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知识要点
高等教育法知识点

高等教育法知识点高等教育是指在本科层次以上的学习和研究活动,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高等教育法是指专门规范高等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旨在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质量。
在高等教育法中,涉及到的知识点有很多,本文将结合不同维度的知识点进行讨论,从法律保护、学生权益、教师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评估等不同角度进行深入探讨。
一、法律保护高等教育法的主要作用是法律保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质量。
在高等教育中,法律规定了学生的招生和录取标准,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学生退学、转专业等方面也有明确规定,保障学生的选择权和安全。
此外,高等教育法还规定了教育机构的设立和运营条件,确保高等教育的质量和稳定发展。
二、学生权益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主体之一,享有各种权益。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学生的权益,包括就业权、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教学质量的保障等。
其中,就业权是学生非常关注的一个方面。
高等教育法规定了教育机构有义务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岗位,为学生顺利毕业提供帮助。
此外,高等教育法还规定了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学籍保护,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和个人隐私。
三、教师教育教师作为高等教育的主要承担者之一,其教育质量和能力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
高等教育法规定了教师的资质条件和评价标准,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养。
此外,高等教育法还规定了教师的聘用和管理,保障教师的工作权益和教学自主权。
教师教育涉及到的知识点包括教师资格考试、教师培训等方面。
四、高等教育评估高等教育评估是评估高等教育机构和学位授权点的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
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教育评估的目的、原则和程序,保证评估的公正和有效性。
评估涉及到的知识点有教学质量、科研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
高等教育评估的结果对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和学位授权的保障起到重要作用。
总结:高等教育法是规范和保障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涉及到法律保护、学生权益、教师教育和高等教育评估等方面的知识点。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摘要:一、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1.教育政策法规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2.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指导意义二、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1.教育基本法律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教育部门规章a.《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b.《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3.教育行政法规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置标准》4.地方性教育法规a.各省市义务教育条例b.各省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三、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与监督1.教育政策法规的执行主体2.教育政策法规的监督与检查四、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影响1.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公平的保障2.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质量的提升正文:教育政策法规在我国教育事业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们既是教育实践的指南,也是保障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实施与监督及其对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影响进行探讨。
首先,教育政策法规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们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等各类教育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权责划分和行为规范,使教育活动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
同时,教育政策法规确保了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教育权益。
其次,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教育政策法规不仅规定了教育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还明确了教育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可以根据这些法规,调整自己的教育行为,以符合国家教育发展的要求。
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基本法律、教育部门规章、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教育法规。
其中,教育基本法律是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教育部门规章如《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对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高等教育的教育法规与政策

高等教育的教育法规与政策高等教育在推动国家发展和培养人才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高等教育体系的健康发展,各国都会制定一系列的教育法规与政策。
本文将探讨高等教育的教育法规与政策,并分析其对教育发展的影响。
一、高等教育的法规体系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法规体系通常由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构成。
这些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高等教育的公平性、质量和效益。
1. 宪法保障教育权利宪法是高等教育法规体系的基石,它保障了人民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2. 教育法规范高等教育管理教育法是高等教育管理的基本法规,它规定了高等教育的目标、任务和管理机构的职责。
教育法还对高等教育的质量监控、教育资源的配置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3. 高等教育法保障高等教育权益高等教育法是高等教育法规体系的核心,它主要制定了高等教育的管理制度、办学条件、学历授予和学术自由等方面的规定。
高等教育法保障了高等教育的基本权益,确保高等教育的公正与质量。
二、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高等教育政策是指国家为了调整和引导高等教育发展而制定的具体政策措施。
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需要考虑国家的发展需求、社会需求和教育资源的分配。
1. 高等教育发展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是政府部门制定的长期、中长期的高等教育发展蓝图。
规划中包括高等教育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发展路线图。
这有助于确保高等教育发展与国家发展的一致性。
2. 资金投入政策高等教育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政府要制定相应的资金投入政策。
这包括财政拨款、助学金制度以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高等教育的政策。
资金投入政策可以保障高等教育的财务稳定和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
3. 质量保障政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是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政府要建立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估与监控机制,对高校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排名。
此外,政府也鼓励高校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教育质量。
4. 人才培养政策高等教育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因此政府要制定人才培养政策。
《高等教育法规》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法规》考试内容与基本要求(一)依法治教理解依法治教1、依法治校21、教育管理法制化的含义6,法治与人治3、法制与教育法制的关系4;明确依法治校的目的22、基本要求23;充分认识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24及应当如何实施依法治校25。
(二)教育法基础与我国教育基本制度理解法或法律27及教育法30、教育基本制度的含义51;掌握教育法的特征31,教育法的基本原则38、渊源41与体系43;明确我国教育法规定的主要教育基本制度,包括学校教育制度51、职业教育制度52、成人教育制度54和教育评估制度56。
(三)高等教育制度理解高等教育的任务61;掌握高等教育的性质60和原则63,高等教育的学业66和学位制度67,我国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77以及政府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的权力与职责77。
(四)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理解教育法律关系、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含义98;掌握高等学校与教师87、学生的法律关系89,设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必要性及意义93,设立高等学校的基本原则91;了解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96、高等学校的具体内部管理体制99。
(五)高校教师法律制度理解高校教师101、高校教师资格制度105、高校教师权利109、高校教师义务116、高校教师职务制度121、高校教师聘任制度125、高校教师培训制度131、高校教师考核制度132 、高校教师奖惩制度等概念的基本含义133;掌握高校教师的基本权利111和义务117,有关高校教师的各项法律制度;正确行使和维护高校教师的法律权利110,模范履行法定义务116,积极参与和贯彻执行各项高校教师法律制度。
(六)高校学生法律制度理解高校学生入学与注册135、休学与退学137、毕业、结业与肄业138等学籍管理制度;掌握高校学生权利140与义务144,高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147,正确行使和维护高校学生的法律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明确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及合理配置154。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通过研究《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作为一名高等教育工作者,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对自身的定位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以下是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各章重点内容的总结,以及结合本人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心得体会。
一、《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各章重点内容总结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共七章内容。
第一、二、三章分别阐述了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教师、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制度;第四章论述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第五章阐述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六章讲的是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第七章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总结。
第一章是关于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的,共五节内容。
从高等学校的类型、设立变更与终止、权利与义务、章程、以及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对其内容进行了阐述。
高等学校的类型包括公立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以及本科层次院校和专科层次院校。
高等学校的设立需要遵守原则、基本条件和程序。
变更方面包括基本形式、变更的审批和核准。
高等学校终止的情形和审批也在其中。
高等学校的权利包括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以及其他权利。
高等学校的义务包含遵纪守法、贯彻方针、维护权益、提供情况、合理收费和接受监督。
高等学校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位、内容、制定和修改。
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则采用校长负责制。
二、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高等教育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十分重要。
它不仅是国家实现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还是国家实现教育公平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繁荣。
三、个人心得体会作为一名高等教育工作者,我深刻认识到高等教育的重要性和责任。
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同时,我们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高等教育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教育政策法规是规范我国教育行为、保障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为了让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子更好地了解、学习和应用教育政策法规,本文对教育政策法规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以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规的自觉性。
一、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教育政策法规是国家对教育事业的宏观调控手段,旨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教育政策法规具有以下特点:权威性、强制性、普遍性和针对性。
了解和掌握教育政策法规,对于教育工作者和学子来说,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二、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教育政策法规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文件和教育部门规章。
1.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教育活动的基本原则、教育行政体制、教育活动的主体权益等。
2.教育政策文件:如《新时代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是政府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涉及到教育目标、改革举措、资源配置等方面。
3.教育部门规章:如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等,是对教育实践的具体规范,指导教育工作者和学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三、必背知识点总结1.教育法律法规条文:如《教育法》中关于教育行政体制、教育经费、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的规定;2.教育政策核心内容:如《新时代教育现代化2035》中提出的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战略举措等;3.教育部门规章关键点: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等。
四、如何学习和应用教育政策法规1.系统学习:教育工作者和学子应结合自身实际,系统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全面了解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部门规章的内容。
2.结合实际工作:将教育政策法规融入教育教学实践中,指导和规范自身行为。
3.关注政策动态:密切关注教育政策动态,及时了解政策调整,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高等教育政策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政策知识点总结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高等教育政策在国家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影响着国家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和社会进步。
因此,了解高等教育政策的知识点,对于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公众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高等教育政策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和影响等方面,对高等教育政策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高等教育政策的背景和意义1、背景高等教育政策是国家教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和实施受到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速推进,高等教育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愈发激烈,各国之间的高等教育政策也相继出台。
此外,信息化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对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加速了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也被看作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因此各国都在积极调整高等教育政策,加强高等教育的发展。
2、意义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高等教育是培养国家未来人才的摇篮,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对于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高等教育对于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社会进步等方面也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是国家教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高等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高等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目标、发展战略、资源配置、课程设置、选拔录取、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多个方面,下面将分别进行介绍。
1、教育目标教育目标是高等教育政策的基础,也是高等教育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高等教育政策的教育目标包括对国家、社会和个人的要求和期望。
一方面,高等教育政策要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和要求,促进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发展。
另一方面,高等教育政策也要满足社会的需求和期望,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满足社会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答案要点1、我国新时期依法治教的背景(P11—13页)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国"和“行业依法而治"的口号,国家管理的法制化必然要求教育也要依法而治.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对教育事业和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当前我国虽然已建立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很严重,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的形势下,依法行政面临着许多挑战,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P20—22页,共7部)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P56—60)答: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
《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4、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P73—85)答:高等学校的权利: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3、招收学生权;4、学籍管理权;5、对受教育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权;6、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7、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8、拒绝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权;9、其他合法权益。
高等学校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5、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P95—99)答:1、关于教师身份的法律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专门的资格,符合特定的要求,高校教师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
高等教育法主要知识点
高等教育法主要知识点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乎着一个国家的未来和竞争力。
高等教育法是指规范高等教育管理、保障高等教育质量和公平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高等教育法的主要知识点。
1. 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教育公平原则、质量保障原则、办学自主原则、管理科学原则和法治原则等。
教育公平原则要求高等教育机会应当向全民提供,不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和个人身份。
质量保障原则强调高等教育应该追求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办学自主原则意味着高等教育机构应有一定的自主权,能够独立决策和管理教学事务。
管理科学原则强调高等教育管理应该依据科学理论和管理方法开展,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
法治原则要求高等教育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各项规定必须合法合规。
2. 高等教育法的主体高等教育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地方、高等教育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等。
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制定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规划,监督和指导高等教育的实施。
地方是高等教育的地方管理机构,负责地方高校的管理和支持。
高等教育机构是执行高等教育任务的主体,包括各类大学、学院、研究机构等。
教育行政部门则负责高等教育的监管和管理,维护高等教育的秩序和利益。
3. 高等教育法的内容高等教育法的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与管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和评估,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以及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
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是指高等教育应当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级专门人才,推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涉及到高等教育机构的类型、设置和运营管理。
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和评估包括高等教育的认证、评估、监控和质量提升等工作。
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指的是高等教育与其他领域的融合,如产学研结合、创新创业教育等。
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是指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是中国教育系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教育的目标、原则、体制和机制等内容。
要熟悉教育法的基本条款,包括教育的法律地位、教育的目标和任务、义务教育的实施、教育的管理体制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该法规定了民办教育的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了解民办教育办学的法律依据、审批程序、经费保障和课程安排等要点。
3. 《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是针对学前教育阶段的教育特点和需求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了解学前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的定义、目标和任务、实施机构和管理办法等。
4. 《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国家对于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义务教育的实施、管理和保障等内容。
要了解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条文,包括义务教育的实施范围、免费教育的保障、家庭和社会的责任等。
5. 《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基本法律。
要了解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包括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管理体制、学术自由和管理责任等。
6. 《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是特殊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保障残疾儿童和少年接受特殊教育的权益。
了解特殊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特殊教育的定义、特殊教育机构和师资队伍的建设、特殊教育的教育内容和方法等。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职业道德要求和培养机制等内容。
要熟悉教师法的基本条款,包括教师的法定权益、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等。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是中国职业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职业教育的目标、体制、机制等。
了解职业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教育的定义、实施机构和学历证书的颁发等。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该纲要是中国教育发展的规划和指导文件,明确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重点和措施。
要了解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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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知识要点1简述教育法治化的内容与特征教育法制化内涵:通过法律规章来协调、规范和引导教育关系以及教育行为,从而保障教育秩序,实现教育目的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和制度化教育法治化包含以下内容:教育立法;教育执法;教育守法。
教育法治化具有以下特征:教育法治的权威化;教育治理的法律化;教育关系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教育法治化的核心是法治精神。
2试述高校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及提升的路径。
必要性:教师作为公民和教育者的双重身份的法治素养要求:p9 (1)教育的育人本质指向教师法治素养的提高。
育人的本质决定了法治社会的教师更应该知法、守法和用法,教师法治素养提高了,才有可能培养出具备法治素养的学生。
(2)教育的复杂性指向教师法治素养的提高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和价值需求使得教育问题复杂化,只有教师的法治素养提高了,才更可能依法执教,维护自己和学生的权力,从容面对各种教育问题,促进教育的繁荣与发展教师法治素养主要表现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
(1)法治意识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的前提。
(2)法治思维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的重点。
(3)法治精神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的保证。
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的路径(1)加强法治学习,树立法治意识(2)加强法治实践,锻炼法治思维(3)塑造法治文化,提升法治精神依法治教和教育法治化的关系:依法治教体现的是高等教育的“管理”,教育法治化对应的是高等教育的“治理”,依法治教的实质是通过法律来管理教育,强调的是自而下的行政化的管理,法律是管理的工具推进一流大学和一式第一步到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千学科进入世界流学料前列;第二步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前列,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4简述《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规定的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
(1)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心地位);(3)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4)提升科学研究水平:(5)增强社会服务能力:(6)优化结构办出特色:(7)促进高校办出特色,(8)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流学程5、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棱设置专业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期,(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3)有稳定的科会人求,(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幸职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绩发展的相关制度6我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力法》规定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本不端行为有哪些?1)票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硏究成果;(4)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硏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允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5)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6)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7)其他根据高等学校,相关学术组织或者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
7。
《教育法》明确规定哪种行为属于考试作弊和组织或者帮助考试舞弊?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抄袭他人答案的;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等五种行为属于考试作弊,第八十条则规定“组织作弊的、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等五种行为属于组织或者帮助考试舞弊。
《教育法》八十一条则明确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相关人员需要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
《中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考试作弊罪”。
范围包含国家教育考试,组织作弊的,或者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或者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入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均属于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金;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代替他入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也属于犯罪,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8.试述我国教育的性质与目标。
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的教育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
其一,我国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其二,教育必须坚持《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教,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其三、教育内容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导向.《教育法》第六、七条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四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人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教育。
其四,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我国教育的目标(教育方针)我国《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佬建设服务第二、人才培养是教育的重心,我国的人才培养必须注意四个方面的统一:是培养的人才应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能允许培养的人反社会、反人类、不热爱自己的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即要培养可靠的接班人二是教育内容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三是培养的人才应该是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反对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等误错误的人才观。
四是培养的人才应该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9.《教育法》第29亲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舍理,实施奖励或者分(5)对受教育者办法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试试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丰法千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0.《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1.结合我国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学者们一般将章程内容分为三类: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项:法律规定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财务和财产管理制度,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力和义务,教师和学生权力义务,章程修改程序。
(二)相对必要记载项:办学规模和发展目标,人事制度,教育和培养方式,课程和学科设置(三)任意记载项:教学语言,招生办法,奖惩制度等高校章程是国家法律法规之“下位法”,同时又是一校之内效力“最高法”,谓之高校“宪法”12.公立高校章程的制定主体:政府。
13.高校章程制定程序,章程制定准备;章程草案审议;章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章程的审核与公布14.聘任制,一般又称"聘请制”或"合同聘任制”,指用人单位以合同形式聘用工作人员的种任用制度。
概念:即高校按照工作任务设置教师职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以岗位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任职人选,按岗位聘任签约、规范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受聘上岗人员在聘任期内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享受相应的待遇,而用人单位则按约管理,对受聘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职务变动和奖惩的依据。
15.高校教师聘任制度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自主性。
(2)关系的合同化。
(3)形式的可选性。
(1)主体的自主性。
高校与教师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在建立聘任关系的过程中具有自主选的权利,任何一方都不能将单方面的意愿强加于对方(2)关系的合同化。
实施聘任后,髙校教师不必通过行政任命上岗,而是与高校签订书面聘用合同,以此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聘任合同是的高校与教师都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也为争议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
(3)形式的可选性。
高校与教师之间的聘用不是固定的、唯一的,相反是灵活的,聘任合同有多种形式可选择,教师可以为不是固定单位所有的资源;高校可以出于对师资的多样化需求,面向社会进行全职聘任、兼职聘任,长期聘任、短期聘任。
意义:高校教师聘任制的实施,其重要意义在于破除传统的教师职务“铁饭碗”印象,通过竞争上岗激励机制,消除高校岗位人浮于事等管理滥象,进而达到高校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充分调动高校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大学发展目标。
16.高等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1)高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教育法》第28条中定了学校行驶的权利,第3箱招生权、第4项学籍管理、处分权,第5项颁发学业证书权,具有明显的单方意志性和强制性,从结果上看,对于学生权利会产生实际影响,符合行政权利的主要特征,因而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权力或公共管理权。
如在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中,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了高等学校具有行政主体地位。
目前,我国一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虽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此时,其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是行政法律关系。
田永案中高校拒绝向田永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行使的是《教育法》授权的公共权力,这种权力影响到学生的学历、就业,二者间发生的是行政纠纷。
在学生权利的影响,判断出高校对学生作出开除、退学处分,不予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决定,及其他严重影响学生权益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高校与学生之间成立行政法律关系,高校行为能够受到司法审查,对于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也发挥有利作用。
(2)高校与学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在一些法律行为中,高校与学生处于平等地位,即二者建立的是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