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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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用150问

劳动合同法实用150问

劳动合同法实用150 问第一章劳动合同法总则. (9)1.什么是劳动合同? . (9)2.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0)3.《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 ? 12 4.《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 ? 16 5.《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 ? 17 6.《劳动合同法》同《劳动法》是什么关系........... ? 17 7.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 18 8.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时处于什么地位 ............. ? . 18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20)9.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订立? (20)10.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 20 11.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谁? (22)12.劳动合同应以何种形式订立? (24)14.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是什么样的? (27)15.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27)16.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 2817.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 ? 29 18.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负有哪些义务.............. ? 29 1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 ? 31 20.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负有哪些义务............. ? 32什么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 (33)已经离退休的人可否再订立劳动合同? (33)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成立时间................. ? 35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 36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 . 37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 ? 38劳动合同的期限条款应如何约定? (38)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 40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内的工资如何计算? (41)哪些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4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否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43)如何区别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和见习期、实习期和学徒期.... ? 43劳动合同中可否约定保证金条款? (44)用人单位规章禁止本单位的男女青年谈恋爱是否违法..... ? . 45如何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46)劳动者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47)如何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 (49)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 . 50用人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时怎么办? (51)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不一致时怎么办 ? . 51 如何约定培训费用及其违约赔偿责任 ? ......................... 52 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效力的机构有哪些21. 22. 23.24.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54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 .................................. 54 无效劳动合同的珐律后果是什么 ? . (55)怎样理解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乘人之 危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 57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由哪些部分组成 ? ....................... 58 劳动者的哪些劳动收入不属于劳动报酬范围 ? . . (61)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 . (62)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 I 资条款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 63 用人单位可否在劳动者未完成规定的劳动任务时向其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的工资 ? ................................................ 64 用人单位可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禁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64)用人单位可否和劳动者约定不含经济补偿费用的竞业限制条款 ? 65 竞业限制条款在什么情况下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 65 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约定违约全条款吗 ? .. (66)临时工能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 ? 66企业被租赁或者承包后,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谁 .... ? 67 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 ? 68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 69 劳动合同由哪些条款内容组成 ? . (69)用人单位可否单方扣定劳动合同 ? (70)43. 44. 45.46. 47.48. 49.50.51. 52.53. 54.55. 56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否收取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62.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包括哪几类................ ? 72 63.如何判断没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 73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64.如何认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效力.............. ? . 74 7465.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变更? (74)66.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 75 67.劳动合同变更将产生怎样的效果............... ? 75 68.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 76 69.变更、解徐、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 77 70.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辞而别应承担什么责任....... ? 78 7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 79 72.企业分立、合并后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吗........... ? 79 73.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能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 ? 80 74.劳动合同约定的解约条款、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能否变更? 80 75.用人单位在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能否以工资入股的方式而停发劳动者工资? (81)76.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的损失范围有哪些........... ? 82 77.劳动者如何利用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权.......... ? 8378.劳动合同重大事项的变更是否需要劳动者的同意....... ? . 84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84 79.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84)80.劳动合同在什么条件下即告终止? (85)81.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虽然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但仍然不能终止? 86 82.职工医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8683.劳动合同终止后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 ? 8784.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哪些手续? (88)85.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 (88)86.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 ? 8987.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92)88.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93)89.竞业禁止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94)90.保密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95)9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96)92.怎样理解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98)93.劳动者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99)94.怎样理解患病时期的“医疗期” . ?. (99)95.职工非因工负伤致残时.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 ? . 10096.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40 条第(3) 项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101 97.用人单位实行下岗分流,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属于.....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101 98.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 日通知对方? (102)99.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 (103)100.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103 10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104 102.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 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第1、2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 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 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视同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与约定条款
必备条款为第17条第1款1至9项,新增条款包括:
(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 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 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 (2)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
上海跨国企业人力资源协会代表——撤资威胁
阿迪达斯、强生、雅诗兰黛——积极游说
欧盟商会建议书——转移生产线 港商——说不 上海美国商会——42页建议书 社会意见——1个月19万条
山西黑砖窑事件
肯德基麦当劳非全日制用工事件
(二)意义与评价
《劳动合同法》是各方面价值及利益博弈的 结果,在力争进步性的同时,更接近了现实。
二、主要内容解析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则(第1至6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7条至第35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29条至第35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36条至第50条) 特别规定(第51条至第72条) 监督检查(第73条至第79条) 法律责任(第80条至第95条) 附则(第96条至第98条)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得义务的法律文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权利的基本依据。

《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颁布。

一、《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哪些单位和职工?——————————※典型案例※——————————长沙某机关单位招聘工勤人员,杨某应聘成功。

杨某听说可以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遂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

该单位答复杨某说:我们是国家的机关单位,我们的人事劳动关系,适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不适用于我们,所以我们不用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杨某觉得用人单位的说法不正确。

——————————※导读分析※——————————《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因此,工勤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的范围。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2条明确了《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因此,用人单位的说明法是错误的,该机关单位与工勤人员杨某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者的知情权有哪些?——————————※典型案例※——————————王某是一名应届技校毕业生,不久前被一家单位招聘录用。

初入职场的他想知道,在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有哪些知情权?——————————※导读分析※——————————《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经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工作内容即“干什么活”、“做什么事”。

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地环境、劳动工具、劳动强度、食宿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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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关系着我国成千上万的劳动者权益,当然同时也保障⽤⼈单位的合法权益,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对准确适⽤法律解决问题具有重要作⽤。

下⾯,店铺⼩编摘取了《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供⼤家阅读参考,和店铺⼩编⼀起看看吧。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内容1、《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如下:第⼀章总则第⼀条【⽴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当事⼈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条【适⽤范围】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单位)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适⽤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愿、协商⼀致、诚实信⽤的原则。

依法订⽴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规章制度】⽤⼈单位应当依法建⽴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劳动义务。

⽤⼈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保险福利、职⼯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事项时,应当经职⼯代表⼤会或者全体职⼯讨论,提出⽅案和意见,与⼯会或者职⼯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会或者职⼯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事项决定公⽰,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机制】县级以上⼈民政府劳动⾏政部门会同⼯会和企业⽅⾯代表,建⽴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问题。

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单位依法订⽴和履⾏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建⽴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区别

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区别

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区别
合同法是为合同的签订实施提供法律依据,用来规范合同的履行变更等相关问题,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合同法。

那么,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小编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的区别。

一、合同法是什么
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

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2.合同法在为经济交易关系提供准则,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一部好的合同法能够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

3.我国的合同法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的。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既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三、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在劳动法中,劳动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劳动合同则是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

虽然二者存在紧密联系,但两者又有着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从定义、性质、形式、内容和终止五个方面来详细比较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定义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它是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包含了雇佣关系、工作关系等。

劳动关系的产生有两个基本要素,即劳动者的劳动和用人单位的支付报酬。

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合同,约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

劳动合同是以为劳动提供经济基础条件,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平等、合法的权益关系,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性质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社会关系,具有较强的社会属性。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需要法律规范和保护。

因此,劳动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维护。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具体体现,是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

劳动合同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法上的特征,同时也属于劳动法的范畴。

劳动合同的签订有正式性和约束性,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三、形式劳动关系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的,但不一定要通过书面形式来建立。

劳动关系的形成可以是口头的、暗示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只要具备劳动关系形成的基本要素即可。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种书面形式表现,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劳动合同一般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有明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约定。

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助于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四、内容劳动关系的内容包括劳动者提供劳动和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基本要素,还涉及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什么是劳动合同法

什么是劳动合同法

什么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一项重要的劳动法律法规,其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秩序。

本文将介绍劳动合同法的定义、内容、适用范围以及实施情况等方面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的定义劳动合同法是指以国家法律为基础,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

它的制定旨在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为劳动者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享有应有的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地点、工作时间与薪酬、劳动条件与保护、违约责任等条款。

2.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程序,包括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前通知等情形。

同时,法律对于违反解除条件的一方也规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

3.劳动报酬和福利保障:劳动合同法强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同时也规定了劳动者违约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

4.劳动条件与安全保护: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制定劳动保护措施。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和培训。

5.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的实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制度和劳动合同的实施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包括试用期的设立、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备案等。

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关系。

无论是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还是其他形式的组织,只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四、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自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来,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果。

通过这项法律的有力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日益规范,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更好地保护。

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得到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得到保障,劳动条件和安全保护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有什么区别吗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有什么区别吗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有什么区别吗劳动者在进⼊⽤⼈单位时,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既受到法律保护,也受到⼈们的⼀致认可。

那么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才算合法,我国有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两个关于劳动的规定,它们有什么不同,有什么区别呢?下⾯,店铺⼩编为你解答。

(⼀)劳动关系的建⽴1、《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之⽇起即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

⽤⼈单位应当建⽴职⼯名册备查。

”;“⾃⽤⼯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2、《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确⽴劳动关系、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劳动关系应当订⽴劳动合同。

”3、分析⽐较:(1)新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时间是“⽤⼯之⽇”;⽽劳动法则是“签订劳动合同之⽇”。

“⽤⼯之⽇”可能与“签订劳动合同之⽇”同⽇,也可能不同⽇。

(2)新法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只要单位⽤⼯,⽆论是签合同或是不签合同,也⽆论签试⽤期合同或是签正式劳动合同,⼀律从⽤⼯之⽇起确定已与⽤⼈单位建⽴了劳动关系。

劳动法及其他法规虽认可“事实劳动关系”,但没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

(3)新法规定“⾃⽤⼯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规中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试⽤期的规定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以上不满⼀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同⼀⽤⼈单位与同⼀劳动者只能约定⼀次试⽤期。

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的,不得约定试⽤期。

试⽤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期的,试⽤期不成⽴,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期的⼯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资的百分之⼋⼗,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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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合同法
什么是劳动合同法
什么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构建与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什么是劳动合同法。

作为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着深远的意义。

这部重要法律在制定过程中经过广泛听取、认真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合理地规范了劳动关系,是***立法、科学立法的又一典范,为构建与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编辑本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合同范本《什么是劳动合同法》。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
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编辑〔什么是劳动合同法〕
附送:
什么是反思性教学
什么是反思性教学
教学反思或称为“反思性教学”:
是指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教师自觉地把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作为认识对象而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冷静思考和总结,什么是反思性教学。

批判地考察自我的主体行为表现及其行为依据,通过观察、回
顾、诊断、自我监控等方式,或给予肯定、支持与强化,或给予否定、思索与修正,将“学会教学”与“学会学习”结合起来,从而努力提升教学实践的合理性,提高教学效能的过程,教学反思《什么是反思性教学》。

教学反思被认为是“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核心因素”。

美国学者波斯纳认为,没有反思的经验是狭隘的经验,至多只能形成肤浅的知识。

只有经过反思,教师的经验方能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并对后继行为产生影响。

他提出了教师成长的公式:教师的成长=经验+反思。

如果一个教师只满足于经验的获得而不对经验进行深入的反思,那么他的旧有理念及不适当的行为就很难改变,其结果他的教学将可能长期维持在原来的水平而止步不前。

可见,教学反思对教师职业成长的影响作用是巨大的。

一个人或许工作20年,如果没有反思,也只是一年经验的20次重复。

〔什么是反思性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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