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7—2030年)》

合集下载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10号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10号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9日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行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促进城市建设开发与水文生态的和谐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建设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充分保护、修复和恢复城市水生态系统,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排放系统,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利用,并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

本办法所称低影响开发,是指在城市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的小型雨水控制设施,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基本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污染、径流峰值等的增加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开发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2022-04-29 2022-10-20
(2)其他工程服务(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TOP2 TOP3 TOP4 TOP5 TOP6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昌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昌滨江地区 风貌管控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荆荆 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中标(成交)结 果公告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昌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昌市轨道交 通线网规划(2022-2035 年)中 标(成交)结果公告
目标单位: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告时间:
2023-02-12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宜昌市地理信息和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宜昌市地理信息和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宜昌市地理信息和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和督查技术项 宜昌大成测绘有限
目成交结果公告
责任公司
150.0 119.7 89.6 44.9 19.8
2022-04-21 2022-05-16 2022-05-16 2022-06-14 2022-03-08
宜昌市地理信息和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编制市、州、县(含县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时的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市县空间规划评估范围主要基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的要求,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 规”)为主体,同时根据市县地方规划编制实际,可涵盖生态环 境保护、综合交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林地保护等各专项 类空间规划内容。
5.3.1 基础图件 ................................. 14 5.3.2 评估成果图件 ............................. 14 5.4 附件 ............................................ 16 6 附则 ................................................. 16 附件 1 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料收集清单 .................. 17 附件 2 市县专项类空间规划参考名录 ........................ 20 附件 3 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指标表 ...................... 21
26新增基础设施市域县域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对比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公共服务设施市域县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情况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的土地开发综合整治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中心城区综合交通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道路及交通设施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及用地中心城区住房建设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总规居住用地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居住用地情况

咸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doc

咸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doc

咸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咸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咸丰县国土资源局 6 2016 年年 2 12 月咸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I 目录一、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思想 .................................................................. .................. 1 二、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 .................................................................. .................... 1 (一)保障土地管理制度完善 .................................................................. .............. 1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 2 (三)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2)(四)加快建设法治国土 .................................................................. ...................... 3 三、规划调整完善原则 .................................................................. .......................... 3 (一)客观真实原则 ................................................ 3 (二)可持续利用原则 .............................................. 3 (三)统筹兼顾原则 ................................................ 3 四、规划调整完善任务与指标分解情况 (4)(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4)(二)有序推进三线划定 .................................................................. .................. 4 (三)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指标分解情况 (4)(四)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 ............ 13 (五)及时更新规划数据库 .................................................................. ................ 13 (六)保障措施调整完善 .................................................................. .................... 13 五、规划调整完善依据 .................................................................. ........................ 13 (一)法律法规依据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3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3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3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高城市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新型城镇化和长江经济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定位有关要求,切实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修复水生态,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雨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海绵城市建设的效果。

(二)基本原则。

生态为本。

转变传统的只注重建设排水设施的思路,采取系统治理的模式,充分发挥城市地形地貌、植被土壤、湿地水体等对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作用。

重点保护河流、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加强源头控制,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

减少硬质铺装,实施低影响开发,有效减少地表径流。

规划引领。

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专业)规划及详细规划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综合考虑降雨、水系、地形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科学划定城市蓝线和绿线,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

统筹建设。

严格落实海绵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目标、指标和技术要求,统筹各类项目建设。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2•【字号】鄂发改规划〔2021〕138号•【施行日期】2021.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规划〔2021〕138号省有关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经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厅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5月12日附件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县城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空间、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831号)》等“1+N+X”系列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抓紧补上疫情暴露出的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基本原则,围绕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推进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加快补齐县城短板弱项,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为实现县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通过开展4个领域18个方面的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省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培育设施逐步完善,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建成10个县城城镇化示范县市,力争在中部乃至全国形成影响力,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县城,促进更多县市综合实力、特色产业发展迈入全国和中部地区前列。

做好“生态”文章 擦亮“强县”底色

做好“生态”文章  擦亮“强县”底色

做好“生态”文章擦亮“强县”底色作者:张涛黄敏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24年第06期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县域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三农”工作的基本单元。

近年来,湖北省恩施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突出在“生态”上做文章,大力实施强县工程,有力擦亮强县域底色,促进乡村振兴。

恩施市被国务院表彰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

一、建设功能完善的生态之城,打造强县载体树立“该干什么的地方干什么”理念,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提升州城品质,增强承载能力,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恩施市获评“中国十大魅力打卡城市”。

(一)高起点规划州城优化总体布局,完成恩施市国土空间规划、停车设施等专项规划,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

深化区域协作,主动融入“宜荆荆”都市圈,以恩施机场迁建、沪渝蓉高铁建设为契机,加快州城向东向南组团式发展,推动形成“东城、西城、舞阳+月亮湾”的“3+1”组团结构,州城“四组团”布局初步成型。

突出规划刚性约束,切实强化规划执法,推动危房翻建、企业办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二)高标准建设州城实施“强州城”战略,加快推动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先后实施“强州城”重点项目47个,总投资28亿元,新建城市道路3.8公里、市政污水管网32公里、燃气管网87.4公里、充电桩805个,新增供水管道33公里,“州城一个停车场”建设新增停车位4586个。

高标准启动小龙潭“两山”实践生态新城建设,谋划实施项目11个,建成滨河公园。

完成屯堡、白果、七里坪街道集镇基础设施改造。

(三)高水平管理州城坚持景城一体,按照5A级景区标准,把城区建成山水园林的景观带、民族文化的展示区。

启动施州古城更新,改造棚户区3个、老旧小区343个,查处违法建筑2.7万平方米,集中整治各类乱象10万余处,主次干道实现“退桶进院”,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白杨坪、屯堡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省级验收,恩施市通过省级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凤凰山凌霄园、风雨桥东岸公园建成开园。

贵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资料

贵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资料
规划期限为:2019-2025年,其中: 近 期:2019-2020年 中远期:2021-2025年
二、规划原则
理念转变、生态为本
改变传统思维和做法,雨水径流实现由“快速排除”、“末端集中”向“慢排缓释”、“源
头分散”的转变,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
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对降雨积存作用,充分发挥自然下垫面对雨
4
4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系不成熟
贵阳市目前仅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海 绵城市控规指标体系、设计技术导则、管理办法 等内容不完善,目前在用地挂牌出让存在海绵指 标缺失、海绵设施设计标准不统一、海绵设施施 工图专项审查缺乏等问题。
贵阳市虽然已经形成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 系,各相关部门在规划及方案审批阶段提出海绵 建设要求,但并无量化的海绵指标控制,也未对 海绵设施实行验收,管理体系在对海绵设施落地 9 的管控不够成熟。
■ 排水体制
近期(2020年):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和截留式合流制2种排水体制。远期(2030年):规划采用 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
污水量预测
按照平均日用水量85%计算,预测中心城区近期(2020年)污水量142.76万m3/d,远期(2030 年)污水量217.01万m3/d。
污水处理厂布局
近期(2020年),根据污水量预测以及老城区雨污合流的实际情况,按照超前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 原则,中心城区共布局大、中、小污水处理厂35座,总处理规模195.4万m3/日(现状规模119.9万m3/ 日,在建规模57.5万m3/日,规划新增18万m3/日)。
解决贵阳市水生态、水 环境、水资源、水安全问 题的新思路
海绵城市建设注重对天然水系的保护利用 ,保护河、湖、池塘等原生水系,改善城市的 生态环境,是当前贵阳市水环境治理、水生态 修复、保障城市用水安全的迫切需求。同时通 过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全过程,有效缓解 贵阳市水生态脆弱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咸丰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7—2030年)》
公示简介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区范围与《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2016年修改)保持一致,北起高乐山镇青山坡,西侧沿恩黔高速向西南至恩黔高速丁寨高坡出入口,南抵丁寨乡集镇以南笏山安置区,向东跨越高山,至忠堡镇镇区平坝内。

规划区范围69.33 平方公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至规划末期发展到18.5 平方公里以内,人口规模发展到17 万人以内。

通过规划布局设计,至规划末期总城市建设用地为18.39 平方公里,人口17 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8.21 平方米/人。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近期规划2017—2020年,远期规划2020—2030年。

二、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 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5]4 号)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建办城函2015-635号)
住建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号)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 号)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
《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
三、规划基本任务
1、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
2、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
3、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
4、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
5、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
6、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

四、规划内容
本规划主要对海绵城市指标体系、海绵城市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为主要内容进行专项规划。

1、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

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主要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明确近、远期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和比例,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

2、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各分区建设指引并落实管控要求。

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

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识别山、水、林、田、湖等生态本底条件,提出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针对现状问题,划定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提出建设指引。

根据雨水径流量和径流污染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进行分解。

分解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并提出管控要求。

3、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

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积水点治理、截污纳管、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和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并提出与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建议。

五、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
1、总体目标
至2020年,实现咸丰县中心城区2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既至2020年,实现咸丰县中心城区不少于3.0km2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至2030年,实现咸丰县中心城区5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既至2030年,实现咸丰县中心城区不少于9.2km2(新建8.37km2,改建0.83km2 )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2、建设目标及具体指标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综合考虑城市发展效益与环境的关系,规划未建设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为7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0.9mm。

各类城市建设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如下:
(2)年径流污染去除率
规划确定忠建河流域范围内,年径流污染去除率应达到60%;其余区域面源污染消减量控制应达到50%。

(3)其他目标
其他目标主要包括水环境质量标准、径流峰值控制、雨水资源利用率、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指导性指标。

管网排水标准、内涝防治、城市防洪标准按国家现有规范执行。

具体指标如下:
六、自然生态格局的构建与管控
1、海绵城市自然生态格局构建
综合考虑都市发展区生态资源要素分布、用地生态敏感性、内涝风险及洼地系统,形成“三翼为屏护县
城,四水逶迤成五区。

二十三点星落布,海绵咸丰始初成”的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格局。

“三翼”为咸丰县城北部、西部、东南部山体,构成的咸丰县城区生态屏障;
“四水”为由忠建河、野猫河、曲江、龙洞河组成的4条海绵城市建设轴线;
“五区”为根据现状建设情况,规划管理单元划分的中心组团片、工业园组团片、楚蜀大道麻柳坝至蒲草片、丁寨片、忠堡片五个片区。

“二十三点”为城区规划布局的21个小型公园及青灵山森林公园、忠堡郊野公园。

2、海绵城市自然生态格局管控
(1)海绵蓝线系统控制
1)、控制以忠建河、野猫河、曲江为主的河流水系格局,忠建河、野猫河、曲江等江河蓝线,以堤防和50年一遇洪水岸线为界。

河道整治采取多级水位复核调蓄设计;通过在河道两岸植物群落配置如观赏型群落、生态型群落、生产绿地群落等模式和生态型驳岸,增加雨水的下渗量,塑造滨水休闲带。

划定河流水体及河岸缓冲区面积,重要城市明渠及保护范围。

2)、控制河流湖泊蓝线、绿线和灰线保护范围。

其中,蓝线、绿线之内不得任意开发,灰线内的建设要与滨水环境相协调,以保护河流资源的公共性和共享性。

(2)海绵绿线系统控制
1)、保护和恢复山体林地、湿地、田园等自然原貌,注重对基本农田等土地资源、青灵山、忠堡郊野公园、水源保护地等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加强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工程建设,减少地面径流,增加地下水补给。

增加山体植被覆盖,涵养水土,禁止进行破坏山林绿化等的建设活动。

2)、在主城区内部布局多个具有内涝消减功能的城市公园,低洼地区城市开发与周边绿地统筹考虑,根据需求布局公园、带状绿地、街旁广场、街心游园等多样化的城市公园绿地,合理设置雨水入渗、调蓄设施,缓解因城市建设需求带来的内涝风险。

在人口密集区域,通过增加社区级公园降低城市内涝风险,提升人均城市公共绿地指标,改善居住环境。

3)、针对高速防护林带及其沿线的城市公园,合理设置雨水入渗、雨水调蓄设施,提高生态功能,构建复合型的人工植被和开放性的生态服务功能载体,营造森林绿带,作为阻隔人工城市建设区向外无序蔓延的屏障之一。

城市防护绿地合理设置以入渗为主,净化为辅的海绵设施,增强城市网络化生态格局,与外围绿楔连接。

七、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及管控
1、海绵城市建设分区
为便于城市管理和海绵城市建设的落实,规划参考总体规划中城市功能分区和控规编制划分,将咸丰县中心城区划分为5个管理单元,分别为A-中心组团片、B-工业园组团片、C-楚蜀大道麻柳坝至蒲草片、D-丁寨片、E-忠堡片。

2、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管控
在各建设分区内,统一控制的指标均按下表进行控制。

说明:雨水资源化利用率=雨水资源化利用量/自来水总使用量
在每个建设分区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管控指标按下表执行。

八、近期建设规划
本规划的近期规划年限为2017-2020年。

政府合理引导城市发展。

加强政府宏观引导,采取多种融资渠道,吸收私人资本,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和开发;以丁寨组团为示范区,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为后续海绵城市积累经验;加快推进咸丰县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城区排水管网;积极探索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

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围绕水问题突出区域来开展,重点建设区包括四大类,即海绵城市建设综合示范区、黑臭水体治理关联区、内涝治理重点区和重点水生态修复关联区。

重点建设区应包括区内源头海绵化改造、中途蓄水设施建设和内涝点原位治理。

咸丰县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包括丁寨组团片区和中心组团片区,总面积3564.9ha,其中中心组团片区面积2601.4ha;丁寨组团片区面积963.5ha。

详见下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