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10•【字号】渝办发[2004]55号•【施行日期】2004.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4]55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准确、及时、充分宣传市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重大决策,以及市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中所采取的重大措施,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
(二)《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的新闻宣传工作。
(三)市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宣传。
(四)市政府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宣传。
(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宣传。
(六)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受新闻记者专访。
(七)市政府重要政务新闻报道稿的审查把关。
(八)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新闻宣传任务。
(九)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及各类《内参》反映情况的调查处理。
二、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责分工(一)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由市政府新闻办和市政府办公厅综合秘书处按领导的指示承办。
(二)市政府的对外宣传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负责。
(三)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宣传由市外办负责。
(四)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有关情况的跟踪督办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五)新闻媒体的各类《内参》反映情况的办理责任按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落实。
三、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要求(一)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新闻发布会1.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由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常务工作的副秘书长本人或委托有关负责人发布新闻。
关于规范对外宣传的紧急通知

关于规范对外宣传的紧急通知
各对外宣传科室:
从9月1日起新版广告法正式施行,其中对广告“极限用语”要求非常严格,被查后罚款额度20万元起。
为了规范公司所有对外宣传用语,要求从即日起公司各部门对外发放广告宣传类内容,必须在市场部品牌科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对外发布。
请产品服务部、渠道推广部、销售公司在此之前对外发布、印制的宣传材料明细(附图或音频),于9月6日下午下班前发至****,**部将逐一排查对外文件是否符合新广告法,发现不符合的将通知立即销毁,避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市场部
2015年9月2日附:新版广告法“极限用语”
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1.08•【文号】科工办[2006]1033号•【施行日期】2006.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科工办[2006]1033号)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委新闻宣传工作,增强新闻宣传实效,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服务,对2003年10月公布的《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重新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二○○六年十一月八日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工作,维护新闻宣传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保证新闻宣传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方针政策,结合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和发展以及国防科工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防科工委的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导向,遵循新闻规律,积极引导舆论,保守国家秘密,为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
第三条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工作在委党组领导下进行,遵循“统一协调,严格纪律;服从全局,资源共享;规范程序,各负其责;加强策划,注重实效;正确引导,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国防科工委的新闻发布、新闻宣传报道及活动、委管媒体的管理;委属单位、委管社团以国防科工委名义举办新闻宣传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防科技工业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大成就,树立国防科工委良好形象,展示全行业广大职工精神面貌,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平稳较快发展。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4•【字号】鄂州政办发[2010]90号•【施行日期】2010.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0〕90号)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新闻发布工作,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29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新闻发布会的规范和管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采取多种新闻发布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
(一)新闻发布可视不同情况,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以及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进行。
新闻发布会应做到时间简短、主题集中,新闻发布稿的起草和发送、新闻发布口径的确定、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和仪式要体现新闻发布会的特点,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新闻发布会一般不超过60分钟。
未经批准的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媒体不得派记者参加,不得刊发相关报道。
新闻发布会一般分为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市政府部门新闻发布会以及各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新闻发布会几种形式。
(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活动、重大成就、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新闻信息。
上述新闻信息经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主持并发布。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具体组织。
(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涉及全市性的重要经济、社会问题和热点问题,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市委宣传部批准后,可邀请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发布,或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持并发布。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宣传工作三个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宣传工作三个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06•【字号】吉政办函[2007]186号•【施行日期】2007.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宣传工作三个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吉政办函〔2007〕18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室:现将《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办法》、《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选用工作暂行办法》、《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奖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制度规范认真做好网上宣传工作。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系统网上宣传工作的意见》(吉政办发〔2006〕24号)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供网站择优选用。
为使信息报送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组织(一)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办公厅(室)统一组织,并制定相关制度予以保障。
(二)各级政府、各部门指定专人作为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工商银行银联卡号码)报省政府办公厅网站中心备案。
信息联络员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网站中心。
(三)建立信息采编、审核、报送机制,报送的信息要履行严格的核签手续,确保信息质量和信息安全。
二、信息内容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的信息重点是:(一)省政府“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规划和战略部署,推进老工业基地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变化。
(三)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和全民创业的新形势。
(四)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决策的运行和落实情况。
关于规范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

认真工作快乐生活
董事办/字2014第1201号
关于规范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外宣传工作的领导体制,整合对外宣传资源,规范对外宣传工作行为,形成对外宣传合力,开创对外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就对外宣传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在宣传工作中必须遵循“三性”原则:
1、导向性。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良
好的舆论环境,做到有利于推进公司发展;有利于加强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塑造公司形象,开拓占领市场;有利于鼓舞和激励员工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有利于增进社会理解,提升社会对公司的认可度;有利于建立和谐企业。
2、真实性。
宣传内容所反映的事件与数据应与事实相符,
禁止发布虚假不实报道。
3、先进性。
宣传内容应具有先进性和借鉴意义。
二、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由公司董事办统一领导,行政部负责统
一策划并实施归口管理。
三、如各部门、项目有需要进行对外宣传,各部门必须把撰写
好的对外宣传材料通报行政部,行政部收集初步审核后将宣传内容及形式上报董事办,由董事办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备注:所有对外文字宣传,包括公司与各媒体的联系,公司职员对外部刊物的投稿的审核,未经董事办同意,任何单
位、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投稿及发放宣传材料。
特此通知!
福州弘博工艺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
呈报:林总、王总
主送部门:董事办
抄送部门:车间办公室、各行政职能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报道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报道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8.10.07•【文号】体宣字〔2018〕97号•【施行日期】2018.10.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报道的通知》的通知体宣字〔2018〕97号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新闻报道,现将修订后的《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报道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报道的通知》(体宣字[2018]65号)同时废止。
体育总局办公厅2018年10月7日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报道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细化《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现就进一步规范新闻报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类新闻报道要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引,突出基层、突出一线,注重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
二、总局党组成员出席重要会议、活动,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压缩字数和篇幅。
党组成员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新闻报道。
三、严格采访报道安排。
报道以总局名义举行的会议、活动,主责部门事先要与宣传司进行沟通,提出明确报道意见,确定相关采访报道的具体安排。
四、严格《中国体育报》版面安排。
除涉及下列题材,其他会议、活动的报道不在一版刊发:(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出席、致函或以其他方式参与的重要会议、活动。
原则上转载新华社通稿(可增补侧记,介绍总局领导出席情况)。
没有新华社通稿的,经总局党组批准、请示中办或国办后确定报道方案。
(二)如不涉密,总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部署的会议、活动。
(三)全国体育局长会议、全国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开闭幕等。
医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为加强医院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提高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质量,更全面客观地向上级反映医院各方面工作状况,并在必要时向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新闻宣传工作纪律1、严禁各科室和医务工作者擅自接待社会自由撰稿人的采访,不得擅自接受任何媒体对医院重大事故、突发事件、重要工作的采访。
2、不得擅自接受影视剧组的拍摄任务,包括提供救护车、医疗器械设备、服装和人员配合等。
3、对经医院同意接受采访的新闻稿件要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在新闻报道中出现泄密、失实等现象,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4、对违反宣传纪律,造成工作失误,引起社会不良反映和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等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新闻宣传的内容与形式内容:各科室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的进展动态,科室发生的重大事件,科室的新人新事新风尚,科室或科室成员对医院建设与发展的建议和工作思路,新技术新项目应用与推介、经验交流、外出学习考察的见闻、工作和生活感悟等;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及科普等。
形式:新闻宣传类稿件以文字稿件为主。
文化娱乐类稿件形式可以有文字(体裁不限)、照片、书法、绘画(含漫画)、篆刻等;科普类稿件形式以文字或现场及电话采访为主。
三、新闻宣传稿件报送要求1、新闻信息报道应实事求是,时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各科室负责人为新闻信息报道第一责任人。
2、宣传报道的材料要求尽可能详实,人物、事件要交代清楚,可夹叙夹议。
3、文化娱乐类稿件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反映良好的精神风貌。
4、科普类稿件要求客观真实,通俗易懂,有现实指导意义。
四、新闻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制度1、各职能科室每个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各临床科室每两个月报送科普文章不少于1篇。
2、各科室稿件按要求报至院办,院办负责在院周会上通报各科室报送稿件的情况,并对该项工作进行考核。
年终医院将对各科室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评比,设集体奖和个人奖若干名,宣传小组成员按全年工作质量参与评奖。
医院将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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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近日,##局对局网站发表的宣传稿件进行审查,发现部分稿件存在抄袭现象,对##局和发稿单位均造成不利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我处宣传报道稿件的管理,保证稿件原创性、真实性,提升我处宣传报道的水平和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宣传报道工作是我处上下联系的重要纽带,是广大司乘增进了解的重要窗口,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重要手段。
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宣传报道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稿件审核,严格杜绝抄袭、剽窃等行为发生。
二、落实责任。
一是建立宣传稿件责任制,要求投稿人要坚定政治立场,树立正确价值观,围绕我处2017年工作要点,落实“运营管理走新路”的中心,真实反映各单位、科室工作进展、管理经验和职工风采,稿件内容要杜绝抄袭、拼凑,落实文稿谁撰写、谁负主要责任的原则。
二是明确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稿件发布审核人,在政治性、敏感性、文字质量等几个方面把好稿件审核关,加大内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三是切实保障投稿人的权益,按照稿件上稿情况,严格落实《宣传报道、政务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稿酬、加分奖励。
三、核查与统计。
一是职工将待投的稿件打印交本单位(科室)稿件审核人统
一审核,审核人重点审核稿件必须是原创、内容是否详实、数据使用是否谨慎,特别要严查窃取他人报道、按网络文章仿造假新闻甚至随意编造假新闻的恶劣行为。
核查后,审核人要在已审核无误的稿件下方签字同意(具体格式见附件),投稿人即可进行投稿。
审核表统一由本单位、科室留存,作为宣传报道绩效考核依据。
二是为准确记录上稿情况,方便稿费的统一分发,各单位(科室)要及时登记上报成果,对于已发布的稿件,各单位要将由审核人审核签字同意的纸质版扫描留存,并每周通过OA系统报送至处办公室####,联系电话:######。
附件:稿件审核签字格式。
2017年3月9日
附件:
《稿件名称》
XXXXXXX………………………………………………………………………………………………………………………………………………………………………………………。
同意投稿。
审核人签字
2017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