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经济合同签订及履行须知

经济合同签订及履行须知

第一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的事项

一、对对方主体的审查

1、对法人的资格应审查

(1)是否依法成立;

(2)是否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是否通过上年度年检、经营期限是否已届满、是否存在被吊销、注销的情形;

(6)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7)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2、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应审查

(1)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是否对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在以其所从属的非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时提供所属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

(3)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应审查

(1)是否合法存在;

(2)是否明确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以及企业或组

织注册地;

(3)是否具备法人条件,该企业是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

(4)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4、对自然人的资格应审查

(1)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如果该自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应及时取得该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同时要求其法定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电话做为合同的附件;

(3)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5、对保证人的资格应审查

(1)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是否具有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

(3)是否提供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4)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5)必须注意,以下组织不得作为保证人:

a、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书面授权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6、对签字人员的资格应审查

(1)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如对方签字人员是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其是否提供了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于签字人员是委托代理人的,应看代理手续是否齐全,如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同时还要查看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和时限;

(4)对于原来无任何业务关系,现持仅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的空白合同的业务人员,应先向公章加盖单位了解、确认并由对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5)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二、对特殊行业应审查

1、是否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证书,同时还应要求对方出示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2、是否具有通过上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和许可证,经营期限是否已届满、是否存在被吊销、注销的情形。

3、是否超越了经营范围、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能力。

4、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5、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三、对履约能力应审查

1、是否具有良好的财产状况、供货能力、是否具有人员、技术及设备

条件及履行信用等。

2、对那些信誉有疑问的单位和个人,应让其提供担保,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3、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四、对资信审查的方法

1、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签约前应尽可能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直接派人上门了解等方式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切实了解和掌握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2、到工商局调取其工商档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其房产或地产状况、到车管所调查其车辆状况。包括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涉诉情况、注册资本、对外担保、企业规模、所有的资产等资信情况,也可利用名索网等网络进行相关查询。

3、调查的途径主要有:

(1)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调查;

(2)通过工商、税务、物价、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机构进行调查;

(3)通过专业性专门机构进行调查;

(4)委托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调查;

(5)通过与其有经济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调查;

(6)在实际的业务活动及交往中进行调查。

第二章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应注意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有多种形式,但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的优点: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第三,产生纠纷后,便于诉讼程序的举证。

但也有的为方便考虑,采用传真的方式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对于采用传真订立的,最好应事先或事后拟定书面协议。约定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订立合同的,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收集资料,如交货凭证、验收凭证、付款凭证等资料,以免日后出现争议。

合同签订前,要认真审查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使用合同规范文本。如果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无疑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增添了麻烦,不利于以后出现纠纷的解决,如感到有疑问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员。

二、应注意合同及内容的合法性

签订合同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在不违背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缔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意思一致,合同才告成立,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可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订立合同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考虑,慎之又慎。一是要确定合同的合法性,当事人在准备进行哪类经营活动或就哪项项目签约时,一定要考虑和审查在法律上是否允许,要弄清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经济政策的规定;二是要确定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注意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应注意合同结构的合理性

合同结构是指合同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组合和搭配形式。合同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即首部、内容和结尾:

1、首部一般包括标题、合同编号、双方当事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行、账号等;

2、内容一般包括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目的、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未尽事宜、合同正副本份数及保存、附件等;

3、合同结尾一般包括签约单位盖章及签约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等。

四、应注意合同体例的适用性

合同体例通常是指合同简繁及合同各条内容排列形式。有的合同方方面面的内容都要涉及,有的合同力求简要;有的合同采取先有“章”,后有“条”,“条”下面是“款”,“款”下面是“项”,有的合同只有“条”、“款”、“项”,有的合同干脆就按“一、二、三┅┅”顺序排列。合同体例既要

视相对方要求而定,又要与合同所涉事项、金额、履行方式、有效期、操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相一致,即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不能千篇一律。

五、应注意合同条款的完备性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请专业人员审查。

1、规格条款

明确产品规格,对于多规格产品和非标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条款及检验方法

必须写得准确,有标准的写标准,无标准的描述准确,同时应注明具体可操作的检验方法。质量条款约定的含糊不清,会使将来履行时无法遵循。

3、包装条款

注明有无包装和包装要求,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价款或者报酬条款

应明确约定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分期付款的要写明具体的日期,含糊不清的约定会给付款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

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存在不足之处:

a、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___日内付款。”

b、检验合格后付款。应更正为“检验合格后___日内付款”。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我方为出卖方,并且双方约定了分期付款,那么,在合同中最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注明:分期付款买受人未支付到期金额达到全部价款1/5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

5、履行方式、期限

这一条款主要包括:供方发货、需方自提、第三方接货等方式。方式不同,合同的风险也有所不同。如果我方为合同供方,在起草合同时,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明确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的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即所有权保留。这样约定的好处是一旦需方在接到货后违约,供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6、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十分重要,只有约定了违约责任,才能在出现合同纠纷时有抓手!违约责任尽量写的细致、明确,以促使对方履行合同。

同时,在约定违约责任时要特别注意《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在约定违约责任时,一定要将各种可能预见到的损失写上,避免对方违约后,因赔偿额度不明而再起纠纷。

如果合同由对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

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7、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管辖法院,可以避免在诉讼管辖问题上耗费时间和精力。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就不必在以后为争管辖法院而大费周折。

(1)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

诉讼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约定管辖的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以下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但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约定管辖常见的错误

有:

a、表述不清楚,容易产生岐义,如:“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各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当地法院管辖”等;

b、约定由上述五个地方以外的法院管辖;

c、约定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如普通案件约定由某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约定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

要注意明确合同签订地。很多合同纠纷从实质上看都是合同诈骗,都涉嫌构成犯罪。对于涉嫌经济诈骗案件的受害人,首先应当到公案机关报案,而不是到法院诉讼,因为法院一经受理,合同诈骗案件就变成了普通的经济纠纷。但是,一些骗子往往精心设计管辖权,使人们到本地公安机

关报案时,发现本地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合同签订地条款的约定,对于追究骗子的刑事责任和挽回自身经济损失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合同诈骗的犯罪地包括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的履行地点。由于合同履行地往往在对方的所在地,所以意义不大。只有约定合同签订地为我方所在地,才对我方有利。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凡书面合同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所以在合同上明确地将签订地注明为本地或作为最后一方签字所在地,以取得本地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管辖权。

(2)如果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要明确约定某一个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或约定仲裁条款时,应当选定仲裁委员会,以免日后就管辖权争的不可开交。

仲裁协议或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a、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b、约定向某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c、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庭首次

开庭前提出异议的除外。

总而言之,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要尽量详尽约定,条款之表述要仔细明确,避免理解分歧;对于违约责任负担条款、争议解决、可能出现的合同无效法律后果之处理等特别条款要慎之又慎。

六、应注意合同的担保问题

为了防范风险,在与对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尽量取得对方提供的担保。关于担保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下列财产可以用于提供担保:

依照《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担保法关于该款有除外规定);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我国法律对某些财产的抵押规定必须经过登记合同才能生效。如: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等。

3、下列人员不能做为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

人的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提供保证。

4、定金条款

a、应明确所缴款项的性质是“定金”

定金条款应写明“定金”字样,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于超过20%的部分,可以作为预付款,可以要求返还,但不具备定金的性质。

七、应注意合同形式的正确性

1、合同签章

(1)自然人签名。自然人签名以清楚的中文签名为宜,避免草书、外文签名(外贸合同除外)。要注意签字人是否资格及合法的授权,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我方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2)须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避免使用财务专用章或部门章。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3)骑缝章、骑缝签名。合同有多页的或带附件的,应加盖骑缝章、骑缝签名,以保证合同前后一致性,避免日后纠纷。

(4)修改核对章。对于合同中的修改部分,应在修改处加盖核对章或

签名。

2、合同见证、公证。为加强合同的效力,可以由有资质的机构对合同进行见证、公证。

八、应注意合同的管理问题

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归档、保管

1、将其复印件交由履行部门存查,保证依约履行。

2、及时归档保管,以免丢失。

3、各单位应当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会有许多不能确定的因素出现,如变更合同内容、一方可能会违约、可能会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等。实践中,履行过程的风险很多的是来自对方的履约情况和在履行过程中相关证据的缺失。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发出和接收合同标的物应注意事项

1、合同约定对方自提标的物的,应要求由合同中注明的经办人提取,或者由经对方书面授权的其他人提取。合同标的物出库时应有具体的出库记录。

2、合同约定我方履行送货义务时,必须由合同中注明的经办人签收,或者由经对方书面授权的其他人签收。合同标的物交接时应有具体的交接记录,如货物交接单。

3、合同约定由第三方代办托运的,须和承运方签订运输合同并要求承

运方向我方提供标的物交接证明。

4、对方要求迟于约定日期提取标的物或要求我方迟于约定日期履行送货义务时,应向我方出具要求迟延的书面证明或通知。

5、对方要求我方直接向第三人履行交付义务时,应同时取得对方的书面通知书及第三人的签收证明。

6、在我方收取标的物时,签收前应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对经检验不合格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标的物,应拒绝签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提出书面异议,要求对方限期采取适当的解决措施。

二、支付、接收货款时应注意事项

1、支付货款时,注意保管好对方开出的发票,最好把发票的复印件、银行的对账单和相对应的合同一并建档,以备查阅。

2、接收货款而开出票据时,要注明是哪份合同的应收账款,并把发票的复印件、银行的对账单和相对应的合同一并建档,以备查阅。

3、如双方存在多次交易,一次付款不足以支付全部合同款时,应优先充抵在先合同的应收账款。

4、在对方以支票付款时,可能存在购货方用其他单位的支票支付货款的情况。实践中,只要支票是真实有效的,一般都可以接受,但应在相关票据中注明此款为代合同当事人支付。

5、经营过程中如果对方要求先出发票并挂账,应当让对方出具收据,并一定要在收据中注明“以上款项未付”等字样,使其具备欠款确认书的作用。

三、履行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手段

1、在合同履行中要保存和收集最完整的资料

(1)合同签订单位应设专门人员负责合同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档案,做到一份合同一份档案,注意保留相关原始凭证。内容应包括:1、合同原件;2、合同各次变更协议书;3、洽谈纪要;4、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函;5、我方邮寄凭据;6、货单、运单;7、产品说明书;8、产品合格证;9、技术标准;10、其他有关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人员变动时,经手人之间要做好交接手续,避免因人员的更换造成脱节。这些资料在发生纠纷后,可以做为证据使用。

(2)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对方有违约行为,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并商议解决,做出书面记录。同时应注意观察对方经营情况,对债务人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的变化注意观察。

(3)合同虽已签订,但发现显失公平、有误和对方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我方利益的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必要时可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解除。

(4)经双方协商补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签订书面协议,并按原合同程序办理评审手续,以避免用口头约定变更书面合同而产生纠纷。

(5)双方协商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函件、电报、传真应与原合同一并归档。变更或解除的合同,要依法处理善后事宜。

(6)经公证、鉴证的合同变更、解除时,必须送公证、鉴证机关重新公证或鉴证。

(7)因对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使我方遭受损失的,应及时报告主管

领导和法律事务部,以便及时研究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8)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作为合同双方往来函件,需要确认其真实性,最好能在收到后及时得到对方的确认,比如在传真上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等。

2、注意应收账款形成后对债务人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的监控

债权人往往在应收账款形成后忽视对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因债务人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或失去联系而难以收回。债权人应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让债务人提供担保或保证,或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

(1)中止履行的条件: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解除合同的条件: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办理收款和支付手续,不按规定的办理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4、在对方未完全付清款项前,应做好对账工作,并保留对方盖章或签字后的对账单。

5、合同签订单位应建立简便有效的合同履行督促检查制度,定期对到期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问题较大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领导。合同履行完毕,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6、合同明确约定付款期限的,付款期限已满的,要积极地催要应收账款。催收期限为从对方最后一次付款时间起算,不得超过两年。

7、如欠款单位存在无力还款的情况时,应及时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或让债务人写还款保证书。

签订还款协议或写还款保证书注意事项:

(1)在协议中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

(2)还款的具体时间;

(3)回避双方还有争议的其他事项;

(4)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则视为全部到期;

(5)约定如果对方不依约付款,则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6)还款保证书须签名,还款协议应加盖欠款单位的公章。

8、第三人代债务人向我方履行的情况下,一般的相当于我方多了一个债务人,因此一般应当接受。但是有的时候,债务人会要求将其债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这时候应充分了解该第三人

的履约能力,不能草率答应。

9、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已满,要积极地催要质保金,以免时间过长无法收回,最长期限为从质保期满之日起算,不得超过两年。

第四章处理经济合同纠纷应注意的事项

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我方应尽量做到守法、守约,但由于各种原因仍然有许多经济纠纷难以避免。在处理这些纠纷时,合同承办单位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我方权益受到侵害的常见情况及正确处理方法:

1、对方逾期付款或逾期交货

对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付款或逾期交货时,合同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对方催要。如果对方仍不履行,我方应积极与对方协商,同时要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2、对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对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合同承办单位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异议,并保留能证明提出书面异议的证据。

3、对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过错的,我方可区分情况选择下列方法解决:

(1)签订合同时,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可主张合同无效: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签订合同时,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我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二、因签订、履行经济合同发生纠纷的,合同承办单位应采取的措施

1、履行通知义务、避免损失扩大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对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我方负有通知义务的,应按规定或约定正确履行通知义务。

此外,不论是我方原因还是对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我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或发生新的损失。

2、及时搜集、保全证据

发生经济纠纷后,合同承办单位应当立即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证据,以避免证据灭失或日后难以取得。

3、积极与对方协商

发生纠纷后,合同承办单位应积极与对方沟通。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就纠纷的具体事宜先行与对方协商,争取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达成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

4、及时向公司报告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也就是说,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后,如果在二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律将不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

因此,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我方权益受到侵害后,合同承办单位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门报告纠纷的具体情况。

此外,因签订、履行经济合同发生纠纷,导致我方被起诉的,合同承办单位和公司邮件收发部门必须在接到应诉通知、法院传票、律师函等法律文书后,及时交给法律事务部门,并在两天内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三、准备起诉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1、尽快查清事实,如实向公司报告

(1)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尽快查清事实,并做到准确、全面

纠纷发生后,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及时查清与纠纷有关的各项事实。主要包括: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前后经过、合同履行具体情况、双方账务往来情况、交接货物情况、货物验收情况、双方协商情况等,以及与纠纷有关的背景情况等事实。

(2)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向公司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门如实报告

合同签订履行风险控制

精心整理企业对外发生的重要经济行为,均应签订相关合同。合同签署前,应当了解调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资信调查是签约前所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合同管理活动。资信调查分为签约主体资格调查制度和签约主体信用调查制度两项内容。 人营业执照》,并需了解对方经济组织的法定名称、住所、营业范围、主营业地的详细地址,厂长、经理和董事长姓名等事项以及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对方是公司,则还需了解其性质,即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中的哪一种,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企图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协议的当事人,应予以拒绝。

②对公民的资格调查,主要是对公民的自身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③对非法人经济管理组织的调查。在调查非法人经济组织的资格时,应当调查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于未经核准登记,也未领取营业执照,却以非法人经济组织的名义签订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不能与之签约。 (3)签约人是否合法。企业在签约前应要求对方合同协议当事人出具签约资格证明。签约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签约人是代理人的,代理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协议,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义务。 3.调查方式

一般调查方式大致有下列几种: (1)实地调查方式。便于掌握第一手材料,缺点是如果在异地远距离交易投入成本将加大。 (2)委托调查方式。委托调查是通过行政、银行和法律服务部门协查、咨询的方法,以了解当事人的资信情况。 5.确定调查报告制度 在调查期截止之前,企业负责调查的部门应当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对签约方的主体资格进行评估,对没有调查出结果的项目进行说明,以作为签约部门的参考。 6.明确调查失职责任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范本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体现,也是业务能力的体现。现在的企业之间的经济交往大部分是以合同的方式予以确定的,合同一旦签订,就对买卖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合同签订的好坏将直接决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利益是否可以得到实现以及可期待利益实现的程度。怎么才能保障我们的利益得以实现,更多的体现在合同条款方面。 首先,签订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前必须首先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身份。即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签订人签字要与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姓名一致,不允许出现错别字,严禁代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索要资料。 2、合同所有条款均不得删减;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按有利于本公司履约和有利于本公司合法利益的原则填写;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斜线“/”;其他约定事项没有则填“无”,如未写满横线,划上删除线“”至结尾。 3、合同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并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双方确认,并在更改处盖章签字。 接下来,根据公司采购合同范本详细了解下有关填写内容: 1、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前后所签订名称与公章名称须保持一致。 2、签订地点:合同双方约定管辖权时,可以把合同签订地法院约定为纠纷管辖受理机关,所以,签订地点尽量填写我方地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标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要使用“电器材料”、“工程备件”等含糊不清的产品称谓,一般不要有地区性方言、俗名、习惯名称。

2在签订合同时凡有商标、牌号、生产厂家的产品,应准确地写在合同内。 3.关于规格型号。为便于履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业品的规格和型号。 4.计量单位条款。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没有统一规定计量标准,可以双方约定计量方法,但不能使用“一套”“一批”等不确定的数量单位。确保经过文字条款、参数描述后的合同交易标的具备唯一性。 5.关于单价、金额条款。由双方协商定价,如合同总价为优惠后价格的,应在合同中约定。 6.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不能出现款到发货之类的模糊字眼,可以1.规定具体日期发货。 2.规定在收到货款后若干天内交货。 3.规定分批交货。对于分批交货,在合同中必须规定每批交货的时间,同时明确规定分期数量。 第二条:质量标准 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如果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样品要有出卖人签字确认。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样方法和比例。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技术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技术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与其他公司签订相关技术合同,是科技创业企业在业务活动中常见的业务合同。因此,如何依法签订、履行、管理各类技术合同,对于科技创业企业至关重要,本文将简要介绍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签订技术合同应当注意的主要事项。 一、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技术合同应当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合同条款,约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部分是工作说明书(statement of work),详细说明技术合同所涉及的技术项目的范围及实施方法、实施的过程、进度以及验收方法等等,在此工作说明书中应当将项目实施过程拆分成若干阶段,详细描述每一阶段的目标、合同双方的责任、完成本阶段工作的标准以及本阶段应当提交的提交件。 技术合同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一般应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

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每日一讲—建设工程发包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1、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 2、合同的主要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 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3、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4、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5、合同解除

怎样签订经济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怎样签订经济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实践训练题 1 .根据〈〈工业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两人一组,签订一份工业品买卖合同。 2. 根据〈〈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两人一组,签订一份租赁合同。 二、实训项目安排一一签订经济合同 (一)项目简介 学生分组协商签订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 (二)项目安排时间 学完合同法以后作为课业由学生课下完成,做完后可以利用2课时组织学生交流。 (二)成果形式 书面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 (四)实训目标 1. 知识目标:掌握合同内容的基本规定,掌握合同的写作方法。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同学之间的相互沟通能力;写作能力与谈判能力。 (五)任务内容 1 .同学自由组合,2人一组,一人为甲方,一人为乙方; 2. 到图书馆或网上查找相关模板或者依据本章实训指导中的模板; 3. 甲乙双方讨论合同的标的、数量和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4. 将讨论内容写进合同; 5. 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 (六)考核标准 签订经济合同的成绩分为两部分:内容分和形式分(百分制) 1. 经济合同的写作内容分。(60分) (l)合同条款内容全面。(20分) ⑵合同条款内容明确,可实施。(20分) (3)合同内容有创意,贴近学生专业实际。(20分) 2. 经济合同的写作形式分。(40分) (1)合同格式正确。(10分) (2)合同签字手续完备。(15分) (3)书写整齐,无错别字。如果是电子版,要求排版美观整齐。(15分) 怎样依法签订经济合同 第一节什么人才有资格签订经济合同 什么人才有资格签订经济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第二节签订经济合同应具备哪些合法手续 一、法定代表人签订经济合同的合法手续 二、合法代理人签订经济合同的合法手续 三、单位之间代订经济合同必须具备合法手续

技术服务合同(完整版)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 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 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 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 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4规定填写。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的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文本的起草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自然,就提出了由谁起草合同文本的问题,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文字,还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大区别。起节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而对方则毫无思想准备,有些时候,即使认真审议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难以发现于己不利之处。所以,我方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但现在我们的一些涉外谈判,往往是由外商一开始就提出一份完整的合同文本,迫使我方按照合同文本的内容讨论每项条款。这种作法会使我方在谈判中处于极端被动的地位,一方面由于思想准备不足,容易让对方塞进一些对我不利的条款或遗漏一些对方必须承担义务的条款;另一方面,按一方事先拟好的合同文本进行谈判,极大地限制了我方谈判策略和技巧的发挥,并且很难对合同进行比较大的修改或补充,甚至有的只是在对方的合同上签字。 另外,如果用外文文本作基础,对我方也有诸多不利,不仅要在翻译内容上反复推敲,弄清外文的基本含义,还要考虑法律上的意义,一些约定俗成的用法,包括外文的一词多义,弄不好就会造成麻烦,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因此,在谈判中,我方应该争取拟就合同谈判的草稿。在此基础上进行谈判,形势就会有利于我方。 要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许多工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阐述。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所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且我方珲要对所提出的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明确哪些条款不能让步,哪些条款可作适当让步、让步到什么程度。这样,当双方就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谈判时,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 (二)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签定销售合同属于经济业务吗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签定销售合同属于经济业务吗 篇一:签订合同或协议的经济业务事项 签订合同或协议的经济业务事项,只有当实际履行合同或协议并引起资金运动时,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 1.考核决算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决算,在形式上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 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均属于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4.《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本法。 5.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是调整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

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一般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主要负责分散采购的代理业务。 7.集中采购机构是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定代理机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 8.集中采购机构对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教育和培训;对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进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篇二:会计基础课后习题第6章 第六章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销售过程中企业与客户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产品销售合同是一种自制原始凭证 b.产品销售合同是一种记账凭证 c.产品销售合同是一种外来原始凭证 D.以上三者都不对 2.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 A.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b.专用凭证和通用凭证 c.一次凭证和累计凭证

技术合同范本(1)复习进程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 2.技术内容: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 2. ; 3. ; 4. 。 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 2. ; 3. ; 4. 。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兰州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LanzhouUniversity.doc

兰州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防范各类财务风险,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经济合同是指以兰州大学的名义,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经济合同订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损害学校利益。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经济合同包括商品买卖合同、基建工程及修缮工程合同、合作办学合同、委托加工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债权债务的清偿合同、服务合同、捐赠合同等各类经济往来的合同。不包括科研合同与劳动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五条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是经济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并负责合同管理办法的解释。 第六条财务处是经济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合同签订程序的审核、合同正本的保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校长办公室负责授权委托等手续的办理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是经济合同的履行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草拟、送审、报批及履行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受理本部门所管辖经济业务合同的审核、授权范围内合同的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各单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图书、教材采购合同,学校公共场馆专用设备、设施采购和日常维修合同,各类咨询、委托、租赁等服务合同的审核、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各类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办公家具采购及实验室、试验站内部修缮合同的审核、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三)基本建设处:负责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改扩建工程合同的审核、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四)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各类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及校内旧建筑物拆除(基建处新建项目原址旧建筑物拆除工程除外)工程合同,小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及后勤专用设施、设备及原材料、燃料、粮油、肉食品等消耗材料采购合同的审核、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五)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合作办学合同的审核、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六)财务处:负责借、贷款及对外投资合同审核、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七)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各类捐赠合同的审核、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八)审计处:负责各类委托审计合同的审核、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九)其他单位按照《兰州大学采购和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规定负责本部门所管辖业务经济合同的审核及监督。 第十条重要经济合同应经学校法律顾问审查把关,以确保学校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

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技术合同管理,维护我校正当权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与外单位所签定的以中国海洋大学科学技术成果为标的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新产品试制、技术工程项目承包等技术合同,以及校企科技合作协议、共建联合技术中心协议等 第三条技术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有利于维护我校的利益和声誉。 第四条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在订立合同时,应由有关科学技术保密机关核定密级后,按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 第五条中国海洋大学校长是中国海洋大学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委托并授权主管科技的负责人为签订各类技术合同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审核学校对外签订的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的经办人(即课题负责人)为所签订合同的联系人。 第六条技术合同必须经我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审核、签章,并加盖中国海洋大学技术合同章方为有效。除学校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以本单位名义签订技术合同。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七条中国海洋大学科技处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协调、审核横向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 (二)管理横向技术合同文本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收存并移交档案馆,统计各类执行合同的数字填写和审核报表; (三)参与横向技术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四)发现无效合同或利用技术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时应及时报告主管校长,并视情况移交法律部门处理; (五)负责到青岛市技术市场办公室对技术合同登记立项;

合同签订履行要求

合同签订及履行要求 第一部分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一、合同标的(应写明品名、规格、型号、品牌、厂家、产地(区分国产还是进口)、数量、单位名称、材料构成、技术要求。) 二、标的物数量和质量 质量应写明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双方或一方的质量标准作为验收标准时应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质量标准依照样品验收的,合同双方应共同封存样品并保存在我公司。 三、价款、计算标准、支付方式。 我公司为买方的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通常支付方式为: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合同总价的20%-30%;在验收合格后付60%-70%;质保金10%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时支付一部分,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时支付剩余部分。 合同中可约定:对方先开具发票,美克公司审核无误后,支付货款。(以避免对方要求我公司先付款后出具发票)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我公司为买方的合同,交货地点一般约定在我公司或工厂所在地,对方负责送货,运输费由卖方承担。这样约定有利于我公司依据交货地点确定管辖法院。对于长期合作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约定为一年。 五、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1、如果我公司是买方,合同中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约定不能过短,必须保证我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能够确认质量是否合格,以免丧失提出异议的权利,购买设备的合同,一般约定在设备调试合格正常运转后一年或6个月内提出质量异议; 2、如果我公司是卖方,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以避免双方产生争议,买方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 六、质保期。 设备质保期一般为一年,电子类设备一般为3年,承办部门尽可能约定较长的质保期,以保护公司利益。 七、违约责任: 我公司为买方的合同,一般写明逾期交货、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签订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的原则 签订合同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二、合同的主要同内容 1、部首部分要写明双方的全称; 2、标的物的名称、地址、编号、面积或数量等; 3、合同有效期限; 4、收、付款项目、金额及收、付款时间和方式; 5、购销物品的名称、规格、等级、数量、价格、质量、质保范围和质保期、以及包装、运输、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等;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 7、合同的变更、续签及终止; 8、合同的未尽事宜、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以及合同的份数和生效时间; 9、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姓名、办公地址(或住址)、电话、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签字、盖章、按印等(只能使用行政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附件 1、双方单位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等级证、资质证等复印件; 2、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产(商)品的合格、专利证书等; 四、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法性:合同内容和标的物是否合法,当事人有无签订该合同的权利和

资格; 2、严密、逻辑性:合同条款内容是否前后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是否具体、明确、平等,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可行性:双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等。 4、合同的简洁性:签订合同要“简明扼要”,前后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内容不能重复。除格式合同外当时不写补充条款。 五、合同的审核和批准 1、一般经济合同由相关部门财务审核并登记,报财务结算中心复核、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3、上报最好用电子文档传送,且对方不能先盖章,以便更改。 六、合同的履行 1、合同一旦签订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因失职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合同归档及管理 合同原件及附件由部门财务或财务结算中心留存管理,相关部门留存复印件。 凯信集团财务结算中心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常见的问题

(一)编号:_______________ (二) (三) (四)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五) (六) (七) (八) (九) (一〇) (一一 ) (一二) (一三) (一四) (一五) (一六) (一七) (一八) (一九) (二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一) (二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三) (二四)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九) (一)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常见的问题

(三〇)使用格式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法律及行业要求】 格式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文本。由丁格式合同的制定一方在制定合同文本时,往往都充分考虑自己一方的合同利益以及要规避的合同风险,因此格式合同中普遍存在保护制定方的合同条款,对另一方的法律风险较大。 【不规范行为】 格式合同条款中具有加重对方责任,减轻己方责任的条款,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申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利后果】 对方提供格式合同的情况下,合同条款加重我方责任,导致己方权利不能实现,企业面临承担各种违约责任的风险。 我方提供格式合同的情况下,由丁条款内容规定不明确,导致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有可能做出不利丁我方的解释。 【应对方案】 (1) 使用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时,必须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对丁有损害己方利益的条款,应当及时提出,与对方协商变更。 (2) 公司应当对自己常用的合同制定自己的格式合同文本,在制定格式合同文本时既要确保内容的详尽、明确,乂要注意不要产生歧义,同时还不能出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尽量采用己方提供的合同文本。 (三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法律及行业要求】 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订立合同难以保留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彳艮难取证,发生诉讼后难以掌控,增加了败诉风险。 【不规范行为】 采用口头约定方式订立合同。 【不利后果】 由丁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在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中很难提供有效的证据,

应用文-经济合同

篇一:应用文教案(12周)经济合同 2 3 篇二:应用文(合同类)范文 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 出租房屋的修缮,

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七条免责条件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签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委托代理人:

技术服务合同签订要点

技术服务合同签订要点 作者:出处:https://www.360docs.net/doc/538677068.html, 时间:2005-8-19 11:19:00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人: 受托人: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委托人为受托人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招标文件起草阶段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的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招标需求、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投标文件制作格式及附件。 1、明确招标范围及招标工程内容,以及专业承包资质要求。 2、合同价款方式及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分为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固定总 价:一次包死;固定单价:竣工据实结算;并对于合同中的材料价格是否约定可调整范围。 3、工程预付款的约定: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情况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将产生一定影 响,所以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4、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方式:招标文件对总承包服务费的处理方式有两种:① 总承包服务费暂不计入,签订施工合同另行约定。②暂定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总额,在限定上限费率情况下,投标单位竞争费率及报价。 5、招标文件中需明确水电费由承包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提供方缴纳。 6、设备招标文件的起草,在使用部门提出具体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要综合考虑 公用工程的配套情况,设备吊装,就位等实际工况,结合具体设备自身的安装要求,约定卸货、吊装、就位的具体实施责任主体。 7、招标项目若涉及二次深化设计,要求对设计深度和最终实现的功能,应在招 标文件中给与详细说明。 8、招标文件必须写明付款方式,供货期、运输、吊装等涉及后期合同签订的关 键因素。 9、招标文件对企业资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售后服务承诺、相关业绩 等信息必须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 10、关于招标的纪律要求,招评标规则、标书份数等要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 明,以利投标人能认真准备和完善的提供。 11、关键的工程或设备在项目初期,必须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或前期的技术 澄清,再组织开标。

公司经济合同的签订()

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二、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

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

技术合同签订须知

技术合同签订须知 一、技术合同的概念、内容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技术合同的类型 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四类。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

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就专利所有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办理技术合同的审批程序 凡以学校科学技术成果为标的且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的技术合同,统一由科技处代表学校进行管理。科技处主管处长作为横向技术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取得学校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和期限内签订合同,科技处根据合同标的额度,经审查同意后在合同上加盖西安交通大学合同专用章及授权代表签章方为有效。 (一) 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合同,由所在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或科研副院长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审查表》相应栏目签署学院审查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 5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合同除办理(一)中所要求的程序外,还需交由科技处相应职责人员审查,在《审查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三) 3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办理(一)、(二)中所要求的程序外,还需经科技处主管处长或主管审查,在《审查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四、技术合同审查的重点 学院、学校审核合同时,重点审查:承担能力、技术指标、工作进度、完成时间、款项支付、成果归属、违约赔偿、争端处理及对方条件等。学校项目组应当仔

企业合同签订及履行的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签订及履行的风险防范 作者:长武法院胡海军发布时间:2009-12-07 16:11:54 近年来,随着彬长煤田开发步伐加快,来我县投资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在日常经济交往的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纠纷也在不断增多,企业合同签订履行中也存在诸多风险。企业合同是企业与外部进行物流、资金流、信息交流的基本形式,但也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各种经济纠纷的根源。尤其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国内市场融入全球经济时代大背景下,我们目前的市场规则和秩序不很规范、合同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企业往往在意料之外蒙受经济损失。一般来讲,大多数企业能做到通过合同管理,促进企业成本管理、后勤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合同风险。下面,综合笔者了解到的实际列举一些企业合同风险的常见现象,以引起重视。 一、轻信口头协议,不签订书面合同现象突出 不少企业仅凭对方的电话、电报、发货通知就进行交易、盲目轻信口头协议,一旦对方失信便纠缠不清引发纠纷的情形时有发生。分析对方不签书面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这往往给居心不良的一方有可乘之机。例如我们审理的王XX诉重庆第八建筑公司材料供应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致双方在合同结算中 相关条款不明,引发争议。 二、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致使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不具体

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活动中,也注意签订相关合同,但却不使用内容规定的格式合同文书,签订的合同条款过于粗略,出现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不完善,权利表述模糊。这样的 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合同纠纷。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位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现实中对合同条款的约定不详,较为常见的情况是签订合同时根本不约定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条款,另一种情况是即使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也徒有虚名,如仅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依据《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又还给了《合同法》。在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时,有些约定即适用诉讼方式,又适用仲裁方式;有些约定选用的仲裁方式解决但选定仲裁机构不明确或不存在,还有些在约定选用诉讼方式时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的规定等。 三、职能部门签订合同前的各项审查不全面 签订合同本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但又是公司内部具体负责签订合同的职能部门对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资质、资历、实力、业绩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个人基本情况等未能逐项进行严格审查而只是粗枝大叶审查一看,致使有些人利用一些企业的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借用、盗用他人资质与其签订合同,致使自身权益损失。例如我院2008年审理的中水十五局大唐彬长电厂项目部与四川万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中水十五局与四川万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签订施工合同时未严格审查其资质及相关手续,在合同签订后施工过程中才发现对方实际施工人是借用他人资质,其本身是私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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