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2019)
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单位位于白纸坊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功南 里社区居(村)委会
06 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是确定行业 代码的依据,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 从大到小顺序排列。三个项目中,首项不能为空。 例: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1房地产开发 2商品房销售3
注意:一定要按照单位实际从事的业务填写, 不要简单抄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尽量填写 详细。
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X101表)
填报范围:所有房地产业企业 上报时间:2007年1月2日16:00前
(绿色纸表两份)
表式 P17 指标解释 P36
与公章一致
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0 0 12
不要漏填
经济适用房均为 市重点项目500
宣武 大栅栏
大栅栏西街
110104 0 0 1 0非0住7宅项目免填 P51
所有报表,企业需自行留存填报完整的纸介质报表
2019年年报
报表种类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1) 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X101表) 房地产开发完成情况一览表及续表(X202) 房地产业财务状况(X103) 主要能源和水消耗情况 (X105)
211、月5、8、月后10日前
4月、7月2日前,
X205 主要能源和水消费情况 季报 9月30日前,四季
度免报
2019年定报(部分企业填报)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报送时间
X204表
5000家联网直报房地产企 业商品房销售及空置情况
月报
月末8日前网 上直报国家统 计局
四、报送内容和方式
见宣统字[2019]38号(实施办法)P4 年报表:一律使用下发的纸表,除101、101-1 外,均为绿色报表, X101 、 X202(两张)表 报送一式两份, 101、101-1、X103、X105表 报送一式一份,不能代签字 定报表:可打印,盖公章,一式一份
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

○V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国家统计局制定2020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4)(一)基层定报表式 (4)1.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调查表(网签备案数据)(V220表) (4)2.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表(表号V222表) (5)3.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表(网签备案数据)(V223表) (6)4.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价格调查问卷(V224表) (7)5.重点经纪机构住宅销售价格调查问卷(V225表) (9)(二)综合定报表式 (10)1.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价格)汇总表(V420表) (10)2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汇总表(V421表) (11)3.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汇总表(V422表) (12)四、附录 (13)(一)调查方案 (13)1.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13)2.重点企业住宅销售价格问卷调查方案 (17)(二)原有70个调查城市及其区划代码 (18)(三)新增80个调查城市及其区划代码 (31)(四)调查指标及编码对照表 (38)(五)主要指标解释 (39)(六)报表填报简要说明 (41)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国重点城市房地产价格变动情况,分析研究房地产价格变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总队和开展房地产价格调查城市调查队的统一要求。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公布日期】2006.12.14
•【文号】国统制[2006]81号
•【施行日期】2006.12.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国统制[2006]81号)
建设部:
你部《关于申请批准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建综函[2006]309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你部执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有效期二年。
超过有效期需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重大修订时,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在实施时,请将正式文件及调查方案报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司5份,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有关资料及时提供我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
为保持政府统计信息的协同性,此项调查取得的有关数据,请在公布之前与我局及时进行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一、引言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可忽视。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全面了解和监测房地产市场情况、指导政府决策以及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背景、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
二、背景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稳定发展是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撑力量。
然而,过去缺乏统一的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导致各地区的数据不统一,难以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和研判。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立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势在必行。
三、目标1.实现房地产统计数据的全面、准确、及时汇总和发布;2.提供科学、客观的数据基础,为政府制定房地产政策提供参考;3.为房地产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全面、准确的市场信息,降低投资风险;4.加强统计监测能力,提高房地产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内容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房地产销售情况统计报表该报表主要统计房地产销售情况,包括商品房销售面积、成交数量、成交金额等指标。
并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进行分类统计,例如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
2. 房地产土地供应情况统计报表该报表主要统计土地供应情况,包括土地出让面积、土地用途、土地成交价格等指标。
并对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进行分类统计,例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3. 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统计报表该报表主要统计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开发面积、开发项目数量等指标。
并对不同类型的开发项目进行分类统计,例如住宅开发、商业开发、工业开发等。
4. 房地产价格指数统计报表该报表主要统计房地产价格指数,用于反映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统计范围包括全国或地区的不同城市、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等。
五、实施步骤1.制定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框架和指引,明确报表内容、统计范围和统计周期等;2.建立房地产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提交机制,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和任务;3.开展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相关人员对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理解和操作能力;4.建立数据审核和核实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定期发布房地产统计报表,提供给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投资者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94号――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94号――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1.01.19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94号
•【施行日期】2011.01.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94号)
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我部认真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定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290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77件。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1: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09年8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一、总说明 (4)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一)房屋登记 (6)(二)城市房屋拆迁 (8)四、指标解释 (10)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的基本需要。
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或地方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本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统计内容:包括房屋登记、城市房屋拆迁等两个方面。
四、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所有设市城市和县。
五、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和季报制度。
各项报表的报送时间、受表机关及报送方式按规定执行。
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六、报送时间年报报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次年3月底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
季报报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季后15日前,第四季度为年后1月底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
七、本报表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三、调查表式(一)房屋登记情况表号:房综 1 表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地(市、州、盟)_____县(区、市、旗)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31号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有效期至 2011 年 8 月续表(一)续表(二)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同时报送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数据)。
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年定期报表)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年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 ()二、报表目录 ............................................................................................................................... ()三、调查表式 ............................................................................................................................... ()四、房地产价格报表填报说明.................................................................................................... ()五、房地产价格指标解释............................................................................................................ ()六、房地产价格调查网上直报步骤说明.................................................................................... ()一、总说明为更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房地产价格水平的变化,加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科学宏观调控力度,根据国家统计局《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年定期报表)》的要求,特制定广州市《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年定期报表)》。
房地产开发统计制度范本

房地产开发统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房地产开发完成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报表制度。
第二条本报表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
第三条本报表制度统计范围包括: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
第二章统计报表内容第五条统计报表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法人代表等。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开发类型、规划面积、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等。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包括土地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前期工程费等。
(四)房地产开发销售情况:包括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销售对象(个人或单位)等。
(五)房地产开发空置情况:包括空置面积、空置时间等。
(六)企业资金和经营情况: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
第三章统计报表填报要求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本报表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统计数据。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报告期别,按时提交统计报表。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确保统计报表的数据与其他相关报表的数据一致。
第四章统计报表的审批和发布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统计报表提交至所在地统计局。
第十条统计局应对提交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统计局应及时发布统计数据,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统计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填报统计报表的;(二)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统计数据的;(三)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四)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报告期别提交的;(五)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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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国家统计局制定2018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4)四、主要指标解释 (7)五、附录 (8)- 1 -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为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提供基础统计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调查内容是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
其中新建商品住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所在项目(楼盘)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建筑面积、成交总价(合同金额)、签约时间等;二手住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成交住宅所在小区或社区名称、位置、住宅类型、住宅所在区域、住宅所在地段、本月销售面积、本月销售金额、样本住宅上月销售单价、样本住宅本月销售单价等。
(三)调查方法⒈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
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全面调查,基础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
⒉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为保证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二手住宅样本时遵循以下原则:⑴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注重代表性。
为保证调查资料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要统筹考虑各种因素,选择规模大、实力强、营业额占当地总营业额比重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尽量兼顾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不同注册登记类型。
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总营业额一般应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调查表。
⑵选取住宅样本要兼顾不同地理位置。
综合考虑住宅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上月、本月价格同质可比。
由于存在级差地租,不同地理位置的住宅单位面积价格差异较大。
在选取住宅样本时,要分区域(辖区)、分类型从上月及本月销售的住宅中分别选取销售量(套数)所占比重最(较)大、同质可比性和代表性强且交易时间最接近每月15日的一套住宅。
如每月15日前、后两日均有同质可比住宅时,选取后者作为样本住宅。
(四)调查对象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五)调查范围调查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和计划单列市(共35个),以及唐山、秦皇岛等其他35个城市(以下简称“其他35个城市”)。
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六)调查组织方式⒈新建住宅基础数据。
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2 -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0〕93号)规定的内容与时间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
唐山、秦皇岛等其他35个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依照《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0〕93号)要求,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
相关调查总队、调查队将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上个自然月新建住宅交易网签数据用专用存储设备拷贝,确保数据安全,并按照统一规则进行标识。
⒉二手住宅基础数据。
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经纪机构等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内容与时间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
⒊资料上报时间和上报方式。
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在对相关城市的原始数据和汇总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后,于报告月后6日16时前按照规定的数据传输方式与要求上报国家统计局。
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七)数据使用用于分析相关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总体变动情况。
(八)数据发布⒈发布时间。
次月15日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对外发布,遇法定节假日适当调整。
⒉发布内容。
主要包括分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及其基本分类销售价格的环比、同比和定基指数。
- 3 -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二、报表目录(一)基层定报表式(二)综合定报表式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4 -三、调查表式(一)基层表式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调查表(网签数据)表号:V220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8)116号城市代码:□□□□20年月有效期至:2020年1月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 1.本表是采用网签数据的城市所统计的每套成交新建住宅的网签数据结构内容。
报送时间及方式按统一规定执行。
⒉网签数据结构内容(甲、乙、丙等)的指标定义见附录(五)报表填报简单说明。
⒊格式要求:甲(项目名称):文本格式;乙(项目地址):文本格式;丙(幢号):文本格式;丁(房屋结构):文本格式;戊(签约时间):文本格式,例如:2011-07-12;其他指标为数值格式。
- 5 -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表城市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表号:V222表单位详细名称: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单位地址:文号:国统字(2018)116号单位邮编:□□□□□□20年月有效期至:2020年1月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⒈本表是由在统计范围内的城市辖区内所选中的二手房中介公司等填报。
报送时间及方式按当地规定执行。
⒉调查表结构内容(甲、乙等)的指标定义见附录(五)报表填报简单说明。
⒊房屋类型及其编码:4000 二手住宅4100 90m2及以下4200 90—144m24300 144m2以上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6 -(二)综合表式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价格)汇总表表号:V420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8)116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月有效期至:2020年1月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 7 -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四、主要指标解释房地产从广义上讲,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指国家、集体及个人所拥有的房屋和土地。
但就我国目前房地产业的业务范围而言,它包括归国家所有的城镇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用地(城市地产),及附着在其上的城镇生产、生活用建筑和辅助设施(城市房产)和对这些建筑、辅助设施的管理等。
农村生产用地、用房及宅基地等不属城市房地产业的业务范围。
国家有偿征用农村土地用于城镇建设时,只有所有权转让过程结束后,才纳入城市房地产业的经营范围。
小产权房屋不属于本方案统计范围。
新建商品住宅指新建的专供居住用的商品住房,本方案主要包括: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等。
不包括新建的国家政策性住房;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车库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二手住宅指进入房屋市场进行交易,第二次及以上进行产权登记的住宅,包括二手商品住宅、允许上市交易的已售公房等。
本方案主要包括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等分类。
90平方米及以下住宅指住宅中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的住宅。
套型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报表时以销售合同中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为准,若销售合同为套内使用面积则需折算成建筑面积。
90平方米—144平方米住宅指套型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
144平方米以上住宅指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
连续性销售项目指本月和上月对应分类都有成交的在售项目。
新开项目指该项目本月第一次进入市场销售(本方案中连续四个月没有成交记录的在售项目也视为新开项目)。
对于新开项目,需对上月该项目各分类平均价格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方法如下:如果新开项目附近区域存在可比在售项目,则按照该可比项目对应分类成交价格评估上月价格;如果没有,则根据区域、地段、价格同质可比原则,选取与该项目位置同一级别区域的相似项目对应分类成交价格进行上月价格评估;如果上述项目都不存在,则根据该项目附近区域内本月二手住宅交易价格变动幅度或有关价格数据的变动幅度进行评估。
间断性销售项目指由于市场供求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当月有交易,对应分类上月没有交易,而在本月之前的三个月内曾经有交易的项目。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用于居住的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交易的房屋,再次进行产权登记时的实际交易价格。
该指标取自《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若合同中含有相关税费,则应将其扣除。
权数表示某商品销售的金额(面积)占全体商品销售总金额(面积)的比重,通常以千分之多少表示。
五、附 录(一)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⑴各城市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
计算步骤与方法:第一,计算某一新建商品住宅项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第二,采用双加权计算全市三个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即分别利用本月销售面积和金额作为权数计算价格指数,然后将两个价格指数再简单平均计算。
具体计算过程为:①计算各项目各基本分类(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本月及上月平均价格。
本月及上月平均价格计算公式为:,,,i j t i j ti j t Y pQ = 和 ,,11,1i j i jt t i jt Y p Q ---= (1-1) 其中:,i jt Y 、,1i jt Y -为第i 个项目第j 基本分类t 期(本月)、t-1期(上月)销售金额,,i jtQ 、,1i jt Q -第i 个项目第j 基本分类t 期(本月)、t-1期(上月)销售面积。
②计算各项目各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
i 连续性销售项目和新开项目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
连续性销售项目是指,该项目本月和上月对应分类都有成交记录;新开项目是指,该项目本月第一次进入市场销售(本方案中连续四个月没有成交记录的在售项目也视为新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