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相关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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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要 名词解释

保险学重要 名词解释

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风险因素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包括实质(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风险管理: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可保风险: 可以向保险公司转移的风险。

保险深度:保险费收入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数量保险: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方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危险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保险的本质: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

商业保险: 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

再保险: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财产保险:以物质财产及相关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毁损,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保险。

保险利益含义: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标的之间存在某种利害关系而具有的经济上的利益。

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和保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就其知道或推定应当知道的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如实地向保险人进行说明。

保证:其基本含义是当事人对某种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种事项的真实性。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

第一章财产保险概述1、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2、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按保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将财产保险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4、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可将财产保险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5、共同分摊海损时期可以称为财产保险的原始阶段。

6、海上保险和火灾保险先后出现,并存发展,是近代保险阶段。

7、工业保险与汽车保险是现代保险阶段。

8、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业务性质补偿性、承保范围广泛性、经营内容复杂性、单个保险关系不等性。

名词解释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补偿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

2、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时、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

4、定制保险:保险双方投保时约定保险价值,并据此确定保额,事故时以保额作为计算赔款的依据,而不再对标的重新估价。

5、不定值保险:保险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不在保单上载明保险价值,只是订明保额,作为赔款最高限额,事故时,在估算保险价值并作为赔款的依据。

简答题:1、简述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

①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②承包范围具有广泛性。

③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④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2、简述财产保险的作用。

(1)微观经济作用:①对家庭和个人解除后顾之忧,保障生活安定。

②对企业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

(2)宏观经济作用:①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

②促进社会稳定。

③促进科技进步。

④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定。

⑤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交往。

4、试比较财产保险与政府救灾共同点:为遭灾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区别:第二章财产保险合同1、保险凭证是简化了的保单,又称小保单。

2、批单(批贴)通常用于对已经印制好的保险单的内容作部分修改,或对已经生效的保险单的某些项目进行变更。

保险专业基础(435)——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专业基础(435)——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名词解释保险部分1、风险(1)风险的定义(2)风险的特点(3)风险要素2、风险管理P1243、保险:(1)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2)保险的本质是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的分配关系。

(3)保险分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经济关系。

由于自然力和偶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是不可避免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这就决定了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保险分配关系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并受一定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所制约的一种经济关系。

4、保险合同P1755、重复保险P1246、近因原则P1487、推定全损P1488、足额保险足额保险是指以保险价值全部投保而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保险合同中估计确定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若保险标的物全部受损,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部赔偿;反之,若保险标的物部分受损,保险人则以实际损失为准计算其赔偿金额。

唯一例外的是海上保险。

当海上保险的保险标的物未达到全部损失时,被保险人得以标的物的未受损部分以委付的方式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支付该保险标的物的全部保险金额。

9、不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亦称部分保险,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产生的原因有两种:①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仅以保险价值的一部分进行投保,造成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②在订立保险合同后,因保险标的的价值上升,以致原来的足额保险变成不足额保险。

在不足额保险中,若保险标的物全部受损,保险人依据保险金额全部赔付,其不足额保险价值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责任;若保险标的物为部分损失,保险人按损失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

10、超额保险超额保险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财产保险作业第五章 财产保险运行

财产保险作业第五章 财产保险运行

第五章财产保险运行一、名词解释1、财产保险运行:是指财产保险承保人从展业到承保、防灾防损、再保险和理赔的过程。

2、展业:保险展业就是通过保险业务人员运用各种有效的方式与方法将财产保险产品推销给消费者的过程。

包括市场调研、选择目标市场、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厘定费率、保单推销和售后服务等。

3、核保:是指承保人对投保人及投保标的、保险金额等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承保以及怎样承保的过程。

在核保过程中,核保人员会按标的物的不同风险类别给予不同的承保条件,保证业务质量,保证保险经营的稳定性。

4、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

5、保险经纪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

6、保险招投标:指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正式邀请方式的保险承保活动。

我国财产保险的招标行为始于大型工程保险、政府机关机动车辆保险、大型企业财产保险等集团型的保险业务。

7、防灾防损:是指在财产保险运行过程中,保险人自己采取措施或促使被保险人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或减少风险发生的因素,防止或减少风险损失,降低风险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行为。

8、理赔:是指财产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根据保险合同进行处理的行为。

9、索赔: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以后,要求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行为。

二、简答题1、财产保险展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答:财产保险展业作为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实现保险公司经营目标的商务活动过程,不仅应当包括保险人在保险流通领域内进行的活动,还应当包括险种进入流通过程之前及流通结束后的相关活动,即包括进行市场调研、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目标市场、根据保险消费者需求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竞争状况厘定费率、根据市场结构与业务特性选择保险单推销渠道、根据保险业务特性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等一系列与财产保险市场有关的业务经营活动。

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名词解释1、保险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得可能发生得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得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得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得商业行为.ﻫ2、财产保险保险人按保险合同得约定对所承保得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得保险.3、企业财产保险ﻫ以企业存放在固定地点得财产与物资作为保险标得得财产保险.ﻫ4、家庭财产保险以个人生活资料、农具、私住房屋等财产为保险标得得财产保险.ﻫ5、利润损失保险ﻫ对财产遭受责任范围内得毁损后,被保险人在一段时间内因停产、停业或经营受影响而损失得预期利润及必要得费用支出提供补偿得保险。

ﻫ6、机器损坏保险ﻫ承保各类已安装完毕并投入运行得机器因人为得、意外得或物理性原因造成物质损失得保险。

ﻫ7、运输工具保险承保因遭受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造成得运输工具得损失及第三者损害赔偿得责任得保险。

ﻫ8、机动车辆保险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相关经济利益为保险标得得运输工具保险.ﻫﻫ9、船舶保险以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其碰撞责任为保险标得得运输工具保险。

ﻫ10、飞机保险/航空保险以飞机及其相关责任为保险对象得保险.ﻫ11、货物运输保险ﻫ以运输途中得货物作为保险标得,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造成得货物损失负责赔偿得保险.ﻫ1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ﻫ以海上运输工具运输得货物作为保险标得,保险人承担整个运输13、陆上过程,包括内河、内陆运输保险标得遭受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得损失得保险。

ﻫﻫ货物运输保险ﻫ以陆上运输工具,包括火车、汽车等运载得货物为保险标得得保险。

14、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以航空运输得货物为保险标得得保险。

16、ﻫ15、工程保险ﻫ以工程项目中得财产损失与相关法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得得保险。

ﻫﻫ责任保险ﻫ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得赔偿责任为保险标得得保险.17、公众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她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得公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得经济赔偿责任得保险。

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名词解释

绝对免赔额(率)赔偿方法:保险人规定一个免赔额或免赔率,当保险财产受损程度超过免赔限度时,保险人扣除免赔额(率)后,只对超过部分负赔偿责任。
相对免赔额(率)赔偿方法:保险人规定一个免赔额或免赔率,当保险.财产受损程度超过免赔额(率)时,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不作任何扣除。
保险代位:保险人取代投保人对第三者的求偿权(又称"追偿权")或对标的的所有权。
诉讼:解决争议的一种最激烈的方式,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
最大诚信: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骗和隐瞒行为。
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损失分摊原则:在重复保险情况下,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金由各保险人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从而所得的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
比例责任制(又称"保险金额比例分摊制"):将各保险人所承保的保险金额进行加总,得出各保险人应分摊的比例,然后按比例分摊损失金额。
限额责任制(又称"赔款额比例责任制"):保险人分摊赔款额不以保额为基础,而是按照在无他保的情况下各自单独应负的责任限额进行比例分摊赔款。
保险金额: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赔偿金额不能高于保险金额。
限额责任赔偿方法:保险人只承担事先约定的损失额以内的赔偿,超过损失限额部分,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财产保险作业第一章 导论

财产保险作业第一章 导论

一、名词解释财产保险: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保险法》中,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损害保险、非寿险:不同国家对财产保险概念内涵和外延上不统一。

产物保险强调以各种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业务经营范围较窄。

损害保险从产物保险扩展到有关的法律风险与信用保险业务。

非寿险则还将各种短期性的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在内。

无形财产保险:指以各种没有实体但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利害关系的合法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如: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利润损失保险业务等。

政府救灾:政府依据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财政拨款,对灾害事故造成城乡居民家庭的损失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海上保险:在共同分摊海损制度的基础上产生,其根本性变化就是对海上风险保证的业务经营开始走向商业化与专业化,从而使近代保险业正式产生的标志。

劳合社:在世界保险发展史上占有特殊地位且至今仍享有崇高地位的保险人组织,对世界保险业的商业化、专业化、制度化,起了示范性的作用。

仁济和保险公司:1876年7月,在中国设立的专门经营水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保险价值: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保险标的价值。

保险金额:指保险人承担保险标的损失赔偿或者给付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

足额保险: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

不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

超额保险:超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定值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利益的价值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不定值保险:不列明保险标的的实际市场价值,只列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额度重复保险:重复保险使投保人就统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各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加起来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重置价格:指以同一或类似的材料和质量重新置换受损财产的价值或费用,为财产保险中确定保险价值一种方法。

二、问答题:1、财产保险有哪些发展趋势?答:财产保险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①在巩固传统拆产保险业务的同时,积极适应本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增加而发展财产保险业务;②适应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化而扩展责任保险等市场;③进行海外扩张,包括发达国家之间的财产保险市场相互扩张,重点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扩张2、财产保险宏观体系包括哪些内容?答:财产保险分为四大部分:1.财产损失保险,包括各种火灾保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等。

保险名词解释大全

保险名词解释大全

保险名词解释大全保险是一种经济交往形式,通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人们可以在发生意外损失或风险时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而与保险相关的各种名词也因其特殊性质需要进行详细解释,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险名词的解释。

1. 保险:保险是指一个经济主体为了在特定的风险情况下,从另一个经济主体那里获得救济并支付一定费用的一种经济交往形式。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契约,规定了保险责任和权利等内容。

2. 保险人:保险人是指承担被保险风险的经济主体,通常是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

3.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享受保险权益的经济主体,可以是个人、家庭、企业或其他组织。

4. 保费:保费是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是购买保险的一种费用。

5.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的风险所负的责任,包括给付赔偿、补偿、报销等。

6.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最高给付限额,也是保险费的基础。

7. 免赔额:免赔额是指在一份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风险损失的金额,即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段金额范围内,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损失。

8. 索赔: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因为发生保险事故而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保险赔偿的行为。

9. 保险赔偿:保险赔偿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额的行为。

10. 强制险:强制险是指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例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1. 商业险:商业险是指除了强制险之外,个人和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自愿购买的保险,例如车辆损失险、意外伤害险等。

12. 生命保险:生命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的生命进行保险的一种保险产品。

13.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医疗、健康方面发生风险的保险。

14.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指对财产损失进行保险的一种保险产品,例如车辆损失险、火险等。

15.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被保险人退休或年老无法工作时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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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3.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及有关利益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4.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5.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6.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7.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8.实际价值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

9.机动车商业三者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商业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10.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11.近因是指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12.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13.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及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在相同的时间内,其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14.代位追偿代位追偿是指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追偿权。

15.碰撞指被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并发生意外撞击、产生撞击痕迹的现象。

包括保险车辆按规定载运货物时,所载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

16.倾覆指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翻倒(两轮以上离地、车体触地),处于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的状态。

指保险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意外事故,整车腾空后下落,造成本车损失的情况。

非整车腾空,仅由于颠簸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的,不属坠落责任。

18.火灾指保险车辆本身以外的火源引起的、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即有热、有光、有火焰的剧烈的氧化反应)所造成的灾害。

19.暴雨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20.暴风指风速在28.5米/秒(相当于11级大风)以上的大风。

21.地陷:指地壳因为自然变异、地层收缩而发生突然塌陷以及海潮、河流、大雨侵蚀时,地下有孔穴、矿穴,以致地面突然塌陷。

22.玻璃单独破碎:指未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其他部位的损坏,仅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前后风挡玻璃和左右车窗玻璃的损坏。

23. 车轮单独损坏指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仅发生轮胎、轮辋、轮毂罩的分别单独损坏,或上述三者之中任意二者的共同损坏,或三者的共同损坏。

24.单方肇事事故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25.保险车辆使用过程中保险车辆作为一种交通运输工具被运用的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

指没有外界火源的情况下,由于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等被保险机动车自身原因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27. 污染:指被保险机动车正常使用过程中或发生事故时,由于油料、尾气、货物或其他污染物的泄漏、飞溅、排放、散落等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污损或状况恶化。

28. 转让:指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处分被保险机动车的行为。

被保险人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将被保险机动车交付他人,但未按规定办理转移(过户)登记的,视为转让。

29. 竞赛:指被保险机动车作为赛车参加车辆比赛活动,包括以参加比赛为目的进行的训练活动。

30. 测试:指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性能和技术参数进行测量或试验。

31.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实际全损指保险车辆全部损失或灭失;如果施救、保护费用与保险标的修理费用相加,估计已达到或超过保险金额或实际价值时,即所谓推定全损,通常,使保险车辆恢复原状所需的修理费用数额达到或超过其实际价值的四分之三以上即视为推定全损。

32.家庭自用汽车: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

33.非营业用汽车: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

34.营业运输:指经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行为。

未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牟利为目的,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视为营业运输。

35.施救费用保险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36.减值损失指由于局部损坏导致财物修复后整体价值的减少。

37.比例赔偿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或重置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38.保单年度满期赔付率保单年度满期赔付率=承保年度生效保单项下的已决赔款及未决赔款/承保年度保单的满期保费×100%39.历年制满期赔付率历年制满期赔付率=(本期已决赔款+期末未决赔款-期初未决赔款)/本期的满期保费×100%自留满期赔付率(分保后的历年制满期赔付率)=(本期净已决赔款+期末净未决赔款-期初净未决赔款)/本期净满期保费×100%40.简单赔付率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净保费(签单保费剔除批单退费后的保费)×100% 41.估损偏差率(代数)代数估损偏差率=(总已决赔款-总估损金额)/总已决赔款×100%42. 绝对估损偏差率绝对估损偏差率=∑∣每案已决赔款-估损金额∣/总已决赔款×100%43.未决及时登录率未决及时登录率(笔数)=及时登录未决笔数/登录总未决笔数×100%未决及时登录率(金额)=及时登录未决金额/登录总未决金额×100%44.结案率结案率=本年结案件数/(年初未决案件数+本年立案件数)×100%修正结案率=当年结案数/(当年立案数+上年末未决件数×N/12)×100% (N=1,2,3--12,当月月份)45.已决案均赔款已决案均赔款=已决赔款总额/已决赔案件数46.未决案均赔款未决案均赔款=目前未决赔款金额/目前未决赔案件数47.到期保单出险率=到期保单立案数/到期保单数×100%48.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49.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因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的必要的扶养生活费。

50.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

51. 道路(道交法中的定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52. 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53. 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54.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55.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56. 交强险受害人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57. 交强险责任限额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58. 交强险抢救费用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签单保费签单保费是在统计期内销售的保单的保费总额,包括已起保和未起保的保单,若此期间内保单曾发生批改,则按批改后的保费统计,签单保费与保费收入的差额是已签单未起保的保单保费总额。

签单保费是统计类指标,而保费收入是财务类指标。

序时进度工程专业术语,是指按照一定规章制度及时间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程序或者任务。

是衡量工程进度的综合指标之一。

当月序时进度为:月份/12 如:8月份序时进度为:8/12=0.6666666 超序时进度计算:当月实际完成进度减序时进度如:计划全成完成14亿,8月份实际完成21.49亿。

超序时进度为:(21.49/14)*100%-(8/12)*100%=8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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