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验与评定办法

一、主体工程开工初期,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技术标准,按照《评定规程》(SL176)附录A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单位工程各检查、检测项目外观质量标准及标准分值,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二、单位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现场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评定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大型工程不宜少于7人。

三、检查、检测项目数量

检查、检测项目经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全面检查后,抽测不少于25%,且各项检测数量不少于10点。

四、检查、检测项目评定得分计算办法

各项目按照检测合格率分为四级:合格率100%为一级;合格率90.0~99.9%为二级;合格率70.0~89.9为三级;合格率<70.0%为四级。

各项目实际评定得分:一级为该项标准分×1;二级为该项标准分×90%;三级为该项标准分×70%;四级得分为0。

五、检查项目等级确定办法

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共同讨论决定其质量等级,并按上述办法计算其评定得分。

六、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由项目法人报监督机构核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