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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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用电管理办法

有序用电管理办法
( ) 民生活 , 灌 、 肥 生产 等农 业生 产用 五 居 排 化
电;
月度及短期供用 电信息。
第 十八 条 各省 级 电 网企 业应 密切 跟踪 电力
供需 变 化 , 预计 因 各 种原 因导 致 电力 供应 出现 缺
口的 , 及 时报告 相 关省级 电力运行 主管 部 门 。 应
有限 、 注重 预 防的原 则 。 第五 条 国家 发展 和改革 委员 会 负责全 国有
序用电管理工作 ,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 自职
责范 围 内负责相 关工 作 。 县 级 以上人 民政 府 电力运 行 主管部 门负责本

地市有序用电方案, 编制本地区年度有序用 电方
案 , 报本 级人 民政府 、 并 国家 发展 和改 革 委员会 备
控指标 , 分解 下达 各地 市 电力运 行 主管部 门 。 并 第八 条 各 地 市 电力 运行 主 管部 门应组 织 指
导 电网企业 , 据 调 控 指标 编制 本 地 区年 度 有 序 根 用 电方 案 。地 市 级 有序 用 电方 案 应 定 用 户 、 负 定 荷、 线路。 定 第九 条 各省 级 电力运 行 主管部 门应 汇 总各
国务 院公 报 2 1 2 0 1・ 9
部 门文件
发 展 改革 委 关 于 印发 《 有序 用 电管 理 办法 》 的通 知
发 改运行 (0 1 8 2号 21] 3
北 京市 、河北 省 、河南 省 、陕西 省发 展 改革 委 ,各 省 、 自治 区 、直辖 市工 信委 ( 信委 、工信厅 、经 经 贸委 、经委 ) 、物价局 ,吉林省 、江西省 能 源局 ,国家 电 网公 司 、 中 国南 方 电 网有 限责 任 公 司 ,中 国 华 能集 团公 司 、 中国大唐集 团公 司 、中 国华 电集 团公 司 、 中 国 国电集 团公 司 、中 国 电力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中 国长 江 电力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神华 集 团公 司 、国家 开 发投 资公 司 : 为 贯彻 落实 国务 院要 求 ,加 强 电力需 求 侧管理 ,做 好有 序用 电工 作 ,我委 制定 了 《 序用 电管 理 有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电能质量,维护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环境,保护发、供、用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防范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网电能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

第三条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是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管理上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

第四条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是为了保证电网向用户提供符合国家电能质量标准的电能,对电网内影响电能质量的发电、供电、用电等各环节进行必要的技术监督。

第五条因公用电网、并网发电企业或用户用电原因引起的电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时,应按“谁引起,谁治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并应贯穿于公用电网、并网发电企业及用电设施设计、建设和生产的全过程。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电网企业、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和发电企业、电力设计单位以及由公用电网供电的用户。

第二章电网电能质量监督的范围及主要内容第七条本规定所指的电能质量是指公用电网、发电企业、用户受电端的电能质量,其内容包括:(一)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二)电压允许偏差;(三)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四)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五)电网谐波允许指标。

第八条频率质量监督(一)在电力系统规划、设计、运行中,必须保证有功电源备用容量不得低于发电容量的20%。

(二)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必须具有一次调频和调峰能力,一次调频装置在机组运行时必须投入。

发电厂应根据调度部门要求安装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自动装置。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短缺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短缺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短缺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电力短缺事件应急处臵管理工作机制,提高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和应对电力短缺事件的能力,规范地处臵电力短缺事件,保证电力供应规范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电力短缺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城乡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社会公共事业等重点单位可靠正常供电,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预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61号);《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7‟110号);《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国家电网安监…2007‟98号);《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10‟414号);《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07‟348号);《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0‟2643号);《河南省电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豫电应急…2010‟1194号);《河南省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豫电应急…2010‟1238号);《河南省电力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豫电应急…2011‟220号);《河南省电力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豫电应急…2011‟230号)。

《商丘供电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商丘供电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系统应对和处臵因电煤紧张、电力生产事故、局部电网供应受限及自然灾害等电网出现可预知的电力缺口,从而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城乡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医院、学校等公共事业单位、重点用户、重要场可靠供电,并对经济社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财政厅(局)、住建厅、国资委、能源局,北京市城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201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印发以来,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的理念,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在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和保障重点用户用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供需形势相对宽松,电力需求侧管理面临的外部形势和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工作方向和重心需要及时调整。

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部署,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相互配合、协调推进,现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近年来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印发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各司其责、电网企业全力配合、电力用户积极参与,无论是紧张时期保平衡,还是宽松时期提能效,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有序用电不断规范,成为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的重要手段。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明确了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政府部门、电网企业、电力用户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的责任分工,以及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公共设施用电原则,较好地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二是健全工作体系。

形成了全国、省、市多级联动,政府主导、电网实施、用户配合的科学管理体系,建立了备案、摸查、宣传、演练、实施的完整工作机制,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确保了实施效果。

三是科学精准实施。

电力迎峰度夏期间,通过有序用电转移高峰负荷最大达到1600万kW ,切实保障了电力供需平衡和社会稳定。

(2)节约用电积极引导,成为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

一是电网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完成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科[2003]129号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科[2003]129号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4月30日国家电网科[2003]1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称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工作,促进公司技术进步,提高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水平和整体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参与国家有关标准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公司技术标准;对技术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公司技术标准是对公司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技术规定、技术规范、技术要求、技术条件、技术规程、技术导则等。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公司标准是公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技术依据。

第四条在公司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生产运行、产品制造等过程中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依,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能满足公司技术管理需求时,应制定公司技术标准。

第五条公司技术标准属公司无形资产,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向外界扩散。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七条“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领导小组”是公司技术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如下:(一)审批公司年度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二)协调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三)审定公司技术标准;(四)研究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五)指导公司系统技术标准化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自己电部分)(试行)二O 一四年二月目录1 总则..2 配电作业基本条件. 12. 1 {11::业人员. 12. 2 配电线路和设备. 22. 3 作业现场. 2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4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4现场勘察制度43. 3 工作票制度43. 4 工作许可制度103. 5 工作监护制度113. 6 工作间断、转移制度113. 7 工作终结制度12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24. l 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2 4. 2 停电. 134. 3 验电. 144. 4 接地. 144. 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165 运行和维护. 17巡视. 175. 2 倒闸操作185. 3 砍剪树木226 架空配电线路工作236. 1 坑洞开挖. 236. 2 杆塔上作业. 236. 3 杆塔施工246. 4放线、紧线与撤线. 256. 5高压架空绝缘导线工作266. 6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266. 7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277 配电设备工作277. 1 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27 7. 2箱式变电站工作 287. 3 配电站、开闭所工作287. 4 计量、负控装置工作288 低压电气工作298. 1 一般要求. 298. 2 低压配电网工作298. 3 低压用电设备工作309 带电作业. 309. 1 一般要求. 309. 2 安全技术措施319. 3 带电断、接引线. 329. 4 带电短接设备. 329. 5 高压电缆旁路作业. 339. 6 带电立、撤杆339. 7 使用绝缘斗臂车的作业. 33带电作业工器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34 10二次系统工作3410. 1 一般要求. 3410. 2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工作35现场检修3510. 4 整组试验351高压试验与测量工作3611. 1 一般要求. 3611. 2 高压试验3611. 3 测量工作3712 电力电缆工作38一般要求. 3812. 2 电力电缆施工作业. 38电力电缆试验. 4013分布式电源相关工作40一般要求4013. 2 并网管理. 4113. 3 运维和操作4113. 4 检修工作4114机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检查、保管和试验. 42一般要求........ ... ... ..............'4214. 2 施工机具使用和检查42施工机具保管和试验44电动工具使用和检查. 44安全工器具使用和检查45安全工器具保管和试验. 4615 动火工作4715. 1 一般要求. 4715. 2 动火作业. 4715. 3 焊接、切害。

山东省有序用电管理实施办法

山东省有序用电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山东省有序用电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保证电力供需平衡,推进有序用电常态化、精细化开展,提高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水平,确保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有序用电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有序用电,是指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依法控制部分用电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有序用电工作遵循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

第五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省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级电网企业是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实施主体。

电力用户应支持配合实施有序用电。

第二章方案编制第七条每年1月中旬,根据全省年度电力供需平衡形势预测,结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近期电力运行走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指导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研究确定本年度全省有序用电调控目标,并分解下达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第八条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省里下达的有序用电调控指标,结合所辖县(市、区)电力需求走势和用电结构,组织指导当地供电公司分解下达各县(市、区)的调控指标。

第九条 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当地供电公司根据市里下达的有序用电调控指标,结合上年度有序用电执行情况及相关电力用户负荷变化,编制本辖区本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建议,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供电公司审核。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21•【文号】办安全[2011]83号•【施行日期】2011.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标准化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安全[2011]83号)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为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电监会制定了《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试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自查、自评组织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专责人员应当经电力监管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三条电力企业结合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对照相关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确定适用的《标准》项目,并对照项目条款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第四条电力企业根据自查、自评及整改工作情况,完成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包括: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状况,基本条件的符合情况,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专业查评情况,自评结果(含自评得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及措施,以及整改项目完成情况等。

第五条电力企业根据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评审申请。

评审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表和自评报告。

电力企业所在地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也可由上级主管单位汇总评审申请材料,集中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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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试行)国网(营销/3)281-2014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有序用电工作指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序用电~是指在可预知电力供需紧张的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依法控制部分用电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所属各级单位。

第四条有序用电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积极配合各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开展有序用电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并履行有序用电管理重要实施主体职责~指导电力用户实施有序用电措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网营销部是公司有序用电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履1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工作规范,,二,负责归口统计分析公司系统有序用电执行情况,,三,负责对各省公司有序用电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价与考核,,四,国网营销部协调国网发展部、外联部、国调中心、电力交易中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公司是有序用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履行以下职责:,一,成立由省公司领导、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各级政府有序用电管理政策和规定~落实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及时向省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汇报电力供需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对本单位的有序用电各项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协调.,二,省营销部是有序用电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序用电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配合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制定、分解有序用电指标,组织指导编制、调整有序用电方案,组织开展全省有序用电演练、宣传与培训,配合省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实施全省有序用电方案,指导、检查、评价各地市供电企业有序用电工作,归口统计公司系统有序用电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汇报.2,三,省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实时监控全省电力供需平衡情况,监督地市供电企业执行电力电量指标情况,负责提供全省日前电力电量供需平衡,缺口,数据。

,四,省公司对外联络部负责做好全省有序用电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情跟踪、监管、处置工作。

,五,省公司发展策划部、电网电力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序用电相关工作。

第八条地市、县供电企业是有序用电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履行以下职责:,一,成立由地市、县供电企业领导、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各级政府有序用电管理政策和规定~落实公司有序用电管理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向同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汇报电力供需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对本单位的有序用电各项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协调.,二,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是有序用电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序用电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配合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制定、分解有序用电指标,编制、调整有序用电方案~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开展有序用电演练、宣传与培训,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配合政府开展有序用电督查,统计、上报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评估执行效果~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三,地市、县供电企业电力调控中心负责实时监控本地区3电力供需平衡情况,提供本地区日前电力供应能力,监督本地区及所辖下级供电单位执行有序用电指标情况。

,四,地市、县供电企业负责对外联络职能的部门做好有序用电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情跟踪监管、处置工作~并及时汇报。

第三章基础管理第九条省公司应全面掌握本地区电网负荷特性及用电结构~加强主要行业用电负荷特性研究分析~不断提高负荷预测准确性。

第十条省公司每年11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有序用电能力排查~摸清客户可参与实施有序用电的用电基本情况~掌握本地区有序用电可调控能力~并将本地区有序用电调控能力筛查情况报送国网营销部。

第十一条已出台可中断负荷电价、高可靠性电价等经济激励政策的地区~各级供电企业可与符合政策要求的电力用户协商签订协议~执行相应电价。

并将因执行上述电价政策造成的收支差额~纳入当地销售电价调整统筹平衡。

第十二条省公司应依托负荷管理技术支持系统~实现用户用电负荷远程监测和控制~可监测负荷不低于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 70%~可控制负荷不低于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10%。

第十三条推广应用智能用电新技术~实现电力供需双向互动~不断提高电力需方响应速度。

4第十四条各级供电企业应加强有序用电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岗位设置~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第四章方案编制第十五条各级供电企业应在地方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指导下编制年度有序用电方案。

第十六条有序用电方案包括应对全网电力供需紧张、局部地区电力供需紧张的各种措施.第十七条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原则上应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顺序安排限电措施。

第十八条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应优先保障以下用电需求:,一, 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二, 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三, 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四,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五, 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六, 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第十九条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应重点限制以下用电需求:,一, 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5,二, 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三,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四,景观照明、亮化工程,,五, 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第二十条有序用电方案指标分级标准:,一,省级常规方案中指标应分四级:?级:最大限电负荷指标不小于预计最大用电负荷的30%~且不小于预测最大电力缺口,?级:最大限电负荷指标不小于预计最大负荷的20%,?级:最大限电负荷指标不小于预计最大负荷的10%,?级:最大限电负荷指标不小于预计最大负荷的5%。

市级、县级常规方案应依据省公司下发的四级指标进行分解编制。

,二,局部方案中的限电负荷指标应不小于预测的区域内最大电力缺口。

第二十一条每年初~省公司营销部组织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省电力运行主管部门部署编制起草年度有序用电方案~3月底前报公司汇总~4月15日前~省公司完成向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有序用电方案汇报工作。

4月底前~各地市供电企业配合当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完成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印发工作。

5月底前~省公司配合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汇总各地市印6发的有序用电方案~并报送公司备案.第二十二条省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以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有序用电方案为基础~指导相关电力用户编制负荷控制方案.第五章预警管理第二十三条各省公司应建立电力供需预警机制~在预测到将出现电力供需缺口时~及时向省公司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批准后报送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及国网营销部、国调中心~并向所属各级供电企业发布内部预警信号。

第二十四条按照电力或电量缺口占当期最大用电需求比例的不同~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红色:特别严重,缺口占比在20%以上,,橙色:严重,缺口占比在10%—20%,,黄色:较重,缺口占比在5%—10%,,蓝色:一般,缺口占比在5%以下,。

第二十五条省公司营销部应会同本单位外联部门~积极配合省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通过会议、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渠道~开展有序用电预警外部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章方案启动第二十六条各级供电企业应密切跟踪电力供需变化~出现7以下情形~需及时启动有序用电方案:,一,因用电负荷增加~全网或局部电网出现电力缺口,,二,因突发事件造成电力供应不足~且48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能力。

第二十七条各级供电企业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本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启动有序用电方案建议~并配合本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发布有序用电启动公告.第二十八条突发事故状态下~电网调度部门应依据国家相关条例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当预计48小时内仍无法恢复正常供电时~调度部门应会同营销部门及时报告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启动有序用电方案.第七章方案实施第二十九条各级供电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

第三十条在对客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应提前履行告知义务~并保留工作痕迹.第三十一条方案实施期间~各省公司应根据本地区电力供需情况和政府主管部门预先规定的电力电量指标分配方案及时调整限电指标~原则上每日16:00时前向各市,区,下达次日电力电量限电指标~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8第三十二条各级供电企业应对有序用电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发现用户限电措施落实不到位时~应及时向地方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汇报~促请政府协调用户落实有序用电方案要求.第三十三条各级供电企业应做好有序用电的宣传解释工作~研究分析外部舆情~积极引导媒体舆论~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十四条电力供需形势缓和后~各省公司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终止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的建议~配合各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发布信息~加强新闻宣传~并有序释放限电负荷.第八章统计分析第三十五条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各省公司应指导所属地市,或县,供电企业填报有序用电执行情况日报表~及时统计各级供电企业有序用电措施实施情况~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准确。

实施有序用电措施的县供电企业应在次日早7:00前、地市供电企业应在次日早7:20前~各省公司应在次日早7:40前将前一日有序用电执行情况日报表逐级向上级部门报送~特殊时期按照公司要求报送。

第三十六条各级供电企业应及时对有序用电各项限电措施的响应速度、影响范围和程度、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查找差距~组织改进。

9第九章检查考核第三十七条各级供电企业应妥善保存有序用电工作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以便检查核实。

第三十八条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各省公司要对所属单位有序用电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要求执行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三十九条各级供电企业应建议政府组建有序用电督察队伍~对用户落实有序用电方案情况进行督察。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国网营销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国家电网营销…2012?38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

名词解释二。

有序用电管理流程三. 有序用电执行情况统计表四. 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方案,模版,五. 市、县公司有序用电基础信息调查表10附件一名词解释,一,错峰:是指将高峰时段的用电负荷转移到其他时段~通常不减少电能使用.,二,避峰:是指在用电高峰时段~组织用户削减或中断用电负荷~减少一天中的用电高峰需求~一般会减少电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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