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法学考研真题答案【博联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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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法学考研真题答案【博联考研】

2002年中央民族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卷一)

(答案请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一、名词解释(每题3

分)

1.权利能力

2.形成权

3.宣告失踪

4.法人

5.代位继承

6.融资租赁合同

二、简答题(每题8分)

1.简述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2.简述债权人代位权

3.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

4.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

5.简述商标专有权

三、论述题(每题21分)

1.论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论述要约的要件和效力

2002年中央民族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卷二)

(答案请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满分100分。每题25分。

1.试论传统民法三大基本原则及现代民法对其的修正。

2.论法人的本质。

3.结合《侵权责任法》,试论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体系。

4.试论证券法的信息公开原则。

2002年中央民族大学法学考研真题答案(卷一)

(答案请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能力

【参考答案】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每个自然人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可性。

2. 形成权

【参考答案】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学理上也称之为能为权、变动权等。

3. 宣告失踪

【参考答案】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的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的一项制度。

4. 法人

【参考答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 代位继承

【参考答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6. 融资租赁合同

【参考答案】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参考答案】民事行为的成立,是指符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情况。民事行为成立要件可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和特别成立要件。

(一)一般成立要件

民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一切民事行为成立所必不可少的共同要件。关于民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多有争议,但通说认为,民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是:(1)当事人。任何民事行为都不能没有当事人,没有当事人就无人作意思表示,有的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只有一人,如遗嘱人;有的民事行为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如合同当事人。(2)意思表示。没有意思表示不构成民事行为,有的民事行为只需一个意思表示,如抛弃动产;有的民事行为须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如买卖合同。(3)标的。标的是指行为的内容,即行为人通过其行为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特别成立要件

民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是指成立某一具体的民事行为,除须具备一般条件外,还须具备的其他特殊事实要素。如实践性行为以标的物

交付为特别成立要件;当事人约定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方为成立的,则采用书面形式为特别成立要件。

2. 简述债权人代位权

【参考答案】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而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而非扣押债务人的财产权利或者就收取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因而是实体上的权利而非诉讼法上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1.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3. 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

【参考答案】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同时履行抗辩权也是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当然,诚实信用原则同时也限制了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滥用。在当事人一方已为部分给付时,对方当事人若拒绝其给付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则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须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提出履行债务

(四)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下:

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在二人合伙场合,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但在三人以上合伙的情况下,则不适用。上述立于对待关系的双方债务,尚应包括原给付义务的延长或者变形,尤其是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或者让与请求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有适用余地。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同时履行抗辩权亦可以适用。在可分之债中,各债务对各债权各自独立,从而其发生原因即使为一个合同,除非其一方的对待给付为不可分,也应各得就自己的部分独立为同时履行抗辩。同时履行抗辩权也可以适用于连带之债。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解除而产生的相互义务,若立于对价关系,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4. 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

【参考答案】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须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关于遗嘱的形式,上面已述之。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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