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公共建筑节能考核体系构建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徐建发[2013]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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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徐建发〔2013〕64号)各县(市)、铜山、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建管处: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徐建发〔2012〕86号)文件要求,做好省住建厅对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对各地建筑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各县(市)、铜山、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建管处。
二、考核内容按照省住建厅制定的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分表,对各地2012年全年和2013年上半年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2年7月-2013年6月按照工作职能,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以及工程实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一)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1、各地2012年全年和2013年上半年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的实施情况;3、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和考核情况;(二)检查各地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及国家、省、市建筑节能有关规定情况。
1、建筑节能法规政策制度建设情况;2、建筑节能组织机构建设情况;3、建筑节能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情况;4、开展建筑节能政策、标准宣传培训情况;5、建筑节能四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及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6、绿色建筑示范区以及各类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推进情况。
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2016年发布)

【法规标题】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2016年发布)【发布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山东省员会,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8-23【生效时间】2016-08-23【关键词】建筑节能【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局、节能办,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十三五”时期全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深入发展,我们编制了《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2016年8月23日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目录一、发展基础(一)发展成就(二)工作基础(三)困难问题二、形势分析(一)面临的发展形势(二)民用建筑能耗预测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四、重点任务(一)全面推广绿色建筑(二)积极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三)深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四)大力推动建筑用能结构调整(五)科学构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六)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七)强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八)加快推行绿色施工五、保障措施(一)完善法规政策(二)健全市场机制(三)严格考核监督(四)强化创新驱动(五)加强组织协调(六)搞好宣传培训为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十三五”时期全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深入发展,切实转变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发展方式,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节能环保产业,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依据《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鲁发〔2014〕6号)、《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鲁发〔2016〕11号)、《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 5 号),及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0号)等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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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数据采集标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 建筑 能 <
源审计 导则> , 等 各地应结合本地 实际 , 紧研究 制定相 应实 抓 施细则 , 并抓好 落实 。 在示范省市取得经验 的基础上 , 据国 根
型公共建筑 节能的支持。
《 十二) 加强技术产 品保 障 各级建 设主管部 门要积极支 持国家机关办 公建 筑和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 的新技术 . 新产品 的开发 . 集成和 推广应 用示 范 . 组织引进 、 消化 、 吸收国外先 进技术 . 优先支 持科技含量高 . 济性好 、 经 节能效 果显著 . 拥 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产品及技 术的研究开发。 加快 淘汰落 后的技术 、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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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设 计文件 中的各项节能措施 . 确保 质量。
《 认真做好 宣传 工作 。 级建设 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 十) 各
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 用 . 力宣传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 大
三、 强节能运行与改造 , 高既有建筑 能源利用 加 提 效率
开展节能监 管体 系建设相 关工作 . 工作 内容主要包括对国家 机关办公建 筑和 大型公 共建 筑的建筑 面积 用功能 使 结构
形式 、 年度能耗总量等基 本信息 的调查 统计 . 对重点 用能单 位的能源 审计 . 对能耗 统计或能 源审计结 果的公 示 . 对重点 城市 中重点建筑进行建立 能耗检测平台试点等 各地要按照 <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 管体 系建设实施 方案>《 )认真组织 实施 。 附件 . 《 提高运行节能管理水平 。 七)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
2023年建筑节能考核体系实施方案

2023年建筑节能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一、考核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对节能减排的要求日益提高,建筑节能已成为重要的环保任务。
为了推动建筑业的节能改革和技术创新,本文提出了2023年建筑节能考核体系的实施方案。
考核目标:1. 提高建筑节能水平,降低能源消耗;2. 推动建筑业技术创新,促进行业发展;3. 培育建筑节能市场,推动节能产品和服务供给;4. 建立全面、科学、透明的建筑节能考核体系。
二、考核主体和标准1. 考核主体:考核主体包括政府、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业勘察设计单位和建筑物使用单位。
2. 考核标准:(1)政府层面: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建筑节能政策,包括建筑节能标准、奖励政策等,推动建筑业的节能改革和创新。
(2)建筑设计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认证。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建筑节能技术的实施。
(4)建筑业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建筑的节能性能进行评估和监测,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5)建筑物使用单位: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定期进行建筑节能检测和维护。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1. 建筑节能设计:根据建筑类型和用途,确定相应的节能设计指标,包括建筑节能需求、建筑外墙和屋顶的隔热性能、建筑内部照明和空调的节能措施等。
2. 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按照设计单位的要求,施工单位应保证建筑节能设计的有效实施,包括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工艺等。
3. 建筑节能监测和维护: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建筑的节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建筑节能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建筑节能效益: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节能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提高节能效益。
四、考核方式和措施1. 政府监管:政府应加大对建筑业的监管力度,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2. 奖惩机制:建立奖励机制,对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建筑业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建筑节能考核体系实施方案》

《建筑节能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原则,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
强化政府的责任,落实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确保实现建筑节能目标。
二、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一)考核对象。
各省(自治区、市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称省级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
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分值制考核。
总分由常规分、附加分和超额加分三部分构成,其中。
常规分。
100分,包括“节能目标”与“节能措施”两项,各50分。
“节能措施”部分包括“基础管理(基本项)”、“经济激励”、“公共服务”和“发展潜力”四个方面内容。
附加分。
10分,针对“节能措施”中的“基础管理(附加项)”而设置。
超额加分。
最高为21分,针对超额完成的建筑节能目标而设置。
根据建筑节能工作重点推进要求不同的特点,将北方采暖区域与非北方采暖区域分别考核统计。
(四)考核结果。
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分、基本完成(60-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四个等级。
具体考核计分方法见附件三、考核程序(一)各省级人民政府责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建筑节能总体安排、本省节能减排的总体安排以及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建筑节能目标。
各省级人民政府于当年3月底前将本年的建筑节能目标和任务向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受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5月底前核定各省建筑节能目标和任务分配,报国务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二)次年3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将上年度本地区建筑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报国务院,同时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区上一年度建筑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形成综合评价考核报告,于5月中旬上报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向社会公告。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9〕77号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9〕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大力发展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1号)等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结合曲靖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握国家推进节能减排、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机遇,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工作出发点,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进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全面发展为工作主线,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自2019年8月1日起,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到2020年,曲靖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达到50%。
鼓励曲靖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逐步提高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建设比例。
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低碳经济已成为各国发展的重要方向。
公共机构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源消耗量和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及任务目标:2024年,实现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下降20%,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30%。
任务:1. 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减排目标和指标,并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
2. 推行技术改造和节能设施更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加强能源管理和监测,建立能源消耗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
5. 加强合作交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三、实施方案1. 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减排目标和指标根据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情况和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2024年能源消耗总量减排目标和指标,明确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的责任,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目标的落实和达成。
2. 推行技术改造和节能设施更新通过技术改造和节能设施更新,提高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效率。
具体措施包括:(1) 优化建筑节能设计,加强节能建筑材料的使用。
(2) 安装节能照明设备,例如LED灯具,建立照明管理系统。
(3) 安装节能空调设备,加强空调系统的管控和优化。
(4) 优化供暖系统,提高供暖效率,节约能源消耗。
(5) 推广应用新能源设备,例如太阳能发电系统、地源热泵等。
3. 加强能源管理和监测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通过监测能源消耗情况,分析能源利用状况和节能潜力,制定具体的节能措施。
重点加强对重点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建立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浪费问题。
4.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中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31•【字号】青政办[2010]104号•【施行日期】2010.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0〕104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关于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关于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二〇一〇年五月)为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令53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府节能减排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西宁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其他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全省建筑节能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城镇节能建筑仅占17.3%,量大面广的既有建筑能耗居高不下,浪费了大量能源。
经普查统计,全省城镇可改造的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公共建筑、商住建筑、居住建筑共有12722栋,建筑面积4471.1万m2(果洛、玉树除外)。
剔除近期规划拆迁的项目,既有建筑仍有11582项,建筑面积4073.78万m2。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556项,建筑面积130.46万m2;公共建筑2827项,建筑面积763.73万m2;商住建筑650项,建筑面积456.73万m2;居住建筑7549项,建筑面积2722.87万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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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公共建筑节能考核体系构建探析内容提要:通过既有公共建筑节能考核的现实意义和节能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说明了科学构建节能考核体系的必要性。
从节能考核体系的设计原则和思路、考核指标的设置等方面构建了一套适合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考核体系,并就进一步完善节能考核机制进行了探讨。
主题词:既有公共建筑;节能;考核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共建筑高能耗的问题日益突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形势更加严峻,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具有高度的示范作用,对实现“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而建筑节能考核机制是衡量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标尺和评价节能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对于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就如何构建公共建筑节能考核体系进行探讨。
1.当前公共建筑节能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节能目标实行一刀切。
如“十一五”期间,各地节能降耗的考核目标均顺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20%目标,对公共建筑节能的考核亦按照20%目标执行,未分析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的客观实际。
而由于要完成该硬性指标,必然滋生一些人为干扰因素,最终影响能源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出现能耗降低与实际不符现象。
2)节能考核内容比较笼统,考核制度不健全。
未对节能考核指标进行层层分解,或分解项目过于繁多而无量化细化评分标准,可操作性差,以至于考核工作的主观判断较重,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节能工作的实际情况。
此外,用能单位节能考核未实现常态化,甚至仅限于上级部门的年度考核,日常考核机制流于形式,无法及时发现节能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提出节能改进方向。
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考核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考核的范围应涉及能源管理模式的全过程,要使节能考核评价结果有效促进节能工作开展,成为节能规划的分析决策依据,必须坚持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原则,根据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模式和内容,科学构建节能考核体系。
2.既有公共建筑节能考核体系构建
2.1节能考核实施主体及考核对象
公共建筑节能考核体系的实施主体是由各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抽选地方有关专家组成考核评价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对象为各级政府机关办公楼用能管理部门、公共建筑的业主或产权所有人。
2.2节能考核体系设计原则和思路
1)客观性原则。
影响公共建筑节能效果的因素较多,考核指标要尽可能反映节能工作的实际情况,减少受主观判断影响,为节能改进提供客观依据。
2)层次性原则。
根据考核预想的内容,设立
不同层次的指标体系,避免同一指标重复出现。
3)可操作性原则。
选定的考核指标,应当充分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可以量化以及便于数据采集,应使考核程序和工作尽量简化,避免纷繁复杂,影响考核结果。
4)可比性原则。
应尽量选取各地区公共建筑带有共性、有代表性的指标,从而便于指标的纵向、横向比较,增强考核结果的可比性。
节能考核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组织管理,表现为节能组织规划和制度建设的考核评价;二是过程控制和措施,表现为各项工作内容和措施的实施过程的考核评价;三是目标和产出层面,反映在节能量、节能投入产出比等直接结果以及节能管理产生的各种外部效应上。
节能考核一般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2.3节能考核指标的设置
考核指标是节能考核体系的核心内容,根据节能考核体系的设计原则和思路,将节能指标分为组织管理、过程控制和措施、目标和产出三部分,即一级考核指标(以1)2)3)……符号表示),对应一级指标又可划分二级指标(以①②③……符号表示),各级考核指标的具体分解细化内容说明如下:
1)组织管理
①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
包括成立用能管理部门,配备有关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履行节能管理、监督等职能情况。
②节能制度建设。
包括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编制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日常考核制度、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规程、能耗统计、审计、公示等监管体系管理办法、能耗定额标准等。
③节能培训宣传。
包括节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制定节能宣传教育计划、方案并实施,加强节能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
2)过程控制和措施
①能耗统计监测。
包括能耗统计队伍、能耗情况普查、数据记录统计周期、能耗分项计量措施、能耗利用效率、能耗数据监测等。
②节能运行控制。
包括是否对设备运行状态及时调整,是否定期评估设备运行方案,是否给出设备能耗分析和设备故障报告,以及对有关运行管理过程中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③节能改造。
主要包括节能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节能改造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节能改造项目完成进度,是否引入节能服务公司,是否对能耗项目节能改造的投入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报告等等。
④能源审计。
包括审计的范围和对象、技术支撑单位机构资质、审计的深度和内容、对能耗过高项目是否提出整改措施,是否确定能耗定额。
⑤能效公示。
包括公示信息是否详细,是否公开,公示结果是否引起较大反响等。
3)目标和产出
①能耗分项目标,分类制定水、电、汽等能源资源考核目标,并进一步分类制定能源资源分项(如中央空调、电梯、照明系统、办公设备等)节能考核目标。
②节能量目标。
包括考察建筑物年度单位人均面积耗能量降低值,能源利用效率评估考核、节能改造项目改造前后节能量的对比,改造后总节能量占建筑物总能耗的比例。
③示范目标。
主要针对政府办公建筑节能管理模式的示范效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业主参与的效果,节能成果推广前景等等。
2.4节能考核指标权重的分配
为保证节能考核评价指标合理反映节能目标和节能措施完成情况,应对考核指标的权重进行合理确定。
权重是各个指标在总体中的重要程度的度量,因此权重的确定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评价的准确性,是评价过程中一个及其重要的因素。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赋权方法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2.5节能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是用于评价公共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及其人员的业绩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地方决策管理部门对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有较为全面、客观的认识;二是用于促进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各项工作内容协调有序进行,提高管理的有效性;三是可以发现节能管理工作中的差距和优势,达到发挥优势、克服劣势、挖掘潜力,促进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逐步完善。
3.完善公共建筑节能考核机制的几点建议
1)合理分配考核指标及其权重。
各级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公共建筑的实际情况和往年节能考核实施情况进行适当增减、调整和优化,以保证考核结果更加符合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的原则。
一般地说,考核体系在较长时间内是适用的,但在建筑节能形势和目标任务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了使确定好的指标更趋合理,应对其修订和调整。
2)重视能效和投入产出比的综合考查。
建筑的空调系统、照明系统、主体结构等各部分能耗不同,应根据节能率判断哪一部分亟待改造,并在节能考核环节中重视对改造资金成本的投入收益状况的考核。
同时,对已经完成技术改造的重点能耗项目,还应增加对节能目标、节能效益等方面的后评价。
3)完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人员培训制度。
准确的能耗统计是实施节能考核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公共建筑用能部门应指定具备统计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统计人员负责能源资源消耗原始数据采集,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在能源消耗统计知识、能源专业知识、能源法律知识、节能管理统计系统等方面的培训,确保能耗数据准确计量、统计和汇总,提高能源资源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