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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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与法律法规

了解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与法律法规
(二)电子商务税收中的主要税种
第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
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第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
税。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第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包含了个体工商户的生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一、电子商务税收概述
(一)电子商务税收的定义
电子商务税收,是指国家凭借政
治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 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中创造的国民收入进行 分配和再分配,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 范形式。电子商务的税收是随着电子商务的 不断发展而产生的,需要谨慎对待。
一、电子商务税收概述
产、经营所得。
一、电子商务税收概述
(三)电子商务税收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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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选择
1.“不增加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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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来说,处于发展初期的电子商务需要国家的扶持和鼓励,但又应当
坚持税收的公平、效率原则。因此,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应与传统商务活动以同
样的方式缴税,即“不增加新税”。
2.“据情征税”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各个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由于征税的方式、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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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会存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因此,当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便需要重 新考虑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常设机构、税收征管等问题。
三、电子商务税收的实施策略
保证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 电子商务税收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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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更加合理的电商征税机制 税务部门牵头协调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建议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建议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建议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和普及,税收政策也需要相应调整和完善,以适应这一新兴领域的要求。

本文将针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希望能为相关机构和政府制定更合理的政策提供参考。

1. 税收登记和征收电子商务平台应注重对在线商家的税收登记和征收工作。

平台应要求在线商家提供完整的注册信息,并与相关税务机构建立联网查询系统,确保税务信息的及时准确。

此外,平台还应设置税收征收的专项功能,对在线交易进行实时记录,并根据交易金额自动计算并收取相应的税款。

2. 跨境电商税收问题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涉及多个国家的税收问题尤为重要。

建议各国政府制定统一的跨境电商税收政策,明确相关税收适用标准和征收方式。

同时,加强跨国间的税收协定和信息共享,避免跨境电商企业通过侥幸心理逃避纳税义务,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3. 优惠政策鼓励电子商务发展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建议政府给予电子商务行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初创型电商企业,可在初始阶段给予一定的免税期限,以促使新兴企业能够更好地发展壮大。

同时,对于高科技和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还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补贴,以激发其持续创新和研发能力。

4. 税收数据监管为了保障税收的监管和透明度,建议建立完善的税收数据监管系统。

该系统可以对电子商务平台和在线商家进行监测,实时记录交易数据和相应的税收信息,确保相关税款的准确征收。

同时,相关数据的共享和分析能够帮助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税收情况进行更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5. 整合税收政策电子商务涉及多个层面的交易和经营,因此,建议将涉及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整合起来,形成完善的税收体系。

这意味着应将不同税种的征收和管理标准进行协调,避免重复征收和交叉征税现象的发生。

同时,税收政策还需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确保税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总结: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税收政策也需配套调整以适应新兴行业的需求。

所得税与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

所得税与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

所得税与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在网络平台上从事交易活动。

针对电子商务所产生的收入,税收政策也需进行相应的规定。

本文将重点探讨所得税与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以期提供相关了解和指导。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子设备和网络平台进行各类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购物、在线支付、在线预订等。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商品和服务可以方便地在线提供和交付,有效地促进了商业的全球化和数字化发展。

二、电子商务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对其所得主动纳税。

对于电子商务产生的收入,其纳税主体包括个人和企业。

个人从网络平台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而获得的收入,都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缴纳所得税。

三、电子商务所得税的应税项目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和企业在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应当纳税。

这些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商品销售收入:指从网络平台上出售商品所获得的销售额减去成本、费用等后的收入。

2. 服务销售收入:指通过网络平台提供有偿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咨询、培训、技术支持等。

3. 广告收入: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广告所获得的收入。

4. 平台佣金收入: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作为卖家或服务提供商从交易中获得的佣金收入。

四、电子商务所得税的计算和纳税义务个人和企业在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中所得税的计算和纳税义务,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个人可依照适用的税率对所得金额进行计算,并向相关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则需根据不同的税收政策和税务规定进行计算和纳税。

个人和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应当履行纳税申报、纳税缴款等义务,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同时,纳税人还应当主动了解和遵守税务机关的相关政策和申报要求,确保合规纳税。

五、电子商务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税务部门也对电子商务所得税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各种商品和服务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消费者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得所需的商品和服务。

然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其中之一便是如何合理地制定税收政策,以满足国家财政需求,同时不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

本文就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展开探讨。

一、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必要性一方面,电子商务行业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9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了34.8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6%。

这意味着电子商务成交额不断攀升,税收收入也必须相应跟进。

另一方面,相对于传统的零售业,电子商务行业具有更高的流动性和隐蔽性。

电商企业的资金流转更加灵活,对于税收征收和检查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因此,税收政策在电子商务行业越发必要。

二、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分类根据电子商务的特性不同,其税收政策可以分为三类。

1. 传统税收政策传统税收政策主要指适用于实体经济的税制。

电子商务企业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

对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应当纳税的电商企业,可以适用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传统税种进行征收。

2. 新型税收政策针对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特点,税务部门也逐渐推出了新型税收政策。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关税起征点”的政策。

该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商品在一定额度范围内免征关税。

此外,税务部门还推出了“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税”政策,鼓励电商平台扶持小微电商企业的成长。

3. 特殊税收政策特殊税收政策主要是针对特定的电商模式而制定的。

例如,在拼多多等社交电商平台上,买家和卖家通过社交渠道进行沟通和交易,加入和分享可以获取更多折扣。

这种模式下,涉及到奖励、分享、返现等多种方式的货款流转,对税务部门的征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论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影响及对策

论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影响及对策

论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影响及对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领域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它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和交易方式,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给我国税收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和挑战。

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电子商务交易具有虚拟性、隐匿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

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交易双方的身份和交易信息难以准确核实,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真实的交易数据。

而且,电子商务企业可以轻易地在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开展业务,税收管辖权的界定变得模糊不清,导致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大大增加。

其次,税收流失问题严重。

由于税收征管的困难,许多电子商务企业存在漏税、逃税的现象。

一些小型电商企业可能未进行税务登记,或者故意隐瞒交易收入,从而逃避纳税义务。

此外,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也较为突出,例如一些商品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入我国,可能规避了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等。

再者,传统税收制度受到冲击。

现有的税收制度主要是基于传统的实体经济设计的,对于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交易模式存在诸多不适应之处。

例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规定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难以有效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也面临困境。

针对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带来的影响,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完善税收法律法规。

加快制定专门针对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法规,明确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原则、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税收征管等方面的规定,为税收征管提供法律依据。

二是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建立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平台,实现税务机关与电商平台、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是强化国际税收合作。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电子商务的跨境交易日益频繁。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合作,共同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防止税收利益的流失。

电子商务的税务政策和规定

电子商务的税务政策和规定

电子商务的税务政策和规定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在网上购买商品和服务。

然而,与传统的线下交易不同,电子商务所涉及的交易方式和税务政策也有所不同。

本文将从税务政策和规定的角度,介绍电子商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电商平台的纳税义务对于电子商务平台,其经营行为属于提供实物或服务的电子商务,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规定进行缴纳纳税义务。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19年电商平台纳税总额为1015亿元,其中主要是增值税和营业税。

目前主要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细则》来制定纳税政策。

关于平台的纳税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平台可以选择按比例征收费用,也可以按实际净收入交税。

此外,对于跨境电商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出口退税、进口减免税等相关政策优惠。

二、电商企业的纳税义务相对于电商平台,对于电子商务企业,在纳税义务方面也有特殊规定。

电商企业的销售收入一般包括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两种类型,税务政策也因此有所不同。

对于商品销售,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商品的销售都应当缴纳增值税。

如果销售的商品为进口商品,则需要缴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而对于服务提供,根据电子商务的特点,相关政策也有所不同。

首先,服务的提供地和服务的使用地可能不在同一个地方,因此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制定相应的纳税规定。

其次,对于跨境电商企业,在向海外用户提供服务时,由于涉及到跨境税收政策,所以还需要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制定。

三、消费者购买商品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对于消费者而言,在购买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商品时也要面临着一系列的税务问题。

在这里,我们主要介绍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种。

增值税是目前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对于消费者而言,一般是由商家在交易中代为缴纳,并列在商品的价格中。

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如特殊商品或编号等无法进行在线销售的商品,增值税的缴纳就需要消费者单独负担。

而对于消费税,其征收方式与增值税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消费税是由生产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缴纳的,不会体现在商品的销售价格中。

电子商务扶持政策

电子商务扶持政策

电子商务扶持政策近年来,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力量。

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各级政府纷纷出台电子商务扶持政策,以提供支持和激励措施,加快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并分析其对电子商务行业的影响和意义。

一、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吸引和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根据税收政策,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享受特殊的税收减免或减免,例如免征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等。

这些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了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同时,税收优惠政策还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进入电子商务行业,加速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二、金融支持政策为了解决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难题,各级政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支持力度。

政府设立专门的电子商务信贷和风险投资基金,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此外,政府还提供低息贷款和担保服务,为电子商务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这些金融支持政策有利于解决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问题,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三、国际合作政策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全球市场的支持和合作。

为此,政府积极推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互动。

政府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出口和进口贸易。

此外,政府还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和交易会,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这些国际合作政策有利于拓展电子商务企业的市场空间,增强行业的创新能力。

四、人才培养政策人才是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要素。

为了培养更多高素质的电子商务人才,各级政府加大力度投入人才培养。

政府鼓励高校开设电子商务相关专业,提供奖学金和资助项目,吸引更多优秀学生从事电子商务行业。

同时,政府还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提升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这些人才培养政策有助于提供具备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推动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五、技术支持政策技术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

为了加强技术支持,政府出台政策鼓励研发和应用新技术。

不同国家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对比研究

不同国家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对比研究

不同国家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对比研究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快速发展。

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各国纷纷就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展开讨论,以适应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

本文将对不同国家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进行对比研究,分析其优劣势,并探讨未来的趋势和发展方向。

一、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美国作为全球电子商务的发源地之一,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在美国,对于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草案制定和审议由联邦政府负责,各个州的立法机构则有权修改和执行这些税收政策。

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主要分为联邦税和州税两个层面。

在联邦税方面,美国的电子商务征税主要依据于《互联网税收自由法案》,该法案规定,联邦政府不得对互联网销售的商品和服务征收税款。

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许多电子商务企业在零售阶段不需要缴纳联邦税,从而大大降低了他们的运营成本。

不过同时,这也导致了传统零售企业的不公平竞争。

而在州税方面,各州的税法有所不同,有的州规定只对有实体店的在线零售商征税,有的州则规定对所有在线销售的商品和服务征税。

这使得在线零售商面临着复杂多样的税收政策,增加了他们的税务成本和税收风险。

总体来看,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在保护电子商务企业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公平竞争和税收波动的问题。

二、中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也备受关注。

在中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主要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

中国的电子商务征税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于电子商务企业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应按照增值税法规进行征税。

与此同时,基于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中国还出台了一系列的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包括跨境电商综合试点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和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政策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既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也有利于监管和规范跨境电商的征税行为。

不过,中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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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论文摘要:本文结合电子商务的特点,分析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法律制度的影响及各国对电子商务采取的税收政策,提出关于我国面对电子商务税收的对策。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互联网派生的一种新的商业贸易形式,在知识爆炸式发展的今天迅猛成长。

它作为一种新兴贸易形式推动着经济发展,并且在提高贸易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方面都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但是,电子商务也给各国的税收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新课题。

一、各国有关电子商务征税的几种政策主张1.美国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美国作为电子商务应用最广泛、普及率最高的国家,已对电子商务制定了明确的税收政策。

从1996年开始,美国就有步骤地力推电子商务的国内交易零税收和国际交易零关税方案。

该政策的出台除对本国产生影响外,也对处理全球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产生了重要影响。

为了尽快确立电子商务征税原则,美国政府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方面做出努力。

1998年2月美国贸易大使向WTO提交了一份旨在规范电子商务税收、对电子商务实施“零关税”的提案,并在当年5月WTO成员国贸易部长会议上达成了“电子商务免征关税”时效至少一年的临时协议。

另外,美国与日本签署了一项联合声明,承诺尽量避免在电子商务方面制定不必要的规章与制度,并将为在全球范围内维护一个免税电子商务环境共同努力。

2.欧盟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欧盟认为税收系统应具备法律确立性,应使纳税义务公开、明确、可预见和纳税中立性,即新兴贸易方式同传统贸易方式相比不应承担额外税收。

但同传统的贸易方式一样,商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显然属于增值税征收范畴。

欧盟成员国于是开始着手分析如何在欧盟范围内使用综合税收政策来解决问题。

大多数欧洲国家都把Intemet经营活动看作是新的潜在的税源,认为电子商务活动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将导致不公平竞争。

3.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广大发展中国家面对电子商务的涉税问题,任务十分紧迫和艰巨。

一方面要维护本国的财政利益,同发达国家相抗争;另一方面,又要顾及广大的Intemet用户和Inter-neL服务提供者的利益。

多数发展中国家,目前采取传统的商业形式,对于代表最新科技的电子商务方式,持观望态度,所以面对电子商务对税收问题的挑战,多数发展中国家没有自己的方针政策。

但是,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并不赞同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

在1999年12月召开的WTO西雅图会议上,东道主美国竭力要求WTO颁布一项禁止对电子商务征税的永久性议案—《全球电子商务免税案》。

该法案最终遭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因为发展中国家担心无法控制正在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活动而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从而影响这些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

发展中国家担心,网上交易完全免税策,会使发达国家的产品和网络服务畅通无阻的进出各国,占领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挤垮发展中国家的同类产业,特别是幼稚产业。

同时发展中国家也不同意发达国家强调的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做法,因为发达国家的公民拥有大量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能够从国外获取大量的投资收益和经营所得,而发展中国家正相反,所以发展中国家更侧重于维护地域税收管辖权。

目前我国对于网上交易行为是用现有税法来控制和征收,而不是设立新税,这也是国际通用做法。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税法规定,网上销售新货的生产经营型企业应缴纳17%的增值税;销售旧货按照财税(2002)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这些交易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电子商务征税政策分歧的原因综观国际社会对电子商务的征税政策及态度,其分歧是显而易见的。

从美国的完全免税政策到欧盟的坚持税收中性、保留对电子商务的征税权及至发展中国家面对电子商务涉税问题的漠视和茫然,不难发现其分歧的原因主要在于各国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不平衡,以及各国税制结构的不同,从而导致各国从电子商务及其征税中获得的经济利益有差异。

从税制结构看,发达国家以所得税为主体税,发展中国家则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电子商务征税与否,对前者影响甚小,对后者影响甚大。

并且,电子商务、网络经济主要是发达国家的游戏,所以,美国、日本、欧盟等重视游戏规则的制定。

但由于其发达水平的差异,规则的侧重也难免有异。

首先,美国之所以竭力主张对电子商务免税,是因为美国是世界第一经济强国和科技大国,其在经济、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软件技术等方面一直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在相当时期内无以动摇。

在网络方面,美国作为互联网的发明者占尽先机:互联网干线的主要供应商集中在美国;全球互联网用户近60%在美国;95.4%的互联网主机业务分布在发达国家,其中美国、加拿大占64%,发展中国家只有5.4%;全球90%的互联网业务在美国发起;在世界访问量最大的100个网站中,94个设在美国。

可见,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就是IT巨人大发展、大扩张、赚取高额利润的过程。

美国主张对电子商务免税体现了美国的全球经济战略,美国目前在这一领域占据绝对优势,并且,在联邦的财政收入中以直接税(所得税)为主(占财政收入的90%以上),免征电子商务交易的税收,对联邦政府的财政收入影响甚少。

其次,欧盟之所以不认同美国对电子商务全面免税的政策,而主张保留对电子商务的征税权,并把Internet经营活动看作新的税源,就是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

如果欧盟为了促进电子商务,认同美国放弃对Internet经营征税权的主张,那么由此将导致其财政上税源流失和税款损失,实际上就是将电子商务带来的好处拱手让给美国。

所以,欧盟主张不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但必须与其他贸易活动一样,应征同样的税,这样既不造成税收对网络经济的障碍,又不让国家的税款流失,财政受损。

最后,发展中国家面对电子商务问题的茫然无措,是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尚未解决温饱问题,信息经济还是可望不可及之事,至于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更摆不上议事日程。

一些已开展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家,由于一方面顾及开征电子商务税会阻碍电子商务的推广发展,另一方面又担忧如果不对电子商务征税,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尤其是发达国家在网络经济中占优势,从而造成发展中国家经济利益的极大损失,而处于两难境地,其在征税与不征税、如何征税的难题中,持谨慎、观望态度就在所难免了。

三、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税收问题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与深化,电子商务中的相关税收问题越来越复杂,不同利益主体间的争议也变得更加尖锐。

从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以及发生相关问题来看,电子商务给原有的税收政策、制度与管理方式带来的新问题与挑战主要有:第一,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的挑战。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原有的所得来源地确认标准不再适用;(2)课税对象的性质变得模糊不清;(3)货币流量的不可见性增加了税务检查难度;(4)电子商务为跨国公司进行避税提供了更多的条件;(5)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潜在冲突在加剧。

第二,电子商务对税收稽征管理的冲击。

互联网的出现,网上无形的商品交易的产生,将使对网上零售商进行征税的难度远远超过对有形的交易及有形的零售商的征税,而在商品交易无形化的同时,纳税人也正向无形化方向发展。

现在税务机构征税的依据在于能实实在在确定纳税对象,随着互联网上各电子货币和密码技术的发展,纳税对象的确认将越来越难,并且,互联网的运用使逃税与避税更加可行,更易操作。

第三,电子商务对税收制度的冲击。

电子商务表现出的革命性对现行税收制度的激烈挑战,电子商务形成了新的税收漏洞,对于电子商务是否征税、如何征税、税种选择等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制定相关政策的一个难题。

四、对电子商务税收的建议中国在电子税收方面以后的发展,一方面,给那些应该得到扶持的电子商务以恰当的优惠措施;另一方面,可以对现行税收征管法进行适当的修改、补充、重新界定和解释,并增加有关适用于电子商务的条款。

在这两方面应该努力达到符合我国国情的平衡。

现在虽然暂不对电子商务征税,但是也应该着手制定关于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以期面对未来我国繁荣的电子商务市场。

电子商务虽然与传统的交易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但它并没有改变商品交易的本质,它与传统贸易应该适用相同的税法,对现行税法进行完善即可。

具体措施:第一,明确纳税主体。

可建立专门的电子税务登记系统,建立电子商务纳税申报系统,跟银行的个人帐户或企业帐户实行联网,可助于掌握纳税人是否有资金流动。

第二,明确征税对象。

可发行数字化发票,加强税务电子工程建设,建立税收征管及监控网系统等,另外税银联网有助于了解交易的数额第三,应该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交流,与其他国家就税收管辖权,对某一税目是否征税等问题达成共识,以免造成双重征税或税源转移等问题。

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应该对其特殊重视;电子商务的广泛性又决定了各国政府必须团结起来,才能达到共赢的局面。

随着电子商务不断的飞速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将电子商务完全纳入税收管理之下是历史的必然。

总结本学期学的《电子商务法规》让我受益匪浅,对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学习了许多电子商务方面的案例,让我一会引以为鉴,利用电子商务法对自己的电子交易进行保护,加大了安全性,同时也使自己有个好的网络环境。

正如前面所说,我国电子商务处于发展阶段,很多机制并不完善,这就造成了许多漏洞,不免有些不法之徒利用自己的电脑知识和法律知识损害我们的个人权益,威胁我们的个人财产,隐私等安全。

参考文献:1、田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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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经济管理,2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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