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 法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

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从广义上来讲,“法人”即“法律上之人”,而“法人代表”则只是特定含义下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中规定了两种对于“法人”的称谓:第一种是自然人作为法人;另外一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法人(包括公司)和非法人组织。
由此看出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不能等同。
虽然法定代表人可以以各种形式担任,但其必须具备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受委托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或企业章程履行职责,代表企业签订合同,经营管理企业事务。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不具备代表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后者却必须具备该项资格。
换句话说,法定代表人实际是执行企业经营管理权的一个工作岗位,它也仅限于该企业内部人员担任,相当于“受聘经理”。
那么“企业法人代表”又是如何呢?我们所说的“法人”并不单指一个组织,而是多个实体组织通过一定手续结合起来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统一整体。
比如“农村集体”本身不是法人,他的每一个村都叫做“村”,村与村之间有领导关系、支持关系等,它属于一个法人群体,可以称之为法人;再比如我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主持人就是一家报社的“法人代表”。
还有一些情况,需要将几个单位的名称放到一块儿才能确认是否存在某一机构,这样的机构被称为“企业”,例如银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等。
有时候会把“法人代表”误解为“法定代表人”,很容易混淆概念,也难免引发争议,尤其对刚涉及到“法人”这一术语的初学者更应谨慎,应明白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因此在这里,我想向大家重申一点:“企业法人”是特定条件下对“法人”的称呼,企业无论大小,均应有相应的“法人代表”;而“法人代表”一词是针对所有“法人”而言的,即“法人代表”对“法人”拥有完全的代表权力。
例如在百度百科里有一段解释:“‘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公司、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等。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代表是什么意思公司的法⼈代表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权利?⼜要承担哪些义务?这些离我们⼤⼤多数的⼈的⽣活都⽐较远,所以不了解也很正常。
今天店铺⼩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公司法⼈代表是什么意思法⼈代表和法定代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代表⼀般是指根据法⼈的内部规定担任某⼀职务或由法定代表⼈指派代表法⼈对外依法⾏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它不是⼀个独⽴的法律概念。
法⼈代表依法定代表⼈的授权⽽产⽣,没有法定代表⼈的授权,就不能产⽣法⼈代表。
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其法⼈代表可以有多个。
法⼈代表对外⾏使权⼒都要受到法定代表⼈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对外进⾏活动,他的⾏为不是法⼈本⾝的⾏动,⽽是对法⼈发⽣直接的法律效⼒。
法定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使民事权利,履⾏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如:⼯⼚的⼚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由其法定代表⼈进⾏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进⾏诉讼。
法定代表⼈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的诉讼⾏为,就是本单位(或法⼈)的诉讼⾏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发⽣法律效⼒。
法定代表⼈与法⼈的代表是有⼀定区别的,代表⼈的⾏为不是被代表⼈本⾝的⾏为,只是对被代理⼈发⽣直接的法律效⼒,⽽法定代表⼈的⾏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的⾏为。
企业的法⼈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责任,法⼈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代表的⼈⾝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法院判决法⼈代表被拘留;法⼈犯罪,法定代表⼈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不愿继续担任公司法⼈代表及股东,可以视为具有退出公司经营的意思表⽰。
⽅法有⼆:⽅法⼀,通常的,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转让股权。
法人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法人需要的条件是什么在法律体系中,法人是指具有单独法律地位、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机构。
作为法律主体之一,法人享有一定程度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成为法人有一定的要求和条件。
法人的概念和种类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法人以及法人的种类。
法人是法律上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主体,可以是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根据法律性质的不同,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企业法人是经营盈利的企业组织,如公司、合伙企业等;非企业法人是非营利性组织,如学校、医院、基金会等。
法人需要的基本条件法人的诞生并不是简单的形式程序,而是具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以下是法人需要的基本条件:1.合法成立:法人必须依法成立,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完成登记等手续,才能获得法人资格。
2.法定资本:一些国家要求法人设立时必须注入一定数额的法定资本,以确保法人有足够的资金运作。
3.独立自主: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独立于其成员,拥有独立的财产和财务管理能力。
4.遵守法律法规:法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5.真实合法:法人的成立和经营活动必须基于真实性、合法性,不能通过欺诈、违法手段获得法人地位。
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法人作为法律主体,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法人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利: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可以拥有、处置财产,承担债务等。
•合同权利:法人有签订合同的权利,能够作为法律主体与他人形成合同关系。
•诉讼权利:法人可以独立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法人也有相应的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缴纳税费:法人作为社会成员,须按规定缴纳税费,履行社会责任。
•保护劳工权益:法人作为雇主,有责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结语法人是法律体系中的一种主体,其成立和存在有一定的要求和条件。
法人不仅享有一定的权利,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对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维护。
我国的公司法人代表资质是什么意思?

Perhaps when you are about to give up, you are only one wall away from succes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我国的公司法人代表资质是什么意思?法人和自然人相对,这两种概念都是我国法律层面的概念。
法人则意味着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法人既可以是一个单独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组织。
我国的企业公司等等组织都设立自己的法人代表,那么,我国的公司法人代表资质是什么意思?法人和自然人相对,这两种概念都是我国法律层面的概念。
法人则意味着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法人既可以是一个单独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组织。
我国的企业公司等等组织都设立自己的法人代表,那么,我国的公司法人代表资质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公司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二、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是什么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法人的名词解释

法人的名词解释法人是法律上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主体,通常指的是法律意义上的组织或实体。
它可以是一个公司、一个机构、一个团体或一个机关,拥有自己的资产、负债、权益和责任。
一、法人的概念法人是法律上赋予组织与实体法律地位的概念。
它可以独立于其成员存在,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和资本,能够进行财务交易、承担债务和责任。
法人受到法律保护,享有与自然人类似的权利和义务。
二、法人成立的条件要成立一个法人,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有明确的组织形式: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形式,例如公司、合作社、社团等。
2. 注册登记:法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获得法人资格。
3. 有独立的财务制度: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务制度,能够独立进行财务交易,如开设银行账户、进行投资等。
4. 有独立的经营范围:法人必须有独立的经营范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5. 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为实现其目标和任务而存在。
三、法人的特点法人作为法律主体,具有以下特点:1. 独立性:法人独立于其成员存在,有自己的资产和负债。
法人的债务和义务由法人本身承担,与其成员无关。
2. 永存性:法人的存在不受其成员的变动影响,即使法人的成员发生变动,法人仍然继续存在。
3. 责任有限制:法人的债务和责任通常只限于其自身的资产范围。
法人的债务不能由其成员个人承担。
4. 授权代表:法人可以通过授权代表的方式行使权利和义务。
代表可以是法人内部的人员,也可以是外部人员。
5. 具有法律地位:法人作为法律主体,拥有与自然人类似的权利和义务。
它可以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进行合法的契约和法律行为。
四、法人的作用法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 经济发展:法人作为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
2. 分散责任:法人以其独立的法律地位,分担了个人财产的风险,使企业经营风险得到一定的限制。
3. 便于资本运作:法人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方式吸引更多的资金。
公司法人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人的概念是什么?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对于法人的概念很多人都很清楚并不是很陌生,因为在工作中我们经常会听说公司法人的日程安排,公司法人对于公司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人物,法人可以行使公司权利但是需要付民事责任,那公司法人的概念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公司法人的概念是什么?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二、公司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企业法人和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The world will give way to those who have goals and vision.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企业法人和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成立的基础不同: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主体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它能够以自己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不能对外以企业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的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时,还要靠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一、企业法人和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包括:1.公司制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相对于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等),法人企业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
也就是说,法定权利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同理,法定义务也直接由企业承担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
根据法律规定,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对外代表企业,其职务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包括:(一) 公司;(二) 非公司制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我国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特征:(一)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二)是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名词解释具备什么条件

法人的名词解释|具备什么条件法人的名词解释: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法人的具备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
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
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
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
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
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
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
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
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
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
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特征: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但其可以像自然人一样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其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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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法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
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
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
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二、法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
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
民事活动的后果。
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能够提供经费来源。
这是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其得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否则,法人无法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指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应与法人的性质、规模等相适应。
中国一些法律法规对有关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要求作了规定。
如《商业银行法》第13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
因此,法人具备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应具备的最重要的基础条件。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的组成、适用等作了规定。
根据该规定,企业的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并在企业名称前冠以企业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文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适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可见,企业名称不是可随便确定而使用的。
作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非企业法人的名称,应与其活动范围、活动内容等相适应。
这类非企业法人的名称,有的是国家直接命名而无须工商登记,如国
家机关法人名称;有的则应根据活动性质命名,并依法进行登记,如社会团体法人依法由民政部门登记。
总之,每一个法人都应有自己的名称。
法人是社会组织,法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依法由法人组织机构来完成,每一个法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的组织机构依法应由三部分组成: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执行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
三部机构有机的构成公司法人的组织机构,代表公司进行相应的活动。
如果没有组织机构,就不能够成为法人。
法人应有自己的场所。
作为法人的场所,可以是自己所有的,也可以是租赁他人的。
法人的场所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民法通则》规定自己的场所是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是为了交易安全和便于国家主管机关监督。
4、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中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
再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
法人也就是企业法人,这是一种组织。
而日常中经常说的法人,其实指的应该是法定代表人,这是具体的某个自然人。
很显然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是完全不同的,因而最好也就不要混淆在一起使用。
不同的场合下,主体身份不同,那么称谓就应该不一样。
切记不能将法定代表人直接等同于是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