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日常业务办事指南
余杭区职称工作办事指南

职称工作办事指南注:自2012年6月起,凡办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中级评审、初定、认定、审定等)手续,个人信息需在网上同步申报(注:填写评审材料或申报材料后,须完成材料报送的步骤),网址。
请各单位及时在该网站上进行注册,并按相关要求,及时上传申报人员信息。
(注:申报成功后,申报人员的状态应该是一级部门待审核。
)因各专业评审时间各不相同,请按相应专业的评审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段内,上传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人员的信息。
自2014年起,凡办理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手续,所在的单位必须已在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进行单位的注册,并已导入您的个人信息。
(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每年度需完成总学分72.00分,其中,选修课24.00学分,必修课48.00学分。
一、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和程序(一)初定条件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国家和省规定不进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或专业(如卫生系列)除外:1.初级(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2.中级(1)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
(2)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材料和程序1.本人如实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一式1份(中级2份),附学历或学位证书、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初级资格申报所需附件都只需带原件审核,不需要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教师系列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其它部分专业如会计、统计、法律等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
职称处主要业务工作流程

职称处主要业务工作流程(办事程序)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承办过程为: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核、任职资格申报审查、任职资格评审、下发任职资格文件、评审表验印、办理任职资格证书。
(一)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核⒈范围对象事业单位内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⒉申报材料⑴上年度《结构比例审批表》;⑵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人员编制文件;⑶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⑷专业技术人员变动的有效证件(调动介绍信、就业报到证、辞职审批表、离退休审批表等,均为原件)及变动情况汇总表;⑸事业单位填报的本年度《结构比例审批表》一式4份(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打印);⑹本单位人员信息(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生成的电子文本,.txt格式文件)。
⒊办事程序⑴申报程序①事业单位申报;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⑵服务程序①职称处各协调组主办人员受理材料并初审空岗数;②职称处长审核并提交主管领导参加的业务会研究确定;③职称处各协调组主办人员将确定后的事业单位空岗数批转主管部门。
⒋服务时限,服务人通常在8月份,由职称处各协调组主办人员对口服务。
(二)任职资格申报审查(9月-10月底;盲人按摩高级为年初2-4月,审计高级5月初报考业务7、8月审报材料9月评审)⒈范围对象⑴郑州市企事业单位内签订有人事或劳动协议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⑵在党政机关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公务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控制在审计、会计、统计、工艺美术、翻译、档案等系列(专业)。
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首次申报参照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的规定执行。
⒉申报材料。
职称认定办事指南(非教师类)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办事指南一、办理条件(一)大、中专毕业生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所学的专业对口或相近。
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取得业绩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可参照中专毕业生申报认定。
对于本市户口且不在海珠区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的人员,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中心并实行人事代理后方可办理。
(二)具体条件如下: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员”级资格;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级资格;3、研究生班毕业、获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级资格;4、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受聘助理级职务满二年后获硕士学位,再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也可受聘助理级职务满一年后获硕士学位,再从事理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资格;5、获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资格。
二、所需材料(一)《广州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二)《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三)毕业证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四)《贴资格证相片页》(附大一寸彩色光面相片)(五)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六)用人单位开具的从未认定过职称的证明(超过认定年限的必须提供)(七)上岗证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会计、统计、律师等必须提供)(八)与用人单位签定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非广州市户口人员必须提供)三、办理程序1、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广东省网络应用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或培训证明。
(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月前5个工作天可委托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职称办理流程

职称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格。
1. 职称办理的基本条件,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工作年限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同职称的具体条件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询。
2. 申请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工作业绩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科研成果、专业技术项目、技术创新成果等。
3.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评审材料、工作单位证明等。
二、申报材料准备。
1.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
2. 申请人需要填写职称评审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推荐信或者推荐单位的意见,证明其在专业领域内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申报流程。
1. 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的职称评审机构。
2. 职称评审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3. 专家评审将对申请人的工作业绩、专业技术能力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是否具备职称评审资格。
四、评审结果。
1. 评审结果将通过书面信函或者官方网站公示的形式进行通知,申请人需及时关注通知内容。
2. 若评审结果为通过,申请人可领取职称证书,并将其纳入个人档案。
3. 若评审结果未通过,申请人可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整改,重新申请职称评审。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操作,避免错过申报时间或者材料不全的情况。
2. 在填写申请表和准备申报材料时,需认真核对每一项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3. 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可咨询相关的职称评审机构或者专业人士,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和疑惑。
六、总结。
职称办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希望申请人能够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严格遵守评审流程,最终顺利通过职称评审,取得应有的荣誉和地位。
职称申报业务操作指南——单位系统

职称申报业务操作指南——单位系统一、单位帐户操作(一)单位帐户注册及登录1.单位首次使用系统需要注册帐户(若已注册,请直接登录),点击【注册】按钮,如下图:2.填写单位账户基本信息。
请对照最新营业执照上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行业”、“单位所在地”、“单位地址”单位营业执照:上传最新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不能在营业执照上加上任何文字、图案、数字、水印等无关信息。
单位签章:上传单位公章扫描件,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章,用于职称申报过程中单位意见盖章。
单位工作人员账户信息:(重要,建议在单位注册时一并添加),工作人员必须在个人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信息成功后方可关联。
点击【新增工作人员】按钮,输入需要增加的工作人员身份证号码,点【查询】后可以看到工作人员信息,再点击【添加】,如下图:注意事项:1.单位账户权限仅能修改单位“组织机构管理”,其功能包括“账户信息”、“单位信息”、“更名记录”及“联系人信息”。
2.营业执照类型:国有企业、非公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政府或者编办发的批准成立文件、社团:《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3.当单位帐户密码丢失时可通过系统设置的工作人员信息找回密码,如下图:(二)单位帐户密码丢失1.点击密码输入框右侧的【忘记密码】按钮,进行密码找回,如下图:2.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单名称,并填写社会统一代码,如下图:3.选择下拉列表中选择工作人员,并填写相对应的身份证号,如下图:在单位帐户中可以看到工作人员,可视实际情况可以进行新增、启用或删除,如下图:(三)单位帐户密码修改点击【修改单位密码】按钮即可修改密码,如下图:注意事项:当无法登录单位帐户时,先通过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进行找回,若没设置单位工作人员就忘记密码的情况,请致电让区人才职改办工作人员协助找回密码,登录系统后再自行修改密码。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经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直报点咨询以及在“广州职称”网了解到,广州职称认定、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如下:一、申报方式根据国家、省市职称政策的规定,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通过考核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相应级别(初、中、高级)、专业的技术资格。
二、办理条件及操作流程(一)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1、对象范围在广州市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申报条件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考核认定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述各级别档次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3、材料要求(详情可登陆广州职称http://www。
hrssgz。
/gzzc/)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⑵《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⑶《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所贴照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一致.⑷身份证复印件。
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⑺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⑻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者须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
⑼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认定高级资格者须提交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材料、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⑽直报人员、正常申报或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a.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鞍山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鞍山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大厅办事指南1号窗口一、工作职责负责办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手续。
二、办事程序(一)干部调入程序:1、对方人事部门向我处发来商调函,并附三份《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由本人到所在单位申领,各项填写齐全,盖调出、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2、我处发出调档函,待阅档后(审查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如学历、就业、工资以及近期表现鉴定、县以上医院的体检材料等),凭我处向对方人事部门发出的同意接收的函件,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准迁证》;3、调入干部持对方人事部门为我处出具的《干部调动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按时到我处报到;4、我处办理完调入手续后,介绍到相关部门。
(二)干部调出程序:1、本人到所在单位申领《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各项填写齐全,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后,报我处;2、我处向对方人事部门发出商调函并附《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一份;3、接到对方人事部门调档函后,由调出干部所在单位将调出干部档案寄给对方;4、我处接到对方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及对方公安部门的户口《准迁证》后,向调出干部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发出《调干通知》;5、我处接到调出干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干部调动介绍信》后,给对方人事部门出具《干部调动介绍信》;6、调出干部凭我处给对方人事部门出具的《干部调动介绍信》、对方公安部门的户口《准迁证》,迁出户口,按时到对方报到。
2号窗口一、工作职责1、负责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2、负责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程序(一)审核上一程序备案材料1、行政管理人员职务变动:事业单位提供考核任免培训处行政职务任免表或行政职务备案手册;2、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变动: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备案手册;3、工勤人员职务变动:事业单位提供计划工资福利处工勤人员备案表;4、事业单位内调人员:按照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的备案材料;5、大中专毕业生:事业单位提供计划工资福利处计划手册;6、工勤人员聘为专业技术人员或行政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书册或考核任免培训处行政职务任免表。
厦门职称证书管理办事指南

厦门职称证书管理办事指南 社会上很多职业都需要有相关的职称证书才能从事该⾏业,⽐如护⼠、律师、公证员、教师等等。
⽽且⼤多数证书都是定期考核,需要重新申报办理的,⼀旦丢失,就需要及时补办。
厦门职称证书管理有哪些相关要求呢?接下来将由店铺⼩编为您介绍这⽅⾯相关⽅⾯知识。
⼀、办理条件 具有职称有证书补办需求的专业技术⼈员 ⼆、办理资料 近期⼩2⼨证件照 登报遗失的报纸 ⾝份证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四、办理时间 即办件 五、办理费⽤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政服务中⼼1301 七、相关政策规定 《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作若⼲问题的暂⾏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第⼆⼗九条:恢复⾼考后⼊学的国家教育⾏政部门承认的全⽇制正规⼤中专院校毕业⽣(包括硕⼠⽣、博⼠⽣,不含“五⼤”毕业⽣),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作见习期满(其中不包分配的⾃费⽣由⽤⼈单位正式录、聘⽤后满⼀年),可根据《试⾏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考核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式附后),聘任相应职务。
其中初级职务资格由县职称改⾰领导⼩组办公室或相当县、处级单位考核(审核)确认;中级职务资格由地(市)职称改⾰领导⼩组办公室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具体规定为:中专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可确认为“员”级;⼤专毕业⽣,见习期满,先考核确认为“员”级,再从事业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作⼆年,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可确认为“助师”级;取得双学⼠学位和研究⽣班毕业的⼈员,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获得硕⼠学位者,先确认为“助师”级;从事本专业⼯作两年后可申报评审中级或从事本专业⼯作三年直接考核确认为中级;博⼠学位获得者可确认为中级,从事本专业⼯作两年后可申报评审⾼级。
(⼆)厦门市职称改⾰领导⼩组、厦门市⼈事局《关于同意成⽴厦门市⼈才服务中⼼职称改⾰领导⼩组的批复》(厦职改字〔200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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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日常业务办事指南
(年月日起执行)
一、职称认定
报送市职称办(中级或市直单位人员初级认定, 网络申报。
)
一、业务内容: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
二、设定依据及申报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号)第三十四、三十五条。
三、办理程序:
.注册。
申报人和所在单位(以及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分别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进入“南宁市职称业务系统”按操作流程和要求进行注册,并按系统提示完善相应资料。
.申报。
申报人选择“职称认定”业务,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完成在线申报。
.审核。
所在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市职改办逐级进行在线审核。
.领证。
审批通过的,申报人凭系统短信、《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打印并逐级盖章)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职改办领取证书。
审核不通过的,在线说明原因并退回个人。
★基本流程:单位注册——申报人注册——申报人在线申报——单位在线审核(——主管部门在线审核)——审批——发证。
必填信息:按系统提示。
三、所需材料(均为扫描件):
.毕业证、就业报到证;
.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在市外、区外社保机构参保者提供);
.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提供);
.岗位审批表及使用证明(认定评聘结合的中、高级职称者提供,如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 《职称认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备注:.有从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工作岗位,申报人的资格证书由申报单位核实,如教师资格证。
.领取职称证书时须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认定审批表》。
)
四、业务咨询电话:、
报送城区职称办(初级认定)
一、业务内容: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
二、设定依据及申报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号)第三十四、三十五条。
三、所需材料(均为扫描件):
.毕业证、就业报到证;
.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在市外、区外社保机构参保者提供);
.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提供);
.岗位审批表及使用证明(认定评聘结合的中、高级职称者提供,如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 《职称认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备注:.有从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工作岗位,申报人的资格证书由申报单位核实,如教师资格证。
.领取职称证书时须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认定审批表》。
)
四、材料报送时间:每年月日月日
五、业务电话:
六、其他要求:
.申报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申报人不能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职称。
.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初、中级职称不进行认定。
.以毕业时间起算,超过规定年限的不予受理,须通过评审取得相应的职称。
.申报人员须有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
在南宁市社保局(含县区)和广西区社保局参保缴费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的,需提供参保证明材料或核查渠道。
.除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外,申报人的人事档案须在南宁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职称重新确认
(一)业务内容:在自治区外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职称,调入我市且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重新确认其原有的职称。
(二)设定依据及申报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号)第三十六、三十七条。
(三)办理流程:
.个人申报。
申报人从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下载中心”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填写相关信息,其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要简述如下三个内容:一是个人基本情况、试用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具备哪些专业知识与能力,有无违法、违纪或违反职业道德情况;二是试用期间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三是存在问题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等。
.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人将本人有关材料及审批表呈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单位人事部门要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同时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专业能力和水平进行审核评价并填写在“试用期单位考核鉴定意见”栏,同意上报的,盖章报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审核后同意推荐的,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在
“县处级单位职改人事部门审核审批意见”栏,盖章后报市职改办审核。
(注: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的,由单位报人才服务机构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职改办审核。
)
.职改办审核。
市职改办(城区职改办)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进入证书核发流程。
审核不通过的,说明原因并退回个人。
.核发证书。
申报人凭回执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职改办服务窗口领取证书。
★基本流程:申报人填写审批表——单位审核——单位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市职改办(城区职改办)审核——核发证书。
(四)必填信息:按审批表提示填写。
(五)所需材料(附扫描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
.毕业证书;
.原职称的批准文件和评审表(认定表、重确表)(需签署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
.原职称证书原件(可网上核查的请提供核查途径,证书审批通过后存档备查);
.学位证书(通过认定取得中、高级职称者提供);
.入编佐证材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或劳动合同(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
.岗位审批表及使用证明(重新确认评聘结合岗位的中、高级职称者提供,如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六)相关要求:
.申报人调入我市后须从事与原职称专业相同的专业技术工作,且在现单位连续参保缴费个月以上。
.申报人与现单位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
.除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应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管理人事档案的人员之外,申报人的人事关系须在本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托管并通过该机构推荐申报。
(七)受理机构:
、市人事考试办(市职改办)职称科。
地点:南宁市建政路三号办公楼一楼、、号窗。
联系电话:
、良庆区职改办
地点:南宁市歌海路号(良庆区行政办公中心楼)
电话:
三、职称证书遗失补办
(一)业务内容:经南宁市职改办评审、认定、重新确认取得的职称证书,因故遗失的,可申请遗失补办。
(二)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附扫描件):
.登报声明。
申报人在我区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证书遗失声明(含证书编号等证书的基本信息)。
.个人申请。
申报人向职改部门书面申请补办职称证书。
.单位证明。
单位核实申请人证书遗失情况及有关基本信息,并出具证明。
.审核。
市职改办对申报人取得的初级或中级职称情况进行核实(属高级职称证书的报自治区职改办审核,所需材料按附件提供)。
情况属实的,予以补办证书。
.核发证书。
申报人凭回执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职改办服务窗口领取证书。
★基本流程:发布登报声明——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市职改办审核(属高级职称证书的报自治区职改办审核)——核发证书。
★总时限:个工作日(从申报人提交材料起算)
(三)受理机构:市人事考试办(市职改办)职称科。
地点:市建政路三号办公楼一楼、、号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