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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合同法电子版下载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6部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97部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4部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03部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421部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830部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16部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之间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定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明确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劳动力的协议。
第四条公平原则劳动合同订立必须遵循公平原则。
雇主不得设置额外的不合理条件或要求劳动者放弃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不得强制劳动者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形式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双方的名称、地质;2.劳动合同的期限;3.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4.劳动者的工资和工资支付时间;5.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方式;6.劳动者享受的休假、休息等福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安全;8.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第八条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的最低工资。
第九条禁止歧视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的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非工作相关因素对其进行歧视。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条经济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其他经济待遇。
第十一条劳动环境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劳动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劳动时间和休假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第十三条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应当及时得到治疗、补偿。
第十四条劳动监督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劳动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 保险福利;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工作。
2024版民法典合同法

2024版民法典合同法合同编号_________一、合同主体鉴于甲方为_________(业务领域),乙方为_________(业务领域),为明确双方在_________(业务领域)方面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合同前言背景:鉴于甲方在_________(业务领域)方面拥有_________(优势、资源等),乙方有意利用自身的_________(优势、资源等)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展_________(业务领域)的相关工作。
目的:通过本合同的签订,明确双方在_________(业务领域)方面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相互支持、互利共赢,共同实现_________(业务目标)。
三、定义与解释1.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专业术语、关键词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名词,包括但不限于:(1)_________(定义1):指_________。
(2)_________(定义2):指_________。
(3)_________(定义3):指_________。
2.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的含义:(1)甲方:指本合同第一条所指的甲方。
(2)乙方:指本合同第一条所指的乙方。
(3)业务领域:指本合同所述的_________(业务领域)。
(4)合作项目:指本合同所述的_________(业务领域)的相关项目。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业务领域)的相关资料、信息和技术支持。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合作项目,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甲方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合作项目损失的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业务领域)的相关服务。
(2)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合作项目的成果。
最新劳动合同法:2024年全文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2024年全文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循劳动者的意愿,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低于本法规定的最低劳动报酬。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前,向劳动者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制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交易安全与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其他相关法律关系。
第三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合同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平等地进行交易。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要约与承诺】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是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第六条【合同的成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
第七条【形式要求】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但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除外。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点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由法律规定的地点履行。
第九条【履行方式】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2.履行合同的方式及时间因合同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
第十条【不履行合同的责任】1.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所受到的损失。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1.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法律适用】本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与合同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应以本法为准。
第十四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本法自_年_月____日起施行。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概要性内容。
具体条文及细节可参照正式法律文本,确保完整与准确性。
此法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部分,旨在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01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doc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教学目标1、了解并掌握合同与合同法的概念2、了解并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二、课时分配本项目共4个小节,安排4课时。
三、教学重点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掌握合同的一般概念和法律特征,能够在理解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处理具体的合同关系。
四、教学难点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五、教学内容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合同的概述(―)合同的定义《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是法律对合同的定义。
(二)合同与协议在合同法或者民法上,“协议''基本上是合同的同义语。
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
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
(三)合同与契约从字面意思来讲,契,是指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的文书。
如房契、契据等。
约,就是一种约定。
相关当事人各方共同订立并遵守的条约文书就是契约。
一般认为,合同既契约。
但古今中外对合同与契约曾有不同的认识。
契约一词出现的早一些,从古代就有契约这个概念,后来有了合同法,合同一词要严格规范一些。
它们之间在内涵上也有区别。
契约是两人以上相互间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二)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三)合同是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四)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五)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第二节合同法的概述—、合同法的概念(一)合同法的含义合同法有两层含义:广义上的合同法是指根据法律的实质内容,调整合同关系的所有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另外一种是基于法律的表现形式,即由立法机关制定的,以“合同法”命名的法律,在我国现行法上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全文标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全文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合同参照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设立、变更或者消除,以及对民事争议的解决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之间订立合同,适用本法。
第四条合同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真实、明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六条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表达的。
第七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期限、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九条合同的效力自合同成立时发生。
第十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当事人有撤销合同的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及其后果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的规定。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第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对方的要求,约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增加、减少、变更合同的内容。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履行合同的方式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交易惯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其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难以预见的情况,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采取措施减轻损失,并应当为对方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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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3版)-txt免费下载|在线阅读|全集|电子书更新.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页码:463页·出版日期:2009年07月·ISBN:730010830X9787300108308·条形码:9787300108308·版本:第3版·装帧:平装·开本:16·正文语种:中文·丛书名: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内容简介《合同法》教材自2007年4月再版以来,受到了读者的欢迎。
但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学术界有关合同法学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新的进展,最高人民法院也在2009年2月9日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不少争议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回应。
在这一背景下,作者全面修订本教材。
在修订的过程中,作者专门收集了历年司法考试中的合同法试题,并进行了分析,作为读者学习的参考。
修订后的《合同法》教材仍由“总则”和“分则”两部分内容构成,共计25章。
作者简介王利明,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建设部顾问、新华社顾问等职。
房绍坤,教授,博士生导师,,烟台大学副校长,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曾获全国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系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王轶,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华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等。
推荐《合同法(第3版)》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目录总则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种类第二节合同关系第三节合同法的概念和特点第四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第二节要约第三节承诺第四节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第五节缔约过失责任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第一节合同的内容第二节合同义务的分类第三节合同条款第四节免责条款第五节格式条款第六节合同的形式第四章合同的效力第一节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第二节合同的生效要件第三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第四节效力待定的合同第五节无效合同第六节可撤销合同第七节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第五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合同履行概述第二节合同履行的原则第三节合同履行的规则第四节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第六章合同的保全第一节合同保全概述第二节债权人的代位权第三节债权人的撤销权第七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一节合同的变更第二节合同权利的转让第三节合同义务的移转第四节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第八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第一节合同终止概述第二节清偿第三节合同的解除第四节抵销第五节提存第六节债务免除和混同第九章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点第二节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三节违约行为形态第四节双方违约和第三人的行为造成违约第五节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第六节免责事由第七节责任竞合第十章合同的解释第一节合同解释概述第二节合同漏洞的填补第三节合同解释的原则分则第十一章买卖合同第一节买卖合同概述第二节买卖合同的效力第三节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与利益承受第四节特种买卖合同第五节互易合同的法律适用第十二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一节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概述第二节供用电合同第十三章赠与合同第一节赠与合同概述第二节赠与合同的效力第三节赠与合同的终止第四节特种赠与第十四章借款合同第一节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点第二节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第三节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第十五章租赁合同第一节租赁合同概述第二节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三节租赁合同中的风险负担第四节租赁合同的更新与终止第十六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一节融资租赁合同概述第二节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三节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第十七章承揽合同第一节承揽合同概述第二节承揽合同的效力第三节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和承揽合同的终止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概述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效力第三节建设勘察设计合同第四节建设施工合同第十九章运输合同第一节运输合同概述第二节客运合同第三节货运合同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一节技术合同概述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第一节保管合同概述第二节保管合同的效力第三节消费保管合同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一节仓储合同概述第二节仓储合同的效力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一节委托合同概述第二节委托合同的效力第三节委托合同的终止第二十四章行纪合同第一节行纪合同概述第二节行纪合同的效力第二十五章居间合同第一节居间合同概述第二节居间合同的效力附录历年司法考试相关案例分析题及其解析参考文献……序言在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发展中,中华民族曾作出过伟大的贡献,不仅最早开启了世界东方文明的大门,而且对人类法治、法学及法学教育的生成与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光辉的实践。
在我们祖先生存繁衍的土地上,自从摆脱动物生活、开始用双手去进行创造性的劳动、用人类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我们人类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辉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渐形成了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一系列维系道德人心、维持一定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律制度。
应该说,在人类所创造的诸种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种极为奇特的社会现象。
因为作为一项人类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类在认识自身、调节社会、谋求发展的各个重要进程中的思想和行动。
法律是现实社会的调节器,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确认人的不同社会地位的有力杠杆,它于现实生活,而且真实地反映现实的要求。
因而透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法律制度,我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当时人们关于人、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社会组织以及哲学、宗教等诸多方面的思想与观点。
同时,法律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以一种最明确的方式,对当时社会成员的言论或行动作出规范与要求,因而也清楚地反映了人类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中对于不同的人所作出的种种具体要求和限制。
因此,从法律制度的发展变迁中,同样可以看到人类自身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历史轨迹。
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国家文明发展历史已经无可争辩地证明,法律制度乃是维系社会、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的工具。
同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体现。
由于发展路径的不同、文化背景的差异,东方社会与西方世界对于法律的意义、底蕴的理解、阐释存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都曾比较注重法律的制定与完善。
文摘一是必须受领的义务,即在债务人作出给付以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债务人的给付。
二是及时受领的义务,即在债务人作出给付以后,债权人应当及时受理,无正当理由不得迟延接受,此项义务可以说是受领义务中的最重要内容,债权人如违反此义务也将构成违约。
三是在受领中应对债务人提供必要协助的义务。
我们认为,对债权人而言,受领主要是一种义务,而不是一种权利。
如果认为受领是一种权利,则债权人可以任意行使权利,可以拒绝债务人的给付,这显然是不妥当的。
债权人应当负有受领给付的义务,因为:一方面,尽管债权是一种财产权,但这种财产权不同于物权等财产权,它是一种相对权,必须依赖于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才能实现,所以行使这种财产权时就不能不考虑到债务人的行为和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合同大多是一种双务合同,债权人接受给付是与其履行相对的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例如,接受标的物,一定要支付价款;接受承揽物,应当支付报酬等。
如果债权人拒绝接受,同时也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显然构成违约。
即使债权人在拒绝接受给付的同时,也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是这种拒绝履行行为也会给债务人造成损害,所以拒绝受领绝不仅仅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关系到债务人的利益,并影响到社会及信用关系。
从诚实信用原则的角度看,如果债权人具有拒绝受领的权利,这显然将使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履行不提供任何协助,从而损害了协作履行原则,从根本上违背了法律要求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诚实信用义务。
同时也违背了法律关于债权人应当及时受领的义务,并且将会使许多债务难以得到切实履行。
因此,债权人不仅负有受领的义务,而且还负有及时受领的义务,以及在受领中应对债务人提供必要协助的义务。
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给付,给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给付义务和受领义务都是合同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都将构成违约,但两种义务仍然有一定的区别。
一般来说,违反给付义务特别是主给付义务,不仅构成违约而且可能构成根本违约。
而违反受领义务在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根本违约。
即使债权人迟延接受标的物,也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5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债权人已构成违约,风险发生移转,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转载请注明]上一篇:小学英语听力新视野3(附磁带)下一篇:马小跳爱科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