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施工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是指在建筑物内或周围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布线和电力供应的工程。
为了确保电气工程施工的质量,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下面是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一些规范。
一、施工前准备1. 在施工前,需要对电气工程进行认真规划和设计,并向有关单位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
2. 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测和检查,确保施工环境安全,消防设备齐全,并按照设计要求布置好施工现场。
二、施工材料1. 施工材料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必须具有合格的质量证明,并按照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2. 施工材料的储存需符合防潮、防火等安全要求,如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专门的处理。
三、工程施工1. 施工过程中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线路走向的布置,保证线路的合理和美观。
2. 在施工中,需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线和电缆,确保安全可靠。
3. 在进行电线和电缆铺设时,需要按照规范进行固定,避免出现松动和缠绕现象。
4.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接线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头需牢固可靠,采用合适的绝缘材料进行包裹。
5. 在进行设备安装时,需要保证设备周围的环境干燥、通风,并设有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设备受潮和短路。
6.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安全防护,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四、施工验收1. 在工程施工结束后,需要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施工质量验收包括对电线、电缆、电气设备的材料和安装进行检查,以及对接线头和接地的测试。
3.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记录下相关的测试数据和检查结果,对不合格的地方进行整改和修复。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是确保电气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完美收尾。
同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需要与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保持一致,随时根据新的标准进行更新和调整。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并依法申报执业人员,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布置施工队伍和施工设备,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以及保护周围环境。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电气工程方案,并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进度检查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提倡劳动保护和健康生活。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步骤、施工队伍组织等,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和设备,并按照设计要求对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了解施工环境及周围情况,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预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排水等设施齐全,确保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5S整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相关手续和资质,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建筑施工现场用电规范

建筑施工现场用电规范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建筑施工现场用电规范,主要涉及施工期间的临时用电管理和电气安全。
工程地点位于XXX区域,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工程性质为住宅楼建设。
工程主要包括土建、装饰、安装等多个专业施工内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降低电气事故风险,特制定本用电规范。
二、用电管理1. 用电管理原则(1)施工现场用电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用电安全。
(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用电负荷(1)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需求,合理计算用电负荷,确保电力供应稳定。
(2)临时用电设施应按照用电负荷配置,禁止超负荷运行。
3. 用电设备(1)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禁止使用劣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设备。
(2)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用电线路(1)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禁止使用裸线。
(2)用电线路应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敷设,避免交叉、重叠。
(3)用电线路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破损、老化等问题及时更换。
三、电工1. 电工资格(1)电工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2)电工应熟悉施工现场用电规范,具备处理电气事故的能力。
2. 电工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1. 安全距离(1)施工现场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电气设备、线路发生短路、漏电等事故。
(2)电气设备、线路与易燃易爆物品、水源等危险区域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外电防护(1)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电源对施工现场造成影响。
(2)外电线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避免施工过程中损坏。
(3)施工现场应配备外电防护设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确保施工安全。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是指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应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以下是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的主要内容:一、施工前准备1. 根据建筑电气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2. 安排施工人员,并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工程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3. 准备所有所需材料和设备,并做好验收和登记记录。
二、施工现场管理1. 设立施工现场标志牌,明确施工区域和安全注意事项。
2. 设置洁净区域,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3. 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础设施的施工,包括敷设电缆、预埋管道等。
4. 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和布线,确保符合电气安全要求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5. 进行电力设备的系统接地,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
三、安全施工1.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并确保施工人员熟悉使用方法。
3.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施工应符合相关电气安全规范,避免电气火灾和电击事故。
4. 施工现场应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四、工程质量控制1. 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 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
3. 定期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4.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提升。
五、工程竣工验收1. 完成施工任务后,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填写竣工验收报告。
2. 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工程各个方面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3. 进行工程交接,包括交接材料、设备和技术文件。
4. 编制工程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六、工程保修与维护1. 进行工程保修期的监督和维护,及时解决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
2. 做好工程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和保养电气设备和线路,确保其正常运行。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电气工程施工。
1.2 电气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标准规范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1.3 电气工程施工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进度协调、文明施工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了解工程特点、施工要求和技术标准。
2.2 施工前,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确保施工场地、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符合要求。
2.3 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2.4 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预算,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人员。
三、施工过程3.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标准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3.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保证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
3.4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
四、施工质量验收4.1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照施工图纸、标准规范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4.2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施工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4.3 施工过程验收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组应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4.4 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组应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4.5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
五、施工安全5.1 施工安全应贯穿于电气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5.2 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施工设备和材料。
5.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5.4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六、施工资料管理6.1 施工资料应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记录、验收资料、施工日志等。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一、概述建筑电气工程是建筑工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观感及使用功能,在创优评审中尤为重要。
为了保证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本文将全面总结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工艺,以供大家参考学习。
二、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安装1.成套配电柜安装地下室明装的电气箱柜,需安装在型钢支架上,以避免墙面凝结水进入箱内。
一般在柜下用10#槽钢立放做基础,基础型钢允许偏差:每米不直度与水平度为1mm,全长为5mm,全长不平行度为5mm。
并在槽钢内侧需焊接地用镀锌六角螺栓M1025供接地用。
如果有电缆进出线时,还需在柜底预留基坑,以满足电缆的弯曲半径要求。
2.配电箱明装地上安装处的墙柱面抹灰没完成时,在箱后先用膨胀螺栓固定角钢支架,再用镀锌螺栓将箱体固定在角钢支架上。
几个明装箱并列时,按最大箱顶标高不超过2.3m、且所有箱体顶平或底平的原则确定箱柜安装高度。
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3.配电箱暗装确定开孔位置,并根据开孔尺寸预埋铁件或角钢。
开孔位置应避免管道、线缆等障碍物的影响。
暗装配电箱应固定在预埋铁件或角钢上,固定应牢固可靠。
配电箱的门应关闭严密,并应安装防尘、防水、防小动物侵害的设施。
三、导管施工技术要求1.金属镀锌导管的进场验收要求(1)查验产品质量证明书;(2)镀锌层应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金具配件应齐全,无砂眼;(3)埋入土壤中的热浸镀锌钢材,其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63m;(4)对镀锌质量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2.支架安装要求(1)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熔焊导管支架,且不得热加工开孔;(2)当导管采用金属吊架固定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8mm,并应设置防晃支架;(3)在距离盒(箱)、分支处或端部0.3-0.5m处应设置固定支架。
3.金属导管施工要求(1)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或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规范最新

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规范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电器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检验、验收和监理等活动。
建筑电器工程包括电气配线和配电、照明、通信、监控、安防等电气设施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和验收。
第三条建筑电器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采取措施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电器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并建立质量档案。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电器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并整改违反施工规范的行为。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电器工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一条建筑电器工程应按照建筑设计要求进行电气设计。
第二条建筑电器工程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有合理的布局、合理的安装位置和良好的防火性能。
第三条建筑电器工程的设备和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筑电器工程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五条建筑电器工程的设计应考虑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采用节能产品和技术。
第六条建筑电器工程的设计应考虑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便利性,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七条建筑电器工程的设计应考虑设备的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三章施工要求第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电器工程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作业。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立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使用合格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电器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电气工程在建筑领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证了建筑物正常运行和提供安全的用电环境。
为了确保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各行业制定了一系列规范、规程和标准。
本文将重点阐述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所涉及的规范和标准,以帮助施工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电气工程施工总则电气工程施工总则是电气工程施工的基本规范,包括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施工质量管理等内容。
在电气工程施工总则中要明确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二、电气设备安装规范电气设备安装规范包括了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和操作指南。
其中包括了电线、电缆的敷设规范、配电箱的安装要求、开关插座的布置规范等内容。
这些规范能够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三、接地系统施工规范接地系统是建筑电气工程中防止电气设备漏电和保护人身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接地系统施工规范规定了接地电极的埋设深度、电阻值的测试方法以及接地网的布置要求等内容。
遵循接地系统施工规范可以有效降低电气设备故障和人员触电的风险。
四、照明系统设计规范照明系统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了灯具的选择、照明布光的要求以及照明亮度的设计等内容。
照明系统设计规范的目的是保证建筑物内部和外部的光照质量和光照强度符合相关标准,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
五、弱电系统施工规范弱电系统是指除了常规电力供应系统以外的其他低压信号传输、数据通信等系统。
例如,电话、网络、安防、消防报警等系统。
弱电系统施工规范包括了布线方式、设备安装要求、通信协议标准等内容。
这些规范能够保证弱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
六、电气施工质量控制规范电气施工质量控制规范包括了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其中包括了电线电缆的绝缘电阻测试要求、接线盒的接线标准、电气设备的标志和命名规范等。
电气施工质量控制规范的遵守能够确保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合格。
七、电气安全管理规范电气安全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了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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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建筑电气工程目录4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4.3 建筑电气4.3.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4.3.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3.3 设备调试记录4.3.4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4.3.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3.6 施工记录4.3.7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5.3 建筑电气5.3.1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5.3.2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5.3.3 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5.3.4 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6 室外工程6.2 室外安装6.2.2 室外电气建筑工程施工文件附表(建筑电气部分)条文说明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建筑电气工程4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4.3 建筑电气4.3.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本规程4.1.1的规定执行。
4.3.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Ⅰ基本要求和内容(1)电气设备、主要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电气设备尚应有铭牌和产品说明书等完整的技术文件。
(2)工程中所用的电气设备、材料的品种、规格、电气、机械等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电气产品,必须认证合格、在产品上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用于工程。
(4)电气设备、主要材料应对照产品出厂合格证、订货合同、设备装箱单、施工图以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以下简称GB50303〕的规定在进场时或安装前进行检查,填写电气设备开箱检查记录和材料进场抽样检查记录,见质控(安)表4.2.2-1和质控(安)表4.2.2-2,其检查内容主要有:1)出厂合格证应符合要求;2)随带的技术文件、设备出厂试验记录等应完整;3)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气产品,应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CCC”);4)塑料绝缘材料制成的导管及配件、线槽及配件、阻燃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接线盒等电气产品必须采用阻燃型产品;若对阻燃型产品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5)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和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电气和机械性能应进行现场抽样检测;6)对电线、电缆的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的直径应进行现场抽样检测;7)电气设备(如柜、屏、箱、盘)内的电气原元件、仪表等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损坏、丢失;随带的附件、备件和备品应齐全;8)外观质量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03的有关规定。
(5)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材料,在进场时或安装前的检查,除符合本规程4.3.2(4)的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6)进口电气设备、材料进场时或安装前的检查,除符合本规程4.3.2(4)的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7)电气设备、材料应检查合格,并经专业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专业人员)检查认可签证后,才能用于工程;检查发现问题应有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应有处理结论;不合格的严禁用于工程,专业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对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材料的进行处理或退场。
(8)对电气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有怀疑时,可解体检验或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03和产品技术标准规定,才能用于工程。
(9)工程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若确需由建设单位订货、供货,其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现行国家标准GB50303和产品技术标准规定,并提供产品合格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质量保证文件。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气设备、材料进行检验,合格的才能用于工程。
(10)同型号规格的材料应有计划地分批采购,且宜为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
同型号规格的材料不同批采购的或不同生产厂家的产品,每批或每一生产厂家的产品均应提供一份合格证。
(11)电气设备、主要材料合格证应分类整理汇总,逐一编号,不得遗漏,并填写设备、材料合格证汇总表,见质控(安)表4.2.2-3。
Ⅱ核查办法(1)核查电气设备、主要材料是否有合格证。
(2)核查合格证中各项性能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3)核查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电气产品,是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4)核查应采用阻燃产品的电工产品是否为阻燃型产品。
(5)核查电气设备、材料是否有在进场时或安装前进行检查,记录是否完整,有质量缺陷时是否有处理意见和结论。
(6)对照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核查实际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核查合格证或其复印件是否真实。
Ⅲ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电气设备、主要材料在进场时或安装前未作检查。
(2)用于工程的电气设备、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技术标准。
(3)用于工程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电气产品,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或没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4)应采用阻燃产品的电工产品未采用阻燃型产品。
(5)合格证或其复印件不真实。
4.3.3 设备调试记录Ⅰ基本要求和内容(1)电气设备调试记录应包括高低压配电装置、电力变压器、发电机组、备用和不间断电源设备、电气动力设备和低压电器等电气设备的试验调整报告、交接试验报告和电气设备(系统)试运行记录等。
(2)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试验调整和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以下简称GB50150〕的规定,并出具试验调整、交接试验报告。
(3)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试验调整和交接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03规定,并出具试验调整和交接试验报告。
(4)发电机交接试验包括静态试验和运转试验,其试验部位、试验内容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GB50303规定,并填写试验调整和交接试验报告,并经有关人员签证齐全。
发电机交接试验报告见质控(电)表4.3.3-1。
(5)现场单独安装的低压电器交接试验内容、试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03规定,并填写试验调整、交接试验报告,并经有关人员签证齐全。
低压电器交接试验报告见质控(电)表4.3.3-2。
(6)高低压变配电装置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1)试运行应在试运行前有关的电气试验调整、交接试验项目完成,并出具合格试验调整、交接试验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编制出书面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明确试运行程序后,方可进行;2)二次回路应在绝缘电阻测试合格后,方可接通控制电源和操作电源,模拟试验二次回路的控制、联锁、保护和信号等动作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灵敏可靠、正确无误。
若有不正常,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3)试运行过程应严格按照设备技术文件和试运行方案中的程序和步骤认真操作,做好各项调试,测量记录各项运行数据,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情况;4)试运行过程若出现质量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5)填写试运行记录,见质控(电)表4.3.3-3,并经有关人员签证齐全。
(7)发电机组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1)发电机组空载试运行应在静态试验、随机配电盘控制柜接线检查合格后进行;2)负荷试运行应在调试和空载试运行合格后进行;3)试运行过程应严格按照设备技术文件和试运行方案中的程序和步骤认真操作,做好各项调试,测量记录各项运行数据,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情况;4)按设计的自备电源使用分配预案进行预定负荷试验,机组连续运行12h,无机械、电气等故障和无漏油、漏水、漏气等缺陷,试运行合格,才能投入使用;5)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6)试运行过程若出现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停车,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7)填写试运行记录,见质控(电)表4.3.3-3,并经有关人员签证齐全。
(8)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1)试运行前,相关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303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2)电气设备的控制回路模拟动作试验合格,盘车和手动操作,电气部分与机械部分的转动或动作协调一致;3)试运行时,成套配电(控制)柜、台、箱、盘的运行电压、电流应正常,各种仪表指示应正常;4)交流电动机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a.电动机试运行应在绝缘电阻测试合格后进行;b.试运行前,应通过试通电检查电动机的转向和机械转动有无异常现象;c.可空载试运行的电动机,连续试运行时间一般为2h,其空载电流、电压、机身与轴承的温升和温度等应符合要求;d.电动机在空载状态下可启动次数及间隔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无要求时,连续启动2次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5min,再次启动应在电动机冷却至常温下后进行;5)做好试运行过程的电流、电压、温度、运行时间等有关数据的测量及运行情况记录,填写电气设备试运行记录,见质控(电)表4.3.3-3,并经有关人员签证齐全。
(9)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电气试验调整报告、交接试验报告表格的内容、表式应符合规范和设备(系统)的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试验调整项目、内容、试验标准及填写试验数据和结论等的要求。
(10)高压配电装置、电力变压器的电气调试、交接试验工作应由有资质的调试单位进行,并出具电气试验调整、交接试验报告。
电气调试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11)电气试验调整、交接试验以及电气设备(系统)试运行时,专业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专业人员)应在现场进行检查,并签证确认。
(12)电气调试用的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13)专业施工单位或调试单位调试的有关电气试验调整报告、交接试验报告及试运行记录等质量控制资料,应经专业施工单位或调试单位整理、核实、签章后归档,与建筑电气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汇总在一起,以保证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整性。
Ⅱ核查办法(1)核查各项电气试验调整、交接试验的项目、内容、方法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核查高低压配电装置、电力变压器、发电机组、电气动力设备等试运行记录是否完整,试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各项运行数据、文字记载和试运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3)核查在电气试验调整、交接试验及试运行过程出现安装质量问题或设备缺陷时,是否有处理,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4)核查各项报告、记录是否真实,签证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