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精矿国家标准
国内采购铜精矿结算标准

国内采购铜精矿结算标准铜精矿结算标准是进行国内采购铜精矿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结算标准的制定涉及众多因素,包括铜精矿的质量、价格、交付方式等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内采购铜精矿结算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铜精矿的质量是结算标准制定的重要依据。
铜精矿通常包含多种金属元素和杂质,其中铜的含量是最为重要的衡量指标之一、根据铜的含量的不同,铜精矿可以分为高品位铜精矿和低品位铜精矿。
高品位铜精矿含有较高的铜含量,可以直接用于冶炼和加工;而低品位铜精矿则需要经过浮选、浸出等工艺流程进行提纯。
其次,价格是铜精矿结算标准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铜精矿的价格在国内市场上通常受铜价、市场供需状况、国际局势等因素的影响。
由于铜精矿是采购者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商品,因此双方需要在结算标准中明确价格确定的方式。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根据市场上的铜价指数进行调整,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按照一些特定期货交易所的铜价指数或者其他相关指数进行结算。
除了质量和价格外,交付方式也是铜精矿结算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铜精矿的交付方式可以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两种。
现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能够立即履行交割义务,通常在合同签订后的短期内完成货物的交付和结算。
而期货交易则是指铜精矿的交付和结算将在合同规定的未来一些特定时点进行。
根据交货时间的不同,期货交易可以分为当月交割、远期交割等形式。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细节问题需要在铜精矿结算标准中明确。
例如付款方式、交货地点、质量检验与鉴定机构、违约责任等。
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约定这些细节事项,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国内采购铜精矿的结算标准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复杂问题。
铜精矿的质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因素都需要在结算标准中进行明确。
买卖双方应充分沟通和协商,根据市场情况和各自的需求制定合适的结算标准,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常见精矿质量标准

铜精矿质量标准铅精矿质量标准锌精矿的选矿工艺一般是由铅锌矿或含锌矿石经破碎、球磨、泡沫浮选等工艺,生产出达到国家标准的锌精矿,锌精矿的主要成份根据产品等级规定,锌含量为40--55%。
硫精矿质量标准◆银精矿质量标准尚未颁布,目前按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88)中色财字第0596 号文:“暂定银大于3000g/t 的精矿为银精矿,含银1000~300 g/t 的铜、铅精矿为银铜、银铅混合精矿”的规定执行金精矿质量标准金精粉质量标准该标准适用于黄金矿山所产金精矿、金块矿产品。
供冶炼黄金用。
一、技术要求(一)按矿床类型和化学成分,金精矿分为单一金属金矿山和多金属矿山(系指伴生铜、铅或锑的黄金矿山)所产金精矿。
单一金属矿山金精矿分六个品极;多金属矿山金精矿分为五个品极,以干矿品位计算,应符合表1的规定。
按化学成分,金块矿分为三个品级,以干矿品位计算,应符合表2规定。
表1 金精矿质量标准铋精矿的质量标准锑精矿质量标准(YB2419-82)锡精矿质量标准(YB736—82)锡精粉质量标准氟石精矿化学成分质量标准氟石精矿化学成分质量标准铯精矿质量标准铯精矿质量标准铯榴石精矿质量标准:Cs 2O 质量分数≥20%锂辉石精矿质量标准锂辉石精矿质量标准稀土精矿产品质量指标稀土精矿产品质量指标稀土精矿质量标准一、稀土矿中各种稀土元素的组成“稀土”是各种稀土元素的总称。
稀土矿随着产地的不同,其稀土元素的组成也有差异。
国内外主要稀土矿的各种稀土元素组成百分比列于表1。
表1 国内外主要稀土矿中的稀土组成百分数二、稀土精矿成分国内外主要稀土精矿典型成分列于表2。
表2 中国及国外主要稀土精矿典型成分,%三、稀土精矿质量标准国内外部分稀土精矿质量标准分别列于表3、表4、表5、表6、表7。
表3 独居石精矿质量标准表4 铈铌钙钛精矿标准表5 中国磷钇矿精矿部颁标准表6 中国褐钇铌矿精矿部颁标准表7 中国氟碳铈矿-独居石混合精矿部颁标准。
铜精矿分析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一、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铜量的测GB/T388.4.1-2000碘量法1.范围本标准实用于铜精矿中通的测定。
测定范围:13.00%~50.00%。
2.方法提要(短碘量法)试样经酸分解后,用乙酸铵溶液调节溶液的PH=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
3.试剂3.1碘化钾3.2铜片(99.99%):将铜片放入微沸的冰乙酸(1+3)中,微沸1min ,取出后用水和无水乙醇分别冲洗两次以上,在100℃烘箱中烘4min,冷却,置于磨口瓶中备用。
3.3盐酸硝酸硫酸高氯酸溴3.4氟化氢铵:饱和溶液(储于塑料凭中)3.5硝硫混合酸:硝酸+硫酸为7+3。
3.6乙酸铵溶液(30%):称取90g乙酸铵,置于400ml烧杯中,加入150ml水和100ml 冰乙酸,溶解后,用水稀释至300ml,混匀,此溶液PH=5。
3.7硫氰酸钾溶液:40%3.8淀粉溶液:0.5%3.9三氯化铁:10%3.10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c(Na2S2O3.5H2O)=0.04mol/L:称取100g硫代硫酸钠于1000ml 烧杯中,加入500ml无水碳酸钠(4g/L)溶液中,移入10L的棕色试剂瓶中。
用煮沸并冷却的蒸馏水稀释至约10L,静置两周使用。
协会标准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

协会标准《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 立项目的和意义我国是铜精矿进口量(详见附件1)和阴极铜产出量(详见附件2)大国,铜精矿中含有的元素在不同程度上对人体和环境都有一定的损坏作用。
并且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优劣。
随着国家环保部关于铜冶炼企业一系列环保政策的出台,铜冶炼企业对生产全过程环保指标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原料含杂质成分、粗铜和阳极铜中杂质含量、硫酸中的汞、砷含量、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含杂成分等对生态环境都会产生严重的破坏。
而且进口铜精矿中石棉和天然放射性对人体健康有着极大的伤害。
同时,阳极铜中的有害杂质主要为As、Sb、Bi、Ni、S、Fe等,其中As、Sb、Bi对阴极铜生产危害较大,直接影响产品的最终质量。
因此,从保护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和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及保证产品质量角度出发,同时为规范供需双方经贸行为,减少贸易中异议的产生为目的,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标准作为市场共同遵守的准则。
通过制定协会标准《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对规范进口铜精矿生产、贸易、加工、贮存和运输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同时,对保护生态环境和人身健康,提升我国阴极铜产品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具有极大的政治意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根据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色协科字【2018】75号)和有色标秘【2018】53号的文件精神,协会标准《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的制定工作由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牵头起草,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起草。
计划编号为2018-039-T/CNIA,项目计划起始年为2018年9月,项目完成年限为2019年7月。
3.起草单位情况铜陵有色公司为国家发改委首批列入符合《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的七家企业之一,是目前国内产业链最为完整的综合性铜业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从事铜矿勘探、采选、冶炼和深加工等业务,拥有完整的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
《铜精矿》标准编制说明

《铜精矿》行业标准修订说明1、概况根据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委员会2005年下达有色标委(2005)01文件通知,由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江西铜业公司负责YS/T318-1997《铜精矿》标准的修订任务,其他参加起草单位为金川有色金属公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牵头成立了专门修订小组。
通过对国内外选矿生产现状、发展趋势以及使用和贸易的实际情况,对YS/T318-1997《铜精矿》标准进行修订,形成本标准的初稿。
2005年7月份向江西铜业公司等单位发出9封征求意见函调,在此基础上所制定的标准讨论稿于2005年8月17日在乌鲁木齐召开的标准讨论会上,与会代表就讨论稿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9月份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委员会赵永善和赵军峰两位工程师带领下到江西铜业公司和大冶有色金属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
最终形成了标准审定稿初稿,10月份审定初稿再次向江西铜业公司等单位发出8封征求意见函调,现已回复3家。
2、标准修订的原则和依据2.1 本标准格式按照GB/T1.1-2000标准要求编写。
2.2 YS/T318-1997《铜精矿》标准颁布已八年,不适应现状,修订的标准必须满足市场、用户要求。
2.3 修订的标准应有利于产品的进出口,同时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
2.4 修订的标准应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2.5 修订标准应充分考虑生产企业以及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3、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本标准与YS/T318-1997《铜精矿》标准(以下简称原标准)相比主要作了如下修改。
3.1 将原标准技术要求做如下修改3.1.1 将原标准中“本标准适用于浮选铜精矿,也可适用于经其他方法选矿得到的铜精矿,供炼铜用。
”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含铜矿石经浮选方法得到的铜含量不小于13%的供冶炼铜用的精矿产品。
”明确了标准的唯一性,避免定义太宽,产生纠纷。
3.2 对原标准技术要求做如下修改3.2.1 将原标准中铜精矿四个品级改为五个品级,增加了铜品位不小于16%一个品级,同时将一级品中铜品位不小于30%,调整为不小于32%。
铜精矿国家标准

铜精矿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浮选铜精矿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浮选方法得到的铜精矿,供炼铜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年代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年代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1989 极值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 3884。
1-10—2000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T 14263-1993 散装浮选铜精矿取样、制作方法YS/T 96—1996 散装浮选铜精矿、锌精矿中金银分析取制作方法3 技术要求3。
1 产品分类铜精矿按化学成分分为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和四级品和五级品。
3.2 化学成份铜精矿化学成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铜精矿的化学成份品级化学成份(%)Cu不小于杂质含量,不大于As Pb+Zn MgO Bi+Sb Hg F Cd一级品320.10210。
100。
020。
030。
05二级品250.20530。
300。
020。
050。
05三级品200。
20840.400.020.050。
05四级品160.301050.500.020.080.05五级品130。
401250.600。
020。
100。
053。
3 铜精矿中金、银、硫为有价元素,应报分析数据3。
4 铜精矿中水分不得大于12%;冬季应不大于8%。
3。
5 铜精矿中不得混入外来夹杂物。
同批精矿要求混匀。
3.6 铜精矿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应符合GBXXXX-XXXX有色金属矿产品天然放射性核素限量.4 试验方法4.1 铜精矿水分含量的测定按GB/T 14263—1993中的规定进行。
4.2 铜精矿化学成分的测定按GB/T 3884.1—10—2000的规定进行。
常见精矿质量标准

常见精矿质量标准铜精矿质量标准铅精矿质量标准锌精矿的选矿⼯艺⼀般是由铅锌矿或含锌矿⽯经破碎、球磨、泡沫浮选等⼯艺,⽣产出达到国家标准的锌精矿,锌精矿的主要成份根据产品等级规定,锌含量为40--55%。
硫精矿质量标准◆银精矿质量标准尚未颁布,⽬前按原中国有⾊⾦属⼯业总公司(1988)中⾊财字第0596 号⽂:“暂定银⼤于3000g/t 的精矿为银精矿,含银1000~300 g/t 的铜、铅精矿为银铜、银铅混合精矿”的规定执⾏⾦精矿质量标准⾦精粉质量标准该标准适⽤于黄⾦矿⼭所产⾦精矿、⾦块矿产品。
供冶炼黄⾦⽤。
⼀、技术要求(⼀)按矿床类型和化学成分,⾦精矿分为单⼀⾦属⾦矿⼭和多⾦属矿⼭(系指伴⽣铜、铅或锑的黄⾦矿⼭)所产⾦精矿。
单⼀⾦属矿⼭⾦精矿分六个品极;多⾦属矿⼭⾦精矿分为五个品极,以⼲矿品位计算,应符合表1的规定。
按化学成分,⾦块矿分为三个品级,以⼲矿品位计算,应符合表2规定。
表1 ⾦精矿质量标准铋精矿的质量标准锑精矿质量标准(YB2419-82)锡精矿质量标准(YB736—82)锡精粉质量标准氟⽯精矿化学成分质量标准氟⽯精矿化学成分质量标准铯精矿质量标准铯精矿质量标准铯榴⽯精矿质量标准:Cs 2O 质量分数≥20%锂辉⽯精矿质量标准锂辉⽯精矿质量标准稀⼟精矿产品质量指标稀⼟精矿产品质量指标稀⼟精矿质量标准⼀、稀⼟矿中各种稀⼟元素的组成“稀⼟”是各种稀⼟元素的总称。
稀⼟矿随着产地的不同,其稀⼟元素的组成也有差异。
国内外主要稀⼟矿的各种稀⼟元素组成百分⽐列于表1。
表1 国内外主要稀⼟矿中的稀⼟组成百分数⼆、稀⼟精矿成分国内外主要稀⼟精矿典型成分列于表2。
表2 中国及国外主要稀⼟精矿典型成分,%三、稀⼟精矿质量标准国内外部分稀⼟精矿质量标准分别列于表3、表4、表5、表6、表7。
表3 独居⽯精矿质量标准表4 铈铌钙钛精矿标准表5 中国磷钇矿精矿部颁标准表6 中国褐钇铌矿精矿部颁标准表7 中国氟碳铈矿-独居⽯混合精矿部颁标准。
铜精矿标准

铜精矿标准前言本标准是对YS/T 318-94《铜精矿技术条件》进行的修订。
YS/T 318-1994是在1994年标准清理整顿时,将原冶金工业部标准YB112-82《铜精矿技术条件》重新编号后发布的,其技术内容和标准文本均未改动。
本标准编写的格式和表述,遵循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修订时充分考虑了我国矿山资源现状、技术水平和冶炼厂的需求。
同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参考进口铜精矿指标,对主要内容做了修改,其中铜精矿的品级由原来的十五个品级、主品位12%~30%,修订为本标准的四个品级,主品位为13%~30%;化学成分做了相应的调整;为满足用户的需求,在杂质部分中增加了对Bi元素的控制;原Pb、Zn分开变为Pb+Zn和量进行限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YS/T 318-94。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标准计量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大冶有色金属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冶有色金属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静芝、彭德明、赵玉娟。
1.范围2.引用标准3.订货单(或合同)内容4.要求5.试验方法6.检验规则7.包装和运输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浮选铜精矿的要求、试验规则及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浮选铜精矿,也可适用于经其他方法选矿得到的铜精矿,供炼铜用。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250-89 极值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 3884.1-3884.13-83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GB 3884.14-3884.15-86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GB 8170-87 数值修约规则GB 14263-93 散装浮选铜精矿取样、制作方法YS/T 96-96 散装浮选铜精矿、锌精矿中金银分析取制作方法3、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所列铜精矿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3.1 产品名称3.2 品级3.3 杂质含量的特殊要求3.4 数量3.5 本标准编号3.6 其他 4、要求4.1 产品分类铜精矿按化学成分分为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和四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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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精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浮选铜精矿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浮选方法得到的铜精矿,供炼铜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年代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年代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1989 极值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3884.1-10-2000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4263-1993 散装浮选铜精矿取样、制作方法
YS/T 96-1996 散装浮选铜精矿、锌精矿中金银分析取制作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产品分类
铜精矿按化学成分分为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和四级品和五级品。
3.2 化学成份
铜精矿化学成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铜精矿的化学成份
品级
化学成份(%)
Cu不
小于
杂质含量,不大于
As Pb+Zn MgO Bi+Sb Hg F Cd
一级品320.10210.100.020.030.05二级品250.20530.300.020.050.05三级品200.20840.400.020.050.05四级品160.301050.500.020.080.05五级品130.401250.600.020.100.05
3.3 铜精矿中金、银、硫为有价元素,应报分析数据
3.4 铜精矿中水分不得大于12%;冬季应不大于8%。
3.5 铜精矿中不得混入外来夹杂物。
同批精矿要求混匀。
3.6 铜精矿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应符合GBXXXX-XXXX有色金属矿产品天然放射性核素限量。
4 试验方法
4.1 铜精矿水分含量的测定按GB/T 14263-1993中的规定进行。
4.2 铜精矿化学成分的测定按GB/T 3884.1-10-2000的规定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铜精矿运到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需方质量检验部门负责验收。
需方质量检验部门可根据需要,对铜精矿采用多种形式的对比取样。
供方应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
5.2 组批
铜精矿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品级且所含金、银有价元素品位基本一致情况下组成。
检验批应不大于65t。
5.3 取样和制样
5.3.1 不含金银的散装铜精矿取样方法按GB/T 14263的规定进行;伴生金银的散装铜精矿取样方法按GB/T 14263和YS/T 96的规定进行;袋装铜精矿取样时,倒袋后,按散状浮选铜精矿取样方法或按10%(m/m)随机抽取样袋,采用样钎钎取份样时,应将样钎插入袋底,每袋取一钎,并将样袋中所取份样混合均匀。
5.3.2 样品的制备按GB/T 14263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5.3.3 将所制备样品分成三份:一份为验收分析试样;一份交供方;一份由需方保存三个月,作为仲裁样品。
供方如对验收分析结果有异议,应在仲裁样保存期内提出。
5.4 检验结果的判定
5.4.1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的规定进行。
5.4.2 检验结果保留2位小数;数字的修约按GB/T 8170-87中第3章的规定进行。
5.4.3 当供需方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以仲裁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
5.4.4 同一车内,发现精矿颜色明显不一致或不同品级混装或所含金、银有价元素品位明显不一致以及掺杂等不符合铜精矿技术条件规定则判废。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铜精矿为散装,也可袋装,每袋重量应基本一致。
若用汽车运输,同一组批应采用同一车型且所装净重应基本一致。
6.2 铜精矿用火车(船)或汽车运输,装车后,应将精矿表面扒平。
6.3 每批精矿发运时,应附有质量预报单。
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 精矿名称;
c) 品级;
d) 金、银、硫品位
e) 重量;
f) 车号;
g) 发货日期;
h) 本标准编号。
7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铜精矿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7.1 产品名称
7.2 品级
7.3 杂质含量的特殊要求
7.4 数量
7.5 本标准编号
7.6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