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约定利息及分红但不承担风险法律规定
合同法对借款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对借款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纠纷】合同法对借款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借款合同纠纷】合同法对借款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的利率约定与法律规定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的利率约定与法律规定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的利率约定是一项重要内容。
担保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一方,承担着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的责任和风险,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益。
担保人利率的约定与借款利率的约定密切相关,但又有其特殊性。
本文将就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的利率约定与法律规定进行论述。
一、担保人的利率约定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的利率约定是指当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时,担保人需按照一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或罚息给借款人。
担保人的利率约定可以根据借款合同的协商自由进行,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利率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哄抬利率。
担保人的利率约定同样需遵循这些原则。
在进行担保人的利率约定时,应注重以下几点。
首先,担保人应对借款合同的约定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其次,担保人应保持与借款人的充分沟通,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的利率约定。
最后,在确定利率约定前,担保人要了解借款利率市场行情,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避免任意提高或降低利率。
二、法律对担保人利率的规定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担保人利率约定作出明确的规定,主要是由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自由约定。
但是,法律对借款利率有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也适用于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率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规定,借款利率应根据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进行浮动,但不得高于一定的上限。
根据不同类型的借款,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利率上限。
对于民间借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利息一般不得超过年利率的四倍。
对于利率违法的情况,担保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司法救济。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利率过高可能涉嫌“利用借贷关系等非正当手段牟利”,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对借款合同进行调整或取消。
三、担保人利率约定的风险与应对担保人的利率约定虽然是一项常见的合同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法律关于借款利息的规定

法律关于借款利息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借款利息的规定:
一、总则
1、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可以约定支付借款利息。
2、借款利息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3、当事人可以由借款的本息和利息按时付款,以满足本合同的借款形式。
二、订立借款利息的基本原则
1、借款利息的支付形式应符合合同双方的订立的约定。
2、借款方和贷款方应当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订立合理的利息率,让两方都接受。
3、借款利息的支付应当按月、季度或者按贷款退还日期支付,逾期滞纳金由合同双方订立。
4、若贷款方提前收回贷款本金,贷款方应支付按照约定比例扣除的借
款利息。
5、若借款方延期支付还款或拖欠贷款本金,贷款方可以以约定的利率
向借款方收取逾期滞纳金。
三、借款利息的利率限制
1、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借款利息的利率一般不得超过银行同
业贷款利率的三倍。
2、借款利息的利率应该视各行业、市场上同类借款利率的情况而定,
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3、借款利息利率偏离市场价格,合同约定的利息利率,必须符合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欺诈性高价或者极低的价格。
四、其他事项
1、借款利息的支付,应以现金或者相关金融工具的形式支付。
2、借款利息应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否则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3、借款利息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约定的利息利率,不得有违
反公道原则的内容。
借款分红合同

1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乙方如需甲方归还该笔 短期借款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
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财务结算;若该笔短期借款小于 人民币10万元的,甲方经财务结算后的30日内一次性向乙
方付清,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甲方经财务结算后每月向
乙方支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直至付清。如甲方逾期一
个月未向乙方支付该笔应付款项,甲方需以该笔应付款项 的%为向乙方计付月息。
加收双倍固定回报率。
三、本协议未经甲乙双方同意, 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四、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由任意一方到仲裁
机构提出仲裁或起诉。
五、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
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
成项目扩大规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证
共同遵守、共同发展、共
创大业。
一、项目投资(借款)合作金额,期限、性质与条件:(一Βιβλιοθήκη 项目投资(借款)金额:根据乙方项目。
甲方同意为该项目投资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即元。
(二)项目投资(借款)使用期限为月 年。项目投
资(借款)固定回
报率按月息分分红、年息百分之分红,乙方保证按期
收回项目投资借款。
(五)乙方保证按期偿还项目投资(借款)本息。如需 延期,乙方必须在项目投
资(借款)到期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 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乙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 之日起,甲方将加收双倍
固定回报率。
二、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收回项目 投资借款和回报,甲方须
乙方约定借款时间内作为投资及固定回报给甲方,具体 借款时间及有关事项如下:
涉及借款纠纷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涉及借款纠纷的法律条⽂有哪些在实际的⽣活中有很多民间借贷的⾏为,⾮经⾦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的从事贷款业务的⾦融机构及其分⽀机构进⾏资⾦融通的⾏为。
如果处理不好就发⽣了借款的纠纷案件。
那么涉及借款纠纷的法律条⽂有哪些,下⾯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家解答。
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条⽂有哪些(⼀)基本法律规定1、利息规定《民法典》第六百⼋⼗条规定“禁⽌⾼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同时根据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于银⾏的利率,但最⾼不得超过银⾏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本条同时规定:“⾃然⼈之间的借款合同对⽀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
”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就⽆权收取利息。
关于⽀付利息的期限,“借款⼈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付利息”。
⽽现实⽣活中,公民之间的借款往往没有约定得如此明确。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借贷双⽅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双⽅最终仍不能确定⽀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四条规定:“借款期间不满⼀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并⽀付,借款期间⼀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年时⽀付,剩余期间不满⼀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并⽀付”。
2、借款期限《民法典》第六百七⼗五条 【借款⼈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可以随时返还;贷款⼈可以催告借款⼈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所以,如果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期,借款⽅可以随时还款,贷款⽅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3.诉讼时效《民法典》对借款纠纷规定了3年的诉讼时效,但这⾥所指的3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起计算,⽽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
《民法典》第⼀百九⼗五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义务⽽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借款合同条例》全文(带重点条款)

《借款合同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借款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借款合同,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货币资金,借款人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三条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借款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相应的还款能力。
第五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二)贷款种类、币种、金额;(三)贷款用途;(四)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五)违约责任;(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六条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
第二章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信用报告等。
第八条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第九条贷款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
第十条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一条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十三条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贷款时,依法申请实现抵押权、质权或者保证债权。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当保守借款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者进行不正当使用。
第三章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借款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十六条借款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贷款。
第十七条借款人有权了解贷款的支付情况。
第十八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用。
第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
第二十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利息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利息,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它既反映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也体现了资金供求关系。
在我国,利息的法律规定贯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利息的定义、法律规定、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利息的定义利息,是指借款人因使用借款人资金而向出借人支付的报酬。
它是资金时间价值的体现,也是出借人因让渡资金使用权而获得的收益。
三、利息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交易习惯确定。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不得提前清偿。
但债权人与担保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存款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四、利息的适用范围1.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利息适用最广泛的法律关系。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否则构成违约。
2.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不得提前清偿。
但债权人与担保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存款合同存款合同中,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五、利息的计算方法1. 单利计算法单利计算法是指仅按本金计算利息,不考虑利息再生的计算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2. 复利计算法复利计算法是指按照本金和利息之和计算利息,考虑利息再生的计算方法。
借款合同中的利息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

借款合同中的利息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金融交易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涉及到利息计算方式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介绍借款合同中常见的利息计算方式,并解析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利息计算方式1. 简单利息计算法:简单利息计算法是最常见的一种计算利息的方式。
按照此法,借款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计算利息,并按照借款的期限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利息金额 = 借款金额 ×年利率 ×借款期限例如,小明向小红借款10000元,年利率为5%,借款期限为1年,则利息金额为:10000 × 0.05 × 1 = 500元2. 复利计算法:与简单利息计算法不同,复利计算法将每次计息的利息加入到本金中,下一次计息的利息是基于本金和之前计算的利息总和。
计算公式如下:利息金额 = 借款金额 × (1 + 年利率)^借款期限 - 借款金额例如,小明向小红借款10000元,年利率为5%,借款期限为1年,则利息金额为:10000 × (1 + 0.05)^1 - 10000 = 525元二、相关法律规定1. 利率法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率法》,借款利率应当以协商方式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
同时,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应当明确在借款合同中,确保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权益。
2. 利息超过规定上限的处理方式:当借款利率超过规定的上限时,根据《利率法》规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进行计算。
出借人如有超出法定利率的要求,借款人可以依法拒绝或者要求减少超过规定的利息。
3. 法律责任的约定:在借款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约定。
当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或逾期支付利息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除了上述的利息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中还包括其他重要条款,如借款期限、还款方式、逾期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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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约定利息及分红但不承担风险法律规
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约定利息及分红但不承担风险法律规定
篇一: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的处理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的处理活着的法律
《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
传统的民间借贷主体多为自然人,且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一般具有亲友、同事及朋友关系。
借款用途多用于子女婚嫁、教育支出、购买自用房屋、大病医疗等突发性大额支出,借贷款项目的仍为传统的互帮互助。
《合同法》第211条规
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所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
这样规定是因为公民之间的借贷起着互通有无的作用,它能够方便公民生产生活,促进邻里和睦安宁,形成互帮
互助、友好相处的和谐氛围。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利息约定不明。
有观点认为,对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如果利息约
定不明,不应视没有约定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其理由是:第一,在过去自然人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的用途大多是生活性消费或“救急”,主要为解决个人
生活困难,互助成分居多,而当前则以经营性用途为主,营利性成为民间借贷的主要特征,在利息问题上,应该考虑出借方的经济利益。
第二,司法解释对此问题相对明确,对于诉讼请求及责任承担作了指引。
第三,就当事人本意而言,囿于能力所限,不应对其缔约能力过于苛责,应将有利息约定作为本意,尽管约定不明确,可通过合同解释等方式予以漏洞补充。
我们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
根据《合同法》第211
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从效力上讲,《合同法》为全国人大通过
的法律,效力层级优于作为司法解释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
问题的意见(试行)》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
意见》。
从时间上讲,《合同法》颁
布在后,新法优于旧法,应当适用法律的规定。
故本条司法解释对此问题予以明确,自然人之间借贷对
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即对于自然人之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
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这样规定一方面基于《合同法》
的规定,另一方面是因为公民之间的借贷起着互通有无的作
用,它能够方便公民生产生活,促进邻里和睦安宁,形成互
帮互助、友好相处的和谐氛围。
三、借贷双方中仅一方为自然人或非金融机构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借款没有约定利息。
有观点认为,对于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民
间借贷,即使没有约定利息,也不应该一概否定利息请求。
其理由为:一是《合同法》第211条仅规定了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
息,并未涵盖非金融机构法人和其他组织,司法解释不应对
此做出广义解释;二是司法解释已经对于非金融机构法人或
其他组织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民间借贷合同合法化,
认定非金融机构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约定利息的就不支付
利息,对出借方极大不公平,既不符合等价有偿的民法基本
原则,也纵容了逃废债务的不良社会风气。
三是,利息为占
用一方资金而向对方支付的对价,同样存在着市场价格,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其他组织,带有商事主体性质,从价值追求及审判理念亦应区别与自然人之间的民事主体,即使市场价格难以确定,至少可以参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我们认为,借贷双方,包括自然人、非金融机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相互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借期内利息的,不应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