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参考Word)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等级参考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各等级参考标准(一)一级A等:1、住宅小区(或大楼)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用料上乘,整体环境优美舒适。
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有较大规模的园林小景,绿化物有专业人员养护,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
道路平整顺畅,使用高档电梯,水、电消防设施先进,保障及时、有效。
保养、检修记录齐全。
3、有良好的住户活动会所和先进完善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适用、方便。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与业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
5、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
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并做好记录。
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6、小区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或示意图),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小区道路平整,有明显的车辆行走速度、方向、停放标志,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有效的引导,保持安全,以人为本。
7、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电梯厅、楼梯间至少每日2扫1拖(拖洗)1擦(扶手),楼内大堂洁净,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房屋共用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
8、供水、供电部门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已按规定开展该项工作)。
9、管理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素质高,服务主动、热情、乐于助人。
10、环境、设施、服务等方面业主评价较高。
一级B等:有关项目略低于上述标准又高于二级A等的为一级B等。
(二)二级A等:1、小区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环境优美舒适。
绿地覆盖率达到25%以上,园林绿化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
道路平整顺畅,使用高档电梯,水、电消防设施先进,保障有效。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范本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满足业主和业户的需求。
本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行业标准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机构,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物业。
第二章服务等级划分第三条一级服务1. 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物业巡查保洁服务,确保公共区域整洁干净。
2. 管理并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3. 提供规范的车位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
4. 提供安全防范服务,保障业主和业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 提供代收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的服务,并及时报账。
6. 提供常态化的业主沟通和投诉解决渠道。
7. 按时对公共区域进行维修和装修,确保公共区域既美观又实用。
8. 提供个性化服务,根据业主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
第四条二级服务1. 提供全天候的物业巡查保洁服务,确保公共区域整洁干净,并定期开展公共区域大扫除。
2. 管理并维护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
3. 提供车位管理,包括定期检查车位使用情况、管理停车费用等。
4. 提供安全巡查、安全培训和安全预案制定,确保安全防范工作的有效实施。
5. 提供代收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的服务,并及时报账,提供费用咨询和解答。
6. 提供业主沟通和投诉解决渠道,定期组织业主会议和业主代表选举。
7. 按时对公共区域进行维修和装修,保持公共区域的良好状态。
8. 提供个性化服务,根据业主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并定期组织相关活动。
第五条三级服务1. 提供全天候的专业物业巡查保洁服务,确保公共区域整洁干净,并定期开展公共区域大扫除和定期清洗。
2. 管理并维护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和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3. 提供车位管理,包括定期巡查车位使用情况、管理停车费用等,并提供停车位预约服务。
4. 提供全方位的安全巡查、安全培训和安全预案制定,确保安全防范工作的科学高效实施。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一)基本要求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 有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
6 公开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7 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依法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8 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管理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9 每年1次对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情况制定维修和管理计划,上报委托方并组织实施。
10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随时保证预案的实施。
11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道、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益性宣传。
12冬季、雨季以及重大节假日进行安全检查。
(二)房屋管理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非因小修不及时进行修缮而发生的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委托方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3 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 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一)基本规定1.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旳物业服务协议, 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 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 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获得对应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方案, 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服务人员佩戴标志, 服务积极、细致、周到, 用语文明。
6.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 公告物业服务原则、收费根据、收费原则。
7、7、在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公告24小时报修电话, 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 8:30-12:00、13:00-17:00受理住户旳征询和投诉, 水、电、气等紧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期间抵达现场, 由专业机构负责旳, 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有关机构, 有报修、维修记录。
8、波及住户正常生活旳物业服务重要事项, 应在小区重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告知, 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
全检查, 根据检查状况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和服务计划, 并按规定组织实行。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旳行为, 应及时劝阻, 汇报主管部门, 也可根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建立多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旳处理机制和预案, 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详细措施等,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行。
12、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设置意见箱, 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旳物业服务意见征集, 并将提出旳意见与处理状况公告。
14.公布公共服务旳收支状况。
15、小区内明显位置设置公共信息栏, 配合街(乡)、小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二)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平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 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旳使用状况。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一级一类标准

每半月一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地砖平整,有缺损及时修补
管道、排水沟
每半年一次对屋面泄水沟、室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清扫工作可由保洁人员完成,不再增加人员)、疏通
道路、场地等
每月一次巡视小区区间路面、侧石、围墙、窨井、健身设施等,要求路面不积水(因市政、管道结构因素除外)、窨井不漫溢、窨井盖无缺损、简易健身设施能正常使用(需更换除外)
(11)对违反管理规则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二、清洁卫生标准
级别
项目
序号
内 容
服 务 要 求
一级
楼内公共区域
1
地面
隔日清扫一次,地面无垃圾堆积
2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每周擦抹一次
3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每半月擦抹一次
4
天花板、公共灯具
每半年除尘一次
5
门、窗等玻璃
每年擦拭三次,其中底层门厅玻璃每两个月擦拭一次
4、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
变频水泵
排水系统
二级生化处理
1、每天两次检查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季一次润滑加油
2、每年两次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
3、控制柜电气性能完好,运作正常
4、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周边基本无异味和明显噪声,过滤格栅无堵塞,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11
垃圾厢(房)
每日清扫洗刷一次以上,保持垃圾厢(房)及其周围清洁;建筑垃圾有固定堆放点;设有灭蝇装置
12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14页word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4.1 基本要求4.1.1 客户服务场所1 设置客户服务场所,配置基本办公设备。
2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4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4.1.2 人员1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 从业人员佩戴标志。
3 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4 项目负责人具有2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4.1.3 制度1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2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4.1.4 档案1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2 配备档案管理人员。
4.1.5 标志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4.1.6 客户服务1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
2 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3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备设施应在30 分钟内告知。
5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3 个工作日内回复。
6 每年公开征集1 次物业服务意见,公示整改情况。
7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8 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4.1.7 专项服务委托管理1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 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模板范本】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一级设备维修养护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范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由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1、高层按层、多层按栋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味。
2、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晰,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一级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doc 8页)

一级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doc 8页)四、电梯服务1、无人值守电梯,主梯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人值守电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
2、电梯工夜间值班,在首层候梯厅及轿厢内公布值班电话和房号。
3、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00-8:00、17:00-19:00与主梯同时运行。
4、电梯出现故障时,电梯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到达现场。
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
5、电梯出现事故,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并报告有关部门。
委托其他单位提供电梯维保等服务的,应与受托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并监督受托单位落实责任。
五、消防服务1、有消防管理制度。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并有记录。
3、消防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4、每年进行1次消防训练,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5、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6、设有消防箱,备存紧急消防物资;设有消防监控中心的,24小时有专人值守。
六、二次供水管理1、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水箱按要求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器),并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取得卫生许可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箱盖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
3、操作人员应取得生活饮用水健康体检合格证。
七、协助维护秩序1、看护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2、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警示标志。
3、封闭的小区,主要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执勤。
4、夜间(22:00-6:00)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1次防范检查和巡视,巡查人数为2人,做好记录。
八、清洁服务1、小区内生活垃圾封闭式管理,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清洁区域每日清扫1次。
3、保持电梯轿箱清洁卫生。
4、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
5、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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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一)基本要求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7、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8:30-12:00、13:00-17:00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有报修、维修记录。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
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14、公布公共服务的收支情况。
15、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
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8、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维修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3、制定并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对共用设施设备适时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5、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运行、养护、维修和定期检验检测。
6、设备房保持整洁,无鼠害现象。
7、庭院灯、楼道灯损坏及时修复。
8、公共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道每半年检查、疏通1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水、污水管道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清掏每年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但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9、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电梯服务
1、无人值守电梯,主梯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人值守电梯。
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
2、电梯工夜间值班,在首层候梯厅及轿厢内公布值班电话和房号。
3、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00-8:00、17:00-19:00与主梯同时运行。
4、电梯出现故障时,电梯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到达现场。
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
5、电梯出现事故,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并报告有关部门。
委托其他单位提供电梯维保等服务的,应与受托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并监督受托单位落实责任。
(五)消防服务
1、有消防管理制度。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并有记录。
3、消防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4、每年进行1次消防训练,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5、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6、设有消防箱,备存紧急消防物资;设有消防监控中心的,24小时有专人值守。
(六)二次供水
1、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水箱按要求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器),并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取得卫生许可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箱盖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
3、操作人员应取得生活饮用水健康体检合格证。
(七)协助维护秩序
1、看护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2、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警示标志。
3、封闭的小区,主要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执勤。
4、夜间(22:00-6:00)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1次防范检查和巡视,巡查人数为2人,做好记录。
(八)清洁服务
1、小区内生活垃圾封闭式管理,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清洁区域每日清扫1次。
3、保持电梯轿箱清洁卫生。
4、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
5、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九)绿化养护
1、绿化基本充分,无明显裸露土地。
2、树木生长基本正常,无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严重黄叶、焦叶、卷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树木缺株在6%以下;树木无明显的钉栓、捆绑现象。
3、绿篱生长造型基本正常,叶色基本正常,无明显的死株和枯死枝,有虫株率在20%以下;草坪宿根花卉生长基本正常,草坪斑秃和宿根花卉缺株不明显,基本无明显的草荒。
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的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无明显的破损,无较严重人为破坏;无绿化生产垃圾。
(十)停车服务
1、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存)车管理制度。
2、引导进出小区车辆有序通行。
3、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有交通标志。
4、小区内的机动车辆凭证出入,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5、机动车停放有序,24小时有专人巡视。
6、定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7、地下停车场照明、给排水、通风等系统正常运行,各类指示标识清晰。
8、交通设施(道闸、挡车器材、交通标识)能正常使用。
注:4-8条是机动车收费停放服务应达到的要求。
(十一)装饰装修服务
1、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制度。
2、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装修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每天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有记录。
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违规拆改共用管线、消防设施等行为,及时劝阻,对拒不改正的应报告主管部门。
4、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
对违反装修服务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问题严重的应报告主管部门。
5、指定装修垃圾存放点并设有围挡,装修垃圾及时集中清运、不得外溢。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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