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要点解读企业适用版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解读:这条是立法目的。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二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安全。
通过立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应当同步,并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这条是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一切合法或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不论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应适应本法。
新《安全生产法》要点解读(企业适用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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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严惩。
新增: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 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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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排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五落实”: 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 (第 38条)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事故排查治理的监
管主体。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安全工作从事后查处向事
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 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 元以下的罚款(旧法是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 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全面安全
安
全
本质安全梦持久安全 Nhomakorabea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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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安法的16个主要 亮点与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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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法》的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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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完善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 会监督的机制。(第8条)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解读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规定。
该法规定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旨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可靠,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这意味着企业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只有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之中,才能有效地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了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这表明企业要不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只有通过不断的培训和教育,才能确保职工能够正确地认识和应对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了企业要加强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这表明企业要加强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符合安全生产标准,避免因设备设施故障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的出台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可靠,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篇示例: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其中第三条是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
该条款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和内容,是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依据。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的规定,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人。
新《安全生产法》十条重点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十条重点内容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贵任制,新安法第五条规定,在强调“一把手”职责的同时,首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就是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有安全责任。
2.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新安法第四条规定,要全域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
这是新的安全生产法强制性的要求。
3.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4.设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每个机构都要有专职安全生产的分管负责人,专职负责人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直到社区、到村,各种机构都要有分管的负责人。
5.违法将更多追究刑事责任,新安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妨害安全类行为的增加了两个条款,一个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另一个是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6.应按要求投保“安责险”,新安法第一百零九条明确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7.全面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安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分别对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按日连续处罚、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闭、对事故单位的罚款和责任追究都作出了更加严格更加明确的规定。
8.从只“管人”到要“管心”,新安法第四十四条增加一款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9.违法信息各部门联通公开,新安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违法信息要在平台上面向社会公布。
10.对新兴产业的安全保障,将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法律管控范围。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点归纳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点归纳
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于2014年颁布了新的《安全生产法》,该法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下面,我们来归纳一下新安全生产法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安全生产培训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安全生产检查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
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和扑灭火灾,同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处理责任人员。
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证据,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解析

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解析前言安全生产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我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必将深化安全生产的改革,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全面解析。
一、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1.法律适用新安全生产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承担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等。
3.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安全生产法建立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要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重点行业监管对于煤炭、石油、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新安全生产法加强监管力度,要求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进行整改。
5.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公开新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信息公开,要求企业公开安全生产管理信息,让公众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力度,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进行取缔。
二、新安全生产法的影响1.对企业的影响a.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管理创新。
b.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需要加强生产设备的安全性,做好现场危险源的规范管理,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c.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通过遵守安全生产法规,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提高企业品牌信誉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对社会的影响a.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新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认可。
2023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的重点内容解读

2023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解读
以下是对2023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1. 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修订的法律进一步强调企业和组织的主体责任,明确要
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和事故预防工作。
同时,法律
还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加重处罚。
2. 强化事故应急管理措施:新修订的法律进一步加强了对事故应急管理的规定,明确
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
法律还规定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
程序和要求,以及对事故责任的追究。
3. 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新修订的法律强化了对安全生产监督的力度,增加了监督
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明确了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法律还规定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
处罚力度,并明确了对监督机构失职行为的追责方式。
4. 提升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水平:新修订的法律规定了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行的
具体要求,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设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法律还对安全
生产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进行了规定,提高了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5. 增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新修订的法律强调加大对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法律还规定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具体内
容和方式,推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讲义

新安全生产法讲义新《安全生产法》讲义一、概述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而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
本讲义旨在使全体员工熟悉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素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法律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事建设、运输、科研、医疗、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主要内容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包含如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2)企业法人、单位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落实岗位责任。
(3)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 安全生产规划和标准(1)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及时更新和调整。
(2)企业应依法使用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企业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2)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具备相关技能。
4. 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1)企业应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设备。
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企业应接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3)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责任与义务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如下:1. 企业法人或单位负责人:(1)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2. 员工:(1)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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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梦
2020/4/25
全面安全 本质安全 持久安全
新法条文数量变化——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
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
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
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合计 20占20/4/比25 与原法相比较
(二)把人的生命放在首位:新增“安全工作应当以人为本” 。安全红线: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 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第3条)
(三)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新增“安全生产工作应 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目标更加清晰、明确 2020/。4/25(第3条)
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完善
一是要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要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三是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教育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推 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 法、守法。
2020/4/25 四是要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读本。重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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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4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 实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安监总政发[2014]98号) 提出:新安法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 进一大步,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主干)法律,要采 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3 安全设施“三同时”
8 安全警示标志
4 安全管理机机构及人员配备 9 设备安全管理
1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4 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管理
5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 10 危险物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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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参与: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本单位安 全生产管理,正确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要会依法参与民主管理 和民主监督。(第三章,即第49条至第58条)
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应载明的内容:劳动安全、职业危害、工 伤保险。当前我公司存在职工权利意识大于义务意识的现状。
(三)政府监管(第四章,即第59条至第75条) (四)行业自律(第12条)1 (五)社会监督(第72、7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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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完善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一)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作用。(第13、69条) (二)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作用。(第48条) (三)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第12条)2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 会监督的机制。(第8条)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指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
1 法定产安负全责生。产从条件法律上对生产6 经营安单全位生产安责全任生制产主11体责危任险进作行业与了交明叉确作,业管理 2 主要共负1责4人个安方全面生:产职责 7 安全生产投入 12 发包、出租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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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程, 也是综合性工程,其主要做法是强化风险管理,注重过程控制,做 到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生产。 (第4条)2
在新法修前国务院已就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了较多相关规定, 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提出了设立安全总监、安全技术总负责人,建立非煤 矿山兼职救护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要求;《国务院关于坚持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2011]40号)再次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六、增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职责
(一)新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22条)
(二)保障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第23条) (三)强调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第24条)
七、对相关方人员做出了新的规定
(一)劳务派遣人员要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安全教 育和培训以使用单位为主,劳务派遣单位为辅。(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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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的配备、职责规定更严格
(一)增强了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的配备要求。 (二)提高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配备要求。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旧法是 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原法 15 28
新法 16 32
修改 10 18
增加 1 4
不变 5 10
9 10
2
1
7
15 17
5
9 11
8
2
10
2
1
19 25 18
5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
3
0
1
2
97 114 59
17
40
60.8% 17.5% 41.2%
解读:新安法的16个主要 亮点与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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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法》的摆位
(一)范畴转型: 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修改为“安全生 产工作”,由单一转变为全方位。原“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领 域)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管理)” (第1条 )
强制性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与储存单位、矿山、金属冶炼 单位必须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第24条)但目前配备人数、岗位 由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状况决定,未做强制要求。
前提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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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1 月1日起施行。
历时12年……
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8月3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同日以第十三号主席令,公
布《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实习学生由单位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劳动 防护用品,学校协助。(第25条)
(三)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定期进行安 全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第46条)
八、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规定
2004年开始进行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目 前全国已有20多万人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安全专业实行执业资格制 度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