复工作按时、准确地完成。
3-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保单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

3-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保单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1. 背景保险公司拥有大量的投保人保单信息,为了确保这些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要制定相关的备份和查阅管理制度。
2. 备份管理制度2.1 定期备份保险公司应定期对投保人保单信息进行备份,以防止信息丢失或损坏。
备份频率应根据信息量和重要性来确定,并确保备份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2.2 数据存储安全备份的投保人保单信息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数据泄露和未经授权的访问。
保险公司应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物理措施,保障备份数据的安全性。
2.3 灾难恢复计划保险公司应制定灾难恢复计划,以确保在灾难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的投保人保单信息。
该计划应包括备份数据的存储位置、恢复的时间目标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联系方式。
3. 查阅管理制度3.1 访问控制保险公司应设立合适的访问控制机制,限制对投保人保单信息的查阅权限。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这些信息,并且查阅操作应被记录和监控。
3.2 审核查阅记录保险公司应定期审查和监测对投保人保单信息的查阅记录,确保查阅操作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对于未经授权的查阅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3 查阅申请和审批除了控制访问权限,保险公司还应建立查阅申请和审批流程,确保对投保人保单信息的查阅是经过合理审批的。
查阅申请应包括申请人身份和目的,并经过上级审批才能进行查阅操作。
4. 总结制定和实施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保单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有助于确保投保人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备份管理制度可以防止信息丢失,查阅管理制度可以限制访问权限,并确保查阅合规性。
同时,灾难恢复计划和审核查阅记录等措施也是保障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某保险公司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

某保险公司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一、前言为确保某保险公司业务数据和信息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确保数据备份和恢复的高效性,并有效应对各类数据损失和业务灾害事件,制定本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
二、定义1、备份:指将数据复制到其他介质上进行保存,以防止原始数据的意外丢失、损坏、被篡改等情况。
2、恢复:指从备份介质中还原信息数据的过程,以便恢复到丢失、损坏、被篡改之前的状态。
3、备份策略:指根据数据重要性和可用性需求,制定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方案。
4、备份周期:指备份的时间间隔,即备份操作的频率。
5、备份目标:指备份数据要达到的要求,如备份到某个介质或设备上,备份存储介质的数量、性能和容量等。
6、灾备计划:指在数据发生灾害或遭到破坏时,进行数据恢复的计划。
7、灾备演练:指对灾备计划进行的实验活动,以检测计划“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政策要求1、备份周期:根据数据重要性和可用性要求,制定不同的备份周期:a、关键数据备份周期为每天。
b、业务数据备份周期为每周。
c、其他数据备份周期为每月。
2、备份策略:a、根据数据重要性和可用性需求制定备份策略,并审核备份策略制定流程。
b、制定不同介质类型和不同存储设备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方案。
c、每天备份数据时,每周必须备份将进行彻底全面备份。
d、系统管理员和数据负责人要定期测试备份程序,确保备份过程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加强对备份数据的管理和控制。
3、备份目标:根据数据容量和备份介质情况,制定合理的备份目标。
a、数据备份时,存储目标必须满足完整性、可靠性、合法性等要求。
b、多单位备份时,必须严格控制存储设备的管理权限,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c、备份任务完成后,必须确认文件完整性。
4、恢复策略:a、针对不同数据备份目标,呈现适当恢复策略,恢复过程必须慎重,确保全面和正确。
b、要对数据恢复的流程和步骤进行明确和规范,以确保数据的完整和正确性,从而保障业务迎来正常的生产和交付。
c、在进行数据恢复操作时,必须记录下恢复操作的详细步骤和结果。
保险公司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数据安全,防范数据丢失或损坏等不可预测的风险,保险公司应建立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定和措施,加强数据备份和数据恢复的管理,从而确保数据在遭受意外损失时能及时恢复。
二、制度目的1. 保证数据安全。
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可用性,保证数据遭受意外损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2. 保护公司利益。
保险公司需要依赖数据管理来开展业务,若数据出现损失或丢失,将会给公司带来巨额经济损失,损害公司声誉和利益。
3. 合规监管要求。
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满足法规要求和监管要求,确保数据备份和恢复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制度内容1. 备份策略1.1 确定备份周期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更新频率,确定备份周期,包括日常备份、每周备份、每月备份和每季度备份等,确保数据能够及时备份。
1.2 确定备份方式确定备份的方式,可以采用本地备份、远程备份、镜像备份等。
1.3 确定备份存储媒介备份数据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存储媒介,如硬盘、磁带等,定期更换备份载体,保证数据存储的安全性。
2. 恢复策略2.1 确定数据恢复策略制定数据恢复策略,包括数据恢复的流程、恢复目标、恢复的时间窗口和恢复的方式等。
2.2 确定恢复人员和恢复流程指定数据恢复的负责人和责任分工,制定恢复流程,确保数据恢复的顺利进行。
2.3 恢复测试对备份的数据进行恢复测试,以确保数据恢复的可行性和及时性。
3. 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的执行过程3.1 数据备份(1)备份操作的负责人需要在保证数据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备份。
(2)定期备份数据,并将其存储到预定的位置。
(3)备份数据的时候需要记录备份时间、备份人员等备份信息,并定期审核备份数据的完整性。
(4)备份数据需要设定备份周期,同时需要将备份数据的有效期和过期时间予以标注。
3.2 数据恢复(1)在数据丢失或损坏等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及时启动数据恢复操作。
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

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一、引言数据备份与恢复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可以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可靠性,防止因数据丢失、损坏或者破坏而导致的业务中断和信息泄露。
为了规范和加强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适合范围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信息系统管理员、数据管理员、技术支持人员等。
三、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原则1. 安全性原则:数据备份与恢复工作应符合公司的信息安全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备份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2. 可行性原则:备份与恢复方案应合理、可行,能够在发生故障或者灾难时快速恢复业务。
3. 定期性原则:备份工作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确保数据的及时备份和恢复。
4. 多样性原则:采用多种备份手段和存储介质,以应对不同类型的故障和灾难。
四、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流程1. 数据备份(1)确定备份策略: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制定不同的备份策略,包括全量备份、增量备份和差异备份等。
(2)选择备份工具:根据备份需求,选择适合的备份工具,确保备份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3)设置备份计划:制定备份计划,明确备份的时间、频率和目标位置。
(4)执行备份任务:按照备份计划执行备份任务,确保数据按时备份到指定的存储介质中。
(5)监控备份过程:监控备份过程,确保备份任务的顺利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备份异常情况。
2. 数据恢复(1)确定恢复策略:根据数据的备份类型和恢复需求,选择合适的恢复策略,包括全量恢复、增量恢复和点播恢复等。
(2)选择恢复工具:根据恢复需求,选择适合的恢复工具,确保恢复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3)执行恢复任务:按照恢复策略执行恢复任务,确保数据能够快速恢复到正常状态。
(4)验证恢复结果:恢复完成后,进行数据验证,确保恢复的数据与备份的数据一致性。
(5)监控恢复过程:监控恢复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恢复异常情况,确保恢复任务的成功完成。
五、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责任1. 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制定和执行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监督备份与恢复工作的执行情况。
备份和恢复管理制度

备份和恢复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概述 (3)第二章备份管理员的职责 (3)第三章备份策略管理 (3)3.1 备份策略制定 (3)3.2 备份策略调整 (3)3.3 临时备份策略制定 (4)3.4 备份策略类型 (4)3.5 备份系统保护策略 (4)第四章数据恢复工作 (4)4.1 文件系统类型数据恢复 (4)4.2 数据库类型数据恢复 (5)4.3 系统恢复 (5)4.4 恢复测试 (5)附件1 备份申请表 (6)附件2 恢复申请表 (7)第一章概述(XXX单位)备份和恢复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是指导(XXX单位)备份和恢复工作,定义备份管理员工作内容,规范备份恢复流程。
为了科学有效地管理备份和恢复工作,促进系统安全地高效运行,根据(XXX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备份管理员的职责备份管理员是指有权使用备份系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员。
备份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备份系统日常运行的监测、系统运行错误的登记与分析系统日志、系统故障排除工作;2. 负责协调备份策略制定、调整与临时备份恢复作业的工作;3. 负责执行备份策略规定的备份介质出库入库工作;4. 负责系统管理员派单要求的工作内容,诸如备份策略的调整、临时备份需求、临时恢复需求工作;5. 负责备份系统结构的调整工作;6. 负责定期针对备份系统的运行状况做报表工作。
第三章备份策略管理3.1 备份策略制定系统业务数据库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应向备份系统管理员提供备份需求,双方协商备份策略,诸如备份范围、备份时间、备份频度、保存期限、备份拷贝数目等。
3.2 备份策略调整在备份系统保护之下的数据库或者文件系统在做调整(诸如目录名称更换、数据库库名变更)或者增加、减小备份内容时,应该向备份系统管理员提交备份申请表,具体描述调整的内容。
备份系统管理员根据备份申请表的要求,在备份系统上调整备份策略。
完成备份策略调整工作后,核对备份申请表,并归档备案。
备份与恢复管理规章制度

备份与恢复管理规章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保障企业数据安全可靠,提高业务连续性和抗灾本领,确保备份与恢复工作的有效性和标准化,订立本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部门、员工和相关技术设备的备份与恢复管理工作。
3. 管理标准3.1 数据备份管理1.全部部门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量备份,并在工作日内进行差别备份。
2.备份数据应保管至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中,并配备防火墙和访问掌控策略,以确保备份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3.各部门应订立合理的备份策略,包含频次、时段和数据类型等,以确保备份工作的全面掩盖和及时有效。
4.对紧要业务系统和关键数据的备份,应额外加强管理和保护措施,定期测试备份文件的可读性和可恢复性。
3.2 数据恢复管理1.各部门应定期测试数据恢复操作,确保备份数据的有效性和可用性,并记录测试结果。
2.发生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启动恢复操作,恢复至近来一次可用的备份点,并快速反馈给相关人员。
3.数据恢复操作应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负责,且操作过程需完整记录,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4.对紧急情况下的数据恢复,应建立应急处理方案和人员调度机制,确保恢复工作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3 存储设备管理1.存储设备应配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机制,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
2.存储设备的存储容量应与备份数据量相适应,定期清理冗余数据和归档备份数据,保持存储设备的可用空间。
3.存储设备的访问权限应进行合理规划和掌控,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存储设备,确保备份数据的机密性。
3.4 监测与报告1.设立备份与恢复管理责任人,负责备份与恢复工作的监督、沟通与协调,并定期报告备份与恢复工作情况。
2.监测备份与恢复工作是否定时完成,并对未定时完成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整改。
3.对重点数据丢失事件和备份失效的情况,应进行认真的事故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4. 考核标准4.1 数据备份考核标准1.各部门每周及时完成全量备份和差别备份的次数。
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

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当今信息时代,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企业运营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备份是指将重要数据复制到备份介质中,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数据恢复是指在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通过备份数据进行恢复,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为了规范企业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本文旨在制定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明确备份与恢复的责任、流程和要求,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恢复性。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涉及到公司重要数据备份与恢复的相关工作。
四、制度内容1. 数据备份要求1.1 确定备份策略: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制定不同级别的备份策略,包括完全备份、增量备份和差异备份等。
1.2 确定备份周期:根据数据变化的频率和重要性,确定备份的周期,保证数据备份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1.3 确定备份介质:选择合适的备份介质,如磁带、硬盘、云存储等,确保备份数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1.4 确定备份存储位置: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位置,防止数据丢失或被恶意篡改。
2. 数据备份流程2.1 数据备份责任:明确数据备份的责任人,由专人负责备份工作,并确保备份过程的可追溯性。
2.2 数据备份频率:按照备份策略设定的周期,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2.3 数据备份程序:制定详细的备份操作流程,包括备份前的数据校验、备份过程的记录和备份后的验证等。
2.4 数据备份验证: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验证,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3. 数据恢复要求3.1 数据恢复流程:制定数据恢复的操作流程,包括数据恢复的责任人、恢复的优先级和恢复的步骤等。
3.2 数据恢复测试:定期进行数据恢复测试,验证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和恢复时间。
3.3 数据恢复记录:对每次数据恢复进行记录,包括恢复的时间、恢复的数据和恢复的结果等。
4. 数据备份与恢复的安全保障4.1 数据备份的加密:对备份数据进行加密,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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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有限公司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系统和数据的备份恢复管理,结合公司的应用系统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管理的所有生产系统和数据库。
第二章职责定义
第三条岗位说明
(一)备份管理员:负责管理和修订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和制定NBU备份恢复策略,执行数据备份和恢复测试。
(二)数据库管理员:负责对数据库系统进行数据备份与恢复测试。
(三)主机管理员:负责在生产服务器上实施系统日志以及中间件日志策略以及日志备份策略。
(四)应用系统管理员:负责定义应用系统日志备份和归档策略。
(五)安全合规员:定期对数据恢复测试工作进行审计。
第三章备份管理
第四条主机备份
(一)主机备份是指使用NBU系统对主机进行备份,备份容包括操作系统、系统配置、系统日志以及主机上所有的应用系统。
(二)NBU系统对公司生产系统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进行备
份,备份频率不低于每天1次,备份保存期限不低于5天。
第五条应用系统备份
(一)应用系统下线时,系统应打包封存至备份存储中,备份的容必须包含应用文件、应用日志。
(二)应用系统负责人应在系统下线时明确备份保存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
第六条数据库备份
(一)数据库备份是指将数据库日志文件和数据文件备份至另外的数据库系统中。
(二)生产数据库必须提供至少1个实时备份的数据库,实时备份的间隔不超过1分钟。
(三)生产数据库的数据文件原则上永久保存,数据库日志文件保存期限不低于6个月。
第七条日志备份
(一)操作系统日志是指操作系统记录的系统变更、用户登录、命令执行等系统日志。
操作系统日志备份期限不低于6个月。
(二)应用系统日志是指应用系统中产生的用户访问、登录、操作、交易等行为的日志。
应用系统管理员应定义应用系统日志保存期限,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
(三)应用日志中包含用户从互联网发起的访问记录或用户访问互联网的记录,日志保存期限不低于6个月。
(四)应用日志中包含资金交易信息的,日志保存期限不低于
5年。
第八条备份
(一)备份是指将服务器中的备份至备份存储中。
(二)备份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第九条其他备份
(一)用户投保的录音录像文件以及用户保单原则上仅做文件归档,不提供单独备份,用户的保单等交易凭证的保存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5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10年。
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2年。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章对数据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规定。
第十条数据备份时,必须记录备份情况,包括备份作业,备份期、时间、容、数据保存期限,介质型号、介质ID、业务种类、转存情况、异地备份记录、相关变更记录等信息,备份过程产生的日志保存期限不低于6个月。
第十一条核心数据库、核心系统必须同时进行本地备份和异地备份。
第四章备份介质管理
第十二条备份介质必须采用性能稳定可靠的存储介质,选用的备份介质有效保存期限不得低于数据保存期限。
备份介质必须不能
与生产环境使用相同的存储介质。
第十三条为避免公司主数据中心发生自然灾害或火灾、恐怖袭击等人为灾难所导致的破坏,异地备份的数据中心与主数据中心距离不低于40公里。
异地备份场所的物理和环境保护级别不能低于主场所。
第十四条备份介质的存取和归还由备份管理员负责,其他人员若需取用备份介质,需经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批通过。
第十五条备份介质达到使用年限后,应对备份介质上保存的数据进行审核,如需继续保存,则应由备份管理员将数据装移到新的备份介质上,并执行恢复性测试,由备份管理员和恢复测试执行人员签字。
第十六条存放生产数据的介质需要废弃或销毁时,应填写《备份介质冲洗/销毁登记表》,并更新备份管理中的相关信息。
备份介质的废弃或销毁需经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及信息技术中心中层领导审批通过后由备份管理员负责执行。
第五章备份恢复管理
第十七条系统在进行重大升级、变更、迁移过程中,必须先进行数据和系统的备份,以防止在升级、变更或迁移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进行回退。
第十八条因系统或数据异常需要从备份数据中恢复至生产环境,必须按照数据变更流程进行审批后可实施。
数据恢复后,必须进
行数据验证测试,确保恢复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九条备份管理员每季度至少执行1次备份恢复测试,以检验备份数据的可用性和完整性,备份恢复测试报告需要报送信息技术中心相关领导审阅。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提出备份数据恢复测试需求时,需经业务部门中层领导、信息技术中心中层领导审批,安全合规岗审批,备份管理员进行数据恢复测试。
备份数据恢复测试报告需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对结果进行审阅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灾难恢复预案及演练每年由信息技术中心安全合规岗发起,经信息技术中心中层领导、信息技术中心分管总审批通过后,由信息技术中心按照制定的灾难恢复预案及演练执行。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对灾难恢复测试明细进行记录,安全合规岗将灾难恢复测试相关文档记录,存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文件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三条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的规中关于数据备份如有与本规冲突的,以本规为准。
参考文件: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网络安全法》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