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闲置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资产处置行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属各部门、单位的资产处置管理活动。
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二章资产处置原则第三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第四条资产处置应当与资产配置、使用和回收利用相结合,逐步建立资产共享、循环利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三章资产处置范围与标准第五条学校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一)闲置资产;(二)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五)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资产;(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资产处置按照规定的权限和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资产处置审批权限与程序第七条学校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划分如下:(一)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包括:涉及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重大不动产的处置;一次性处置资产价值在[X]万元以上(含)的其他资产处置。
(二)一般资产处置事项,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一般资产处置事项包括:一次性处置资产价值在[X]万元以下、[X]万元以上(含)的资产处置。
(三)小额资产处置事项,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
小额资产处置事项是指一次性处置资产价值在[X]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
第八条资产处置程序:(一)资产使用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填写《学校资产处置申请表》,详细说明资产处置的原因、资产的基本情况(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购置价值、使用状况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鉴定报告、盘亏清单、事故证明等)。
2024年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七篇)

2024年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金额管理规范为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必须严格遵循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的原则,确保每一笔金额均有明确的账目记录,并与实际物资相符。
校内设备管理制度1. 校内设备原则上不得擅自移动。
若确需移动,分管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需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整账目,以确保全校设备的有序流动。
2. 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应由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以便于日后的清点与查找。
教职工在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需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3. 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应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办理交接手续,以确保人员变动时账物清晰无误。
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1. 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为成员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
2.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应每年定期组织实施,且至少进行一次,通常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
3. 各部门需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 对于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清查工作,密切配合,确保不漏项、不留死角。
6. 领导工作小组需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由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是否有疏漏。
7. 固定资产管理员需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逐一核对。
8. 对于应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
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 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需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 根据相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
11. 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更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六篇)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使用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
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由财务会负责管理学校的资产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3、记好两本资产帐。
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下____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保管。
4、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二、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1、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2、固定资产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
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总务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
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处,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后勤处妥善保管并入帐,以备存查。
3、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1、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每学年由总务处____专人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学校闲置校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闲置校舍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学校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闲置校舍,包括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等。
三、管理原则1. 合理利用原则:充分利用闲置校舍资源,发挥其社会效益。
2.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闲置校舍使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 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闲置校舍管理合法合规。
4. 公开透明原则:闲置校舍的出租、使用等事项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四、管理机构1. 学校成立闲置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闲置校舍的总体管理和决策。
2. 设立闲置校舍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管理工作。
五、闲置校舍的使用与出租1. 使用(1)学校各部门需申请使用闲置校舍时,应向闲置校舍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使用单位应按照批准的使用范围和期限使用闲置校舍,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使用单位应负责校舍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校舍安全。
2. 出租(1)闲置校舍的出租,需经学校闲置校舍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2)出租方应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出租方应定期对出租的校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校舍安全。
(4)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校舍交还出租方。
六、闲置校舍的维护与保养1. 闲置校舍的维护与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确保校舍设施完好。
2. 闲置校舍的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如因特殊原因需学校承担,应向学校申请。
3. 闲置校舍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校舍安全。
七、监督检查1. 学校闲置校舍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闲置校舍的使用、出租、维护等情况进行检查。
2. 学校各部门对闲置校舍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闲置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闲置校舍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资产的使用、保护和监管,提高学校运营效率和资产维护管理水平,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所有资产,包括不动产、动产和无形资产。
二、资产管理责任1. 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学校资产管理政策和规程,评估资产管理风险,提出优化资产配置的建议。
2. 学校各部门负责切实执行学校资产管理政策,制定资产管理工作计划和预算,并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
3.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全面管理和监督,包括采购、登记、保管、处置和报废。
三、资产登记与管理1.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数据库,准确登记和记录学校的所有资产信息,包括资产种类、规格、数量、使用部门、负责人等。
2. 各部门在收到新资产后应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并填写详细的资产登记表,包括资产来源、采购日期、价值评估等信息。
3.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和清查,并核实与数据库中的记录是否一致,及时调整和更新资产信息。
四、资产使用与保护1. 各部门应按照资产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学校资产,不得私自调拨和挪用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严格的资产借用和归还制度,资产借用人应填写借用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借用期限过期应及时归还。
3. 学校各部门应定期对所负责的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故障和进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五、资产处置与报废1.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和报废资产进行及时处理,可以通过拍卖、转让、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置。
2. 资产处置需要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包括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审批。
3. 学校各部门应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申报需要处置的资产,并提供详细的资产报废申请表,包括报废原因、评估价值等信息。
六、资产管理监督与评估1.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5篇)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资产管理行为,保护学校资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学校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高效利用、合理配置。
第四条学校资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流程文件,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第七条学校应做好资产管理制度宣传与培训,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的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学校对资产管理情况应定期进行审核、评估和报告。
第二章资产管理范围和责任第九条学校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金融资产等。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分类和编码体系,对不同类别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的资产管理责任人应负责资产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保证资产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十二条学校的资产管理责任人应制定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和流程文件,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学校的资产管理责任人应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和状况评估,定期报告资产管理情况。
第十四条学校的资产管理责任人应对资产的购置、处置和变动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三章资产管理程序第十五条学校的资产管理程序包括资产登记、领用、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
第十六条资产登记应按照分类和编码体系进行,详细记录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使用部门等信息。
第十七条资产领用应经过资产管理责任人的审批,领用人应按规定填写领用单据并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资产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进行,不得私自借用、转借、转让或处置。
第十九条资产维护应定期进行,对有故障或损坏的资产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二十条资产报废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必要时应经过学校的审批和报废程序。
第二十一条资产变动应及时登记,包括新增、调整、变更和注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监督与评估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定期进行资产管理的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资产,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分类学校资产按照不同的用途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等。
2.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货、应收款项等。
3. 投资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
4.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5. 其他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经济合同权益等。
三、资产的登记及编号为了方便管理和查询,学校应对所有资产进行登记和编码。
具体操作如下:1. 资产登记:每个部门负责人需要填写资产登记表,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采购日期、使用年限等信息,并进行签字确认。
2. 资产编号:学校需要为每个资产分配唯一的编号,并在资产上标注编号,以方便资产的识别和管理。
3. 资产台账:学校设立专门的资产台账,将学校所有资产的信息进行统一归档,包括资产名称、编号、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情况等。
四、资产的采购及验收1. 资产需求申请:各部门在需要新购置资产时,应填写资产需求申请表,并经财务部门审核后进行申报。
2. 资产采购:学校按照相关规定选择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付期限等。
3. 资产验收:在资产交付使用前,学校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进行资产的验收工作。
验收时需要检查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并填写验收记录。
五、资产的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各部门在使用资产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 资产维护:学校设立专门的维护保养部门,负责资产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定期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维修等,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3. 资产报废:学校设立资产报废程序,对已经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程序包括编制资产报废申请表、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报废处理。
学校闲置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闲置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闲置资产的登记、评估、处置和利用等工作。
三、管理机构1.学校设立闲置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
2.各部门设立闲置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闲置资产的定义闲置资产是指在学校资产目录中,因使用、维修、更新等原因,暂时或长期未被使用的资产。
2.闲置资产的登记(1)各部门发现闲置资产后,应立即向闲置资产管理办公室报告,并填写《闲置资产登记表》。
(2)闲置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的闲置资产进行核实,确认后予以登记。
3.闲置资产的评估(1)闲置资产登记后,闲置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闲置资产进行评估。
(2)评估结果作为闲置资产处置和利用的依据。
4.闲置资产的处置(1)闲置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
(2)处置收入归学校所有,用于学校资产更新和改善教育教学条件。
5.闲置资产的利用(1)闲置资产可优先在学校内部进行调配,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闲置资产也可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进行利用。
6.闲置资产的监督检查(1)闲置资产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闲置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闲置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闲置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学校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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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闲置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闲置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闲置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学校资产的效益和价值,保护学校的资源,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闲置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学校闲置资产指在正常使用期限内仍然保有完好价值或者经过其他合理方式修复、升级可以再次使用的实物资产。
包括:设备、办公家具、图书、实验器材等。
第四条学校闲置资产管理应坚持“节约、高效、综合利用”的原则,旨在通过统一管理、规范使用,实现闲置资产的延展利用,提高资产利用效益。
第五条学校闲置资产的管理机构为学校资产管理部门。
第六条学校闲置资产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闲置资产的分类与鉴定
第七条学校闲置资产根据使用状况和价值进行分类。
第八条按不同的用途,学校闲置资产分为设备、办公家具、
图书、实验器材等。
第九条学校闲置资产根据使用状况分为三类:(一)使用期
限内未经使用的;(二)部分使用时间过长或者已经超过使用寿命未报废的;(三)曾使用但修复、升级后可以再次使用的。
第十条学校闲置资产的鉴定,应根据资产的品质、功能、市
场价格等进行客观评估,并记录在闲置管理系统中。
第三章闲置资产的待处理
第十一条学校对于闲置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使用期限内未经使用的资产,应根据学校需求和资
金状况,调拨给相关部门或者及时变卖。
第十三条部分使用时间过长或者已经超过使用寿命未报废的
资产,应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维修,然后可以再次使用,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变卖。
第十四条曾使用但修复升级后可以再次使用的资产,应经过
学校相关部门鉴定合格后,可以安排再次使用,或者变卖。
第十五条学校可以通过闲置资产交流、共享等方式,实现闲
置资产的综合利用。
第四章闲置资产的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闲置资产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闲置资产的登记、管理、使用、维护、处置等工作应建立相应的流程与制度。
第十八条学校闲置资产需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状态良好并具备再次使用的条件。
第十九条学校闲置资产应建立详细的台账,并做好资产的管理和保管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闲置资产的使用需要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闲置资产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随意变更资产的用途和处置方式。
第二十二条对于使用超时或者用途变更的闲置资产,应及时更换使用单位。
第五章闲置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三条学校闲置资产的处置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变卖、变更用途、捐赠或者报废等方式。
第二十四条变卖闲置资产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通过拍卖、
竞价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变更用途闲置资产,应经过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并及时进行记录。
第二十六条捐赠闲置资产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捐赠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七条闲置资产报废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存档工作。
第六章闲置资产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学校闲置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范围。
第二十九条学校闲置资产的使用单位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定期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汇报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学校闲置资产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使用情况的合规。
第三十一条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闲置资产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闲置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学校相关领导进行报告。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所有。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报请学校相关领导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