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适用条件

竞争性谈判适用条件
竞争性谈判适用条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集中体现了政府采购“阳光下的交易”的美誉,突出地展现了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但是在实际政府采购活动中,对照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条件,采购人自行设置了“门槛”,轻易不敢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靠得太近。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规定约束了采购人采用采购方式的行为。《政府采购法》第30条规定从法律角度明确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同时也给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套上了“紧箍咒”。

“紧箍咒”一:“替补队员”

就采购方式的法律地位而言,基于《政府采购法》第26条“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而竞争性谈判只位于政府采购方式“五虎上将”之“排行第三”,采购人自然首当其冲地采用招标方式,在采购时间无法满足需求时又临时申请转为竞争性谈判。

就审批权限而言,《政府采购法》第27条和第37条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因而从讲究公开程序,节约采购成本,简化审批手续的角度出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成了采购人的惟一选择。

就招标结果而言,无论是合格的供应商法定数额的不足,或者是没有合格标的,还是重新招标未能成立,都是招标尚未成功的具体表现。如此可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是以招标不成功为前提的,是招标不成功的后续补救措施,只有待招标未果,才得以“替补上场”。

“紧箍咒”二:“摸着石头过河”

从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条件来看,采购项目如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四种不确定因素之一时方可采用。事实上,对某一具体采购项目而言,并不是所有采购项目集不确定因素于一身,而是单个或多个因素的复合体,难以判断,加之采购人没有专门的技术力量或对采购项目的规格、性能特点不甚了解,往往顾此失彼,以为竞争性谈判是走一步,看一步,反正是“摸着石头过河”,“摸哪儿算哪儿”,那样会增大采购成本,因而对竞争性谈判望而却步。

“紧箍咒”三:纯属“砍价”

有些采购人把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片面地理解为供应商在报价上花心思、做文章,打“价格战”,殊不知竞争性谈判既谈技术又谈商务。加之竞争性谈判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成交供应商,难免引起供应商为拼得采购市场一席之地而频出“低价”牌。俗话说“一分价钱一分货,便宜没好货”。采购人因害怕难以保证采购质量而投鼠忌器,把不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当作规避采购风险之举。

“紧箍咒”四:“暗箱操作”

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采购人负有严格保密责任,对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信息等是不公开的,以致有些采购人误以为竞争性谈判不是“阳光操作”,其公开透明度没有招标采购方式那么高,因忌讳莫深而远离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紧箍咒”五:“应急之举”

《政府采购法》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规定,有些采购人就认为年初随部门预算编制并批复了政府采购预算,日常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就是了,在采购时间上较充裕,没有必要弃用招标方式而急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以避开规避招标方式,搞“暗箱操作”、“中饱私囊、以权谋私”等嫌疑篇二:对竞争性谈判的理解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作为一种独立的采购方式,已经被各地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项目中,这种方式是除招标方式之外最能体现采购竞争性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公平性原则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所确认的、各国普遍采用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听到专业从事招标工作的同事们对竞争性谈判表示质疑,主要是认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总是觉得这种方式虽然简单、易于操作,但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是项目实施不顺利,就是采购效果不明显,或者是采购单位不满意,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在采购项目中的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的条件达成双方满意协议的过程。因此,竞争性谈判就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确定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招标方式。从中可以看出,以下几个环节构成了竞争性谈判的要素:

1.谈判主体:必须是在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方,即采购人、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含集中采购机构);

2.组织者:须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组织;

3.参与者:必须有多家供应商参与(通常不少于三家);

4.过程:实施的过程是必须要通过谈判进行;

5.结果:在谈判的基础上,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中确定出成交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的使用条件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适用的范围、二是适用的情形。

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采购的对象主要是指货物或者服务;

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情形:只适用四种情形,当出现其中任何一种情形时,法律允许不再使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来采购。这些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6.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主要是指由于采购对

象的技术含量和特殊性质所决定,采购人不能确定有关货物的详细规格,或者不能

确定服务的具体要求的,如软件系统的开发与设计。

7.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由于公开招标采购周期较长,当采购

人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正当情况)急需采购时,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规定程序得

到所需货物和服务的。

8.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对象独特而又复杂,以前不曾采购过且很少有成

本信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竞争性谈判实质是在“竞价谈判”为主,的同时敲定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的过程。也就是说: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分别进行多轮讨价还价,同时就货物的制造厂商、品牌、技术规格以及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交易条件、其它相关条款等合同要素达成共识的艺术。谈判要求谈判人要综合运用判断、谋略和相关常识。因此,竞争性谈判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方案的细节进行面对面的商谈,而不仅仅是交换采购文件。

与招标采购的对象的特点相比,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对象特点具有较明显的极端性:一方面,采购对象具有特别的设计者或者特殊的竞争状况,此种情况下很少能形成市场竞争,价格也不能确定,因此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对采购对

象的制造、供应、服务的成本存在不同的估价,从而不可避免地要采用谈判方法;另一方面,采购对象过于通用、通常,市场竞争过于成熟,甚至趋近于老化,并且采购对象成品化、模式化,这种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对象没有更多的对比、评选的内容,而只是通过谈判使价格、服务等要素更为理想。物流哪种情况,在多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况下,采用竞争的方式,通过多轮谈判报价,对各种采购因素及内容细节在谈判过程中均可以充分分析讨论,并能加以调整,最终使总体方案报价更优惠的价格。

(一)遵循的原则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首先应遵循政府采购的一般原则,即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还应着重注意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原则。谈判应保证适当的竞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与多家供应商(其数

目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以确保有效的竞争。遵循这项原则,还应注意参加谈判

的供应商必须是资格有效的供应商(有效主要是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货物和服务采

购需求,且满足谈判条件的供应商)。

2.公平原则。指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谈判条件不得有歧视性条款,在谈判过程中,应公

平地对待每一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任何供应商进行

歧视,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

商,淘汰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

3.保密原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某一供应商之间的谈判应当是保密的,谈判的

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另外的任何人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4.事先公布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原则。指在谈判开始前,必须事先制定出谈判评审标

准和评审程序,在对供应商的谈判方案进行评审时,必须按照事先公布的评审标准

和评审程序进行,以避免评审过程的主观性。

(二)基本程序

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

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

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

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

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

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

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

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

成交的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是一种特殊的采购方式,是在某些以招标方式难以完成采购目标的特定条件下采用的。该种方式有着比较明显的优缺点,只有能够合理地发挥其优点、规避其不足,便能使该方式更有效地实现采购目标。

竞争性谈判的优点主要表现在:

1.凡属于特殊规格货物采购,经营的厂家不多,有时只有一家或很少的几家,竞争的

对象少,采用谈判确定成交,比较合理;

2.凡采购的货物属于成品化比较高,各市场因素十分透明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可

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效率;

3.

有利于紧急采购,及时供应某些方面迫切需要的物资和服务;

4.能对一切条款内容细节进行详细洽谈,更容易达到适当的价格和一致的协议;

5.可选择适当的对象,并兼顾供应商以往的业绩,确保采购安全,防范采购风险;

6.有利于政策性目标的实现或互惠条件的运用。

竞争性谈判的缺点主要表现在:

1.无限制的独家谈判,容易造成厂家抬高价格;

2.违反自由竞争精神,助长企业托拉斯垄断价格,阻碍工商业的发展;

3.秘密谈判,容易给参与者或操作人员造成串通舞弊的机会。

(一)项目经办人介绍谈判小组成员、监督机构、采购人代表及中心工作人员,并从专家中推举谈判小组组长,宣布谈判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纪律。

(二)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程序和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谈判、评审。谈判小组成员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和专家,不得在评审过程中进行任何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说明。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篇三:竞争性谈判规则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目录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点评:《政府采购法》第23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

编辑本段谈判小组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是代表采购人利益、反映采购人需求、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的组织。谈判小组所起的作用是由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所决定的。按照这种采购方式,采购人要与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以明确采购对象的详细技术规格和性能标准,了解采购对象的性质或附带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比较接近实际的价格。谈判小组应当包括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且人数应为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的代表应当是具备相应采购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丰富的政府采购实践经验,并且经采购人授权能够代表其从事采购活动的自然人,这些人通常是经过培训的专门负责采购业务的政府工作人员。有关专家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对象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性能特点而邀请的,具有某一领域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士。这些专家通常都是某一行业协会的成员或是由行业协会推荐的专业人士。邀请这样的专家作为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更好地把握采购对象的详细技术规格、性能标准以及价格,并最终以理想的条件与某一供应商成交。为了真正发挥专家的作用,并使他们的意见能够充分的得以体现,其人数必须达到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绝对多数,即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最后,谈判小组的人数必须是单数,这一规定便于谈判小组在作出有关决议时能够以多数形成表决结果。

编辑本段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中至少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标准等事项。谈判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天,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一般不得少于10天。

谈判文件至少应当包含《政府采购法》第38条第2款要求的内容,但通常应当包含:(1)谈判邀请函;

(2)谈判供应商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谈判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4)谈判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

(5)谈判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6)合同主要条款和签订方式;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0)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政府采购法》规定,招投标类采购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天。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条件中有一条是“招标所用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因此,竞争性谈判采购从发布谈判文件到供应商响应的时间可以比招投标采购短,但也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时间段,如果间隔时间太短,不利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理解、分析谈判文件及做出应答,5~10天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时间。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

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谈判小组在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为确保公平起见,原则上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都参加谈判。

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筛选出具有参加谈判资格的供应商。

虽然《政府采购法》规定只需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3家参加谈判,但根据“服务采购人,善待供应商”的理念,及符合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证”的精神,应当给每一个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机会。

谈判准备

谈判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将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准备:

1、谈判小组在指定的场所阅读谈判文件,熟悉评审标准。

1、谈判小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密封损坏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启。

2、谈判小组审核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参照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相关内容),符合性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3、谈判小组审核、分析、对比各有效报价文件,提出需要澄清、解释问题清单,提出谈判要点。

谈判要点根据项目而不同,但至少应当包含范围、质量、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

谈判

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在谈判中,谈判

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澄清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谈判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说明或纠正,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变动

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由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不签字确认即被认为拒绝修改并放弃投标)。

点评:对于实质性修改谈判文件这样一个重大决定,笔者认为“谈判小组过半数同意”不具有说服力,如引入修改宪法中“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的原则比较合适。要求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是为防止某些供应商因未中标而恶意投诉,声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谈判文件已做过实质性调整。对转为竞争性谈判的适用

出现符合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规定的情形需要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按下列程序执行:

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项目负责人向负责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解释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有关规定的内容;

由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集体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和程序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并同意改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项目负责人将上述书面意见作为“改变采购方式申报表”的附件,一同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后,原招标文件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原评标委员会变更为竞争性谈判小组。项目负责人须将评标委员会和主管部门批准的意见向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通报,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同时向其宣布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点评:当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就项目具体情况同采购人进行沟通,如果采购人不同意此项目继续往下进行,则适用《政府采购法》第36条的规定予以废标;如果采购人同意项目继续进行,则需要请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及招标公告时间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做出结论并形成书面意见后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准后招标采购改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采购程序改为谈判采购程序。

最终报价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

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中设定的评标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判并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交完整的谈判报告。谈判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可参考评标报告。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与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其核心一是要有竞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二是要有谈判(即最终的结果必须要在谈判的基础上确定)。离开了这两条,所有的行为和结果都是不合理、不规范甚至是违规违法,都是应当受到制止的。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在特殊情况下,这种采购方式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成本低等优点,方便灵活。但是专家提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把握、操作准确,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出现重“判”轻“谈”或是只“判”不“谈”情况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定

要及时制止,以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肃性,否则很容易会引发质疑和投诉。

服务竞谈文件格式

服务竞谈文件格式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贵德县河东寄宿制学校 课余时间活动LED屏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XMCS(竞谈)ZB-2016-05号 采购项目名称:贵德县河东寄宿制学校课余 时间活动LED屏采购项目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投标函 投标函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我们收到XMCS(竞谈)ZB-2016-05号谈判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3:谈判最初报价表 谈判最初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交货期”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工作日)。 4、除在投标报价文件中编制此表以外,投标人应在青海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中网上报价上传,网上报价应和此表报价一致,否则以网上报价为准,不接受者投标无效。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4: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doc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篇1 通常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在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代理采购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时,可以把这五步程序归纳为两个阶段进行,即谈判前的准备阶段和谈判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在前期准备阶段,应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做好对采购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主要包括预算分析、需求分析、生产分析、市场分析、风险分析。二是要根据综合分析情况,制定项目采购的最终方案,并确定项目采购清单。三是根据项目分析情况和采购项目清单,编制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四是制作竞争性谈判文件。五是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六是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七是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并向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八是成立由技术专家、采购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九是根据谈判工作需要,确定工作人员。十是邀请有关部门,如监督机关、公证机关对谈判过程实施监督。 在谈判准备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是与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相比,竞争性谈判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评审过程也难以控制,容易导致不公正交易,甚至腐败,因此,必须对这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加以严格限制并对谈判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二是在谈判小组中,专家名单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在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名单应严格保密。三是谈判小组的组成,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结合专家总体情况确定,并注意专业结构要合理,知识水平、综合素质要相当。四是谈判文件制作完成后,要以正式公函形式或文件会签形式征求采购单位的意见,在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后才算正式制作完成。五是管理机构对如谈判文件还有备案规定,还要将谈判文件送管理机构备案。六是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主要是从基本资格和专业资格两个方面进行预审,审查的标准主要是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标准。 (二)谈判阶段。在谈判阶段,应做好的工作主要有:一是在

工程类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左岸浆砌石护坡工程 建设单位(章): 发放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对(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现邀请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及提交方式:元 4、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份。 5、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 响应性文件接收人:(单位名称) 6、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2、工程概况 浍河水库溢洪道左岸浆砌石护坡工程,发包内容为溢洪道左岸浆砌石护坡工程施工。 3、合格承包商 (1)企业应具备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项目经理证叁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和信誉要求:良好 (4)其它资格条件:无 二、谈判文件的组成 1、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承包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3、承包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谈判文件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承包商。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谈判申请及声明(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以往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其它资信证明等。 2、报价部分,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附件四)。 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工期计划安排和关键环节控制等内容。 四、报价要求 1、承包商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单价、合价和总价。 2、报价应是本谈判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3、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晋禹水[ ]62号文关于浍河水库溢洪道左岸浆砌石护坡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4、其他 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执行投标单价。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人工及材料的涨价因素及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它风险。 2)施工水、电费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得调整。 3)所有材料及施工检测费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案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案 政府采购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预算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含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预算外资金包括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资金(含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主要指国防、安全等部门);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财政部及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管理监督,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草拟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和办法;

(二)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四)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 (五)审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 (六)审批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的资格; (七)确定并调整政府采购目录; (八)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九)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十)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第八条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分为集中采购机关和采购单位。 第九条集中采购机关是指财政部门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而设立的专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统一组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 (二)受其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委托,代其采购或组织招标事宜; (三)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库,提供政府采购咨询; (四)办理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第十条采购单位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分散采购。 第十一条集中采购机关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招标活动。 采用招标以外的其它采购方式进行的采购项目,不得委托给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代理。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中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招标能力,并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后,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竞争性谈判注意事项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时经常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但是采购实务中往往容易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相混淆。笔者根据近几年来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感受,略述竞争性谈判的几个要点与难点,谨以此拙见与政府采购界同仁商榷。 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适用情形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下四种法定情形适用于竞争性谈判:一是压缩采购周期,满足紧急需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二是采购标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需要通过谈判予以明确。三是采购标的价格构成难以把握,不能预先计算价格总额,需要谈判竞价。四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法规对前三种适用情形表述简明易懂。应该引起特别关注的是第四种法定情形,当出现此种情形而采用竞争性谈判时,有两个重要环节应引起重视:其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终结招标采购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其二,在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怎么办?相关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当有两家合格供应商参加时,应该可以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因其仍然具有“竞争性”;但当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时,则不宜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程序。否则,竞争性谈判则成了单一来源采购,即使确实需要改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应终结竞争性谈判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再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谈判并非就是讨价还价竞争性谈判究竟谈什么?实务中多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往偏重成交价的洽谈,有的干脆把谈判过程简化成三轮报价或多轮报价。其实,价格谈判只是竞争性谈判的内容之一。采购人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规格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构成、指标参数、交付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合理价位等因素,都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列入谈判范围的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让采购人与供应商就双方共同关注的诸多实质性条款达成共识。只

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xx教学设备采购采购编号:xxxxxx 竞争性谈判文件

年月

一说明 二采购程序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少于3家的邀请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2.采购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报价人将报价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评审委员会对技术方案 进行评审。 2.2 就技术及价格进行谈判,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商。 三采购文件 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报价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 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 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文件 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2.3 为使报价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报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

长报价截止期。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1. 报价范围及报价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1 报价人应对采购文件中“技术需求”中的整个包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包的内容拆 开就其中一项进行报价。 1.2 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报价文件构成 2.1 报价人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以 下内容:1.报价书2.资格证明文件3.保证金4.产品介绍及技术说明5.报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业绩等) 2.2 除完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基本方案外,允许报价人根据自身经验提交推荐方案。 推荐方案必须与基本方案一样完整,而且只有在报价人提供基本方案的条件下才会被考虑。 3. 报价 3.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2 报价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3.2.1 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费用;

竞争性谈判工作方案教学内容

竞争性谈判工作方案 篇一:竞争性谈判方案模板-某工程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非招标采购方案 编制日期:二〇一一年月 ********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因工程建设需要,拟对********项目进行采购。为保证本项目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采购范围: 1、项目需求清单:*****管理模型研究 2、采购范围:服务供应商需根据国家、行业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公司管理体系,提出多种形成两种及以上*****管理模型,通过论证推荐一种*****管理模型;进一步修编完善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管理规定》修订稿;制定系统的贯穿于*****公司管理形成过程的各种文档资料分析档案信息化管理所面临的问题,提出实施档案电子化移交的系统方案及*****公司###系统要关建设的指导意见。 3. 采购需求预算:人民币***万元。 二、采购方式和采购对象 1.采购方式: 本项目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项目。依据《********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方式管理办法》,决定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本项目要求工期短,采购任务紧急,无法按正常的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采购单位建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 采购对象 由公司工程部通过前期调查负责确定潜在供应商,原则上是与*****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有过合作基础或长

期联系的,且业内评价良好的 3家及以上具有相应研究业绩的机构或单位。 经考察遴选,择优推荐三家单位:………………………………。三、采购工作内容(一)组织形式 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需求部门:********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交易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单位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局(二)谈判工作组人员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至少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二。 (三)主要程序 1.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公司工程部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含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谈判文件是供谈判方制作报价文件和谈判方案、参加谈判以及谈判小组成员在谈判

竞争性谈判几个要点与难点是什么

竞争性谈判几个要点与难点是什么?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时经常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但是采购实务中往往容易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相混淆。笔者根据近几年来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感受,略述竞争性谈判的几个要点与难点,谨以此拙见与政府采购界同仁商榷。 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适用情形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下四种法定情形适用于竞争性谈判:一是压缩采购周期,满足紧急需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二是采购标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需要通过谈判予以明确。三是采购标的价格构成难以把握,不能预先计算价格总额,需要谈判竞价。四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法规对前三种适用情形表述简明易懂。应该引起特别关注的是第四种法定情形,当出现此种情形而采用竞争性谈判时,有两个重要环节应引起重视:其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终结招标采购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其二,在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怎么办?相关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当有两家合格供应商参加时,应该可以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因其仍然具有“竞争性”;但当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时,则不宜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程序。否则,竞争性谈判则成了单一来源采购,即使确实需要改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应终结竞争性谈判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再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谈判并非就是讨价还价竞争性谈判究竟谈什么?实务中多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往偏重成交价的洽谈,有的干脆把谈判过程简化成三轮报价或多轮报价。其实,价格谈判只是竞争性谈判的内容之一。采购人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规格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构成、指标参数、交付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合理价位等因素,都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列入谈判范围的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让采购人与供应商就双方共同关注的诸多实质性条款达成共识。只有通过对诸多实质性事项进行详尽的竞争性谈判,才能把“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以及“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等诸多疑难问题迎刃 而解,才能帮助采购人优选成交供应商并最终实现采购目标。 在竞争性谈判中,谈判小组千万不要受法律条款中“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干扰,否则,就可能因适用法律条款不当而影响竞争性谈判的效果。谈判坚持同一标准一是接

竞争性谈判方案范文

竞争性谈判方案

报价单 我单位作为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对此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我方所承诺的条款已经完全明确,也深知所承诺的事项和做出的报价可能给我方带来的风险和后果。如果我方在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谈判成功后因报价低或不执行承诺条款而不履约,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赔偿损失、取消竞争性谈判及中选资格等)。 我单位报价为:元。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通村公路 竞争性谈判方案 范围: 比选人: 年月日 评选程序

第一步:在评选开始之前的30分钟内,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比选人签到。 2、监督人员签到。 3、组建评审委员会。 4、比选人现场提供施工图、预算书、比选方案等资料,以备评审委员会及未索取资料的比选申请人查阅。 第二步:在预先确定的评选开始时间,比选人、比选申请人、监督人员应当在评审现场。比选人主持评选活动,进行以下工作。 1、比选人宣布评选活动开始。 2、比选申请人签到。在预先确定的评选开始时刻未到达的比选申请人,能够拒绝其参加比选。比选申请人无需编制和提供施工方案、预算书等资料。 3、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到,监督人员查验评审委员会成员资格。 4、评审委员会确认比选申请人代表身份。 第三步:监督人员宣布评选纪律。 1、对比选申请人的要求:从签到时至报价结束,不得与其它比选当事人串通比选,如要离开评审室,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下。 2、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在整个评选过程中,不得向外界有任何联系,如要离开评审室,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下。

3、对比选人、监督人员的要求:在整个评选过程中,不得有诱导性、歧视性的发言和暗示。 第四步:评审委员会介绍评审办法(即比选方案中事先确定的评审办法)。 第五步:评审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只有经过实质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第六步:比选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和具体要求。 1、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规模、概算投资、资金来源、实施地点、水电路是否开通、地方材料参考价格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2、具体要求:包括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要求、预算控制价、履约保证金、资金拨付、结算办法和合同主要条款等。 第七步:评审委员会与比选申请人谈判,填写“谈判条款”表。 第八步:所有比选申请人在同一时间报价,填写“比选申请人承诺函及第 1 次报价单”。 第九步:评审委员会对“谈判条款”及“评审确定中选人表”进行评审,推荐出中选人。 第十步:比选人宣布评审结果,评选活动结束。

招标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占60分,质量服务承诺占40分。 一、商务部分(60分) 1、资质等级(满分5分) 投标人资质符合招标人要求得5分,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不进入下面评分程序)。 2、注册资本(满分5分) 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得5分,500-300万元得3分,300以下得1分。 3、公司规模实力及以往业绩(满分5分) 投标人业绩及信誉进行对比,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得1分;专业人员具有执业证书(物流师、货运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超过5人得1分;投标人运输规模及运输车辆数量进行对比,自有车辆10辆以上得1分;与药企有过合作的得2分。 4、报价得分(满分35分) 以本公司拟定运输单价(药品运输 18元/件,果酒运输20元/件)为基准价,与基准价一致得30分,每高于基准价0.1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0.1个百分点加1分,得分不高过35分不低于20分。 5、合同审核(满分10分) 完全认可采用我方合同范本的得10分,在我方合同范本进行修改的得5分,不认可我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不得分。

二、技术部分(40分) (1)健全的经营、服务、调度、统计、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完备的管理制度,满分6分; (2)各线路运输天数之和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用时最短得8分,排第二的得7分,以此类推最长的得1分; (3)车辆安排及调运系统完善,物流跟踪及反馈信息措施良好,满分8分; (4)物流公司有自己的仓库以备不时只需得8分; (5)物流企业有一套完整的安全处理对策,可以从容处理各种事故的发生,满分8分; (6)与我公司曾经有过良好合作的,得分2分。

竞争性谈判几个要点与难点

竞争性谈判几个要点与难点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时经常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但是采购实务中往往容易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相混淆。笔者根据近几年来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感受,略述竞争性谈判的几个要点与难点,谨以此拙见与政府采购界同仁商榷。 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适用情形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下四种法定情形适用于竞争性谈判:一是压缩采购周期,满足紧急需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二是采购标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需要通过谈判予以明确。三是采购标的价格构成难以把握,不能预先计算价格总额,需要谈判竞价。四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法规对前三种适用情形表述简明易懂。应该引起特别关注的是第四种法定情形,当出现此种情形而采用竞争性谈判时,有两

个重要环节应引起重视:其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终结招标采购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其二,在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怎么办?相关法规并无明确规定。 当有两家合格供应商参加时,应该可以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因其仍然具有“竞争性”;但当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时,则不宜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程序。否则,竞争性谈判则成了单一来源采购,即使确实需要改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应终结竞争性谈判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再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谈判并非就是讨价还价 竞争性谈判究竟谈什么?实务中多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往偏重成交价的洽谈,有的干脆把谈判过程简化成三轮报价或多轮报价。其实,价格谈判只是竞争性谈判的内容之一。采购人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规格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构成、指标参数、交付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合理价位等因素,都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列入谈判范围的实质性内容。 竞争性谈判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让采购人与供应商就双方共同关注的诸多实质性条款达成共识。只有通过对诸多实质性事项进行详尽的竞争性谈判,才能把“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

对竞争性谈判的理解

竞争性谈判(Competitive negotiation)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作为一种独立的采购方式,已经被各地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项目中,这种方式是除招标方式之外最能体现采购竞争性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公平性原则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所确认的、各国普遍采用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听到专业从事招标工作的同事们对竞争性谈判表示质疑,主要是认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总是觉得这种方式虽然简单、易于操作,但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是项目实施不顺利,就是采购效果不明显,或者是采购单位不满意,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在采购项目中的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的条件达成双方满意协议的过程。因此,竞争性谈判就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确定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招标方式。从中可以看出,以下几个环节构成了竞争性谈判的要素: 1.谈判主体:必须是在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方,即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含集中采购机构); 2.组织者:须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组织; 3.参与者:必须有多家供应商参与(通常不少于三家); 4.过程:实施的过程是必须要通过谈判进行; 5.结果:在谈判的基础上,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中确定出成交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的使用条件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适用的范围、二是适用的情形。 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采购的对象主要是指货物或者服务; 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情形:只适用四种情形,当出现其中任何一种情形时,法律允许不再使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来采购。 这些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有三种情况: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二是招标后有效投标供应商没有达到法定的三家以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达到了三家以上,但其中合格者不足三家的;三是再进行重新招标也不会有结果且重新招标不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主要是指由于采购对象的技术含量和特殊性质所决定,采购人不能确定有关货物的详细规格,或者不能确定服务的具体要求的,如软件系统的开发与设计。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由于公开招标采购周期较长,当采购人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正当情况)急需采购时,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规定程序得到所需货物和服务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对象独特而又复杂,以前不曾采购过且很少有成本信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竞争性谈判实质是在“竞价谈判”为主,的同时敲定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的过程。也就是说: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分别进行多轮讨价还价,同时就货物的制造厂商、品牌、技术规格以及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交易条件、其它相关条款等合同要素达成共识的艺术。谈判要求谈判人要综合运用判断、谋略和相关常识。因此,竞争性谈判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方案的细节进行面对面的商谈,而不仅仅是交换采购文件。

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2009)[1]

竞争性谈判文件(2009范本) 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 (2009)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名称 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二、谈判文件 三、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五、谈判 六、签订合同 七、保密和披露 八、询问和质疑 九、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代理机构名称)就***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包:报价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 4、交货地点: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0年月日至 200 年月日 2、发售地点: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整¥: (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 年月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0 年月日 2、谈判地点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竞争性谈判招标解释及流程

竞争性谈判 百科名片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注意事项 “正确适用竞争性谈判”这一话题背后更重要的话题是,一旦适用如何使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操作细节,致使竞争性谈判被错误使用甚至被人利用。本文就这一问题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读者参考。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

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在特殊情况下,这种采购方式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成本低等优点,方便灵活。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 家) 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通常适用于货物或者服务类项目。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中对竞争性谈判的描述: 第三十八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

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一适用围 (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4)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二基本程序 (1)采购预算与申请: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填写采购申请表并提出采用竞争性谈判的理由,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 (2)采购审批: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确定竞争性谈判这一采购方式。 (3)编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明确谈判程序与容、合

竞争性谈判规则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竞争性谈判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竞争性谈判程序,规范竞争性谈判行为,根据《总公司采办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总公司系统”,分称为“总公司系统各单位”或“各单位”),按照《采办管理规定》进行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均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中的“竞争性谈判”系指两家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提供者,在竞争的环境下与需求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行为和过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通过资格预审或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三)技术复杂、性质特殊、方案不确定、规格和要求无法具体的; (四)按招标方式采购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五)《采办申请表》(附件文件一)中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 二定义、术语 第四条施工、货物、服务、限上项目、限下项目、业务单位、项目单位、采办专业委员会等定义和含义与《招评标规则》中相同。 三竞争性谈判的批准 第五条根据《采办管理规定》,达到招标限额的货物或服务转为竞争性谈判的,由项目单位在《采办申请表》中提出报集团采办部批准。没有达到招标限额的由业务单位制定相应规定执行。 限上项目: (一)项目单位在谈判开始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向集团采办部提交《采办申请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查表》(附件文件二)、谈判文件(包括评价标准、评价基础表格)。 (二)谈判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其中评价标准、商务和技术评价基础表格单独形成文件。

竞争性谈判会议纪要模板

竞争性谈判会议纪要模板 竞争性谈判作为一种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竞争性谈判作为行业重要的采购方式之一,是招标采购的有益补充,对采购的顺利开展有重要作用。下文是竞争性谈判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竞争性谈判会议纪要模板一 20xx年7月27日,院长李开学在会议室主持召开学院第9次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了《教育学院事业成长规划》、《教育学院教职工工作量考查法子》、《教育学院教职工校内工资分配法子》(草案)、《教育学院进修实践勾当整改方案》、办公用房搬迁工作、暑期平安不变工作、暑期和开学前的筹备工作、暑期班子成员会务虚会等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教育学院事业成长规划》(谈判稿) 会议对《教育学院事业成长规划》(谈判稿)进行了研究。会经由议定定,会后由杨德军同志按照谈判定见改削后报学院教代会谈判。 二、关于《教育学院教师、职工工作量考查法子》(谈判稿) 会议对《教育学院教职工工作量考查法子》(谈判稿)进行了研究。会经由议定定,会后由杨德军同志按照谈判定见改削后报学院教代会谈判。 三、关于《教育学院教职工校内工资分配法子》(谈判稿) 会议对《教育学院教职工校内工资分配法子》(谈判稿)进行了研究。会经由议定定,会后由杨德军同志按照谈判定见改削后报学院教代会谈判。 四、关于《教育学院进修实践勾当整改方案》 会议谈判了《教育学院进修实践勾当整改方案》,会议要求会后进一步改削整改方案。会议强调:班子成员要督查督办、确保落实,切实解决学院事业成长中存在的凸起问题。同时要求巨匠进一步解放思惟,开拓立异,提高破解难题能力,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科学成长。 五、办公用房搬迁工作 ***同志按照黉舍对二级学院办公用房的调整方案,提出了我院搬迁具体方案,会议对此方案进行了研究。 会议要求:

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某某市西区天然气利用工程(I)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法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谈判须知 (3) 第二章合同条款 (8) 1、项目名称:某某市西区天然气利用工程(I)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9) 1、发包方的违约 (10) 2、承包方的违约 (10) 第三章项目情况 (13) 2、天然气输配系统组成 (13) 3、西区输配系统构成 (13) 第四章谈判需携带的文件格式 (16) 谈判文件封面格式 (16) 一、报价承诺函 (17) 二、授权委托书 (19) 三、合同条件差异表 (20) 四、报价表 (21) 五、项目实施方案 (22) 六、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一览表 (23) 七、其它材料 (24)

第一章谈判须知 1、项目情况说明 1.1 项目名称:某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2 项目概况: 某某市西区天然气利用工程(I)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泥湾门站,斗门门站,临港门站,CNG加气、加油合建站(只包括加气部分)6座,CNG、LNG合并站1座,LNG加气站1座,DN700高压管道24.7公里(含穿越长度),中压干管227.9公里(含穿越长度),中压支管29.2公里,调压设施216台,SCADA系统一套,运行机具和后防设施25000平方米等。 项目本身在减少城市废气污染中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 本工程近期投资估算值为8236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7246万元。 1.3 招标范围:环境评价报告编制、评审、聘请专家、审批、批复(包通过评审)。 1.4 项目服务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为: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评估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编制成果需给招标方提供各项目电子版2份(含PDF及WORD格式),文字版10份,不含报送其他主管部门审批和评审所需的文件。 1.5 项目法人:某某市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某某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8号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联系人:某某某 电话:xxxxxxxxxxx 传真: 0xxx-xxxxxxxx 邮编: xxxxxx E-mail:mailto:xyjlzbdl@https://www.360docs.net/doc/53122599.html, jlxwm@https://www.360docs.net/doc/53122599.html, 2、合同名称:某某市西区天然气利用工程(I)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咨询服务合同 3、招标方式 采用谈判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择服务商。 4、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竞争性谈判方案

平武县南坝镇扶贫厂排水沟改造工程恢复 重建竞争性谈判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业主单位:平武县南坝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平武县南坝镇扶贫厂排水沟改造工程 3、项目建设地址:平武县南坝镇扶贫厂旁。 4、项目建设内容:土建等。 二、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到场的出示原件,存复印件)。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的,被委托人应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存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范本见附件)。 3、资质证书:申请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不含暂定三级)以上的资质等级证书(存加盖鲜章复印件)。 4、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资格类型相同的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选。 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下一程序的评选。 三、工程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四、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规程和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五、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六、评选标准和办法 1、申请人的确定:业主单位成立3人(含)以上的评审小组(人员为单数),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评审小组从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申请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在相关部门现场监督下,采取申请人现场报价、业主方现场评审方式进行。 2、谈判方式:采用二次报价方式进行,且不得高于工程预算控制价18.5万元(壹拾捌万伍仟元整),最低报价为最优报价,最优报价为中选价。若出现相同报价情况,则从相同报价的申请人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队伍。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7月 14日上午10:20~11:50 2、地点:南坝镇政府小板房会议室 八、中选通知书的发放 业主单位当场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单位应在3日之后,10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九、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及其他要求在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 十、工程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30天内完成。 十一、资料备案 1、业主单位应在竞争性谈判方案发售之日三日前报区发改局和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竞争性谈判书面结果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五日内报告相关部门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