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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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目标:确保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的人员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作业效率。

第四条安全管理责任: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负有安全管理责任,项目负责人负有安全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五条安全管理计划: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并定期进行安全管理检查。

第二章施工人员管理第六条人员进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制定人员出入证制度,并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登记。

第七条岗前培训: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第八条安全教育: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应急知识、安全操作要点等。

第九条安全技能: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持证上岗。

第十条人员饮食卫生: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应配备食堂或提供卫生的用餐环境,确保人员的饮食卫生。

第十一条人员适用工具:施工单位应为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的人员提供适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工具。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第十二条安全警示标志: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应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危险区域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第十三条安全通道: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应设立通畅的安全通道,确保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安全围栏: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围栏,限制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安全监控: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监控设备,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第十六条火灾防护: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和灭火器,定期进行灭火器材的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安全作业管理第十七条安全交底:施工单位应对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职责和注意事项。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管理总则1. 安全管理的目标:保障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人身安全和项目质量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2. 安全管理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

3. 安全管理的责任:施工单位负责全面管理和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人员负责守规矩、遵守制度;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协调指导。

4. 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3) 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活动,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 加强项目安全管理,确保合理计划、有序施工、预防事故。

(5) 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6)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做好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理。

(7) 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二、安全管理组织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的全面安全管理。

2. 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协调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

3. 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的素质要求:熟悉深基坑作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基本安全知识、作业规程、应急处理等。

2. 定期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深基坑作业施工安全规定、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注意事项等。

四、现场管理1. 现场安全检查要求:(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至少每日检查一次;重大节点和关键工程环节,要增加检查次数。

(2)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全面的记录和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检查内容包括:作业人员是否戴好安全帽;施工设备和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爆破、冲击、电气等危险源;临时用电是否合规;通风状况是否良好等。

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深基坑和暗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深基坑和暗挖施工的相关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责任和执行机构如下:(一)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计划和组织实施;(二)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配备安全专职人员;(三)监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四)施工人员要遵守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实施施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二章工程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制工程准备阶段的施工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工程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分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准备阶段的施工安全管理计划,组织开展现场勘探和调查,做好施工场地的安全规划和选择。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准备阶段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和应对措施。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工程准备阶段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制施工阶段的施工安全管理计划,明确施工阶段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分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指定安全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阶段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和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网、护栏等。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有效预防和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行为要求和工作分工。

2. 安全培训与教育: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掌握工作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要求。

3. 施工现场安全规划:在施工前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和现场布置图,明确施工区域、设备、设施的布局和安全防护措施。

4. 安全设施和装备:根据深基坑施工的特点,设置安全设施和装备,如防护栏、安全网、爆破防护措施等,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安全检查和监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 事故报告和处理:及时报告并处理事故和不安全行为,进行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应急预案: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8. 各方合作和沟通:加强施工方、监理方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以上是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实施还需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二)㈠、交接班制度1、轮班作业的工点,建立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完毕后,由交接班负责人填写"交接班记录薄"并签字。

3、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对情况要看到;对工地各点要走到;对不安全因素要指到;对预防事故措施要说到。

4、交接班双方交接主要内容:一是施工进度,上一班的操作方法,下一班应采取的方法。

二是作业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及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对策。

三是工地负责人及安监(检)人员对本工点的要求,上一班的执行情况,本班还应继续做些什么。

四是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及保安设施完好情况。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5篇)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5篇)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为了规范车站施工深基坑值班室各类工作,促使现场管理工作达到“可防可控”的目标,确保施工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深基坑管理制度2.1深基坑值班制度1、在现场建立值班室门卫。

由项目部抽调门卫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实行24h值班制度。

值班室必须安设施工员、领导、医院的电话。

2、门岗对进入深基坑的人员有安全告知义务,严禁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深基坑,对无关人员门岗有权拒绝其进入现场。

2.2进深基坑人员登记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车站施工规范化建设,增强施工作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修养,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和确保工程质量,接受项目部、监理单位等监督,特制定本制度:1、进出深基坑登记制度(范围:所有进、出深基坑人员)2、登记的具体要求①进入深基坑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先登记。

所有进入深基坑施工人员应登记上岗,下班或出深基坑后要登记销号。

值班员认真作好出入现场人员的统计。

凡需进入深基坑的人员,特别是零星进出深基坑作业人员,必须在进入深基坑前在值班室登记,并说明去向及工作内容,并且出深基坑后必须及时向值班室登记室汇报。

②上级领导及其它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出深基坑除实行安全检查,也应在《进、出深基坑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应注明进深基坑原因、进出深基坑时间。

③作业人员进深基坑出深基坑后,进行销号,严禁他人代签或不签。

三、现场门岗岗位职责1、在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安质部的指导,应熟练掌握车站施工的相关知识,随时了解深基坑内施工状况。

2、负责现场进入深基坑人员的安全检查、登记工作。

3、负责对进入现场物资的检查,进入深基坑的物资必须由运送员随同,门岗核查后,登记后方可运入深基坑内。

4、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机械设备进入深基坑内,门岗必须对车辆驾驶室、驾驶员及随车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否则门岗有权禁止进入深基坑。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基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深基坑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

第三条深基坑施工指的是土方开挖深度达到或超过10米的开挖工程。

第四条深基坑施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有合法的资质,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

第六条监理单位必须有合法的监理资质,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七条深基坑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合理确定开挖深度和土方切削坡度。

第八条深基坑的设计必须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第九条深基坑的施工方案必须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协作下制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深基坑的设计必须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抗震要求、抗滑要求等。

第三章施工组织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不得私自改变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施工人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分工。

第四章施工安全措施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在深基坑周围设置合理的围护结构,确保土方的稳定。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确保人员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种意外情况的应对准备工作。

第五章监理要求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深基坑作为一种常见的土木工程项目,具有施工难度大、风险高的特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和作业效果的稳定,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减少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作业场所的安全准备2.1 作业场所的选择1.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开挖建筑基坑的场地,确保地质条件良好,不存在可疑地质灾害隐患。

2.在选择作业场所时,应考虑附近的建筑、交通等因素,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

2.2 防护设施的设置1.根据深基坑开挖的深度和工程类型,合理设置各类防护措施,包括围护结构、护坡和支护体系等。

2.安装合适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2.3 安全设备和工具准备1.合理配置施工现场所需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对安全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

三、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3.1 培训和证照要求1.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熟悉本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2.持有相关证照,包括建筑工程施工人员证和安全操作证等,才能上岗施工。

3.2 安全教育和培训1.定期组织深基坑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享等。

2.组织现场实操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3.3 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1.加强安全意识教育,让施工人员牢记安全第一原则。

2.强调危险防范意识,教育施工人员识别和应对危险情况。

四、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4.1 现场指挥人员的责任1.指定专人负责深基坑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2.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指导施工人员严格执行。

4.2 安全巡视和检查1.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3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1.设置合适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设备,确保灭火设施正常可用。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人员和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草稿,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深基坑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操作,包括土方开挖、支护、钢筋混凝土施工、设备安装、脚手架搭设等一切与深基坑相关的工序。

第二章责任和权利第三条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将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落实纳入管理体系之中。

第四条深基坑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施工队负责本队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六条所有深基坑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包括基本安全常识、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七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定期进行,确保每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升。

第八条施工现场安全教育与培训记录应保存,以备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使用。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九条施工现场应有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施工区域划定、危险区域、安全通道等标识。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有统一的出入口,设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施工人员进出、登记并分发安全装备。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有清晰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指挥系统,确保施工工序的有序进行,并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有防爆和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设备、防火分隔等,确保应急情况下的人员安全和设备保护。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有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红外线传感器等,用于监测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第五章安全防护和作业规范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护栏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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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制度大全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关建设活动。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

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发包时,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单位。

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严禁施工。

深基坑工程原则上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

建设单位确需对深度超过五米的基坑工程实行单独发包的,应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证,且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为该分部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由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向建设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或材料: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相关批准文件(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及放线图);3、已依法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4、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现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扬尘污染防治及工程安全、质量的具体措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已按规定咨询论证合格;5、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项工程已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建设资金已落实;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会签。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等状况进行调查,绘制平面和剖面位置图,并将调查资料及位置图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

建设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深基坑施工安全风险性分析。

深基坑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设施等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勘察单位在进行建筑地基勘察时,应同时开展对需要支护的深基坑工程场地水文地质、周边环境条件勘察及必要的岩土工程测试。

建筑地基勘察报告中应包含深基坑工程场地的地层结构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的控制方法及计算参数建议、施工中应进行的监测项目、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其防治措施等内容,并提出深基坑支护的建议措施。

第九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实行资质等级和资格管理制度。

凡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建设单位必须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凡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基坑,建设单位必须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条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支护结构、土方开挖、地下水控制、环境和管线保护、监测技术要求、基坑允许暴露时间及安全验算书等内容。

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文件必须加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印章。

第十一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必须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不得随意变更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相关指标数据,并应充分考虑基坑施工时对毗邻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设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作好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对施工现场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行为,应立即纠正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当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使用时,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与房屋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密切配合,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时,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基坑周围环境、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技术措施应当包括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降(排)水、土方开挖程序;支护结构施工工序;监测、检测等内容。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第十四条当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补充勘察和修改设计。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测类的质量检测机构按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咨询论证,并形成专家咨询意见书。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当发生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迅速查清事故发生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七条因深基坑工程施工造成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损坏的,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迅速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受损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根据有关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编写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审核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及检测等单位的资质及相关技术资料,及时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测、检测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经咨询论证通过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关键施工部位进行旁站监理;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及隐蔽验收等。

第二十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基坑工程及周围环境进行变形监测;当深基坑开挖边线外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存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时,建设单位还应委托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及周围环境进行变形监测。

变形监测时间应从地下降水施工起,直至基坑土方回填完毕止。

监测对象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及因深基坑工程施工可能受到影响的毗邻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

监测项目、频率、时段、精度等应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监测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等要求,制定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须经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能实施。

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将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的监测分析情况向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通报。

当监测数据异常或监测数据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变形监测单位对提供的监测数据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深基坑工程质量检测基本内容应包括原材料、试块(件)的常规检测,以及桩身完整性和锚杆承载力的专项检测等。

深基坑支护结构质量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建设单位应立即组织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制定加固处理方案,并按原技术审批程序履行审查、批准、咨询论证等手续。

在深基坑支护结构加固措施实施完成前,不得进行基坑内的施工作业。

第二十三条深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基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总承包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质量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地下室施工及其质量验收工作。

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施工单位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理深基坑工程移交手续,书面告知总承包单位使用注意事项,并定期对深基坑的安全状态进行回访巡查。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在深基坑工程验收合格后,将质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尽快组织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凡超过设计允许暴露时间且未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的基坑,应组织基坑的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对基坑工程的安全性重新进行评估,将评估报告和整改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在必要时责令建设单位对基坑进行回填。

第二十六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咨询论证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定,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2: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坡顶建筑物距基坑边线的距离坡顶建(构)筑物重要性H≥12m5≤HHS重要一一一一般一二次要一三0.5H≤S重要一一二一般一二次要二三H≤S重要一一二一般二三次要二三基坑边坡无建筑物或S≥1.5H一二三说明:1、基坑边坡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重要性划分:重要:三层及三层以上建筑物,低于三层的重要建筑物、重要管线和地下设施等。

一般:一~二层的建(构)筑物。

次要:临时建筑物或其它次要设施。

2、表中H为基坑深度,S为建筑物距坑边的距离。

3、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性结构使用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定为一级。

(完)部队制度配件制度配电房制度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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