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补偿协议书签订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迁坟补偿协议书签订程序

ok3w_ads(“s004”);

ok3w_ads(“s005”);

篇一:迁坟补偿协议书签订程序

迁坟补偿协议书签订程序

迁坟补偿协议书需完善以下资料:

一)协议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事由;

2、补偿标准;

3、补偿范围;

4、补偿内容及数量;

5、补偿金额;

6、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7、坟墓的迁移时间;

8、法律责任等。

9、协议的份数;10、合同签订日期等。另每份合同须有合同编号(拆字[20XX]XXX号)。

二)现状地形图:指目前拆迁的现状地形图,在现状地形图上勾画出拆迁补偿的范围,经办人员、户主需签名。三)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须拿原件进行复印,经办人员需签名。

四)坟墓权属证明:在现状地形图上加盖村小组公章证明权属。

五)拆迁补偿核准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

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拆迁办→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六)付款申请审批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迁坟协议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全权代表: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红门村委会代表:

为配合政府建造剑邑大桥,曲江镇红门村委会龙津前吴村祖坟迁往镇政府新规划墓地。现甲乙丙三方携手合作,订立制度,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结合三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总则

规范本次迁坟行为、保护坟主利益、结合村委会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治安环境、统一步骤,圆满完成迁坟任务。

第二条:本协议发生地点

1、被迁坟地址:龙津州前吴村祖山。东至莲花湖水边,南至城岗祖山,西至岭背松林,北至钟山口水库。中心直径:南北600米,东西1200米。

2、新墓地安置地址:曲江镇蒋巷村委会镇政府安置的吴村

新墓地、具体范围以镇政府指定为限。

3、协议订立地点:红门村委会、吴氏宗祠。

第三条:迁坟时间

1、起始日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时起至下午18.30分止。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准私自进入甲方新、老坟地。

4、如因政府有新精神需延期动迁或确属天气下雨大风等恶劣气候影响,不能正常工作,时间可协商往后推移。

第四条:工作规范

1、凡棺木完好、并经坟主同意整体迁置者,必须整体搬迁。

2、棺木损坏、不能整体搬迁者,坟主均得以缸、罐盛装,不准将亡者骸骨以它皿器物包裹草率了事。

3、甲、乙双方均需各自做好卫生防护、劳动保护工作。

4、凡前吴村新坟方位朝向:男性:偏向西南15度。女性:正南、前无明显树木视觉障碍。

5、吴氏祖山不能遗留任何先祖遗骨。

6、凡亡者颅骨必须完整的放置缸、罐顶部,体骨置于中下部,不准截留遗骨于浮土之内,并做好具体包裹、防腐工作。

7、新坟坑体积长:宽:深:高:

8、挖掘墓棺,必须从墓土上部开始。棺木确系不能完整搬迁者,必须先移走棺盖,再取骨骸。

9、凡墓中所有陪葬皿物,一律归甲方坟主所有,乙方不得

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隐瞒或偷盗占有。

10、凡破裂的瓦罐或搬运途中发生的盛皿破裂,必须置换完整的瓦缸、罐重新盛好方能置入新墓。

11、新墓行距、排距必须整齐一致,不准偏斜。

12、新坟拢土完毕、必须立即竖立新碑以为标记。

13、以上一切劳务均由乙方完成。

第五条:款项1、以新墓地一坟一主为原则计算坟数,计量单位‘座’。

2、经坟主同意以棺木迁移者,其一座修葺完毕价为:元/座。

3、以缸罐盛骨者,其一座修葺完毕价为:元/座。

4、原己有以骨灰盒安葬者,其搬迁价为:元/座。

5、有甲方坟主提出使亡者数人合葬一坟冢者,其搬迁价为:元/座

6、以上价格包含缸、罐、盖、骨灰盒盛皿(由乙方出资购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现金结算。

2、全部迁坟工作结束,经甲方验收合符协议条款后结算清楚,三天内由丙方负责并监督付清全部劳资费用。

3、乙方领取协议款项的同时,必须出具领取款项收据。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召集坟主,引导、辨认墓主。

2、如乙方未能按协议精神投入工作,甲方有权临时中止乙方当前工作。

3、检查墓主棺木情况,登记造册纪录墓主碑记文载。

4、现场保管远代墓主陪葬皿物。

5、协调坟主与乙方配合工作关系。

6、全程监督现场运作,处理一切突发事件。

7、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正常履行搬迁工作,甲方有权在12小时内单方中止本协议,并立即另请它人。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认识、履行以上协议条款。

2、乙方可选择自老坟地至新墓地搬运路线。

3、一切挖掘、搬运工具由乙方自带。

4、乙方自备餐饮,调节工序按排。

5、乙方自备安全防护物质,培训指导参与搬迁工作人员知识。

6、负责将己定性的棺木或骨殖盛皿完好无损地搬迁至新的墓地,如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瓦缸罐碰裂,由乙方置换完整的新盛皿。

7、凡搬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不含与甲方工作人员)。

8、因本条第七款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负责赔

偿。

9、乙方不得中途停顿迁坟工作,

10、凡本协议工作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负责医疗赔偿。与甲方毫无干系。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迁坟政策的落实。制订搬迁程序。组织、宣传、按排其体工作。

2、负责本次迁坟赔偿款项的及时落实。

3、负责平息因迁坟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调停各方关系。

4、监督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5、如发现有故意阻扰迁坟工作,挑起事端,引发群体冲突,制造不稳定因素,扰乱社会秩序者。丙方有权扭送其人至公安河西分局归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犯以上条约,则赔偿乙方当日参与搬迁工作人员每人工资30元。

2、乙方未按本协议规范中的某项操作,则扣除本规范相应的金额款项,并处于本项目三倍的罚款。

3、如乙方在搬迁过程中因与它人发生纠纷而拖延甲方的时间,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当日甲方工作人员每人30元,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搬迁费,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甲方与乙方的本次协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