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中型餐饮、大型餐饮经营标准
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豆丁文档分享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计算单行业名称指标名称大型中型小型位从业人员数人 2000及以上 300-2000以下 300以下工业企业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资产总额万元 40000及以上 4000-40000以下 4000以下从业人员数人 3000及以上 600-3000以下 600以下建筑业企业销售额万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资产总额万元 40000及以上 4000-40000以下 4000以下从业人员数人 200及以上 100-200以下 100以下批发业企业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从业人员数人 500及以上 100-500以下 100以下零售业企业销售额万元15000及以上 1000-15000以下 1000以下从业人员数人 3000及以上 500-3000以下 500以下交通运输业企业销售额万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从业人员数人 1000及以上 400-1000以下 400以下邮政业企业销售额万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从业人员数人 800及以上 400-800以下 400以下业销售额万元 15000及以上 3000-15000以下3000以下说明:1.表中的“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行业的企业。
2.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的销售额以现行报表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
3.大型和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各项条件的下限指标,否则下划一档。
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
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
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说明:1。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
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1、农、林、牧、渔业2、工业3、建筑业4、批发业5、零售业6、交通运输业7、仓储业8、邮政业9、住宿业10、餐饮业11、信息传输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14、物业管理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
《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分类表、经营项目分类表、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分类表注:1.一级目录必选、不得复选,二级目录必选、不得复选。
2 .同时通过实体店铺和网上店铺经营的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加注含网络,仅通过网上店铺经营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加注仅网络。
3 .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由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的,加注集体用餐配送;由中央厨房配送的,加注中央厨房配送。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分类表注:1.一、二级目录必选、可复选。
2 .食品销售项目二级目录,含与不含的只能二选一。
3 .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含与不含的只能二选一。
4 .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冷加工糕点)、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冷荤类食品)、冷食类食品制售(仅简单制售)可以复选。
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1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用要求1.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健康证明。
食品经营企业(含集体用餐单位食堂)还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食品经营管理经营者还应建立供货商评价制度以及退出机制等。
连锁企业总部还应当建立总部对门店(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机制。
食品批发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1.2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3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
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1.4食品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应当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即食食品区域与非即食食品区域分开,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经营水产品的区域应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餐饮门店面积分类管理制度

餐饮门店面积分类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餐饮门店的面积分类管理,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门店。
二、门店面积分类1.餐饮门店根据面积大小,分为以下三类:-小型门店:面积小于50平方米;-中型门店:面积介于5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之间;-大型门店:面积大于200平方米。
三、分类管理措施1.小型门店:-店内布局:根据面积限制,小型门店的布局应合理安排,确保顾客的用餐空间舒适;-用餐座位:小型门店的用餐座位数量应在50个以下;-卫生标准:小型门店应严格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清洁、消毒工作;-设备设施:小型门店的设备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确保顾客的安全和舒适感;-用餐流程:小型门店需要优化用餐流程,提高用餐效率,缩短顾客等待时间。
2.中型门店:-店内布局:中型门店的布局应根据面积合理安排,确保顾客的用餐环境舒适;-用餐座位:中型门店的用餐座位数量应在50至200个之间;-卫生标准:中型门店应严格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清洁、消毒工作;-设备设施:中型门店的设备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确保顾客的安全和舒适感;-用餐流程:中型门店需要合理安排用餐流程,提高用餐效率,缩短顾客等待时间;-员工配备:中型门店的员工配备应根据用餐座位数量合理配置,确保用餐流程的顺畅进行。
3.大型门店:-店内布局:大型门店的布局应根据面积合理安排,确保顾客的用餐环境宽敞明亮;-用餐座位:大型门店的用餐座位数量应大于200个;-卫生标准:大型门店应严格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清洁、消毒工作;-设备设施:大型门店的设备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确保顾客的安全和舒适感;-用餐流程:大型门店需要精细化管理用餐流程,合理分配服务人员,确保用餐效率;-员工配备:大型门店的员工配备应根据用餐座位数量合理配置,确保用餐流程的顺畅进行。
四、监督检查1.餐饮门店面积分类管理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2.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店面积的测量和核实;-门店的布局和设备设施的合理性;-餐饮服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消防安全和卫生标准的执行情况。
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各行业划型标准整理如下: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餐饮店多少平方以上要消防证
餐饮店多少平方以上要消防证在繁华的城市中,餐饮行业一直是蓬勃发展的行业之一。
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外就餐。
而作为餐饮店主,除了烹饪美食、服务客人外,还需要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其中包括消防证的申请和持有。
那么,餐饮店多大面积以上需要消防证呢?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和解答。
了解消防证消防证是指餐饮店必须取得的一种特定证件,它被用来证明餐饮店满足了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和标准。
消防证的申请和发放通常由当地的消防部门负责。
持有消防证是餐饮店合法运营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顾客和员工安全的重要措施。
餐饮店的面积要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餐饮店的面积要求是决定是否需要取得消防证的关键指标之一。
具体来说,餐饮店的面积大小决定了不同的消防审批级别。
目前,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的规定,但通常来说,以下标准适用于大部分城市:•小型餐饮店:小型餐饮店通常指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店铺,如小咖啡馆、小快餐店等。
这类店铺申请消防证的要求较为简易,通过履行一些基本的消防安全标准即可。
•中型餐饮店:中型餐饮店面积通常在5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之间,如中餐厅、西餐厅等。
这类店铺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要求,因此对于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
•大型餐饮店:大型餐饮店通常指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如大型酒楼、连锁餐厅等。
这类店铺需要进行较为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申请书、消防设施图纸等的提交,并且需要接受消防部门的现场检查和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面积仅仅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在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餐饮店中,还可能存在其他的具体要求和细则,例如层数限制、安全出口要求等。
申请消防证的程序想要开办一家餐饮店,并且合法运营,需要按照以下程序申请消防证:1.咨询当地消防部门:在选择店铺和开始装修之前,建议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咨询相关申请流程和要求。
由于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咨询可以帮助您了解具体情况。
2.准备材料和图纸:准备申请消防证所需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建筑平面图、装修方案等。
中型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中型小型企业划分标准划分方法简介(一)主要方法现行办法选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将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的规模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
个体工商户参照该办法进行划分。
(二)行业范围现行办法适用的行业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5 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三)应用领域相较于国家统计局 2003 年制定的暂行办法,现行办法不仅设置了“微型企业”,使得层次划分更细致,而且行业范围更全面、指标选取更合理、阈值设置更符合当前实际。
现行办法的出台,为按企业规模统计以及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在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等全方面促进奠定了基础。
(四)注意事项在实际判断企业(单位)的规模时,需注意两点:1.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其中:(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2. 指标条件的满足情况略有不同。
其中: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三、示例以工业为例,现行办法划定标准如下:。
餐饮管理公司规模大小的判定标准
餐饮管理公司规模大小的判定标准
1.门店数量:一个餐饮管理公司的规模可以通过其管理的门店数量来
衡量。
通常情况下,门店数量越多,代表该公司的规模越大。
一家管理着
数十家门店或上百家门店的餐饮管理公司可以被视为大型公司,而管理着
几家门店或数家门店的餐饮管理公司则可以被视为小型公司。
2.员工数量:餐饮管理公司的规模也可以通过其员工数量来衡量。
大
型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通常需要更多的员工来进行管理和协调工作,而小型
公司则需要较少的员工。
因此,员工数量较多的餐饮管理公司往往被视为
规模较大的公司。
3.资产规模:餐饮管理公司的规模还可以通过其资产规模来衡量。
资
产规模大的公司通常意味着其财务实力较强,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经营和
扩张。
一家拥有大量餐厅、设备和其他资产的餐饮管理公司可以被视为规
模较大的公司。
4.经营范围:餐饮管理公司的规模还可以通过其经营范围来判断。
一
家管理着不同类型餐饮品牌,且分布在不同地区的公司往往被视为规模较
大的公司。
在经营范围上,规模较小的公司通常只管理一两个餐饮品牌,
并且主要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地区。
5.品牌知名度:餐饮管理公司的规模还可以通过其品牌知名度来判定。
一家管理的餐饮品牌在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消费者对其有较高的认可度,通常代表该公司的规模较大。
品牌知名度是餐饮管理公司发展壮大的
重要标志之一
综上所述,餐饮管理公司的规模大小可以通过门店数量、员工数量、资产规模、经营范围以及品牌知名度等多个方面进行判定。
不同的标准可以结合考虑,综合判断餐饮管理公司的规模大小。
餐饮分类标准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