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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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

一、项目说明及总体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设定了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

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建议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提前准备设备材料等原始发票、人工、税费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评标委员会核查。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办事处区域市政道路石搓路(包括石井新桥段)和庆搓路的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二)服务总体要求

1、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承包合同的环卫清扫作业项目、保洁、绿化养护等转包。

2、中标人按中标金额在服务期内负责支付自身经营管理、运作、及按项目服

务内容约定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3、中标人的报价须包括与原承包公司交接工作的各项费用,并做好所有交接工作,采购人不再在此增加任何费用。

4、中标人要确保员工的稳定,更换人员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中标人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频繁更换作业人员获取利益。

5、服务期满中标人未能继续获得下一期作业时,中标人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承包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

(三)项目服务内容

1、中标人负责上述道路的人工清扫、保洁、清洗及清擦作业,其中包括:清洗石脚边、沙井口、果皮箱、道路保洁垃圾装车点,清理道路两侧的乱张贴、乱涂画等;清理车行道、人行道的污迹、泥迹和零星余泥;清运垃圾,派出人员协助清理大堆偷倒余泥,清理绿化带上的垃圾等。

2、做好环卫设施(包括果皮箱、小水站、保洁车、小水车、工具房等)的管理、维护与保养。

3、负责派出带水员指引洒水车队冲洗马路作业。

4、对绿化养护路段的绿化、给排水、花基侧石等绿化配套设施及该路段内的道路绿化进行养护,养护内容包括日常保养、小型修理、设施巡视和经常检查、保护、清洁及绿化补种等各相关工作,还应根据街道办事处的要求在绿地内加种和养护由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植物,对养护路段绿化的自然损坏或各种人为损坏负责补植。

5、配合做好市、区、采购人布置的临时性环卫保障任务。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实施机械化清扫保洁并提供方案: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机械化清扫保洁方案,机械化率应达到:75%或以上。

2、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详细的质量目标,并提供具体可行、详细的保证措施。

3、保洁人员配备:人员投入的数量不得低于35 人,如投标人提高机械化作业,经业主同意,可适当减少人员投入。包括管理人简历、学历、数量、一线工人的配置等。

4、投标人应在每条路段投入洒水车、扫路车不少1辆。

(五)作业要求

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发包或转包。

2、作业质量要求:道路清扫保洁、清洗、垃圾清运作业要求和质量要达到广州市最新制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广州市城管委、区各时期制定的《广州市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羊城市容环卫杯竞赛专业检评标准》和白云区“双竞赛”活动等市、区相关的检评标准要求,同时还要符合如下作业要求:1)承包路段实施每天两普扫和16小时巡回保洁制度。每天7时前完成第一次普扫、普扫垃圾清运以及乱张贴、乱涂画的清理;下午14时30分完成第二次普扫。16小时保洁时间是指由早上7时至下午23时。道路清扫保洁宽度需保洁至两边人行道的店铺、住户门前(大型广场及小区管理范围的道路除外)。清扫保洁与本项目范围外连接单位路段的地域,必须要向外单位路段多扫入10米,避免清扫保洁盲点。保洁期间原则上严禁使用大扫把,一律使用小扫帚和保洁夹。

2)中标人负责每天对上述道路的人工清扫、保洁、清洗及清擦作业。其中包括:路桥机扫后辅助清运保洁垃圾;清洗垃圾装车点、石脚边、沙井盖、道路收水口等市政设施;清理道路两侧的乱张贴、乱涂画等;清理清洗车行道、人行道污迹、泥迹、零星余泥(3立方以下),同时派出人员协助清理保洁范围内的大堆偷倒余泥;清理绿化带上的垃圾,禁止向排水口、花坛绿化带内倾倒垃圾。

3)路面及排水口整洁,无残留污水、无污迹、无沙土残积。路而基本无垃圾及其它废弃物,路面及排水口无沙土或污迹,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为(处/1000m2):车行道≤5,人行道≤10,道路绿地或其他公共区域≤10。

4)中标人工人要按安全作业规范要求,辅助清理机扫后的车行道路(路面、桥面以及出入口、匝道)及侧石。

5)中标人要配备足够道路保洁使用的垃圾桶、人力保洁车和人力小水车,禁止将果皮箱作为道路清扫保洁容器使用。每天必须对垃圾桶、保洁车、果皮箱进行清洗,确保外观整洁,不影响市容。

6)中标人装载保洁垃圾的车辆应覆盖密闭并及时将垃圾清运到垃圾压缩站或装车点,做到路面无垃圾堆积,日产日清,干净整洁。

7)垃圾装车点必须专人管理,垃圾捅摆放整齐,桶容干净,无垃圾落地,不

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有实行垃圾收集车载捅装保洁路段,由中标人投入足够的240升垃圾捅,派出装(卸)工配合收集垃圾,收运作业按照市、区、街要求,保持桶容清洁,实施密闭收运,保持作业范围道路及垃圾收集装(卸)点的清洁卫生。

8)为提高路面的光洁度,每月定期对人行道及人行天桥进行清冼。

9)对道路整修或发生台风、水浸等意外的事后清理,采购人有重大工作任务或其它原因需开展突击性环卫保洁任务,重大检查期间、重大节日、举行大型活动或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中有环卫作业需要的,中标人应及时配合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要求,增派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加强保洁。所增人员及其支出项目所需均不额外增加经费,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0)中标人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全天候负责保洁辖区道路突发事件中的环卫清理、清扫和清洗工作,并保证项目负责人在事发3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始安排环卫工人清理。项目负责人手机及单位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服从采购人的调遣和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

11)中标人在交接期间必须按合同约定标准做好道路清扫保洁,配合完成设施与人员交接工作,为下一个接管单位提供优良环境。

(六)作业设施和人员要求

1、中标人应按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颁发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保洁标准配足人员,且全部人员须符合广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中标一个月后,采购人有权随时向中标人索取路段排班表。

2、除工具房及果皮箱由采购人配置外,中标人须在进场清扫保洁之日起投入足够的作业工具,自行解决道路清扫、保洁、垃圾装运、设施清洗以及清理乱张贴、乱涂画等工作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保用品。

3、垃圾捅、保洁车、小水车、保洁工具应按市城管委要求统一编号,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按目前市城管委的要求必须全部放进工具房,不得停放在路边)。做好环卫没施(如小水站、果皮箱、保洁车、小水车、工具房、垃圾捅等)的维修、保养、移交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环卫设施功能齐全,干净整洁,正常使用。

4、中标人承包路段现有工具房7座(庆槎路3座:庆槎路服装城旁灯柱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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