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 关于印发贵港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建设与运维管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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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七月九日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建设局更名为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的通知》(贵政发〔2007〕20号)精神,贵港市建设局更名为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并增挂贵港市市政管理局牌子。

贵港市市政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贵港市实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制订近期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

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风景名胜、城市道路桥梁、城市道路照明和城市排水排污工作;行业管理城市供气、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城市公共交通等事业。

(三)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

制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四)负责城市相关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或参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档管理;管理(审查)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施工企业资质。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8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8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贵港市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6日贵港市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市重大项目的协调管理,保证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重大项目,是指市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包括各级政府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含外币折合)和企业投资额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准入条件,对全市经济增长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

第三条市重大项目分为新开工、续建、投产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四大类。

新开工重大项目是指前期工作基本完成、能确保年内开工的项目;续建重大项目是指已开工、年内继续建设但尚未竣工投产的项目;投产重大项目是指计划年内竣工投产的项目;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是指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并实现开工的,视同新开工重大项目管理;上一年度已开工的重大项目,原则上自动结转为下一年度的续建或投产重大项目。

第四条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由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贵港市2017年推进省际合作重点工作的通知-贵政办通〔2017〕86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贵港市2017年推进省际合作重点工作的通知-贵政办通〔2017〕86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贵港市2017年推进省际合作重点工作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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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贵港市2017年推进省际合作重点工作的通知
贵政办通〔2017〕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2017年省际合作重点工作,推动区域合作较快发展,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推进省际合作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合作事项的负责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与自治区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主动与合作省份对口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合作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十三五”时期深化我市省际合作重点工程、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推动区域合作空间和领域深化拓展,开创区域合作新局面。

三、对列入省际合作协议的其他合作事项,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分工方案开展工作,务实推进各项合作协议落实。

四、各单位要及时对省际合作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分别于2017年6月20日、2017年12月5日前将合作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贵港市2017年推进省际合作重点工作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结束——。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68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68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结合贵港市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效便捷、安全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对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宜居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迅速攀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高度重视和关注的民生大事。

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当作民生工程来抓,共同打造文明、规范、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明确工作目标(一)近期目标(2018—2020年)。

准确把握城市道路交通发展规律,转变管理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机制,建立城市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完成贵港市交通提升改造工程;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完善中心城区停车规划,建设城市道路生态停车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行车难、停车难的“城市病”;进一步推进贵港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公共交通得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 以上,工作日高峰时段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时速不低于20公里;进一步发展慢行交通,通过中心城区路口渠化改造和路口标志线优化工程,划分慢性交通通行区域,优化慢性交通组织方案,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权利;继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守法出行、文明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5•【字号】贵政办发〔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贵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操作流程》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5日贵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操作流程为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6〕117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贵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操作流程。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简称“EPC”),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一、适用主体本操作流程所称的贵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指使用市本级财政投(融)资和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操作流程(一)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申请。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在项目储备阶段中提出采用EPC模式建设的需求,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就项目是否采用EPC模式,以及选择可研后或初设后的发包模式进行论证比选。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9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9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贵港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区直驻贵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已经五届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管理。

未列入贵港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事项,各部门不得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再进行审批,也不得以备案的名义进行变相审批。

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的决定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

二、贵港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所有事项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各部门要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对照新目录修改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报市政务办、审改办、法制办审核后,对外公开。

要确保同一事项制定与全区统一、无差异化的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

三、中区直驻贵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下放、调整工作由中区直驻贵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自行负责。

为方便群众办事,中区直驻贵单位将调整后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送市审改办汇总,编制中区直驻贵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统一对外公布。

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附件:1.贵港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45项)2.中区直驻贵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48项)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9日——结束——。

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方案目录一、前言 (3)1.1 编制目的 (3)1.2 编制依据 (4)1.3 术语解释 (5)二、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概述 (6)2.1 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的定义 (7)2.2 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的功能定位 (8)2.3 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的发展趋势 (10)三、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内容 (11)3.1 基础设施建设 (12)3.1.1 数据采集系统 (13)3.1.2 数据传输系统 (14)3.1.3 数据处理系统 (15)3.2 应用系统建设 (16)3.2.1 智能监测系统 (18)3.2.2 智能调度系统 (19)3.2.3 智能决策系统 (20)3.2.4 智能服务系统 (21)3.3 管理与运维体系建设 (22)3.3.1 组织架构 (23)3.3.2 人员配置 (25)3.3.3 运维流程 (26)3.3.4 安全保障 (28)四、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实施步骤 (30)4.1 项目立项与规划阶段 (30)4.2 项目设计与开发阶段 (31)4.3 项目测试与上线阶段 (34)4.4 项目运维与升级阶段 (35)五、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保障措施 (36)5.1 组织保障 (37)5.2 技术保障 (39)5.3 制度保障 (40)5.4 人才保障 (41)六、智慧城市运营中心评估与持续改进 (42)6.1 评估指标体系 (43)6.2 评估方法与流程 (45)6.3 评估结果与应用 (46)6.4 持续改进机制 (47)七、结语 (48)一、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全球城市发展的新趋势。

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承担着整合各类城市资源、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公共服务、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等重要任务。

本方案旨在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提供一个全面、系统的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方案,以期推动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将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完善方案内容,确保智慧城市运营中心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改善。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发〔2017〕13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发〔2017〕13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发〔2017〕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30日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发〔2016〕4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3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及“分步走”的原则,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理顺行政审批机构体制、精简优化审批环节及手续,优化再造并固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中介服务、实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全流程审批监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大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门槛低、程序优、效率高、服务好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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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贵港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建设与运维管理方案》已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6日贵港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建设与运维管理方案一、项目总述(一)项目背景。

2013年8月,贵港市获得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以来,我市政府为了快速推进建设,已经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贵港市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推进,整体建设工作能够科学、有序开展,根据已通过政府批复的《贵港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要求,我市拟建设“贵港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配套项目,中心功能集办公、展示、多媒体汇报厅、应急联动指挥功能于一体,集中展示贵港市智慧城市建成效果,预留数据接口兼容智慧城市各项应用系统,接入智慧城市建设的各项应用的实时数据,用于领导对智慧城市建设成果的展示、上级领导的考察、社会团体的交流学习和招商引资对城市了解考察,对接大数据中心可成为全市应急联动指挥调度中心。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贵港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建设是贵港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的需求。

贵港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建设的必要性:(1)是智慧城市统一建设的必备配套设施,利于政府及社会投资方、建设方共同有序推进智慧城市项目落成。

政府领导了解智慧建设成果和动态的掌握城市发展现状,给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2)是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展示宣传、交流、合作、研究的城市管理中心。

(3)是实时归集、调用、抽取全市经济社会数据,形成城市联动应急指挥中心功能。

(三)项目概况。

1.拟规划面积:1700㎡。

2.规划建设内容:管理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各区域硬件及配套支撑操作系统;智慧城市展示汇报区配套软件开发及智慧城市集中展示区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对管理中心场馆进行规划、设计、装修装饰,对场馆进行电气、灯光配置;对中心各功能区域(内部结构)进行部署。

管理中心主要包括两大功能板块:(1)智慧城市管理区:智慧城市建设运维技术用房、智慧办业务用房、智慧城市项目公司用房。

(2)智慧城市展示汇报区:管理中心入口展示区(巨幕)、多媒体汇报厅(即应急联动指挥调度中心)、智慧城市业务集中培训区、数字会议室、智慧城市展示墙。

图(贵港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规划)(四)规划建设思路。

1.国内参考案例。

针对国内其他已经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的城市展厅、运营管理中心的研究及了解,目前国内展厅一般采用两种形式:(1)纯粹的智慧城市宣传展示厅:其优点是通过各种展示手段,让参观者从视觉、触觉等感官体验来了解智慧城市各个系统,令人感受直观,印象深刻。

缺点是初期投资大,实效性较差。

由于信息化设备和技术更新快速,这类展厅所应用的技术在三年之后就需要整体升级再造,维护费用高。

例如:宁波市智慧城市科技展馆项目:宁波市智慧城市科技馆面积1546平方米,一期投资约4000万,2014年9月中旬正式开馆;2017年开始二期建设,整体更新设施设备,全套系统升级。

是全国首家以“智慧城市”命名的大型综合性互动式科普体验场馆。

科技馆向市民呈现了未来智慧生活的部分缩影,涵盖智慧家庭、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城市、两化融合、智慧物流、智慧水利、智慧教育等领域,兼顾智慧城市教育和培训职能,为学生提供培训实习基地。

(2)智慧城市综合性管理中心:其特点是更注重实用性和空间的合理利用。

集办公、会议、宣传、学习为一体,主要运用视频播放的手段将智慧城市各个内容进行展示;能适应信息化技术发展更新的节奏,实用性、适应性强。

例如:智慧宜昌管理中心。

整个管理中心面积6000平米,规划了中心办公室、云中心、机房控制中心、公共办公区、独立办公室、小会议室、大会议、VIP会议、智慧城市会客厅、应用实训区、应用体验中心、网格管理中心办公室区、城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等。

集行政办公、商业运营、中心机房、展示汇报、交流学习、创业基地为一体。

2.项目建设思路。

基于国内智慧城市的发展形式,结合我市的实际需求,拟将智慧城市配套项目按照“管理中心”的模式来规划建设内容:管理中心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配套项目,是展示智慧城市各项信息化建设的窗口平台,智慧城市管理中心规划以实用性、公益性为基本导则,既为智慧城市总体建设提供必要的管理、运维场所,也要打造成极具公信力、信服力、可视化的,符合贵港特色的智慧城市展示、汇报、学习中心,承担着提升城市科技文化品位、展示城市形象、项目宣传、交流、招商引资等工作的重要平台。

3.项目建设模式。

管理中心作为智慧城市总体建设的配套项目,需与智慧城市项目总体建设的业务内容、技术架构、平台部署等高度统一,预留数据接口,兼容智慧城市各项应用系统,接入智慧城市建设的各项应用的实时数据。

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贵港市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中标方,管理中心的初步设计方案报发改委审批后的概算作为拨付依据,管理中心建设场地由政府免费提供,后期硬件设备二次更新升级、10年的网络费用、运行维护、展示内容软件更新等费用共4789.58万,由中标方项目公司承担(该管理中心若非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中标方建设,则会导致数据接口不兼容,展示内容与智慧城市建设内容不符,因数据安全问题而无法连接大数据平台,无法形成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等,后期运行维护费用需政府承担)。

根据财金[2014]156号附件《PPP项目合同指南》,将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纳入智慧城市合同范畴,作为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附件签订。

二、设计及建设方案(一)总体设计方案。

1.设计理念。

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使用功能,以及运营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总体设计,设计思路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1)立足广西,全国示范。

以智慧城市最新理念与成果打造国内一流的智慧示范。

(2)对标国际,持续创新。

对标国内外先进智慧城市运营与展示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智慧贵港展示中心迭代更新,要让管理更富科学性,产业更趋协调化,生活更具幸福感。

(3)装修风格要融合贵港特色元素。

符合美学要求,富有科技感和创新精神。

2.总体设计原则。

管理中心内部功能主要包括管理中心办公区和功能展示、汇报区。

打造集展示与运营为一体的多功能中心。

为智慧城市的管理、运营、维护、宣传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管理中心秉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将展示与运维服务相结合,将管理中心建设成为长期性的智慧城市宣传教育与管理的中心。

管理中心将坚持实用性、综合性、前沿性的规划原则,建设多功能管理中心。

(二)各分区建设方案。

1.智慧城市管理区。

智慧城市管理区包括智慧城市建设运维技术用房、智慧办业务用房、智慧城市项目公司用房。

该区域是贵港市智慧办、智慧城市项目公司和运维团队的工作区域,承载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管理以及智慧城市各子项目的建设和运维工作。

智慧办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推进,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统一规划、部署,确保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科学统筹,统一管理贵港市所有的智慧城市类项目,统一安排项目评审、建设资金、项目的建设与验收等。

(智慧城市建设运维技术用房效果图)2.智慧城市展示汇报区。

(1)管理中心入口展示区(巨幕)。

管理中心入口展示区由大屏播放智慧城市宣传片,全面展示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愿景、未来城市经济发展、城市人文、城市产业等,并对“智慧贵港”各方面的成效进行展望,使参观者对于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有更全面、宏观的了解。

管理中心入口展示区参考图(2)多媒体综合汇报厅(应急联动调度指挥中心)。

本区配备大型投影幕布、多媒体音箱等设施,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成果汇报、城市应急联动调度指挥中心等功能。

该区域可容纳100人就坐。

通过智慧城市“一张图”,实现对城市运营的全面监管控,做到对城市的运行状况实时监控,对城市的突发状况能及时进行协同处理。

展示内容包括: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网格化智慧城市管理、城市交通建设成果与规划等。

(多媒体汇报厅参考图)该区域以三维UI平台软件展现贵港市从交通、安防、环境检测、居民信息、能源、医疗、金额等全方面数据化的展现,让参观者以宏观的视角了解智慧贵港的方方面面,体验为城市管理与决策提供的智慧化的数据。

在该平台上可以观看到城市各个方面的数据内容,初始阶段制作模拟平台,数据采用后台数据库随机产生,营造真实体验环境。

预留开发接口后期可以接入真实平台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实时、详细的数据依据。

(3)智慧城市业务集中培训区。

智慧城市业务集中培训区采用投影仪,LED屏等辅助工具为依托,将承载智慧城市的远程视频会议、各应用系统的相关培训、智慧城市技术理论学习等功能。

(智慧城市业务集中培训区参考图)(4)智慧城市展示墙。

智慧城市展示幕墙以电视幕墙的为载体,通过播放宣传视频、智慧应用软件模拟等方式展示智慧城市各个智慧应用的建设内容以及建成之后的效果。

(智慧城市展示墙参考效果图)展示墙展示的内容包括:智慧政务:展示贵港市智慧政务建设成果与未来规划,包括:政府网站、网上服务大厅、电子审批电子监察、协同办公、部门业务应用、领导决策支持等几个方面。

该区域以向参观者展示政务公开、透明的应用。

以智慧城市为依托,体验未来智慧化的服务,参观者只需要上传相关数据及信息即可足不出户完成所有手续,体验智慧化一站式服务为百姓带来的更加快捷、高效的便利。

智慧交通工程:展示贵港市智慧交通建设成果与未来规划,包括:智慧交通指挥中心展示、交通指挥调度平台展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展示、交通信息采集处理监控等。

智慧地下管线与空间综合系统:以地下管廊为主解读智慧城市发展建设的基础,以及贵港市智慧地下管线与空间综合系统,生动形象地立体展示智慧城市建设的底层基础支撑的智慧城市建造基石。

该区域带领访客体验以地下综合管廊为主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贵港市智慧地下管线与空间综合系统。

智慧人社:用影片形式,站在管理者的角度,以管理平台体验整合社区管理与服务资源,实现人口信息、地名地址、事件、城市部件、组织、社情民意等社会管理要素,结合网格化管理思想,实现网格内“人、地、事、物、情、房、组织”等要素信息的常态化管理。

智慧水务:展示贵港市智慧水务建设成果与未来规划。

以三维影片介绍智慧水务的建设成果与管理方式,区域内水系从污染源检测到环境治理的现状等。

污染源检查以互动软件的方式,展现污染源在线检测,模拟水污染排放智慧水务平台检测及报警,锁定污染源,提供水污染预测评估报告等。

智能节水展示城市绿化灌溉等方面的节水措施,雨水及生活用水收集、水处理及过滤、中水处理等几个方面。

智慧水务界面展示参考图智慧产业园区:通过屏幕展示三维可视化数据,智慧产业园区综合管理平台,在平台上可以查看园区内所有的信息和数据,例如:人员信息、能耗信息、车辆信息、金额信息、安防信息等,让参观者以园区管理员的角色,通过智慧化的数据管理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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