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计量与支付

清单中工程量有效位数规定
• 以“t”为单位, 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第四位 四舍五入;
• 以“m³”、“㎡”、“m”为单位, 应保留小数后 两位数字, 第三位四舍五入;
• 以“m³·Km”为单位应取整数; • 以“Kg”、“个”、“套”、“棵”等位单位应
取整数; • 以“总额”为单位, 工程量应填“1”。 • 所有支付项目的金额精确到分。
1.3 计量支付的勘误修改问题
• 计量支付月报所填写的数字不允许随意更 改, 如确需更改的必须加盖修改章, 且相应 随之变动的数量应同时修改, 中期支付证书 不允许更改。用EXCEL输入公式自动计算 的需人工计算验证, 修正约数问题。
• 出现错误可以重新打印签字, 不可以乱涂乱 划。出现错误修改时不应只修改中期支付 申请表, 其他表格亦做相应修改。
• 2.工程计量的主要依据: •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 (2)相关的技术规范及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 (3)设计图纸,计量的几何尺寸应当以设计
图纸为准。
• (4)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 (5)合同条件。 • (6)技术规范。 • 说明: 开工前要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以复核
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重大变更
• (1)路线平纵线形调整在3km以上; • (2)路基、桥梁、隧道互换(路基改桥梁、路
基改隧道)。 • (3)软基处理长度大于500m以上; • (4)高边坡处理(长度lOOm以上, 高度大于
30m);
• (5)路面结构类型1000m以上: • (6)特大桥、大桥的结构、桥型、跨
• (2)路基土石方计量草图: 就是把经监理工 程师核准的施工图纸的横断面图纸复印一份, 在同一张横断面图纸上把每期计量面积用不 同阴影表示,并把每期计量高程、宽度、计 量面积、计量期号标注在上面,直至这个横 断面计量结束。
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款的支付

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款的支付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款支付是建设项目的核心环节之一,涉及到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因此需要严谨、细致的操作。
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款支付主要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三个部分。
一、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是指在工程开始之前,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一定比例的合同金额,以满足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的准备工作的需要。
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一般是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
如果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向承包人支付应付预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进度款的支付进度款是指根据工程进度,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已完成的工程量的价款。
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应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一般是在承包人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后的14天内。
发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比例和方法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及时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
三、结算款的支付结算款是指工程完成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剩余的工程价款。
结算款的支付应在承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后的14天内进行。
发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及时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
总之,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款的支付是建设项目的核心环节之一,涉及到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需要严谨、细致的操作。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比例、按方法进行支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级建造工程师的工程量清单与计量支付

二级建造工程师的工程量清单与计量支付一、引言作为一名二级建造工程师,工程量清单与计量支付是我们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本文将介绍工程量清单的定义、编制过程以及计量支付的相关内容。
二、工程量清单的定义工程量清单,简称清单,是指工程项目中需要量化计算的各项工程量及其计算结果的统计表格。
它是工程项目招标、编制合同、结算和支付的基础。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过程1.调研与测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前,需要进行现场调研与测量,了解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
通过实地测量,获取准确的数据,如建筑物的面积、体积、长度等。
2.构建工程量单价表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构建相应的工程量单价表。
工程量单价表包括各项工程量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以及对应的单价。
3.编制清单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将各项工程量填入清单中,包括工程量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等。
清单项目的编制要准确、清晰,以便后续的计量支付工作。
4.检查与审核完成清单的编制后,需要进行检查与审核。
核对清单的内容是否准确,确保各项工程量的数据无误。
四、计量支付的相关内容1.计量支付的概念计量支付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的统计数据,结合工程量单价表,计算出工程项目的实际计量量,并支付给相应的承包商或施工单位。
2.计量支付的流程(1)确定计量周期: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合同约定,确定计量周期,一般为月度计量。
(2)计算计量量: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实际施工情况,计算出本计量周期内各项工程量的实际计量量。
(3)审核与核对:对计量数据进行审核与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4)计算支付金额: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单价表,计算出本计量周期内各项工程量的支付金额。
(5)支付款项:将计算得出的支付金额支付给相应的承包商或施工单位。
3.计量支付的注意事项(1)及时性:计量支付应按时进行,确保承包商或施工单位的合理权益。
(2)准确性:计量数据应准确无误,避免产生争议和纠纷。
(3)合规性:计量支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合规性。
建筑工程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程计量与支付建筑工程计量与支付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工作量、质量等因素,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计量,以确定支付给工程承包商的合理金额。
这一过程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涉及工程款项的安全、合规及合理分配,对于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一、计量基础与权限建筑工程计量的基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各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的测定,并据此进行工程款项的计量与支付。
在计量过程中,需要明确各参与方的权限和责任,确保计量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 项目部门:项目部门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实时监控和汇总,对工程进展、工作量等进行计量,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2.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项目部门提供的计量数据,进行工程款项的计算和支付,确保支付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同时,财务部门还需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支付过程合规,遵守法律法规。
3.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是计量与支付过程中的独立第三方,在整个计量过程中负责监督、审核与核查工程款项的计算和支付,确保计量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计量方法与技术建筑工程计量的方法和技术对于保障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常用的计量方法和技术:1. 工程量清单法:根据工程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按照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计量,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单位进行换算,最终得到工程款项的计算结果。
2. 测量法:通过现场实际测量工程的面积、长度、体积等指标,结合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计算工程款项。
3. 机械设备使用量法:对于一些机械化施工的工程,可以根据机械设备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计量,并结合单位时间的使用费率,计算工程款项。
4. 计算机辅助计量:借助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和计量,提高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处理效率。
三、支付过程与风险控制建筑工程支付过程的安全与合规性是保障各参与方利益的关键。
以下是常见的支付过程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1. 资金划拨:在支付过程中,确保支付资金的来源合法、安全,并遵守相关的合规程序。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计量课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计量一、绪论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概念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中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一种计价方式。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1)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企业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率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利润率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1+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1)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2)满足竞争的需要(3)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4)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5)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4、工程量清单与定额计价的区别(1)计价模式不同① 费用构成形式不同定额计价模式下费用构成: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② 计价依据不同③ “量”“价”确定的方式方法不同(2)反映的成本价不同(3)风险承担人不同(4)项目名称划分不同① 定额计价模式中项目名称按“分项工程”划分,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项目名称按“工程实体”划分② 定额计价模式中项目含施工方法因素,而清单计价模式中不含(5)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原则上的不同定额计价模式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数量是施工时工程的实际数量(即考虑施工时采取措施因素所增加的预留量等因素所确定的量)清单计价模式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考虑施工因素,所计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图样图示尺寸的数量综上所述:两种计价模式的本质区别在于:① “工程量”和“工程价格”的来源不同② 定额计价模式下“量”由投标人计算,“价”按统一规定计取;③ 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量”由招标人统一提供,“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市场各种因素,考虑竞争需要自主报价。
建设工程中的工程量清单与计量支付

建设工程中的工程量清单与计量支付工程量清单与计量支付在建设工程中占据着重要的角色。
通过合理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科学的计量支付方式,可以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实现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
本文将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量支付方式的选择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中对各项工程量进行明细列举的表格,是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需要基于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标准,依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划分,全面、准确地列出工程项目中的各项工程量。
1. 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性和功能进行划分,分为不同的分部工程,比如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以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对各项工程量进行分类汇总,便于管理和计量支付。
2. 单位工程:在每个分部工程中,又可以根据设计图纸和规范标准的要求,将工程量细化为更小的单位工程,比如墙体工程、地面工程等。
单位工程的编制需要综合考虑工程量的大小、施工难度、工期等因素,确保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具有可操作性。
3. 编制要求: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需要准确、完整、一致和规范。
每一项工程量都需要有详细的定义和计算公式,并在清单中明确列出工程量的单位、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以及计量支付的依据。
此外,还需要及时更新清单,并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
二、计量支付方式的选择计量支付是指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的一种方式,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和合同类型,可以选择不同的计量支付方式。
1. 按量支付:按照工程量清单中列示的各项工程量进行支付,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计量单价,计算出应支付的金额。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比较明确、工程变更较少的情况,能够准确反映工程进展情况。
2. 阶段支付:根据工程完成的不同阶段进行支付,在合同中约定每个阶段应支付的金额或比例,并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周期较长、工程量分布较为离散的情况,能够分散支付风险,并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造价工程师的工程量清单和计量支付
造价工程师的工程量清单和计量支付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其中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和进行计量支付的工作。
本文将探讨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量支付方面的职责和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项目中对各项工程量进行量化和计价的基础。
造价工程师需要根据项目需求和规范要求,进行详细的调研和测量,以编制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1. 调研和测量:造价工程师需要实地考察项目现场,并且通过测量和调研,获取所需的工程量信息。
这包括测量各项工程的尺寸、数量和质量要求等。
2. 单价确定: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造价工程师需要参考行业价格指导手册和市场行情等信息,确定各项工程的合理单价。
这样可以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获取的工程量信息和单价,造价工程师开始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按照工程项目的各个部位和工序进行划分的,其中列出了各项工程的名称、数量、单位和单价等详细信息。
二、计量支付计量支付是指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相应的支付和结算。
造价工程师需要对项目的计量支付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1. 监督计量工作:造价工程师需要对工程项目的计量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这包括监督施工单位对工程量进行准确测量,并确保计量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 计量支付审核:在计量支付过程中,造价工程师需要对计量结果进行审核。
对于计量支付单据,需要核对其中的工程量、单价和金额等信息,以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结算和支付:根据审核结果,造价工程师与相关财务人员进行结算和支付工作。
这包括编制支付计划、协调与分包商的结算事宜,并及时解决结算中的纠纷和问题。
三、项目控制和风险管理除了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量支付,造价工程师还需要进行项目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
他们需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1. 资源协调:造价工程师需要与项目管理团队、供应商和承包商等进行紧密合作,协调项目所需的资源,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013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2015年四季度安装人员培训资料2015-11-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GB 50500-2013、GB50856-2013)一 2013清单的主要内容及变化(一)计价规范“13规范”共设置16章、54节、329条,比“08规范”分别增加11章、37节、192条,表格增加8种(见下表),并进一步明确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的两种方法。
具体变化大致如下:“13规范"与“08规范”章、节、条文增减表1.总则1)将原规定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修改为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
2)原1.0.7条对附录A~附录F的规定上升为国家计量规范。
2.术语1)对“工程量清单”修改完善了定义,并新增“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一步明确各自的适用范围。
2)新增“工程量偏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工程设备”、“工程成本”、“缺陷责任期”、“招标代理人”、“单价项目”、“总价项目”等29个术语。
3)修改了“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的定义。
3.一般规定1)增加发包人供应材料和承包人提供材料,分别列为3.2节和3.3节。
2)将计价风险列为一节,将“08规范”4.1.9条上升为强条,其条文说明修改后列为正文4条。
4.工程量清单编制本章在“08规范”第3章基础上编写,由于新增计量规范,有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的条文移入计量规范。
1)规费项目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取消了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新增了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2)税金新增地方教育附加。
5.招标控制价1)将投诉的日期从“应在开标前5天”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新增了投诉的内容、投诉的条件、投诉的受理以及复查的期限、复查结论的判断标准等条文,使投诉及其处理具有可操作性。
建筑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工程量清单与计量支付
建筑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工程量清单与计量支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清单与计量支付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工程量清单是施工方案编制的基础,而计量支付则是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保障施工方和工程款项的相互利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量支付的相关内容。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是一个详细列出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和工作量的项目表格。
它包括了工程项目的名称、编号、计量单位、工程量、单价和金额等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需要根据建筑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项目合同要求等信息进行。
1. 根据设计图纸进行量取首先,根据建筑设计图纸,量取工程项目中各项工程量。
量取时应注意准确性和全面性,确保与设计图纸一致。
同时,还需关注施工方法和要求,以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
2. 制定标准单价根据市场价格和项目合同要求,制定每个工程项目的标准单价。
标准单价的制定需要考虑材料和人工成本、市场行情、项目特殊要求等多个方面因素。
合理的标准单价可以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量取的工程项目和制定的标准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项目都应与设计图纸一致,并注明相关的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同时,每一项工程项目应计算出相应的金额,并总结到清单底部。
二、计量支付的程序计量支付是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的付款程序,它是施工方和建设单位之间进行施工付款的重要手段。
计量支付的程序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步骤:1. 工程量计量根据工程量清单,对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
计量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进行,一般为月度计量。
计量时应把握好施工进度,确保计量工程量的准确性。
2. 编制计量支付证书根据计量结果,编制计量支付证书。
证书中应包括施工方已完成的工程量、计量单价、计量款项等相关信息。
同时,施工方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量材料和记录,以便建设单位核查和审核。
3. 审查和审核建设单位会对计量支付证书进行审查和审核。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13.1
建筑工 程价款 结算暂 行办法
3%)=189.15万元 10 月 份 应 扣 工 程 预 付 款 金 额 为
195×60%=117万元 10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为189.15-117-
20=52.15万元
施工合
§13.2
同纠纷 适用法 律的解
释 工程量 清单计 价施工
( 6 ) 11 月 份 应 签 证 的 工 程 款 为 180×(13%)=174.6万元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二)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
建筑工 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3.1 程价款 结算暂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行办法 施工合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律的解
释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
工程量 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
清单计 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
价施工 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
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
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构件费
比重按60%考虑;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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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四)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与支付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1、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 14 结算暂 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行办法 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 施工合 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 同纠纷 天内不予计量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 §13.2 适用法 项调整; 律的解 释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 工程量 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 清单计 价施工 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 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二、工程价款结算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 结算暂 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 行办法 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施工合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同纠纷 §13.2 适用法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 律的解 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 释 法等有关规定; 工程量 清单计 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 价施工 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三)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工 1、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3.1 程价款 结算暂 行办法 (1)按月结算与支付; 施工合 同纠纷 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 §13.2 适用法 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 律的解 点,办理年度结算; 释 工程量 (2)分段结算与支付 清单计 价施工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 §13.3 合同价 紧蹙,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 款确定 合同中明确。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的 计量与支付
§1 §2
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 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 确定与调整
目录
§3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结算暂 行办法 施工合 同纠纷 §13.2 适用法 律的解 释 工程量 清单计 价施工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 §13.1 程价款 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 结算暂 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 行办法 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 施工合 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 同纠纷 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 §13.2 适用法 律的解 (三)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 释 工程量 下列办法解决: 清单计 1、双方协商确定 价施工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13.3 合同价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13.1 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一、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一)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 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 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 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二)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 建筑工 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3.1 程价款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结算暂 行办法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施工合 同纠纷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 §13.2 适用法 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律的解 释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工程量 清单计 价施工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 §13.3 合同价 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 2、工程量计算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1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 §13.1 程价款 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 结算暂 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 天通知承 行办法 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 施工合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 同纠纷 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 §13.2 适用法 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 律的解 实结果无效。 释 ( 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 14天内未核实完 工程量 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 清单计 价施工 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 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 与调整 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 结束 返回 量。
工程量清单法 2、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 计量与支付 1、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 结算暂 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 行办法 施工。 2、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设计变更涉 施工合 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 同纠纷 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 §13.2 适用法 列方法进行: 律的解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 释 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工程量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机构,可以 清单计 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价施工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 §13.3 合同价 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 款确定 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 与调整 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 结束 返回 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三、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 建筑工 (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 §13.1 程价款 结算暂 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 行办法 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 方签字后生效。 施工合 同纠纷 §13.2 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 适用法 律的解 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 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价施工 (二)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 §13.3 合同价 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 款确定 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结算暂 3、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 行办法 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施工合 同纠纷 §13.2 适用法 4、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 律的解 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 释 工程量 金。 清单计 价施工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3、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如承包人未提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 结算暂 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 行办法 工程变更涉及工程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 双方协商确定。 施工合 同纠纷 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 §13.2 适用法 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 律的解 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 释 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已被确认。 工程量 清单计 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 价施工 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13.1 程价款 结算暂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 行办法 及时限; 施工合 同纠纷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13.2 适用法 律的解 释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工程量 清单计 价施工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 (二)工程预付款应符合下列规定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 §13.1 程价款 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 结算暂 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 行办法 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施工合 ( GB50500 - 2003 )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 同纠纷 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13.2 适用法 2、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 律的解 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释 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工程量 清单计 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 价施工 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 §13.3 合同价 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 款确定 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 与调整 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结束 返回 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 结算暂 行办法 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 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施工合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 同纠纷 合同价款。 §13.2 适用法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 律的解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释 ( 4 )、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量 (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清单计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施工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 3、工程进度款支付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1 )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 §13.1 程价款 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申请,发包人应按不低于 结算暂 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 行办法 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 施工合 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同纠纷 (2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 §13.2 适用法 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律的解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 释 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 工程量 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 清单计 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 价施工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 与调整 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 结束 返回 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