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之法规
建设法规考试题及答案期末考试

建设法规考试题及答案期末考试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以下哪项?A. 有相应的资质等级B.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C. 有充足的资金保障D.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答案:C2. 下列哪项不是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中应承担的责任?A. 保证工程质量B. 保证工程进度C. 保证工程投资D. 保证工程安全答案:C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的原则不包括以下哪项?A. 科学性原则B. 合理性原则C. 随意性原则D. 协调性原则答案:C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范围?A. 国有土地使用权B. 集体土地使用权C.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D. 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答案:C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以下哪项?A. 有相应的资质等级B.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C. 有充足的土地储备D.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答案:C...(此处省略其他选择题)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
(对)2. 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查批准。
(对)3.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
(错)4.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可以随意更改设计文件。
(错)5.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对)...(此处省略其他判断题)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
答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包括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的监督以及对质量问题的处理等。
2. 阐述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
答案: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等,旨在保证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3. 解释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概念及其法律效力。
幼儿法律法规期末考试复习-15页文档资料

答:根据《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第7条
“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 每一个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 或变相体罚幼儿”,张老师用硬板敲打孩子的教 育方式明显不当,属于体罚孩子,这种做法不尊 重孩子同时也容易对孩子造成身体伤害。
幼儿园对张老师的处理是合理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 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教育方式应当宽严结合,但是严格不一定要使用打 的方式,老师应当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 济,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 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1.我国已经颁布的教育法律有哪七部?其中教育的 基本法是哪一部?教另外一种感受。 “当老师不容易。”张梅说,被撤职以后自己一度很纠结, 她觉得自己是百分之百爱护孩子的,没有想到会因为这件 事被园方撤职。张梅虽然才二十来岁,但已有多年教龄的 她自认为一直都很称职,“孩子们有多爱我,你可以去 问”,但这件事很让她伤心,最后她决定离开幼稚园去做 生意,并表示今后也不会再当老师。
(
) 放在首位。
3.《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 了 、 、 、 等幼儿园工作人员
的任职资格。
1.我国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有哪几种,分 别是何种国家机关制定的?
2.常见的教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具体方 式有哪五种?
10月25日,成都芭比印象幼稚园园长冯兰仪正在园内 巡视。突然,一阵训斥声传进了冯兰仪的耳中。她抬眼望 去,只见几个孩子正在教室里站着,被班主任张梅一一训 斥,同时,张梅还在用活页夹上的塑料条敲打着孩子的手 部。一问原因,原来是孩子们在课间活动时不太守纪律。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分×20空=20分) 二、简述题(每题10分,共10分×2题=20分)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30分,共30分×2题=60
财经法规期末考试题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财经法规期末考试试题(卷)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
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指()。
A、在本单位正规账簿之外,设置另外一套账,建立账外账B、用涂改的方法改变会计凭证或账簿的真实内容C、销毁原始凭证隐瞒真实业务D、用虚假的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凭证或账簿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A、10日内B、20日内C、30日内D、15日内3、开户银行对已开户()年,但未发生收付活动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办理销户手续。
A、3B、2C、1D、半年4、《总会计师条例》是由( )制定并发布的。
A、财政部B、国家档案局C、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D、国务院5、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小时。
A、12B、24C、36D、486、()不属于办理支付结算过程中,个人、单位、银行必须遵守的结算原则。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C、银行不垫款原则D、对拒付的单位,银行可强制扣款7、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A、2个月B、3个月C、12个月D、6个月8、()是职业道德的基础。
A、诚实守信B、奉献社会C、爱岗敬业D、服务群众9、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对单位处()罚款。
A、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B、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C、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D、2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10、公司为获得一项工程合同,拟向工程发包方的有关人员支付好处费10万元,公司市场部持公司董事长的批示到财务部领取该笔款项。
卫生法规期末考试

15级期末【卫生法规】
题型:
一、概念(4个,10分)
1.卫生法
2.卫生法律关系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医疗事故
二、单选题(10个,10分)
三、多选题(5个,10分)
四、问答题(8个,50分)
1.以本科生为例,如何成为一个合法的执业医师?
2.简述5+3+2+X的含义?
3.如何预防医疗事故?
4.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6.国境卫生检疫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7.传染病防治的主体机构有哪些?
8.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包括那几个阶段?
五、案例分体题(20分)
病例分析题一个
1.可以向那个机构提出医疗鉴定?
2.该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
13级期末【卫生法规考试相关】
1.时间地点:
2.题型:名解(不超过五个);简答;案例分析20分(ppt中原题)
3.共组织四次签到,(一次纸质三次指纹机)第一节课算全勤,两次缺勤者无考试资。
旅游法律法规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旅游法律法规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以下哪项权利?A. 随意更改旅游行程B. 获得旅游服务的真实、准确信息C. 无故取消已预订的旅游服务D. 强制要求导游提供额外服务答案:B2. 下列哪项不属于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的义务?A. 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B. 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C. 任意提高服务价格D. 尊重旅游者的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答案:C3.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变更,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旅游者应自行承担所有额外费用B. 旅游经营者应无条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C. 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应协商解决费用问题D. 旅游经营者有权单方面决定费用的承担答案:C4.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旅游经营者有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哪项措施?A. 直接吊销其营业执照B. 处以罚款C. 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D. 立即关闭其经营场所答案:C5. 根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哪些制度以保障旅游安全?A.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B.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C. 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6.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对旅游服务不满意,可以通过以下哪种途径进行投诉?A. 直接向旅游经营者提出B. 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投诉C. 通过消费者协会投诉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7. 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不得有哪些行为?A. 提供虚假旅游信息B. 强制旅游者购买商品C. 擅自增加服务费用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8.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旅游经营者的原因导致人身伤害,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包括以下哪项?A. 赔偿医疗费用B. 赔偿误工费C.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D. 赔偿旅游者的所有财产损失答案:D9. 根据《旅游法》,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履行以下哪项义务?A. 遵守社会公德B. 尊重旅游地的文化传统C. 保护旅游环境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10. 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旅游服务时,应当遵循的原则不包括以下哪项?A. 公平交易B. 诚实守信C. 强制消费D. 尊重旅游者的选择和意愿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哪些信息?A. 旅游服务的内容和标准B. 旅游费用及其交纳方式C. 旅游安全注意事项D. 旅游保险的相关信息答案:A, B, C, D12.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A. 遵守法律法规B. 尊重旅游从业人员C. 随意丢弃垃圾D. 保护旅游环境答案:A, B, D13. 旅游经营者在旅游安全事故处理中,应当采取的措施包括:A.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B. 及时救助受伤人员C. 隐瞒事故真相D. 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答案:A, B, D14.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A. 对旅游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B. 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检查C. 对违法经营者进行处罚D. 对旅游者进行强制消费答案:A, B, C15.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享受的权利包括:A. 选择旅游服务的权利B. 知悉旅游服务的真实情况C. 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额外服务D. 获得旅游经营者的尊重答案:A, B, 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旅游合同。
环境法规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环境法规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以下哪项不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A. 环境质量现状B.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C. 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D.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2.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哪项行为是被禁止的?A. 排放工业废气B. 排放汽车尾气C. 排放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D. 排放未经处理的大气污染物3. 以下哪个不是《水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水污染防治措施?A. 禁止直接向水体排放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B. 禁止向水体排放放射性物质C. 禁止在水体中倾倒垃圾D. 禁止在水体中养殖水生植物4.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哪项不是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A. 填埋B. 焚烧C. 直接堆放D. 回收利用5. 《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哪些活动需要采取噪声控制措施?A. 建筑施工B. 交通运输C. 商业活动D. 所有以上选项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6. 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7. 阐述《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对大气污染源的控制措施。
8. 描述《水污染防治法》中对水体污染的防治措施。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9. 某工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排放废水,导致附近河流水质严重恶化。
请分析该工厂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建议。
10. 某城市居民区附近新建了一个大型工厂,工厂排放的噪声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
请分析工厂的噪声污染问题,并提出解决噪声污染的措施。
答案一、选择题1. C2. D3. D4. C5. D二、简答题6.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负担、科学管理。
7.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对大气污染源的控制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排放大气污染物、推广清洁能源、加强大气污染监测和信息公开等。
8. 《水污染防治法》中对水体污染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水体污染源控制、推广污水处理技术、建立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
2024-2025年第一学期《建筑法规》期末考试试卷(二)及答案解析
2024-2025年第一学期《建筑法规》期末考试试卷(二)一、单选题(本题共40小题,满分80分)1.某施工合同约定关于工程质量的一切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履行中,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和工程价款结算数额上均发生争议。
关于争议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2分)A.质量和结算纠纷均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B.仲裁条款约定无效C.质量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结算纠纷由法院审理D.双方只能修改或补充仲裁约定2.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 )时设立。
(2分)A.抵押合同成立B.抵押登记C.建筑工程竣工D.抵押合同生效3.住所地为A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为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向甲赔偿损失100万元人民币。
甲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委托B区法院代为执行。
B区法院发现乙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关于该案件执行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2分)A.B区法院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B.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法院C.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法院D.B区法院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4.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是( )。
(2分)A.债B.所有权C.知识产权D.担保物权5.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
(2分)A.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应依法登记B.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自愿登记C.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自合同成立之日时生效D.不动产登记由合同签订地的登记机构办理6.下列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合法的是( )。
(2分)A.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B.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主动澄清C.对投标提出否决意见D.接受个人所提出的询问意见7.关于监理单位相关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2分)A.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B.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C.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D.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违法责任8.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
法律期末考试试题大一
法律期末考试试题大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哪项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D. 财产的无限制私有权2.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物权B. 债权C. 知识产权D. 刑事处罚权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行为中哪项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捡到遗失物未归还D. 非法占用耕地4. 合同法中,以下哪项不是合同无效的情形?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合同当事人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5. 在行政法中,以下哪项不属于行政行为?A. 行政处罚B. 行政强制C. 民事调解D. 行政裁决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合同?A.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B. 当事人一方违约C.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D.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7. 在刑法中,以下哪些行为可以构成正当防卫?A. 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B.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C. 为了保护他人合法权益D. 为了制止即将发生的非法侵害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哪些行为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行为?A. 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利益B.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C.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D. 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有义务遵守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违法的指令。
考试管理办法
考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包括但不限于入学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水平考试等。
第三条考试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原则,保证考试安全、有效、便捷。
第二章考试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考试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各院(系)设立考试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考试管理工作。
考试管理小组由院长(系主任)担任组长,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为成员。
第三章考试管理职责第六条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考试管理制度;(二)组织和协调全校考试工作;(三)监督和检查考试工作的实施;(四)处理考试中的重大问题;(五)其他与考试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考试管理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学校考试管理制度;(二)组织和协调本单位考试工作;(三)监督和检查本单位考试工作的实施;(四)处理本单位考试中的问题;(五)其他与考试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四章考试管理流程第八条考试计划管理:(一)各院(系)根据教学计划,制定考试计划,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报教务处备案;(二)教务处对考试计划进行审核,统筹安排全校考试工作;(三)考试计划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考试组织管理:(一)各院(系)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考试工作,包括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安排、试卷管理等;(二)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监考纪律,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公正、公平;(三)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作弊行为;(四)考试结束后,各院(系)应及时组织试卷评阅工作,确保评卷公正、准确。
第十条考试结果管理:(一)各院(系)应及时公布考试结果,包括考试成绩、考试分析等;(二)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出复查申请;(三)教务处负责组织试卷复查工作,确保复查结果公正、准确;(四)各院(系)应根据考试结果,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学校春期末统考违规处罚规定(三篇)
学校春期末统考违规处罚规定学校春季末统考违规处罚规定因校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一些常见规定:1. 作弊行为:如果学生在考试中作弊,包括传纸条、团体作弊、使用禁用物品等行为,学校可能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对作弊的学生给予警告或口头警告;- 取消作弊学科的考试成绩;- 标记该学生的考试记录,以便将来的考试或升学时参考;- 隔离作弊者,单独安排考试。
2. 抄袭行为:如果学生在论文、作文、报告等编写过程中抄袭他人的作品,学校可能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对抄袭的学生给予警告或口头警告;- 取消抄袭作品的成绩或评分;- 扣除一定的学分;- 编写关于学术诚信和道德的报告。
3. 反常行为:如果学生在考试期间形成噪音,干扰其他考生或教师,学校可能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对干扰者给予警告或口头警告;- 将干扰者从考场带离;- 取消该学生参加当天的考试;- 在学生考场监督报告中记录干扰行为。
4. 迟到或缺席考试:如果学生没有按时参加考试或者缺席考试,学校可能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对迟到或缺席学生给予警告或口头警告;- 给予零分或扣除一定的学分;- 要求学生在指定时间重新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可能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有所不同,具体的违规处罚规定应以学校所发布的具体规定为准。
学校春期末统考违规处罚规定(二)学校春季末统考违规处罚规定会根据具体的学校规章制度而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违规处罚规定:1. 迟到或早退:通常会扣除迟到或早退时间内的考试成绩,或者给予一定的减分处罚。
2. 舞弊作弊:一旦发现学生作弊行为,通常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可能包括取消该门考试成绩、给予严重警告、暂停参加其他考试等处罚。
3. 强行离开考场:如果学生在考试期间无故离开考场,可能会被取消该门考试成绩,并根据学校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4. 携带手机或通讯工具:学生在考试期间携带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可能会被视为违规行为,扣除或取消该门考试成绩和暂时禁止参加其他考试等可能是常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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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规姓名:杨凯璇学号:1102032048班级:建筑工程管理2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指导老师: 王泽奇《建筑法规》案例分析案例一:2006年3月,某市公务署与某建筑安装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由某建筑安装公司承建位于某区的供水管线工程,某市公务署提供该工程的设计图纸。
合同对工期、质量、验收、款项支付、结算等都作了详细约定。
2006年6月,供水管线工程进行部分隐蔽之前,承包方某建筑安装公司通知该市公务署派人来进行检查。
然而,市公务署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由于未经检查,某建筑安装公司只得暂时停工,使得其他后续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施工,该公司为此蒙受了近190万元的损失。
工程逾期完工后,发包人即该市公务署拒绝承担某建筑安装公司因停工所受的损失,反而以承包人逾期完工应承担责任为由,诉至法院。
[案例评析]本案的纠纷是因隐蔽工程的验收而产生的。
所谓隐蔽工程,是指被建筑物遮掩的工程,包括地基工程、钢筋工程、承重结构工程、防水工程、装修与设备工程,建筑物的地基,供水、供气、供热管线、电气管线都属于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在整体工程竣工后不便于验收,而隐蔽工程的质量又至关重要,因此《合同法》专门规定了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合同法》规定,隐蔽工程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一般是在承包人自检合格以后48小时内通知发包人检查。
发包人接到承包人的通知以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合理时间内,开始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相应记录。
发包人没有按期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的,承包人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内进行检查,并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同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如果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检查而自行封闭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当按照要求破坏已覆盖的工程并于检查后修复,检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如果承包人已经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未及时检查,事后发包人又要求检查的,检查费用的承担需分两种情况而定:一是对隐蔽工程检查后发现该项工程任命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二是对隐蔽工程检查后发现该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查费用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本案中承包人某建筑安装公司的供水管线工程隐蔽之前通知了发包人即市公务署前来检查,而市公务署迟迟不来检查,致使承包人被迫停工,造成190万元经济损失。
市公务署没有及时检查与该工程逾期完工有直接关系,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所以,法院驳回了该市公务署的诉讼请求,并责令其承担承包人某建筑安装公司所受经济损失190万元。
案例二:工程不按程序办,还未动工被索赔40万甲方:M通用机械厂乙方:N集团第八分公司甲方为使本厂的自筹招待所尽快发挥效益,1995年3月在施工图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就和乙方签定了施工合同,并拨付了工程备料款。
意在早作准备,加快速度,减少物价上涨的影响。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场做准备,搭设临时设施、租赁了机械工具、并购进了大批建筑材料等待开工。
当甲方拿到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及设计概算时,出现了问题:甲方原计划自筹项目总投资150万元,设计单位按甲方提出的标准和要求设计完成后,设计概算达到215万元。
一旦开工,很可能造成中途停建。
但不开工,施工队伍已进场做了大量工作。
经各方面研究决定:“方案另议,缓期施工”。
甲方将决定通知乙方后,乙方很快送来了索赔报告。
M通用机械厂基建科:我方按照贵厂招待所工程的施工合同要求准时进场(1995年3月20日)并作了大量准备工作。
鉴于贵方做出“缓期施工”的时间难以确定,我方必须考虑各种可能以减少双方更大的损失。
现将自进场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报告如下:临时材料库及工棚搭设费;工人住宿、食堂、厕所搭建费;办公室、传达室、新改建大门费(接到图纸后时间内);已购运进场材料费;已为施工办理各种手续费用;上交有关税费;共计10项合计40.5万元。
甲方认真核实了乙方费用证据及实物,同意乙方退场决定,并给予了实际发生的损失补偿。
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案情简介1993年10月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
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为12M,总造价为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1993年11月2日至1995年3月10日。
自开工至199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封款共101.6万元。
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
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
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造价应为98.9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11.7万元,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为5.6万元。
受诉法院审理认为:工商企业法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的民事行为无效。
本案被告乙方承包建筑厂房,超越了自己的技术等级范围。
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一款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原、被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2、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14.4万元;3、被告偿付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5.6万元.[案例评析]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核准登记的建筑工程承建技术资质等级范围,禁止超资质等级承建工程。
本案被告的经营范围仅能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和维修项目,其技术等级不能承建与原告所订合同规定的生产性厂房。
因此被告对合同无效及工程质量问题应负全部责任,承担工程质量的返工费,并偿还给原告多收的工程款。
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情简介:2003年3月,被告人顾某(杭州市余杭区运河镇个体建筑工匠)在没有资质承建工业厂房的情况下,超越承建范围,与桐乡某搪瓷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签订协议,承建该公司的球磨车间。
在施工过程中,被告人顾某违反规章制度,没有按照规定要求的施工图施工,且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冒险作业,留下事故隐患。
2003年4月16日15时许,施工人员砌筑完球磨车间西墙后,在墙身顶部浇天沟时,由于墙身全部采用五斗一盖砌筑,且中间没有立柱或砖墩加固,天沟模板没有落地支撑,致使墙身失稳倒塌,造成高某被墙体压住而死亡、沈某等3人轻伤、韩某轻微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桐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在无建筑资质的情况下承建工业厂房,超越承建范围,且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一起1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院同时考虑到被告人顾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对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作了赔偿,确有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顾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案例评析]我国《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成立以行为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为必备条件。
本案中,被告人顾某在无建筑资质的情况下承建工业厂房,超越承建范围,且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一起1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受到刑事追究。
同时,本案也警示人们,在农村个人建房以及个体工商业主建厂房时,无资质、超越承建范围、违章施工建房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但愿本案血的教训能够引起建房户的关注,杜绝和远离无资质建房,避免因一时贪图小利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同时,有关部门要重视安全生产,加大对这方面的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这类事故的发生。
案例五:违章冒险作业,出事将被判刑2000 年11月30日,秀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丁某重大事故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在任法人代表的嘉兴市某清洗有限责任公司无建筑企业资质的情况下,超越经营范围,擅自承接了属于建筑工程分项工程的嘉兴市西马桥小区房管幼儿园的外墙修补业务,无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指派既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专业考试,又无操作证的公司合同工杨某、沈某两人对房管幼儿园的北侧外墙进行违章冒险作业。
杨某在无任何防护设备进行作业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致身体失去控制,头部直接撞击在北侧外墙墙面上,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丁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死者家属作了适当的经济赔偿。
[案例评析]所谓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包括从事生产的工人、科学技术人员和直接指挥生产的领导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该罪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
对于群众合作经营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主管负责人,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从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为人必须具有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3)必须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巨大或者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等。
(4)重大事故必须发生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并同有关职工及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有不可分离的联系。
(5)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引起的重大事故后果主观上是出于过失,而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则往往是明知故犯。
根据《刑法》134条规定,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案例六:衡阳大火缘由据新华社衡阳(2003年)11月15日电,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重大嫌疑人——坍塌的衡州大厦开发商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已被当地警方控制。
记者从联合调查组了解到,李文革当年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没有通过正规设计单位,擅自施工和雇请设计人员,设计了两套设计施工图纸,一套用于实际施工,一套用于报建,报建图纸和实际施工图纸不一样;私自更改了规划平面布置图,将原来三栋平行建筑楼改为“回”字形的建筑楼,并且将设计的7层楼增至8层,局部增至9层。
此外,李文革还采取了少报多建,逃避规费的手段,擅自扩大建筑面积;企业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私自雇请人员组织施工,没有经过质量监督部门的工程监理,并在补办手续过程中编造虚假合同和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