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安杯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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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6〕377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6〕377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6〕377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住建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6年12月19日第16次厅务会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2月21日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创建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以下称“长安杯奖”),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安杯奖是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选、颁发的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本省境内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境外)承建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三条长安杯奖由主要承建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

第四条长安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得长安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

第五条长安杯奖本着对人民、对社会、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宁缺毋滥、优中选优、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六条长安杯奖的评审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长安杯工程评选标准

长安杯工程评选标准

长安杯工程评选标准一、工程规模与技术难度1. 申报工程应具备较大的规模,体现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复杂的工艺流程。

2. 工程范围涵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多个领域,体现多元性。

3. 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中,面对技术难度和施工复杂性的挑战,应展示出较高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创新能力。

二、施工组织与技术创新1. 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施工组织体系,体现高效协作的工程实施能力。

2. 在施工过程中,应具备技术创新性和自主研发能力,展现企业核心竞争力。

3. 针对工程特点和难点,申报单位应提出并实施具有创新性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技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1. 申报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

2. 施工过程中,应实施文明施工,加强环境保护,提高施工现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3. 申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关心职工安全与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四、工程质量与功能效果1. 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2. 工程应体现良好的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 工程应展现良好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效益,提升城市形象和环境品质。

五、社会效益与可持续发展1. 申报工程应具备明显的社会效益,对城市发展、民生改善或产业升级产生积极影响。

2. 申报单位应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动可持续发展。

3. 工程实施过程中,申报单位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用户满意度与节能环保1. 申报单位应注重用户需求和市场反馈,提高用户满意度。

2. 工程应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和材料,降低能耗和碳排放。

3. 申报单位应关注资源循环利用和建筑废弃物处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七、施工管理与社会责任1. 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体系,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2. 申报单位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福利和社区发展。

陕西长安杯国家安全奖金标准

陕西长安杯国家安全奖金标准

陕西长安杯国家安全奖金标准陕西长安杯国家安全奖金标准在当今社会,国家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各行各业都在积极履行国家安全责任。

作为一种积极的激励方式,国家安全奖金标准在各地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推广和实施。

其中,陕西长安杯国家安全奖金标准备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赞誉。

下面,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陕西长安杯国家安全奖金标准的相关内容。

1. 特点陕西长安杯国家安全奖金标准作为激励措施,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激励目标明确,奖金标准公开透明;二是奖金分配公平合理,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三是奖金激励机制稳定可持续,将国家安全意识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中。

2. 实施情况陕西长安杯国家安全奖金标准的实施情况如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评估:一是实施方案的设计和落实情况;二是奖金发放的公开透明和合理性;三是奖金激励对国家安全意识的影响和提升程度。

3. 优点和价值陕西长安杯国家安全奖金标准的实施,带来了哪些积极的影响和价值?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是激励了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国家安全工作,提升了国家安全意识;二是促进了国家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水平的提升;三是建立了长效的奖励机制,推动了国家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4. 个人观点就个人而言,我认为陕西长安杯国家安全奖金标准的实施是一种积极的尝试和探索,有助于推动国家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但同时也需要关注奖金标准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避免出现部分企业和个人为了追求奖金而出现违规行为的情况。

总结回顾通过对陕西长安杯国家安全奖金标准的全面评估,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激励措施在推动国家安全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奖金标准的公平合理和稳定可持续。

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地方和行业借鉴和推广这样的激励方式,共同推动国家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陕西长安杯国家安全奖金标准的实施,确实起到了促进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在现代社会,国家安全问题日益复杂和严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保障国家安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结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结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8.06.19
•【字号】陕建发〔2018〕160号
•【施行日期】2018.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结果的通知
陕建发〔2018〕16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经评审,决定授予浐灞金融文化中心等35项工程为2018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称号。

我厅将对获奖项目的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颁发奖杯和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也可对获奖企业和有贡献人员给予奖励。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获奖工程的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经验,坚持技术创新,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多出优秀作品,多出精品,推动我省建筑行业总体水平稳步提高。

附件:2018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获奖工程名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19日。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旨在发现和表彰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评审流程严谨、公正,有助于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

一、初评阶段1. 项目报名:科技创新项目和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申报表格等。

2. 材料初审:组委会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如不符合主题、无法提供必要材料等。

3. 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交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创新性、市场潜力等因素进行评分,确定初选名单。

4. 公示投票:初选名单将公布在官方网站和媒体上,让公众参与评选,根据公众投票结果再次筛选出部分获奖名额。

1. 专家评审复核:将初评阶段的评选结果经过组委会复核,并邀请专家对初选名单进行再次评审,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2. 现场答辩:获奖名单上的项目和企业需参加现场答辩环节,向评审专家和组委会成员展示项目成果,并回答相关问题。

3. 决赛评审:现场答辩结束后,评审专家将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形成最终的评审结果,确定各奖项的获奖者。

三、颁奖环节1. 颁奖典礼: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在定点地点举行颁奖典礼,邀请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参加,为获奖项目和企业颁发奖项。

2. 媒体宣传:评选结果将通过各大媒体发布,向社会公众传递优秀项目和企业的信息,提高其知名度和声誉。

通过以上流程,陕西长安杯评审活动能够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激励更多科技创新项目和企业不断创新、提高,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希望通过此活动,能够发现更多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助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第二篇示例: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是一项规范严格、程序严密的评选活动,旨在挖掘和展示陕西地区优秀的文化、旅游和科技项目,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品牌影响力。

评审流程分为报名阶段、初审阶段、终审阶段和颁奖阶段四个主要环节。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

v1.0可编写可改正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 省优良工程 ) 评比暂行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目标,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升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省展开创立省优良工程评比活动,奖名定为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 ( 省优良工程 )( 以下称“长安杯奖” ) ,参照《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良工程) 评比方法》,联合我省实质,拟订木方法。

第二条“长安杯奖”是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拜托省建筑业联合会评比、颁发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我省境内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种建设工程,凡切合本方法例定条件的,均可参加评比。

第三条“长安杯奖”工程由主要承建施工公司自发申报,经市 ( 地 ) 、行业评审委员会择优介绍上报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比。

第四条“长安杯奖” 每年评比一次,并从获奖工程中优介绍参加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良工程 ) 的评比。

第二章评比工程范围第五条申报评比“长安杯奖”的工程项目应是切合基本建设程序,建成投产或己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含: ( 一 ) 工业建设项目 ( 包含土建和设备安装)( 二 ) 交通工程( 三 ) 水利工程( 四 ) 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工程规模应切合附件二的规定。

( 五 ) 住所工程( 包含住所小区和单体住所) 。

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上 ( 含 ) 的住所小区或住所小区组团;2 、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以上( 含 ) 的单体住所工程。

( 六 ) 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特别影响或纪念意义,工程质量优秀,也可申报评比。

第六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比工程范围:( 一 ) 境外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二 ) 对已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工程;( 三 ) 保密工程、地下隐蔽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陕西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每年依据各市( 地 ) 、行业的完工工程数目及达成固定财产投资状况,确立各市( 地 ) 、行业“长安杯奖”的参评工程数目。

创“长安杯”

创“长安杯”

长安杯是总体工程竣工后评定的。

看看以下评定办法: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一、基本内容1、对照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目录,检查工程前期报建资料:如计划任务书、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等。

2、检查图审文件、质量监督申报书;3、检查工程各阶段性验收记录,查看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及竣工验收报告;4、检查安全及主要功能检测报告或检查记录;5、检查竣工备案资料;6、检查工程获奖证明(省级文明工地、省优质结构工程、新技术示范工程等);7、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或不良记录等。

二、分部分项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人工地基检测报告3、沉降观测报告;4、重大设计变更;5、验槽及地基基础验收记录;6、工程材料的出厂证明及进场复试报告;7、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三、主体结构工程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3、钢结构焊缝内部质量检测报告;4、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副施工扭距检测报告;5、钢结构柱脚及网架支座检查记录,网架安装完毕后的挠度检查记录;6、钢结构涂装质量检测报告;7、主体结构工程全高垂直度偏差记录;8、主体结构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的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厂的复验记录;9、主体结构工程的分部验收记录;10、主体结构工程的砼与砌筑砂浆强度检验及评定记录;11、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浆;12、后植筋的现场拉拔试验记录;1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4、主体结构工程的重大设计变更记录;15、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四、屋面工程(包括各部位防水工程)1、屋面、多水房间蓄水(淋水、泼水)试验记录;2、防水工程所使用材料的质量证明及进场复验报告;3、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4、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如下:
1. 企业申报:申报单位将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申报资料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申报材料报省建筑业协会(专业工程申报单位直接报省建筑业协会)。

2. 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由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3. 申报资料审查: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4. 工程资料和实体复查:对工程资料和实体进行复查,确保工程符合申报条件。

5. 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工程进行评审,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

6. 厅务会审议:厅务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确定获奖名单。

7. 表彰奖励:对获奖的工程进行表彰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资料需按照要求进行装订和填写,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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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 (省优质工程)(以下称“长安杯奖”),参照《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木办法。

第二条“长安杯奖”是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筑业联合会评选、颁发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我省境内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参与评选。

第三条“长安杯奖”工程由主要承建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 (地)、行业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上报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长安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奖工程中优推荐参加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申报评选“长安杯奖”的工程项目应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建成投产或己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五)住宅工程 (包括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

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 (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2、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含)的单体住宅工程。

(六)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特殊影响或纪念意义,工程质量优良,也可申报评选。

第六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一)境外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二)对已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工程;(三)保密工程、地下隐蔽工程。

申报条件第七条陕西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每年根据各市 (地)、行业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各市 (地)、行业“长安杯奖”的参评工程数量。

第八条申报“长安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设计 (工业工程包括生产工艺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

(二)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质量 (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达到省内同类型工程的先进水平。

(三)工程技术资料完整、规范、真实、有效。

(四)建设单位己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并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五)住宅小区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1、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2、公共配套设施均己建成;3、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或超过验收标准。

(六)工程竣工验收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生质量问题和隐患。

(七)工业项目的生产能力己达到设计要求,各项经济指标达到本专业同类项目国内先进水平。

第九条为鼓励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企业共创“长安杯奖”工程,一项工程除主要承建施工企业外,满足以下条件的参建施工企业也可参与“长安杯奖”评选:(一)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句合同;(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百分之十以上;(三)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或超过验收标准。

第十条两家以上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合同,可以联合申报“长安杯奖”。

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可由多家企业共同申报,或者由小区开发单位申报。

申报程序第十一条申报“长安杯奖”的工程由创建企业报市(地)、行业“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初审。

第十二条项目初审后,应提供以下文件报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核验:(一)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二)《长安杯奖申报表》一式两份;(三)工程报建批件 (包括计划任务书、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五)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六)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一式两份;(七)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证 (复印件);(八)施工扶术资料审查表;(九)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备案资料 (原件);(十)省级以上部门对工程的设计质量审核报告(原件);(十一)使用单位在使用后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原件);(十二)市 (地)、行业“长安杯奖”初审意见;(十三)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20张;(十四)配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一盘 (或多媒体光盘1张)。

第十三条报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核验的文件应符含以下要求:(一)必须使用由陕西省建筑业联合会统一印制的《长安杯奖申报表》,复印的《长安杯奖申报表》无效。

表内签暑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

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申报表无效;(二)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辩认;(三)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

资料申涉及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价、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

如有差异,要求附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四)工程录像带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全貌、工程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基坑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装、屋面防水、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的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村料、新设备的措施等。

工程评审第十四条陕西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

第十五条陕西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筑业联合会质量工作部。

第十六条各市 (地)、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辖区、木行业的“长安杯奖”申报、初审工作。

第十七条对符合验收程序的申报工程,省“长安杯奖”评选办公室应组织不少于4-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进行复查。

第十八条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一)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主要听取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

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各有关方面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复查小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查阅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

(五)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六)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

第十九条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审会议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第二十条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第二十一条评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审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同意票数占出席评审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者,该工程即获通过。

第六章奖励第二十二条省建设厅和省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获得“长安杯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长安杯奖”奖杯、证书,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在全省通报表彰。

主要承建单位可在获奖工程上镶嵌荣誉标志(制作说明和图样参见附件三)。

第二十三条对获得“长安杯奖”工程的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中有关规定增加信誉分予以奖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可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纪律第二十四条各市 (地)、行业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工程项目,应当坚持标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做好工程项目的初审工作。

第二十五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通报,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六条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会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直至撤销其参加工程复查或评委资格。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各工业项目和水利、交通、铁路、邮电等专业工程的“长安杯奖”评选条件,按照统分结合原则,由各行业负责提出,经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作为本评选暂行办法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二十八条对已获得“长安杯奖”的工程,如在使用中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时,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取消该工程所得的荣誉,收回奖杯和证书。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陕西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一:“长安杯奖”工程类别划分1、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实验楼、影剧院、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训练馆、娱乐场、宾馆、饭店、商业楼、医院、邮电通讯楼、电力调度楼、火车站、铁路站房、机场侯机楼、会堂、仓库等。

2、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工业建设项目。

交通工程。

包括公路、铁路、大桥、机场、码头、港口、隧道、船闸等。

水利工程。

包括水库、农田灌溉工程和生活、生产引水工程等。

3、市政、园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地铁、轻轨、独立水厂、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

4、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高层住宅、公寓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

附件二: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长安杯奖”评选范围1、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2500座以上的体育馆;3、1500座以上的游泳池;4、8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5、15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6、桥面积在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及高架桥;7、用地面积在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8、日供水量在5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9、日污水处理能力为5万吨以上的独立处理厂;10、投资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11、高度在10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12、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楼;13、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工程。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工程复查基本内容和要求一、总则1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长安杯奖”)是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2各市(地)申报参加“长安杯奖”评选的工程应是从本市(地)众多的优良工程中选中选优的尖子工程,因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优中之优的工程。

2)是内坚、适用、美观的工程。

3)是经得起微观检查和时间考验的工程。

4)是科技含量较高的工程。

5)是没有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缺陷、且不足之处也是较少的工程。

6)是用户非常满意的工程,也是社会上确认的优质工程。

7)是一个整体达到优质工程水平(不是局部的),多处部位均能反映出其精致、细腻特色。

8)工程已按合同内容规定全部完成,并能达到使用的要求。

9)工程质量实际情况符合申报要求。

10)无农民工拖欠款的项目。

二、基本内容3对申报“长安杯奖”工程质量微观复查要点对申报“长安杯奖”工程质量进行微观复查,是主要复查申报表中一些情况是否属实,不重新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而是采用抽检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微观复查:地基与基础工程对工程主体进行较细致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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