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规范标准

[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它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筹措资金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消防站分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普通消防站分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二种。
第七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所有城市均应设立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且设置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可设立小型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是普通消防站的特例。
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人口在50万上(含50万)的其他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
第八条消防站的消防车配备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消防车库的车位数备表1第九条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
消防站的场地是指室外训练场。
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通信器材、训练器材、营具等组成。
责任区内有水上重点保护对象的消防站还应配备消防艇。
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一、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7km2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3 定期落实
落实各项保养制度和责任制,确保每个细节都做到位。
消防站的监管和检查要求
监管要求
要求各级政府明确职责和工作职 能,强化监管措施,对消防站进 行定期检查。
检查要求
定期检查消防站各项硬件设备和 软件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稽查要求
建立各级领导责任制,逐级稽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1
未来发展
2
未来城市消防站建设将会更加高效、智 能,同时更好地配合城市化进程。消防 站将成为必需、先进、创新的职能单位。
已经完成建设的消防站
既有的消防站完成了建设标准的要求, 具备较高的设施水平。
必不可少。
火、拯救生命和财产提供
好的形象能大大提升城市
了有力的保障。
的文明程度。
消防站内部的设计和布局要求
1
消防通道的设置
消防通道应设置在主要电器房、楼梯间等容易着火地点附近。
2
使用面积的要求
使用面积的大小应与消防站特定的任务相适应。
3
设备和人员的启动时间
设备和人员的启动时间应满足实际需求。
消防站疏散通道和出口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是城市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细致介绍消防站建设的各个方面, 确保消防站满足高质量、高效率、高安全性的要求。
为什么需要城市消防站?
1 灾害防范
消防站是城市防范火灾等
2 人民生命财产在城市的形象中扮
突发灾害的主要防线之一,
消防站为群众派出扑救大
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良
通道的划分
按照建筑和消防标准对消防 通道和出口进行划分,保证 通畅性。
标识的作用
出口的标识应醒目,越大越 好,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22) 条文说明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3)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 (6)第四章建造标准 (9)第五章建设用地 (14)第六章装备标准 (15)第七章人员配备 (17)第八章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阐述制定《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目的。
城市消防站担负着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重要任务,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份。
为保障城市消防安全,制定符合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消防站规划与建设方面的法规,提高消防站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和立项审批的水平,加强对消防站建设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 2022 年 5 月由公安部修订,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 (以下简称“原《标准》”)正式颁布实施。
原《标准》实施以来,在推动城市消防站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部队装备建设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致灾因素日益增加,消防队伍职能不断拓展,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日益繁重。
2022 年 5 月 1 日,新修订颁布的《消防法》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2022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办发[2022]59 号) 进一步提出了“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者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求,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随着应急救援职能的不断拓展,原《标准》在一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消防站建设水平以及车辆装备配备也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有必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原《标准》进行了部份修改,增设了战勤保障消防站,增加了车辆配备数量,拓展了灭火、抢险救援和防护装备的选配范围,适度调整了消防站个别用房的使用面积,提高了建设投资水平,为保障消防站正常的执勤和生活秩序,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需求提供必要的条件。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998]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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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选址 建筑标准 建设用地 装备标准 人员配备 主要技术经济
指标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 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
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公安部
消防局 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号 邮政编码
以便今
后修订时参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年月 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二十五条 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消防站配备的消防车辆品种及数量 宜符合表 的规定
各类消防站配备的消防车辆品种及数量
表
品
种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小型普通消防站
水罐消防车
水罐或泵浦消防车
水罐或泡沫 干粉消防车
举高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排烟消防车
照明消防车
器材消防车或供水消防车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则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规划布局与选址 建筑标准 建设用地 装备标准 人员配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提高城市消防 站 以下简称 消防站 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增 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规划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制定本建设标准
三 消防站应设置给排水系统
第二十一条 消防站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并应设
置配电室 宿舍 车库 通信室 体能训练室 会议室 图书阅览室
餐厅及公共通道等 应设事故照明
消防站主要用房及场地的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也不断加快,为了保护城市的安全,城市消防站的建设已经成为人们高度重视的一个建设要点。
以下将详细介绍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一、建筑设计1、建筑外墙采用防火级别不低于A级材料,在室外涂装耐火、抗冻、耐气候污染的涂料,防火门以B级为标准,安装耐火、抗静电门窗,空调室安装耐火门窗。
2、防护墙厚度应不低于200mm,其材料选择应是防火级别不低于A级的非燃烧性材料,同时采用螺丝抓紧,墙面应采用耐火、抗气候污染的涂料。
3、建筑的屋面采用防护屋面、耐火屋面,建筑物的屋顶采用耐火、防护系统,屋顶的排水系统也应具备防火功能,避免火灾的发生。
4、安装全封闭式防火报警系统,报警器安装在火灾危险区域。
二、消防设备1、消防设备应满足城市消防站设备标准,消防水池、水罐配备自动调节功能,6字码保护消防车辆、消防设备,并设有警示牌,提示水量、电量等情况。
2、消防泵、消防水池、消防水罐等应符合国家消防标准要求,保护系统采用6字码保护,安装专业灭火水炮设备,有效保护消防车辆及消防设备。
3、应具备防火报警系统,安装报警灯,报警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报警器安装在火灾危险区域,以提高报警效率。
4、消防器材、器械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进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的性能及使用寿命,避免因维护不当而引发火灾。
三、消防交通1、消防车辆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尽量选择4轮车辆,保证车辆的制动系统的性能,并采取必要的维护措施,确保其正常使用,避免火灾发生。
2、消防通道应采取保护、设计和确定消防通道,以限制火势蔓延和人员逃生,避免消防车辆进入火场时发生塞车等情况。
3、道路设施应确保良好的状态,保持对消防车辆及消防设备的顺利使用,避免无法使用和延误的情况发生。
总之,城市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以保证城市的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定期检查设备是否适合使用 和作业准备情况,以确保设 备的正常运转。
维护外观
创建美化专项,保持消防站 的好形象。
消防站建设与环保要求
环保设施规划
应进行环保设施规划,例如沥青盆、化粪池 或隔油池等,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同 时尝试减少污染和废弃物的数量。
环境安全设施配备
应按规定配备环境安全设施,例如:消防报 警、多功能呼救器;应急照明等设备。
应设立防火墙、自动报警系统、疏散通道等安全设施。
消防站管理体系建设
1
消防站的组织架构
应设立综合办公室,应有专职的行政人员及消防车辆司机等职位。
2
制定管理制度
消防站管理规范化的前提,在于建立健全的制度、科学的管理、严格的操作规程。
3
加强人员管理
加强人员建设,提高工作质量,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落实和监 督审核
1 建设完工验收
2 日常巡查
建成后需进行环境及 quality 检查,并 接受相关部门审核验收。
3 不定期复查
应当对消防站进行巡查,检查其设施 的正常运转情况及各种情况的安全隐 患。
应不定期对消防站进行复查,确保消防站的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完善。
市政府关于消防站建设行政法 规及标准的相关规定
消防设备及应急救援设备选型指南
灭火器
每层应配备灭火器2-3支,贮 放于显眼位置,方便使用。
消防水带
消防站应配有长10米左右的 水带,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火 情。
无线通讯设备
每名消防队员应携带无线通 讯设备,以进行信息沟通及 传递。
消防站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要求
应采用抗震、抗火及防爆等特殊材料,确保 建筑能够抵御自然灾害以及恶性事件。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主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城市化进程中相应城市消防安全需求的消防站建设所制定的标准。
消防站是城市消防救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是进行灭火救援、防火检查、宣传教育等。
下面将介绍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
其次,城市消防站的建设要考虑到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需求。
根据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火灾风险等因素,确定城市消防站的建设规模。
城市消防站的设置要基于强调初期补给、快速反应、覆盖范围等原则,建设规模及区域布局要科学合理。
消防站应根据所在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配置适当的消防车辆和消防装备,确保可以及时进行灭火救援。
再次,城市消防站的建设要注重设施设备的性能和质量。
消防站的消防车辆、消防泵、消防器材等设备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在消防站建设中还要注重消防装备的科技化、智能化,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和装备,提高灭火救援的效率和成功率。
此外,城市消防站的建设还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
在消防站的选址、建筑设计、消防设施配置等方面,要注重节能、环保,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消防站的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要保证稳定可靠,以应对各种灾害情况和紧急救援需求。
最后,城市消防站的建设还应注重标准化管理。
消防站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消防站的管理要规范、科学,确保消防队伍的战斗力和应急能力。
同时,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培训,提高消防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考虑消防安全需求、设施设备性能和质量要求、注重环境保护和标准化管理等方面。
只有按照这些标准进行消防站建设,才能保障城市消防安全,并提高对各类火灾情况的应对能力。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一、城市消防站的场地条件
1. 消防站站址至少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尽可能居于消防安全防护区域内,远离易燃重点危险源;
(2)地处容易到达火灾现场的区域;
(3)应尽量占地面积,具有适当的交通条件;
(4)有足够的水源和消防设备电源供应。
2. 场地平整,避免坡度太大,不宜地势太高,可视性好;
3. 场地地形要求,场地外形不宜过于棘手,方便消防车辆行驶;
4. 避免接近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学校等拥挤场所;
5. 避免接近明火场所、居民小区等易受火灾污染场所;
6. 场地内容如无其他限制,应包括至少1个消防室和1个备用消防室、指挥室、消防员宿舍、救护室、值班室、供热设备室、供热水池室、办公室、消防器材室和消防车辆库。
二、城市消防站的建筑设施条件
1. 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施工质量要求;
2. 建筑应有足够的 used space,窗户面积比例应不小于3%,顶棚向内形成一定的天花曲线,方便水量投射;
3. 中部一层或二层地下室应有足够的浴室、厨房和储物空间;
4. 消防站内应设有新风系统,洁净用电室内要有防雷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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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它消防站的建设可参
照执行。
第四条 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筹措资金组
织实施。
第五条 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2)表2
房屋类别
名称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标准型普防
消防车库(车位数)
290-380(4-5)
80-150
(2)
420-600(6-8)
通信、接待室
30
10-30
40
体能训练室
40-80
20-60
80-120
训练塔
120
-
210
业务用房
灭火抢险与个人防护器材及被
140-160
锅炉房、浴室
70-110
8-60
130-150
晾衣室(场)
14
-
20
辅助用房
贮藏室
30
0-10
40-60
盥洗室、厕所
40
9-20
40-70
配电室
10
-
10
油料库
12
-
20
其他
20
-
30-50
合计
1120-1610
245-700
1820-2450
第六章装备标准
第二十四条 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本责任区内一般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特勤消防站的
第十一条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7km2。
小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4km2。
二、特勤消防站兼有责任区消防任务的,其责任区面积同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第十二条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设在责任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
二、其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
第十六条消防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
的消防站建筑,应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并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1度采取抗震构造
措施。其中8~9度地区的消防站建筑应对消防车库的框架、门框、大门等影响消防车出动 的重点部位,按有关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验算,限制其地震位移。
第十七条消防车库应保障车辆停放、出动、维护保养和非常时期执勤备战的需要。
h1
水罐或泡沫,干粉消防车
1
-
1
举高消防车
1
-
1
抢险救援消防车
1
-
1
排烟消防车
-
-
1
照明消防车
-
-
1
器材消防车或供水消防车
-
-
1
注:表中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带"*"车种,车辆总数为4辆时选取一辆;特勤消防站,车辆总 数为7辆时,在带"*"号的车种中选取一辆。
、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不应抵于表4的规定。
第四章建筑标准
第十四条消防站的建筑标准,应根据消防站的类别和有利执勤备战、方便生活、安全 使用等原则合理确定。
第十五条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1600~2300m2。
小型普通消防站350~1000m2。
特勤消防站2600~3500m2。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可参照表2确定。
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三、责任区内有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
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部位一般不应小于200m。
四、 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城镇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宜为10~15m。
第十三条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装备配备应适应扑救与处置特种火灾和灾害事故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消防站配备的消防车辆品种及数
量,宜符合表3的规定。
各类消防站配备的消防车辆品种及数量表3
消防站类别品种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车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小型普通消防站
水罐消防车
1丄
L1丄
L1
水罐或泵浦消防车
1
h1
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人口在50万上(含50万)的其他城市,
以及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
第八条 消防站的消防车配备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消防车库的车位数备表1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小型普通消防站
车辆数
4-5
2
6-8
第九条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消防站的场
地是指室外训练场。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通信器
材、训练器材、营具等组成。责任区内有水上重点保护对象的消防站还应配备消防艇。
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
第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 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第二十六条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不应低于表5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不应低于表6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消防站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配备,不应低于表7的规定。
装营具库
50-100
6-70
100-150
修理间、清洗室、烘干室、呼
吸器充气室
0-100
0-30
60-100
蓄电池室
10
-
10
图书阅览会议室
50-150
12-60
110-200
干部备勤宿舍
48-100
20-60
90-120
消防员备勤宿舍
156-204
50-90
270-360
餐厅、厨房
90-100
30-60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
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六条 消防站分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普通消防站分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二种。
第七条 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所有城市均应设立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且设置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
的区域,可设立小型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是普通消防站的特例。
一、车库宜设备用车位及修理间、检修地沟。修理间应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隔开,
并不宜靠近通信室。
、消防车库的设计,应有排除发动机废气的设施。
三、消防车库内外沟管盖板的承载能力, 应按最大吨位消防车的满载轮压进行设计。 车库地面和墙面应便于清洗,且地面应有排水设施。库内(外)应有供消防车上水用的市政
消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