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服管理规定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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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人员着装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着装制度

工作人员着装制度
一、医务人员上班时按行业要求着装。

医生配戴标志牌、穿工作服,着装整齐;进行无菌操作时戴帽子、口罩。

护理人员上班时间穿工作服、戴帽子、标志牌、着装整齐。

二、从事业务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到科室检查工作,要按规定着装。

三、进修生、实习生不能穿有“市中区人民医院”字样的工作服。

四、保洁人员按保洁公司规定着装。

五、安保人员一律按保安公司要求着装。

六、全院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都必须配戴标志牌。

七、上班时衣着整洁,仪表端庄。

严禁穿拖鞋、短裤上班;病区内的工作人员不准穿高跟鞋、响底鞋,不准浓妆上班。

八、临床医务人员不准配戴吊耳环、戒指、手饰上班。

九、行管后勤人员按规定着装、配戴标志牌。

十、严禁工作人员带宠物进入工作区。

关于医院工作服的管理制度

关于医院工作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医院形象,确保医护人员工作环境整洁、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护人员及部分后勤保障人员。

第三条医院工作服是医院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医护人员应保持工作服的整洁、得体,以展现医院的专业性和良好的服务态度。

第二章工作服的发放与保管第四条医院工作服的发放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岗位需求进行分配。

第五条医护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服,不得随意丢弃、损坏或转借他人。

第六条工作服的清洗、消毒工作由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定期对工作服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工作服的卫生。

第七条工作服如有损坏,需及时报备人力资源部门,由后勤保障部门进行修补或更换。

第三章工作服的穿着与规范第八条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不得穿着便服或私人衣物。

第九条工作服的穿着应整洁、得体,不得有污渍、破损、变形等现象。

第十条工作服的纽扣、拉链等配件应完好无损,不得随意拆卸。

第十一条工作服的穿着应遵循以下规范:(一)穿着工作服时,应将衣领拉直,衣袖整齐,保持领口、袖口整洁。

(二)穿着工作服时,不得随意卷起袖口,以免影响医疗操作。

(三)穿着工作服时,不得将工作服塞入裤腰内。

(四)穿着工作服时,不得佩戴私人饰品。

第四章工作服的回收与更新第十二条工作服的使用期限为两年,到期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回收。

第十三条回收的工作服由后勤保障部门进行清洗、消毒,符合使用条件的可再次发放。

第十四条工作服的更新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及实际情况进行。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遵守工作服管理制度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工作服管理制度的个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损坏工作服未及时报备或未按规定进行修补的,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随意丢弃、损坏工作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三)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树立医院良好的形象,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提高医院整体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等。

三、工作服种类及要求1. 工作服分为夏季和冬季款式,颜色统一为白色,寓意纯洁、神圣。

2. 医生、护士等临床工作人员应穿着白色工作服,配戴干净整洁的口罩、帽子,保持个人卫生。

3. 医技人员应穿着与临床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服,并佩戴相应的标识。

4. 行政人员可根据岗位需求穿着不同款式的工作服,要求整洁、大方。

四、工作服的采购与管理1. 工作服的采购由医院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医院规定进行。

2. 工作服的款式、颜色、材质等应符合医院形象,并充分考虑员工的穿着舒适度。

3. 工作服的验收由后勤保障部门负责,确保工作服质量符合要求。

4. 工作服的洗涤、熨烫由后勤保障部门负责,确保工作服始终保持整洁。

五、工作服的发放与回收1. 新员工入职后,由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工作服。

2. 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服交还后勤保障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回收。

3. 工作服损坏或丢失,员工需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六、工作服的穿着要求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工作服,不得随意更换。

2. 工作服应保持整洁,不得有污渍、破损等。

3. 员工不得将工作服外借他人,不得私自染色、裁剪等。

4.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穿着非医院规定的工作服。

七、奖惩措施1. 对于遵守本制度,穿着整洁、规范的员工,医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对于违反本制度,不穿着工作服或穿着不规范者,医院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制服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制服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制服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着装管理,提升医院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范围内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实习生。

第三条医院制服应当符合卫生标准,舒适、整洁、方便清洁和消毒。

第四条医院对员工着装进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五条医院对员工制服的供给,应当采取统一标准,确保质量一致。

第六条医院在制定员工制服管理制度时,应当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医院制服管理工作由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章制服种类及配备第八条医院员工的制服分为工作服和休闲服两种。

第九条工作服应当为统一设计的职业装,颜色应当明亮、素雅、不突兀。

第十条工作服的款式和尺寸应当与员工的职务和工作特点相适应。

第十一条休闲服应当简洁、舒适,不得夸张或炫耀。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每名员工定期供给工作服和休闲服,确保数量充足。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对员工提供合适的鞋子和配饰,以便整体形象统一。

第三章着装要求第十四条医院员工在上班期间应当穿戴制定的工作服。

第十五条医院员工在非工作时间穿戴休闲服。

第十六条医院员工应当保持工作服和休闲服的整洁,不得有污迹或破损。

第十七条医院员工不得挽袖、拉链、解扣或骚扰制服造型。

第十八条医院员工应当尊重职业操守,做到不穿戴对医院声誉有损害的服饰。

第十九条医院员工严禁擅自涂抹、刺绣、挂钩、熨烫或改动制服。

第二十条医院员工在外出时应当注意着装,不得穿着不雅衣服,避免对医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第四章制服管理第二十一条医院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制服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二条医院制服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每季度的制服换装计划,确保员工制服的整洁和更新。

第二十三条医院制服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档案,记录员工姓名、职务、工作服和休闲服配备情况。

第二十四条医院制服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制服的清洗、消毒和更换,确保员工的卫生安全。

医院工作服的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医院形象,确保医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工作服是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装备,是医院形象的重要体现。

医院工作服的管理应遵循统一、规范、节约、美观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服的发放第四条医院工作服由医院统一采购,发放给医院工作人员。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工作服领取手续。

第六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如下:1. 院长、副院长、护士长:一套正装,一套便装。

2. 科室主任、主治医师、护士:一套正装,一套便装。

3. 医师、护士、技师、药剂师等工作人员:一套便装。

4. 保洁员、保安等后勤人员:一套便装。

第七条工作服的发放需填写《医院工作服领取登记表》,由人事部门统一发放。

第八条工作服发放后,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损坏或转借他人。

第三章工作服的清洗与维护第九条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第十条工作服清洗方式如下:1. 普通工作服:可在家自行清洗,或送至洗衣店清洗。

2. 正装:送至洗衣店专业清洗。

第十一条工作服清洗时,不得使用漂白剂、染料等化学物品,以免损坏面料。

第十二条工作服晾晒时,应避免阳光直射,以防褪色。

第十三条工作服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第四章工作服的回收与更换第十四条工作服使用年限为两年,到期后由医院统一回收。

第十五条工作服回收时,需填写《医院工作服回收登记表》,由人事部门统一回收。

第十六条工作服回收后,由医院统一进行消毒、清洗,再进行发放。

第十七条工作服如有破损、褪色等情况,可申请更换。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申请更换工作服,需填写《医院工作服更换申请表》,经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医院统一更换。

第五章工作服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医院设立工作服管理小组,负责工作服的采购、发放、清洗、回收、更换等工作。

第二十条工作服管理小组成员应定期检查工作服的发放、使用、回收等情况,确保工作服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擅自丢弃、损坏、转借工作服的,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

医院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员工工作服的穿着,提升医院整体形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三、工作服的统一要求1. 工作服应选用舒适、透气、易于清洗的面料,颜色统一,款式大方。

2. 工作服上应印有医院名称、科室名称、姓名、工号等信息,以便患者识别。

3. 工作服应分为夏季和冬季两种款式,夏季以短袖为主,冬季以长袖为主。

4. 工作服应保持整洁,不得有破损、污渍、皱褶等现象。

四、工作服的发放与管理1. 工作服由医院统一采购、发放和管理。

2. 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工作服,并对其进行穿着指导。

3. 工作服的清洗和保养由员工自行负责,不得随意染色、改色。

4. 工作服如有破损、污渍等情况,应及时更换,不得穿破洞、脏污的工作服上岗。

5. 工作服如有丢失,员工应按原价赔偿。

五、工作服的穿着规范1.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段穿着工作服,不得随意脱下。

2. 工作服穿着时,应保持整洁,不得随意折叠、堆放。

3. 工作服不得与个人衣物混穿,不得在非工作时间穿着。

4. 女员工工作服不得穿着过于暴露的饰品,如项链、耳环等。

5. 员工在岗位上应保持工作服整洁,不得随意乱放,下班后应妥善存放。

六、监督与处罚1. 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对工作服的穿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的员工,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处罚。

3. 对工作服管理不善,导致工作服损坏、丢失等情况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关于医院工作服管理的规定(大全)

关于医院工作服管理的规定(大全)第一篇:关于医院工作服管理的规定(大全)关于医院工作服管理的规定为加强医务人员工作服的管理,保证供应和避免资源浪费,对工作服的使用、清洗、保管等做如下规定:一、物质仓库:1、各类工作服库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领取。

物资室人员对全院库存的工作服进行盘点,建立工作服的清单,设定基数,报主管领导审批核定。

2、物质仓库备医护人员孕妇装(夏冬装都要),方便女员工使用,需要时领取,用后退回物质仓库保管,保证供应又不浪费。

3、工作服的领取发放:(1)新员工按照“本人申请---科负责人签名---主管领导签名---物资室发放”的程序进行;(2)老员工按照“本人申请---科负责人签名---主管领导签名---物资室以旧换新发放”的程序进行。

4、新领取工作服的标识:由物资室人员负责写上科室、姓名才可拿走。

二、科室:1、每个人固定基数:冬装、夏装常规个人使用周转基数2件,需要补充时以旧换新,避免工作服在科室堆积,浪费场地。

2、固定位置放置:(1)可按科室人员的姓名编号统一打印标签粘贴,便于洗衣员工的核对放置;(2)也可固定集中位置放置。

科室对洗衣房顶班或新来不熟悉的阿姨科室人员应做好指导。

3、对每个人使用中的工作服进行清点:科室负责人安排人员对本科人员的工作服进行盘点登记,以便对工作服的领取心中有数。

4、使用中的工作服标识: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对本科人员的工作服标识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使用油性记号笔在工作服前对开襟内面的左下角书写姓名、科室,字迹要清晰,尽量使用正楷。

5、员工更换工作服时间间隔不能过长,污染时随时更换。

避免污渍在工作服上残留太久难以清除。

6、离职员工工作服的管理:离职人员的工作服由科室负责保管,供新进员工在试工期间使用或调配给科内其他人员使用。

三、洗衣房:1、工作服需用专用洗衣机独立清洗,不得放入大型洗衣机内清洗。

确保洗涤有效、彻底清洁。

2、工作服需挂晒晾干(雨天除外),避免烘烤起皱,对于太皱的工作服建议烫平再送,以免影响工作人员着装效果。

医院医护人员着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护人员着装,提高医院整体形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

第三条医护人员着装应遵循以下原则:整洁、大方、得体、舒适、安全。

第二章着装要求第四条医护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着统一工作服,不得穿便服、休闲装、运动装等非工作服。

第五条医护人员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干净、无破损、无污渍。

不得穿着褪色、破损、皱褶、不合体的工作服。

第六条医护人员工作服颜色应统一,男医护人员着深蓝色工作服,女医护人员着白色或浅蓝色工作服。

第七条医护人员工作服款式应简洁、大方,便于工作,不影响工作效率。

第八条医护人员工作服上应佩戴医院工牌,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工牌信息应清晰可见。

第九条医护人员不得在上班期间穿着带有医院标志以外的服装。

第十条医护人员不得在上班期间穿着鞋底有金属、硬质材料的工作鞋。

第十一条医护人员不得在上班期间佩戴饰品,如项链、耳环、手链等。

第三章着装管理第十二条医院每年为医护人员统一订购工作服,医护人员应按时领取。

第十三条医护人员工作服破损、污渍、褪色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清洗。

第十四条医护人员工作服清洗、晾晒、折叠等应按照医院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着装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医护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规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着装规范、整洁的医护人员,医院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着装不规范的医护人员,医院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改正。

第十九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医护人员,医院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工作服和值班被服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工作服和值班被服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工作服和值班被服的管理,兼顾保持员工的专业形象、满足值班休息需求,以及防止服装遗失和节约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入职员工需持人力资源部出具的证明(注明工号)和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发的领料单(费用不计入科室成本),前往后勤被服中心领取工作服和值班被服。

领取后,应在每件工作服或工作裤上缝制工号标签以便识别。

二、医护人员、医技人员、行政后勤人员的工作服配置标准为:每人____件(冬装____件,夏装____件)。

护士裤每人____条,护士帽每人____顶。

值班被服仅限值班人员领取,每人配备____条床单和____条被套。

三、值班被服的正常使用年限为五年。

超过五年,若被服破损或污渍无法使用,可申请更新;若被服仍保持清洁、无损,应继续使用。

四、工作服的正常使用年限为三年。

使用超过三年,若工作服破损或污渍无法使用,可申请更新;若工作服仍保持清洁、无损,应继续使用。

五、更新工作服或值班被服时,需以旧换新。

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开具的报损单及领料单(计入科室成本)需经过后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六、以下情况需支付赔偿金后方可补发或更新:(一)工作服丢失在一年以下,值班被服丢失在三年以下,个人需按原价赔偿后方可补发;被服污渍或损坏无法使用,按半价赔偿后方可更新。

(二)工作服丢失在两年以下,值班被服丢失在四年以下,个人需按半价赔偿后方可补发;被服污渍或损坏无法使用,由科室报损后方可更新。

(三)工作服丢失在三年以下,值班被服丢失在五年以下,或被服污渍或损坏无法使用,由科室报损后方可更新。

七、离职或退职员工在离院前需归还在后勤被服中心的工作服、工作裤、工作帽和值班被服。

由仓库保管员接收、登记,并在离院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八、期望所有员工自觉遵守本规定,如需长时间离院工作或学习,请妥善保管个人被服以防遗失。

九、其他事项:(一)若工作服或值班被服在洗涤过程中丢失,由洗涤公司或被服中心负责赔偿。

医疗机构员工工作服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员工工作服管理规章制度
关于规范着装工作服的通知
为树立和保持我院良好的个人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
本规定,现将白服管理规定做以下相关要求:
一、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
企业形象;
2、工作时间须着统一发放的白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
大方,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

3、白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有明显污渍的现
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医院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
位置。

二、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白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非工作时间,不得着白装,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

4、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 20 元,一个月连续违反 3 次以
上者,除罚款外调离工作岗位。

5、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 人次或该部门人数
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 100 元。

6、白服统一为每人 4 件(长袖、短袖各两件,换季时须收回更换应
季白服)。

7、因个人原因造成白服无法继续穿着,影响医院形象者,本院概不
免费提供,由个人自费购买白服。

8、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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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制服管理规定
1.目的:为规范员工着装,加强员工制服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医院各部门。

3.职责: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制服的计划拟订.费用预算.款式的审订.价格的初步确定.生产供应商的谈判.选择.确定.合同的签订.制服的验收.入库.发放.制服穿着的管理等。

4.名词解释:
无。

5.作业程序:
5.1制服种类:制服分夏装和冬装两种。

员工制服包括:
5.2.1制服分夏装和冬装两式,一式两套。

5.2.2医务医技人员/收银员:白大褂2件.长/短袖衬衣各2件.冬/夏装
裤各2条.领带2条。

(大科主任:增配西服1套)
5.2.3行管人员:长/短袖衬衣各2件.西服1套.冬夏季裙(裤)各2条.
领带2条。

5.2.4护士:冬/夏装护士服各2套.发卡1个.冬/夏护士鞋各1双。

5.2.5保洁员/保安员:冬/夏装各2套。

5.3.款式与颜色:
制服颜色应体现庄重.大方。

西服.裤子一般为藏青色,衬衣为白色,领带的款式.颜色与制服配套协调。

衬衣及领带印有医院统一标准的“爱普”英文标识,
5.4计划与采购:
5.4.1采购计划:
根据制服穿着期限和员工异动情况,拟订制服采购计划,报院长审批。

5.5采购预算:
5.5.1按照院长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根据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生产厂
家或专营公司进行洽
谈,确定采购对象。

5.5.2拟定采购合同,核定预算,报院长审批。

5.5.3签定采购合同。

将制作好的制服验收.入库和分发,并登记。

5.6制服管理:
5.6.1穿着规定:
5.6.1.1除特殊场合外,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制服并系好领带。

5.6.1.2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制服的责任。

5.6.1.3任何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制服的款式和颜色。

5.6.1.4制服应保持整洁。

如有污损,应及时自费清洗或修补。

5.6.1.5员工应妥善保管和爱惜制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直接报告主管上级。

5.6.2制服季节斢换时间安排:
夏装:5月1日~ 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 4月30日
(因气候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5.7配发程序:医护人员从正式上班日,到行政人力资源部填写《个
人物品领用清单》,由行政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部门发放白大褂.
护士服。

其他岗位人员制服在试用期满后,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行政人力资源部将清单存入个人档案。

5.8保管与使用:
5.8.1试用期内不配发制服(医生的白大褂.护士的护士装除外),但对
于试用期内的医生和行管人员,男士要求穿衬衣.打领带,
女士要求着正式职业服装,不能穿牛仔服和休闲服。

试用期
满后配发制服。

5.8.2员工对配发的制服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改变制服样式或转借他人。

5.8.3医院可定期对护士服.白大褂.衬衣进行清洗.修补。

5.8.4未超过使用年限标准,制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及时书
面申报主管上级后予以购买。

5.8.5护士服.白大褂离职时必须退回,其它制服不用退还。

5.9制服期限:
5.9.1医院统一定制.统一时间配发(新进员工除外).统一时间更换。

新聘员工从转正之日起,配发制服。

5.9.2制服的使用期限为两年,自配发之日算起。

但未到换发期,制
服破损不能穿用或丢失,不在此列。

5.10制服费用
5.10.1制服由医院预先垫付,统一购买。

5.10.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制服,员工离职时不需支付制服费。

5.10.3未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制服,员工离职时支付制服费用按如下方法计算:
制服从配发之日起:半年之内离职的,本人支付全额制服费;
半年~一年内离职的,本人支付80%制服费;
一年~二年内离职的,本人支付50%制服费。

5.10.4在制服规定使用年限标准之内,另行申请购买制服的,全额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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