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一章至第十三章【圣才出品】
保险硕士(MI)《保险专业基础》考研真题及详解(信用)【圣才出品】

第二章信用一、选择题1.认为利率是一种货币现象,利率水平由货币供给与人们对货币需求的均衡点决定的理论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研]A.马克思的利率理论B.实际利率理论C.可贷资金论D.凯恩斯的利率决定理论【答案】C【解析】按照可贷资金理论,利率的决定建立在可贷资金供求均衡的基础之上。
如果投资与储蓄这一对实际因素的力量对比不变,按照这一理论,则货币供需力量对比的变化就足以改变利率,因此,利率在一定程度上是货币现象。
2.LIBOR是指:()。
[武汉大学2014研]A.伦敦市政债券利率B.美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C.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D.伦敦银行法定存款准备率【答案】C【解析】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是大型国际银行愿意向其他大型国际银行借贷时所要求的利率。
它是在伦敦银行内部交易市场上的商业银行对存于非美国银行的美元进行交易时所涉及的利率。
LIBOR常常作为商业贷款、抵押、发行债务利率的基准。
3.()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一定款项的债务凭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研]A.期票B.汇票C.本票D.空票据【答案】A【解析】A项,期票是指由债务人签发的,载有一定金额,承诺在约定的期限由自己无条件地将所载金额支付给债权人的票据;B项,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C项,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D项,空票据又称“金融票据”或“融通票据”,是一种既没有原因债务也没有对价的授受,专门为取得金钱的融通而发出的票据,它不是以商品交易为基础发生的票据,而是为了资金融通签发的一种特殊票据。
4.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是()。
[浙江工商大学2012研]A.银行信用B.企业信用C.商业信用D.消费信用【答案】C【解析】商业信用是指在工商企业之间买卖商品时,卖方以商品形式向买方提供的信用。
孙祁祥《保险学》(第6版)章节题库-第十三章 健康保险【圣才出品】

第十三章 健康保险一、名词解释1.费用保险答:费用保险是指承保因无法预测的异常支出而造成的财产和收入上的损失。
这种未来费用仅限于临时生活费、残余整理费等保险事故发生后的间接费用。
如果说收入保险和财产保险是承保死亡、火灾、交通事故等危险发生时的经济损失,那么,费用保险则是承保未来费用支出的经济损失,即以危险事故发生时为准,承担事后的费用。
2.健康保险答: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①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②必须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③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3.团体健康保险答:团体健康保险是指以团体或其雇主作为投保人,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其所属员工作为被保险人(包含团体中的退休员工),约定由团体雇主独自交付保险费,或由雇主与团体员工分担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分娩住院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其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看护费用,以及在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分娩致残疾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残疾保险金的一种团体保险。
4.团体(基本)医疗费用保险答:团体(基本)医疗费用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开始后,因疾病而住院治疗时,保险人将负责给付其住院费用、治疗费用、医生出诊费用以及透视费用和化验费用等的一种团体健康保险。
住院费用的给付按照住院天数乘以每日住院给付金额进行计算,每日住院给付金额以及每次住院的天数在团体雇主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中都予以规定。
治疗费用的确定有两种方法:①表列法,即在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各项治疗的费用限额。
不同的团体可根据其需要或员工所能承担的范围,将此费用金额乘上某一系数,以调整其限额。
保险人按此确定的限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或代为支付治疗费用)。
②根据合理习惯确定每次住院治疗的费用。
通常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医生出诊费用以及透视费用和化验费用。
保险专业考研试卷真题

保险专业考研试卷真题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保险利益原则B. 风险分散原则C. 保险合同自由原则D. 保险赔偿原则2. 以下哪项不是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A. 风险转移B. 投资收益C. 风险管理D. 社会稳定3. 保险费率的确定通常不包括以下哪个因素?A. 保险金额B. 保险期限C. 投保人的年龄D. 投保人的性别4.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权利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B. 随时解除合同C. 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D. 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 以下哪种保险不属于人身保险?A. 人寿保险C. 财产保险D. 意外伤害保险6. 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以下哪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A. 根据风险评估确定保险费率B. 根据投保人的风险偏好选择保险产品C. 强制投保人购买保险D. 根据投保人的信用等级提供保险服务7. 保险合同的解除,以下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 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B. 保险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C. 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应退还已交保费D. 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不承担已发生的保险责任8.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保险欺诈行为?A. 故意隐瞒重要事实B. 伪造保险事故C.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D. 投保人超额投保9. 保险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能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制定保险行业法规B. 监督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C. 为保险公司提供咨询服务D. 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10. 以下哪种保险属于再保险?A. 人寿保险B. 财产保险D. 分保保险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
2. 解释保险中的“近因原则”及其在保险理赔中的应用。
3. 描述保险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及其角色。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案例:张先生在2019年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期限为10年。
2021年,张先生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
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第四章至第五章【圣才出品】

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概念题1.近因[广东财经大学2015保险硕士]答: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的原因,而不一定是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保险损失最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是保险赔付以保险风险为损失发生的近因为要件的原则,即在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保险风险,保险人应负赔付责任,近因属于不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推定全损[首都经贸大学2017研;华南理工大学2011保险硕士]答: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修复和施救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或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
3.代位追偿权[中央财大2014保险硕士]答: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只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保险人才负责赔偿,否则,保险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只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或自己承担损失,与保险人无关,也就不存在保险人代位追偿的问题。
(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样被保险人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并在取得保险赔款后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追偿。
(3)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因为代位追偿权是债权的转移,在债转移之前是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特定的债的关系,与保险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保险人只有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以后,才依法取得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4.保险利益原则[中央财大2014保险硕士]答: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保险形态的分类)【圣才出品】

第五章保险形态的分类一、概念题1.共同保险[中央财大2012保险硕士、河北大学2012保险硕士]答:共同保险是指要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在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能以某一保险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按损失比例分担责任。
从形式上看,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相似,要保人仅需与某一保险公司接触,不必与各保险公司分别接洽,但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首先,反映的保险关系不同。
共同保险反映的是投保人与各保险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保险关系是一种直接的法律关系;再保险反映的是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再保险接受人与原投保人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关系。
其次,对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
共同保险的各保险公司对其承担风险责任的分摊是第一次分摊,而再保险则是对风险责任进行的第二次分摊;共同保险是风险的横向分担,再保险则为风险的纵向分担。
2.保证保险[对外经贸大学2011保险硕士]答:保证保险是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的一种保险。
保证保险的保险人代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如果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由其负赔偿责任。
保证保险有三个当事人:保证人即保险人,权利方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义务方即被保证人。
在保证保险中,当所保证的事件发生,权利人遭受损失,但只有在被保证人不能补偿损失时,保险人才会代为赔偿。
被保证人对保险人(保证人)为其向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补偿,均有返还给保险人的义务。
保证保险主要有两种形式:①履约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工程而遭受的损失;②忠诚保证保险,承保雇主因雇员的不法行为,如盗窃、贪污、伪造单据、挪用款项等行为而使雇主受到的经济损失。
忠诚保证保险按照雇主的要求可以投保其所有雇员,也可投保其指定的某些雇员。
3.职业责任保险[广东商学院2011保险硕士]答:职业责任保险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
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保险经营)【圣才出品】

第十一章保险经营一、概念题1.随收即付制[武大2012保险硕士]答:随收即付制是一种社会保险财务制度,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使保险财务收支保持大体平衡的一种财务制度。
除养老保险项目外,一般社会保障项目都采用这种财务制度。
它具有费率计算简单、无保值增值的压力、不受到货币贬值影响的特点。
2.保险偿付能力[武大2012保险硕士;河北大学2012保险硕士]答:偿付能力是指保险企业支付赔款和给付的能力。
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
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后,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中即处于债务方,当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险标的发生约定损失时,保险人必须按约进行赔偿或给付。
保险企业的保费收入等于赔款、管理费用和适当利润的总和。
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只有在其“认可资产”等于或超过其负债时,才具有现实性。
保险企业切实保障其偿付能力,是维持经营稳定的重要环节。
偿付能力的监管是保险监管中最重要的内容。
3.暂保单[东北财大2004研]答:暂保单是指在出立正式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出具的临时性的保险证明。
暂保单通常只记载保险单中的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险种等重要事项以及保险单以外的特别约定。
经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签章后,交付投保人。
暂保单在保险单未签发前,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但其有效期较短,通常以30天为期限,并在正式保险单签发时自动失效。
正式保险单签发前,保险人可以终止暂保单,但须提前通知投保人。
二、选择题1.财产保险合同有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之分,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不足额保险合同的赔偿方式是()。
[东北财大2002研]A.第一危险赔偿方式B.第二危险赔偿方式C.顺序责任赔偿方式D.比例赔偿责任方式E.限额责任赔偿方式【答案】D【解析】在不足额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两种:①比例赔偿方式,即按照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额;②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不考虑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损失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来进行;而对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硕士(MI)保险专业基础历年真题试卷汇编及答案(含2套)

保险硕士(MI)保险专业基础历年真题试卷汇编一、计算题1.(2011浙江工商大学)已知某消费者的效用函数为U=X2+Y3,(X,Y),商品的价格分别是(12,8)元,消费者消费了9单位的X,求在消费者均衡的条件下,他对Y商品的需求量。
二、名词解释题2.(2011浙江财经学院、复旦大学模拟题)需求的价格弹性3.(2011西南大学)长期生产函数4.(2011浙江财经学院)边际报酬递减5.(2011广东商学院)等成本线6.(2004人行)金本位7.(1999人行)流动性陷阱8.(2011中央财经大学)回购协议三、单项选择题9.(2011浙江工商大学)当某商品的价格上升2%,其需求量下降10%,则该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是( )。
(A)缺乏弹性的(B)富有弹性的(C)单位弹性的(D)无法确定10.(2011广东商学院)如果规模报酬不变,单位时间里增加了20%的劳动使用量,但保持资本量不变,则产出将( )。
(A)增加20%(B)减少20%(C)增加大于20%(D)增加小于20%11.(2011浙江工商大学)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国民生产总值GNP之间的关系是( )。
(A)GNP=GDP-外国要素在本国的收入+本国要素在外国的收入(B)GNP=GDP-外国要素在本国的收入-本国要素在外国的收入(C)GNP=GDP+外国要素在本国的收入+本国要素在外国的收入(D)二者等价12.(2011东北财经大学)风险与保险的关系是( )。
(A)有保险才有风险(B)有风险才有保险(C)风险和保险是同时产生的(D)就好像先有鸡后有蛋、还是先有蛋后有鸡一样说不清楚13.(2011广东商学院)在近现代保险中最早的险种是( )。
(A)火灾保险(B)人身保险(C)财产保险(D)海上保险14.(2011东北财经大学)。
代位追偿原则适用于( )。
(A)财产保险合同(B)人寿保险合同(C)健康保险合同(D)意外伤害保险合同15.(2011东北财经大学)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履行赔偿责任,或者是( )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学考研考试题库及答案

保险学考研考试题库及答案# 保险学考研考试题库及答案## 一、选择题1. 保险学中的“保险”一词,其英文表达是:A. GuaranteeB. InsuranceC. AssureD. Ensure答案:B2. 以下哪项不是保险合同的基本特征?A. 补偿性B. 风险转移性C. 保险费支付性D. 强制性答案:D3. 人寿保险中,以下哪种保险不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A. 寿险B. 年金保险C. 健康保险D. 意外伤害保险答案:C## 二、判断题1.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险利益原则,即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答案:√2.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只能由保险人行使。
()答案:×3. 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需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答案:×## 三、简答题1. 简述保险与赌博的区别。
答案: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其目的是通过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减少个人或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和潜在损失。
保险合同基于大数法则和概率计算,具有补偿性和合法性。
而赌博是一种基于偶然性的游戏,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且往往伴随着道德和法律风险。
2. 什么是再保险?其作用是什么?答案: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了分散风险,将自身承担的部分保险责任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行为。
再保险的作用包括:帮助保险公司管理风险,提高资本效率,扩大承保能力,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平衡风险。
##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公司为其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合同规定,若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某日,一名员工在工作时不慎摔倒,造成骨折,随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问题:1. 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该索赔请求?2. 如果该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发生同样的意外,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答案:1. 保险公司首先应核实事故的真实性,确认是否符合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范围。
若事故属实且符合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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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保险经营
一、概念题
1.随收即付制[武大2012保险硕士]
答:随收即付制是一种社会保险财务制度,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使保险财务收支保持大体平衡的一种财务制度。
除养老保险项目外,一般社会保障项目都采用这种财务制度。
它具有费率计算简单、无保值增值的压力、不受到货币贬值影响的特点。
2.保险偿付能力[武大2012保险硕士;河北大学2012保险硕士]
答:偿付能力是指保险企业支付赔款和给付的能力。
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
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后,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中即处于债务方,当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险标的发生约定损失时,保险人必须按约进行赔偿或给付。
保险企业的保费收入等于赔款、管理费用和适当利润的总和。
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只有在其“认可资产”等于或超过其负债时,才具有现实性。
保险企业切实保障其偿付能力,是维持经营稳定的重要环节。
偿付能力的监管是保险监管中最重要的内容。
3.暂保单[东北财大2004研]
答:暂保单是指在出立正式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出具的临时性的保险证明。
暂保单通常只记载保险单中的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险种等重要事项以及保险单以外的特别约定。
经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签章后,交付投保人。
暂保单在保险单未签发前,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但其有效期较短,通常以30天为期限,并在正式保险单签发时自动失效。
正式保险单签发前,保险人可以终止暂保单,但须提前通知投保人。
二、选择题
1.财产保险合同有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之分,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不足额保险合同的赔偿方式是()。
[东北财大2002研]
A.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B.第二危险赔偿方式
C.顺序责任赔偿方式
D.比例赔偿责任方式
E.限额责任赔偿方式
【答案】D
【解析】在不足额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两种:①比例赔偿方式,即按照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额;②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不考虑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损失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来进行;而对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我国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属于比例赔偿方式。
2.第一次危险选择,即()的选择。
[东北财大2004研]
A.业务员
B.内勤人员
C.核保人员
D.体检医师
【答案】C
【解析】第一次危险选择,就是指销售人员核保的过程,也就是核保人员对投保人进行第一次风险选择,即避免或拒绝非善意投保者、无可保险利益者以及生活习惯不良、环境因素恶劣的投保者。
3.以下()不属于保险经营中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
[人行研究所2004研] A.人寿保险
B.定值保险
C.重置成本保险
D.超额保险
【答案】D
【解析】①损失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的一项基本原则,在保险实务中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是损失补偿原则的特例:定值保险和重量价值保险;②损失补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三、判断题
1.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方式包括:第一损失补偿方式、非比例补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2004研]
【答案】错
【解析】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方式主要有四种,包括比例责任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限额责任赔偿方式和免责限度赔偿方式。
2.核保中的事前选择包括对保险标的及其利益的选择。
()[武大2011研]
【答案】对
【解析】保险核保就是保险人对愿意参加保险的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请经过审核,决定是否接受的过程。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根本前提和依据。
只有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时,才能对该标的投保。
所以核保中的事前选择包括对保险标的及其利益的选择。
四、简答题
1.简述建筑工程保险中的建筑工程的保险额应如何确定和调整。
[东北财大2004研]答:建筑工程保险的责任限额是指保险人承保的危险损失补偿限额,包括以建筑工程中财产物为保险标的而确定的保险金额、以第三者责任危险为保险标的的赔偿责任,以及根据保险双方协商确定的免赔额。
在保险金额方面,按不同的承保项目分项确定。
其中建筑工程本身一般以该工程的总造价为保险金额,包括设计费、材料设备费、施工费、运杂费、税款及保险费等项;考虑到施工期间多种因素的变化,如原材料价格的涨跌等,保险人一般让投保人根据计划价投保,待工程完毕后再按实际造价对保险金额予以调整;其他承保项目的保险金额则以投保标的的实际价值或重置价值为依据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因地震、洪水等特约灾害造成损失的,保险人一般还另行规定赔偿限额,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如80%)计算。
2.哪些情况下不得对赔案进行通融赔付?(至少列举4种情况)[中央财大2007研]答:通融赔付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本不应完全承担赔付责任,但仍赔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行为。
通融赔付虽然是解决理赔纠纷的润滑剂,但是并不是随意的,一般在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费用保险的应用中比较多。
出于维护公司形象或者关心被保险人的考虑,在金额不大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做出一些通融赔付的决定。
此外,保费高、信誉好的客户发生的理赔,以及早期因手工出单造成保险公司过失的一些理赔中,经常应用到通融赔付。
由于通融赔付不是正规的赔付,很多时候就得通过暗箱操作来完成,在赔付的整个流程中往往不会形成理赔卷宗,赔偿金自然不能通过正常的渠道支付,往往是利用账外资金赔付。
这样就迫使保险公司建立小金库,资金在体外循环,时间久了必然缺失有力的监管。
通融赔付在赔偿原则和补偿标准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就会使得一些“别有用心”的保户利用这一漏洞,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与承保公司工作人员串通,骗取保险赔偿金,有时甚至还会滋生行贿、受贿等一系列问题,当骗取的赔偿金数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时,就构成了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违法行为。
典型的情况有:①骗保;②存在逆选择的赔案;③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赔案;④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的赔案等。
3.简述车辆损失保险确定保险金额的方式。
[中央财大2002研]
答:车辆损失保险承保的是车辆本身因各种自然灾害、碰撞及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施救费用,其保险金额通常根据投保车辆的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我国车辆损失险条款中,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是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2)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3)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4.分析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以及我国分红保险的红利领取方式。
[上海财大2007研]答: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这里的保单持有人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保险合同利益及红利请求权的人。
分红保险采用固定费用率的,其相应的附加保费收入和佣金、管理费用支出等不列入分红保险账户;采用固定死亡率方法的,其相应的死亡保费收入和风险保额给付等不列入分红保险账户。
分红产品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保户享有保单盈余分配权的产品,即将寿险公司的盈余,如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等,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分配给保户的保单盈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保单红利。
(1)红利来源
分红保险的红利,实质上是保险公司盈余的分配。
盈余就是保单资产份额高于未来负债的那部分价值。
每年由公司的精算等相关部门计算盈余中可作为红利分配的数额,并由公司董事基于商业判断予以决定,由此决定分配的数额称之为可分配盈余。
盈余(或红利)的产生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但最为主要的因素是利差益(损)、死差益(损)和费差益(损)。
①死差益(损):对于以死亡作为保险责任的寿险,死差益是由于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死亡率而产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