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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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委派管理制度

专职安全员委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对专职安全员的委派、职责、管理、考核及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三、专职安全员委派1. 专职安全员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委派。

2. 专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相关安全资格证书;(2)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3. 专职安全员委派后,应立即到岗履职,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负责。

四、专职安全员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 负责编制、实施和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4. 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5. 负责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6.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落实。

五、专职安全员管理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专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考核。

2. 专职安全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专职安全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玩忽职守。

4. 专职安全员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专职安全员考核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专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管理、事故处理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专职安全员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职安全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专职安全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4篇)

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4篇)

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企业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门设立安全员职位,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的示例:1. 安全员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并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2. 安全员的职责:- 负责制定和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负责安全检查和监督;-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负责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3. 安全员的权限:-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或设备有权进行责令停工、停产或停产处罚;-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有权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4. 安全员的工作要求:- 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 要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与各部门保持密切合作;- 要积极学习和更新安全管理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要随时关注并解决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

5. 安全员的考核与奖惩:- 安全员的工作将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对安全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的管理制度可根据企业的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专职安全员,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专职人员、安全管理员等。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守安全保密制度,忠诚履职,维护本企业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如下:1. 负责制订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负责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意识;3.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4. 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6. 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7. 提出安全建议和改善措施,促进安全工作的不断完善。

专职安全员证书管理制度

专职安全员证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规范专职安全员证书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证书颁发1. 专职安全员证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分为A、B、C三个等级。

2. 专职安全员证书颁发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3. 专职安全员证书颁发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2)取得相关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3)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职安全员资格考试;(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证书管理1. 专职安全员证书实行一人一证制度,证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2. 专职安全员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三个月,持证人应参加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换发新证书。

3. 专职安全员证书遗失、损坏或有效期满,未按规定补发或换发证书的,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专职安全员证书的颁发、换发、补发等手续,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证书使用1. 专职安全员证书是持证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凭证。

2. 持证人应妥善保管证书,不得转借、出租、伪造、涂改、买卖或擅自变更证书内容。

3. 持证人应按照证书规定等级,在规定范围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专职安全员证书的使用,应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专职安全员证书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证书颁发、使用等环节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4.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的原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经验,承担安全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管理能力。

第七条企业应当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必备的安全生产设施。

第二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第八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

第十一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

第十二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对工作,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与外部安全监管机构合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保障第十七条企业应当依法支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应工资和福利。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和职业风险补偿保险。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加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其专业技能。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篇)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篇)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1. 安全管理人员是公司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的安全工作。

1.2.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了解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1.3.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对公司的施工、生产、运营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评估,提出安全改进建议。

1.4.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负责安全培训,确保公司员工了解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1.5.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1.6.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安全合作,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1. 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2. 公司要制定安全目标和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

2.3. 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保障生产操作的安全。

2.4. 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安全改进建议,并及时报告和反馈安全情况。

2.5. 安全管理人员要对违反安全规定,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和领导。

第三条安全管理人员是指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主管、安全科长、安全工程师等。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能够有效组织和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每年将安排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要始终坚守职责,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要求本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要求本单位组织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三)要求本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设施;(四)要求本单位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施工现场安全员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现场安全员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现场安全员管理制度一、总则施工现场安全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员的职责,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二、安全员职责1. 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 安全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能够制定、实施和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方案。

3. 安全员应随时调查、核实和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事故不扩大。

4. 安全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设备和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5. 安全员应协助工地领导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安全员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按照要求整改相应的安全问题。

7. 安全员应定期向工地负责人提供安全工作报告,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三、安全员的权限1. 安全员有权制定、发布和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2. 安全员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人员进行警告、处罚和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等处理措施。

3. 安全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处理,要求相应部门进行配合和支持。

4. 安全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要求相关责任人配合配合检查工作,并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问题。

四、安全员的义务1. 安全员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和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 安全员应加强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管理水平,为施工现场的安全提供专业支持。

3. 安全员应积极宣传和推广安全文化,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安全员应及时整改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5. 安全员应和施工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6. 安全员应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按照要求整改相应的安全问题。

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三篇)

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三篇)

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秩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工作的专职安全员。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是企事业单位专门从事安全工作的员工,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协助处理安全事件和事故,提出安全改进建议等。

第四条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关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职业素质,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专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排查和分析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3.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4. 协助处理安全事件和事故,保障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

5.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并消除安全风险。

6. 提出安全改进建议,推动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专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1. 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和事故。

2.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个部门和人员有效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安全管理合力。

3. 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能够准确分析和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

4. 具备责任心和纪律性,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5. 具备较高的学习和适应能力,能够不断学习和更新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选拔和任用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外部引进等方式选拔专职安全员。

第八条选拔专职安全员应满足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职业素质。

2. 具备较高的学历和工作经验。

3. 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4. 通过各类考试和面试等选拔环节。

第九条选拔专职安全员应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胜任职务的能力和素质。

第十条专职安全员的任期为一年,经续聘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任职合同。

运输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运输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运输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运输专职安全员(以下简称安全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专职人员,负责运输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安全员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3)监督检查运输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设施、设备、作业环境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5)监督、检查、指导运输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6)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3. 安全员的权限:(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纠正,并要求立即整改;(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权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3)有权进入运输生产现场,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4)有权要求运输生产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相关资料。

三、选拔与培训1. 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相关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 安全员选拔程序:(1)企业内部选拔,优先考虑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人员;(2)外部招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招聘。

3. 安全员培训:(1)新任安全员应在任职前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2)安全员应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考核与奖惩1. 安全员考核:(1)企业对安全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2)考核结果作为安全员评先评优、晋升、降职的重要依据。

2. 安全员奖惩:(1)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安全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工作不力、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安全员,给予批评、警告、降职或解聘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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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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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6517-28 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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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专职安全员任职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进步,热爱安全环保消防工作。

(二)熟悉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三)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相应的技能。

(四)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五)经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或经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证书。

第二条专职安全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公司培训教育制度,做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带头处理本单位事故隐患和突发性安全环保消防事故,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四)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制订和落实本单位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救援措施。

(七)对本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八)负责督促辖区内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防护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九)督促、参与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环保消防的“三同时”工作。

(十)做好其它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考核
(一)公司安全质管部对专职安全员工作实行不定期抽查;分公司(分厂)安全环保科对专职安全员
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安全质管部;车间专职安全员每周对兼职安全
员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分公司(分厂)安全环保科。

(二)检查考核内容:
1.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环保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环保消防会议等的开展情况;
2.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危害识别,查找安全环保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隐患治理或采取监护措施进行控制,并建立隐患治理档案;
3.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不分大小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4.按规定对本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好记录;
5.不定期抽查本单位员工工作,对违章违纪进行严肃处理,作好记录;
6.督促本单位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档案;
7.对本单位的动火、动土等特殊作业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作业票证,落实好各项安全环保消防措施;
8.其它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

(三)考核办法按各单位专职安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

第四条专职安全员奖惩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安全环保消防工作,经分公司考核,安全质管部审查合格者,发给专职安全员津贴;不合格者,取消专职安全员津贴。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取消专职安全员任职资格。

(二)本单位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环保消防事故,取消当月安全津贴,并根据责任大小按公司有关制度给予处罚。

(三)月工作汇报考核:一次不报,扣减津贴20元,半年累计达3次,取消津贴。

(四)为公司安全环保消防工作提出好的建议,
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的,在津贴中给予一定奖励,取得重大成果的,报公司申请奖励。

(五)考核结果作为专职安全员评选年度安全环保先进的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或全年有1次以上没有上交汇报表,取消年度安全环保先进评选资格。

第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质管部负责解释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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