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验费该谁出
施工工程中相关检测费用(3篇)

第1篇一、检测费用的构成1. 检测项目费用:包括破坏性试验、特殊要求检验试验、常规检测等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2. 检测机构费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3. 材料检测费用: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4. 施工过程检测费用:正常的施工过程检测费用,由施工方承担,但已包含在投标定额中。
二、检测费用承担主体1. 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包括检测项目费用、检测机构费用等。
这些费用通常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2. 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包括材料检测费用、施工过程检测费用等。
这些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但已包含在投标定额中。
3. 甲方原因导致的费用:如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等,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检测费用的支付1. 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支付。
2. 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由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支付。
3. 甲方原因导致的费用:由甲方在工程结算时支付。
四、检测费用的争议处理1. 双方协商:在检测费用发生争议时,项目各方可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仲裁: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 法院诉讼:如仲裁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施工工程中的相关检测费用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项目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合理承担检测费用,共同维护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加强检测费用的管理,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也是项目各方应关注的问题。
第2篇一、材料检测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各种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质量。
因此,对材料进行检测是必不可少的。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原材料检测:对水泥、钢材、砂石、砖等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2. 构件检测:对预制构件、混凝土构件等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尺寸、强度等符合设计要求。
关于检验试验费的话题

关于检验试验费的话题
应该说,在河南现行定额中,关于检验试验费的解释内容较少,在实际执行中困难较多,出现这些费用到底是该甲方付,还是该乙方付,多数人是说不清的,当然包括我也说不清,为了理清这个话题,今天做个专题总结,也积累一些素材,本周五要去参加省定额站站长张丽萍老师的专题讲座,趁这个机会咨询咨询,也好让自己有个进步。
一、现行河南省定额对检验试验费的规定:
1.《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下册(2008)第1298页对材料单价的解释为:材料费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3)运输损耗费(4)采购及保管费(5)检验试验费。
疑问:
(1)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册(2008)第2页中对综合单价解释为包括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没有提到检验试验费。
(2)在随后的取费内容解释中,对甲供材料如何记取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而甲供材料如何记取检验试验费却只字未提。
(3)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册(2008)第6页材料单价的计算公式为:材料单价=(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或材料单价=材料供应到现场的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
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材料单价不包括检验试验费,。
建设工程检测试验费的分析

检测试验费该谁出?对于这个问题是个综合性的问题,让我们结合相关标准进一步步深入分析,可得出结论一、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的定义: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规范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包括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有特殊要求需检验试验的费用。
其费用计入建设工程造价。
二、工程检测业务内容的分类(1)、检测定义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2)、工程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
〈1>、专项检测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2〉、见证取样检测包括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砌墙砖、砌块小型、砌块、混凝土路面砖强度试验(抗压、抗折);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防水卷材试验;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简易土工试验(含水率、密度、比重、颗粒分析、击实试验、液塑限);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含铝塑、钢塑等各种复合管材)的物理性能检验;通用阀门及散热器的强度、严密性检验;各种管道连接件密封性检验;各种材质风管强度、漏风量检验;电线电缆、插座、开关、漏电断路器、成套灯具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检验等.三、费用分析“见证取样检测”的内容为检验试验费项目中的工作内容.“专项检测费”由建设单位与检测单位根据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和要求在检测合同中约定,其费用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列入建设工程造价。
施工工程检测费用(3篇)

第1篇一、检测费用的承担主体1. 建设单位承担:在一般情况下,施工工程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负责整个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因此,检测费用也应当由其承担。
2. 施工单位承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例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需要进行检测以查明原因,此时检测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3. 双方协商承担:在工程实践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检测费用的承担方式。
如:部分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部分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检测费用的构成1. 检测机构费用:包括检测机构资质认证、检测人员培训、检测设备购置等费用。
2. 检测材料费用:包括检测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检测材料、试剂等费用。
3. 人工费用:包括检测人员工资、差旅费、误工费等。
4. 管理费用:包括检测机构的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等。
5. 其他费用:包括检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等。
三、检测费用的支付方式1. 预付制: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预先支付一定比例的检测费用,待工程完工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结算。
2. 结算制:在工程完工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结算,建设单位支付实际产生的检测费用。
3. 按比例支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比例,共同承担检测费用。
四、检测费用的管理1.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检测费用的管理,确保检测费用的合理使用。
2.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检测条件,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 检测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检测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总之,施工工程检测费用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应共同关注检测费用的承担、构成、支付和管理,以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2篇一、施工工程检测费用的组成1. 检测机构费用: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所支付的费用。
工程检测合同谁付钱

工程检测合同谁付钱通常情况下,工程检测的费用由业主方承担,这是因为业主方是工程项目的最终受益者,他们需要确保工程的质量能够满足要求。
但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费用的分担方式可能会因项目的性质、规模以及双方的协商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份标准的工程检测合同关于费用支付的范本内容。
第一条:检测费用的承担1. 甲方(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检测机构)支付检测费用。
2. 检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测费、实验室分析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
3. 费用支付的具体金额和时间节点应根据检测工作的实际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确定。
第二条:费用支付方式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的预付款。
2. 检测工作完成后,乙方应提交检测报告,甲方在收到检测报告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3. 所有费用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双方应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第三条:逾期支付的处理1. 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费用,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项的___%计算。
2. 如逾期支付超过___天,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直至费用支付完毕。
第四条:费用调整1.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原定检测费用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费用。
2. 任何费用调整都需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其他1.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实际合同的签订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双方详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材料检验试验费用的计算方法

材料检验试验费用的计算方法当前,关于材料检验试验费用的计算方法,部分人员对此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极易引起工程造价的纠纷,所以正确认识材料检验试验费的计算方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检验试验费的列项1、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之前,检验试验费用由施工企业负责支取并且直接委托质量检测部门实施具体工作,其作为定额直接费考虑,如2001年《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中规定:检验试验费属于其他直接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是指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规范要求的检验项目的试验费用。
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用,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不包括在该费用中,应另行向建设单位收取,所以根据20 01年定额的有关规定,该费用也不应完全由施工企业承担,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2、在执行工程量计价之后,检验试验费用作为措施项目费用列项,由施工企业根据计价表要求进行自主报价。
其费用同样是指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是指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规范要求的检验项目的试验费用。
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用,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不包括在该费用中,应另行向建设单位收取。
二、检验试验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易产生的纠纷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关于检验试验费用的计取和结算方法容易产生各类纠纷。
如部分业主始终认为该费用应完全由施工企业承担,或是只愿意承担定额或计价表中规定的费率,超出部分仍然由施工企业承担。
因此在招标文件或是合同文本中会出现类似条款:“本工程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或是“ 检验试验:投标人报价必须考虑全部的费用,结算时由发包人根据发票在定额规定内支付,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还有部分业主将检验试验费与分户验收费用混为一谈,认为计取了分户验收费用,就不能再计算检验试验费,这样理解都是不正确的。
工程检测合同谁付钱合适

工程检测合同谁付钱合适我们要明确工程检测的性质和目的。
工程检测是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符合设计规范与标准,并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隐患,从而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因此,从原则上讲,任何可能受益于检测结果的一方,都应当对检测费用负有一定的责任。
在传统的做法中,工程检测费用通常由业主(甲方)支付。
这是因为业主作为工程项目的发起方和最终受益人,对于工程质量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
他们需要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以保障其投资的价值。
从这个角度出发,业主承担检测费用似乎是合情合理的。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承包商(乙方)的角色也在变化。
现代的建筑项目中,承包商不仅仅是施工方,更是设计和建造过程中的技术管理者。
他们负责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如果因为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那么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自然应由承包商来承担。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共同承担检测费用。
这通常适用于那些大型、复杂或具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和承包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按比例分担检测费用。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鼓励双方共同努力,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检测合同中谁来支付费用并没有固定的答案,它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合同的具体条款、项目的性质、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等。
一个合理的付款责任范本应当基于公正客观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和责任,以达到公平合理的效果。
例如,合同中可以这样规定:“工程检测费用由甲方预支付,检测完成后,如无质量问题,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有质量问题,且问题起因于乙方,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检测费用。
”这样的规定既体现了甲方作为业主的责任,也考虑到了乙方作为施工方应承担的责任。
无论谁来支付工程检测的费用,双方都应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共同维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毕竟,一个成功的工程项目不仅需要资金和技术的投入,更需要双方的责任心和合作精神。
检测试验费该谁出

检测试验费该谁出引言在进行各类测试和验收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议的焦点。
不同的项目、不同的行业可能会有不同的费用分摊方式。
本文将探讨检测试验费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并提供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在项目开发或产品交付的过程中,测试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无论是软件开发还是产品生产,都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测试和验收过程来确保质量和符合要求。
然而,这些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问题经常会引发争议和困扰。
测试费用的产生和分摊测试过程中的费用主要包括测试设备、测试人员工资、测试环境等方面。
费用产生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测试工作量的增加、测试场景的复杂性增加,或者是由于特殊的需求等。
这些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1. 开发方承担费用在某些情况下,测试费用由开发方承担可能是合理的。
理由如下:•开发方应该对其产品的质量负责,因此应该承担测试的相关费用。
•开发方拥有更多的资源和专业知识,可以更好地应对测试过程中的挑战。
•开发方直接受益于测试结果,因为测试结果将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用户体验。
2. 测试方承担费用另一方面,有些人认为测试方应该承担测试费用。
以下是一些支持这一观点的理由:•测试方是专业的测试机构或个人,应该为其提供的服务收费。
•测试方通常具有更丰富的测试经验和技术,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需求。
•如果测试方承担费用,可以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解决方案和建议针对测试费用的分摊问题,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案和建议:1. 协商分摊开发方和测试方可以协商确定费用的分摊比例。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工作量、资源投入等因素来确定分摊比例。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以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分摊方案。
2. 制定合同约定双方可以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测试费用的分摊责任。
合同应明确测试费用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并对分摊比例进行约定。
这样可以避免后期产生的争议和误解。
3. 公司内部分摊对于大型公司,可以考虑由公司内部的不同部门或项目承担测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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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试验费该谁出?2012-04-22 10:17 ch9610511|分类:建筑学|浏览11728次通常检验试验费指施工方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但是:1、合同通用条款P17第“5.1.3”条款“对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乙方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明确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以及监理人指示而进行的材料抽检、设备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通用条款P27第“14.2”条款明确,按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检验,所需场所、人员、设备及其他必要条件由乙方提供。
3、合同专用条款P51第“5.3”条款明确,“检验试验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检验试验费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项目的抽样送检。
”现在施工单位认为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项目,都不由施工方出钱。
例如砼试块检测。
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费。
一、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建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自2005年11月1日施行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第十条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 术语2.0.4 进场验收site 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7 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 testing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11 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3 基本规定3.0.2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按:本条是强制性条文】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 术语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5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5.4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5.4.3 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4.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5.4.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9表的格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符合附录B1表的格式。
江苏省建设厅于2004年10月发布《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从2004年12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工程质量检测委托方改变后,原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检测费将在测算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定额,费用由建设方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
施工单位按定额向建设单位收取试样制作、封样、送达等必要的费用。
定额调整的具体规定我厅另行文。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现行收费标准收取检测费用。
二、材料费及检验试验费的费用项目设置的演变(一)1985年,国家计委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计标(85)352号文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附件二<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规定: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划分为直接费、间接费和法定利润三个部分。
2、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
其中,材料费指应列入预算定额的材料、构件、零件和半成品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和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预算价格的组成:(1)材料的原价;(2)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包括物资承包公司的劳务费);(3)包装费(不包括押金并减去回收值);(4)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全部运输过程中所支出的运输、装卸及合理的运输损耗等费用;(5)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3、间接费由施工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组成。
其中,施工管理费的内容包括:(1)工作人员工资;(2)生产工人辅助工资;(3)工资附加费;(4)办公费;(5)差旅交通费;(6)固定资产使用费;(7)工具用具使用费;(8)劳动保护费;(9)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费用等)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有出厂证明的材料进行试验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和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10)职工教育经费;(11)利息支出;(12)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