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计算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计算为了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支付,可以采取以下筹划方法:1.合理确定土地购买成本:土地购买成本包括购地款和相关税费。
合理确定土地购买成本,可以通过正当合理的手段,尽量减少购地款和税费的支出,从而减少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基数。
2.合理设置土地转让价款:土地转让价款包括地价和建筑物价款。
在土地转让时,合理设置土地转让价款,可以通过与买方进行合理的谈判,将土地转让价款设定为合理的水平,从而减少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基数。
3.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法规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情况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或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
比如,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土地增值税减免或免征的政策。
4.分批转让土地:如果土地转让发生在多个时段,可以采取分批转让的方式,将土地转让时间拉长,从而分散土地增值税的支付压力。
5.利用地归地规定:土地增值税法规定,如果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出让,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5年内将土地转让给出让方,可以按照购地的价格缴纳土地增值税。
通过这个规定,可以尽量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支付。
6.通过法律手段避免土地增值税:在土地转让时,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例如采取股权转让、资产评估等方式,合理避免或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支付必须是合法的,不得采取违法手段进行逃税行为。
同时,纳税人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筹划时,应了解相关法律政策,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是通过合理设定土地转让价款、合理确定土地购买成本、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等手段,合法地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支付。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进行筹划,不得采取违法手段进行逃税行为。
土地增值税筹划三大技巧

土地增值税筹划三大技巧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转让或者房产出售时,根据土地增值的部分征
收的税费。
对于购房者或者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筹划,能够合法合规地减少税负,提高收益。
下面将介绍三种常用的土地增值税
筹划技巧。
第一,合理选择计税方法。
土地增值税有两种计税方法,一种是一般
计税方法,即按照土地增值额的80%来计算;另一种是简易计税方法,即
按照土地转让收入的20%来计算。
合理选择计税方法能够有效减少土地增
值税的缴纳额度。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土地增值幅度较高的情况,可以减
少缴税金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土地增值幅度较低的情况,可以避免支
付过高的税费。
第二,优化土地增值税税务处理。
在土地转让或房产出售时,需要按
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纳税。
在税务处理上,可以通过合理安排交易时间、
选择闲置土地转让等方式,减少土地增值的计算基数,降低纳税金额。
同时,尽可能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购买新房置换,避免交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进行税收规划筹划。
通过税收规划筹划,可以合理利用税收政
策来减少税负。
比如,购买房产时可以选择非团购方式,减少土地增值税
的计算基数;利用房屋拆迁赔偿等方式,将土地增值税转移为其他税费,
如土地使用税等。
同时,应根据税法规定,合理规避和规范处理关联交易、资本金及欠款等税收规划行为,避免触犯税法。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及纳税筹划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及纳税筹划一、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土地增值税是指国家对土地利用权有偿出让所得收取的一种税金,也是房地产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向国家缴纳的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出让时应按照土地增值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土地增值税是属于成本支出的一种税费,房地产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要计提土地增值税准备金。
土地增值税的计提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税率和实际出让价格进行核算,计提土地增值税准备金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税费的及时缴纳和税收成本的合理分摊。
2.土地增值税的确认土地增值税的确认是指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确认实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金额。
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出让后需及时确认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金额,并及时支付给税务部门。
土地增值税的确认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规定进行核算,确保税务缴纳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房地产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进项抵扣。
房地产企业在购进土地时支付的土地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在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可以减少相应的税额,从而减少税负和税收成本。
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是指房地产企业在计提和确认土地增值税时,通过合理的筹划和规划,降低税收成本,优化税务结构,提高企业的税收效益。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的土地增值税计提策略2.积极利用土地增值税抵扣政策3.合理规避土地增值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土地出让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过程中,应积极规避土地增值税风险,避免因不当操作和规避行为导致税收风险和税务纠纷。
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税务操作和遵循税法法规,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相关风险,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4.优化土地增值税缴纳时机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优化土地增值税的缴纳时机,降低税收成本和资金占用成本。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新房
有印花税 没有加计扣除
各类企业出售存量房
A.地价 B.房产原值(三种情况) C.税:城、教、印花、契税
各类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 A.地价 B.税金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
一、收入分散筹划法
扣除项一定旳情况下,降低收入,从而降低纳税人转让旳增值额,显 然是能够节省税款旳。
在累进税制下,收入分散节税筹划显得更为主要,怎样使收入合理分 散化是这一措施旳关键。一般常见旳措施就是将能够分开单独处理旳部分 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例如房屋里面旳多种设施。当住房初步竣工但没有 安装设备及装潢、装饰时便和购置者签订房地产转移协议,接着再和购置 者签订设备安装及装潢、装饰协议,则纳税人只就第一份协议上注明金额 缴纳土地增值税,而第二份协议上注明旳金额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用 计征土地增值税。这么就使得应纳税额有所降低,到达节税旳目旳。
二、利息支出筹划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旳过程中,一般都会发生大量旳借款,利息支出是不可防止旳,而利 息支出旳不同扣除措施会对企业应纳旳土地增值税产生很大旳影响。根据税法要求,与房地产开发有关旳利息支 出分两种情况拟定扣除。
两种要求就为纳税人纳税筹划提供了机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假如前者利息支出不小于 后者计算出旳利息支出,则企业应正确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假如前者不不小于后者,则企业能够 不按照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么能够使扣除项目金额增长,土地增 值税旳计税根据降低。
A
房地产开发费用 1.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并能提供金 融机构贷款证明 利息+(A+B)*5%以内 2.不然 (A+B)*10%以内
土增税的五种纳税筹划技巧

土增税的五种纳税筹划技巧土地增值税是对房地产企业收益影响很大的一个税种,也是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自身土地增值税的特点和一些优惠政策,在遵守现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筹资、开发和收益分配等活动的调整,寻求企业收益和税收负担的最佳配比,从而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
本文探讨了土地增值税的几个筹划技巧。
一、收入分散筹划法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主要的税收负担是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即房地产的增值率越高,所适用的税率也越高。
因此,如果可以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就可以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从而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运用收入分散法进行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关键在于如何使收入分散合理化,常用的方法是将可以分开单独处理的部分(如房屋里的设施)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
当住房初步完工但还没有安装设备及进行装潢、装饰时,便可以和购买者签订房地产转移合同,之后再与购买者签订设备安装及装潢、装饰合同,这样企业可以只就第一份合同上注明的金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而第二份合同上注明的金额仅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必再计征土地增值税.二、费用转移筹划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除利息支出外都不按实际发生数扣除,而是以土地价款和开发成本合计金额作为基础按比例计算扣除。
按照规定,属于公司总部发生的期间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不能作为扣除项目,其实际发生数对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没有直接影响。
但若采用适当人员分配方法和其他合理组织管理方法,使这些费用能够作为开发成本列支,则可增加扣除项目数额,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企业可以在组织人事上把总部的一些人员下放或兼职于某一个具体房地产项目中去。
例如,总部某处室领导兼任某房地产项目的负责人,在不影响总部工作的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管理,那么这位负责人的有关费用可以分摊一部分到房地产成本中去。
期间费用减少并不影响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而房地产开发成本增加则可以增加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从而达到节税目的。
土增税的五种纳税筹划技巧

土增税的五种纳税筹划技巧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赠与所得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
如何进行土增税的纳税筹划,则成为土地开发商、土地出让方、土地转让方等要关注的问题。
在纳税筹划方面,可以采取以下五种技巧来降低土增税的负担。
第一,分次支付土增税。
土增税应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通知其应支付的土增税款项和期限,纳税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交纳税款。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与税务机关达成协议,分多次支付土增税款项。
例如,土地出让方可要求将土增税款项分批缴纳,其中一部分可以在签约后一段时间内支付,以减轻一次性支付土增税的负担。
第二,合理选择计税方法。
土增税可以选择的计税方法有两种,分别是按比例计算和差额计算。
按比例计税是指按照取得单个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和应纳税所得额之比,计算土增税的应纳税额。
差额计算是指按照销售价格减去土地出让价款后的差额,计算土增税的应纳税额。
在选择计税方法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使纳税额降至最低。
第三,合理进行土地收益核算。
土地收益核算是指在土地转让交易过程中,合理确定土地增值额和销售收入、成本的核算方式。
在土地收益核算中,要慎重处理项目的财务数据,合理确定土地增值额和销售收入,并充分考虑综合税负和资金利用效率等因素。
通过合理的土地收益核算,可以减少土增税的税基。
第四,合理利用土增税优惠政策。
土增税法中规定了很多土增税的优惠政策,如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法给予纳税人减征、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为纳税人提供一定的减税机会。
在纳税筹划中,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优惠政策,合理利用土增税优惠政策,降低土增税的负担。
第五,合理运用税收递延筹划。
税收递延是指在纳税期限内,纳税人可以合法利用各种手段将纳税义务转移到未来。
在土增税方面,可以通过合理的纳税期限选择,合理安排税款缴纳时间,实现税款的递延。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

土地利用效率。
3 3.控制交易规模
4 4.优化结构组合
控制土地交易规模,避免因
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合理
大规模交易而产生较高的土
进行土地分割、合并或交换
地增值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担。
,降低税负。
做好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准确核算
认真核算土地增值额,确保计算准确,避免误差。
及时申报
按规定时间内申报纳税,避免逾期申报,产生滞纳金。
1 1. 合法合规
2 2. 风险控制
坚持合法合规原则,确保筹
评估筹划方案的风险,防范
划方案符合税法规定。
税务风险。
3 3. 信息透明
4 4. 专业指导
保持信息透明,避免信息不
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确保
对称带来的风险。
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
结束语
土地增值税筹划是一个专业性强、复杂度高的工作。 需要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和操作,才能确保合法合规,达到预期目标。
适用一般税率
30%
增值额
适用低税率
20%
10%
增值额
适用优惠税率
增值额
适用免税
土地增值税税率并非统一,根据增值额的不同分级累进征收。
不同的增值额对应不同的税率,适用不同的税率政策。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1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基数
税率
2
根据增值额的不同确定
土地增值税
3
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三个步骤: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即土地增值额减去扣除项目后的差额。然后,根据增值额 的不同确定税率。最后,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得出应纳税额。
土增税五种纳税筹划技巧

土增税五种纳税筹划技巧土增税是指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出让、房地产交易等相关行为征收的税收。
针对土增税,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合法手段来减少纳税负担的一种方法。
下面将介绍五种土增税的纳税筹划技巧。
1.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价值资产评估价值是土增税的基础,合理决定资产评估价值可以减少土增税负担。
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出让等业务,可以通过合理计算土地的实际价值,避免将其评估价值过高,从而减少土增税的额度。
2.合理安排税款支付时间土增税的税款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分期缴纳。
通过合理安排税款支付时间,可以将税款分散到多个年度,减少一次性缴纳所带来的负担。
此外,可以根据土增税的政策规定,选择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间缴纳税款,以减少税额。
3.选择适用的减免政策针对土增税,国家有一些减免政策可供申请,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减免政策来降低土增税负担。
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可以享受土增税减免政策;对于农村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出让土地进行农村建设的,可以享受土增税减免等。
4.利用税收法律空白进行筹划税收法律存在一定的空白,纳税人可以通过合法手段来利用这些空白进行纳税筹划。
例如,可以选择在土增税政策实施前提前转让土地使用权,从而避免土增税的征收;可以选择以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方式来转移土地使用权,减少土增税的征收。
5.合理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增税的主要对象,合理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减少土增税负担。
可以通过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分批进行,以减少单次交易额度;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其他交易捆绑,以减少土增税的金额等。
总结来说,土增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包括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安排税款支付时间、选择适用的减免政策、利用税收法律空白进行筹划以及合理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等。
通过合理使用这些技巧,可以降低土增税负担,合法减少纳税额度。
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纳税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符合税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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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细则解读【摘要】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业内人士介绍说,新政策对抵扣项目的核算细化到财务费用的计算、抵扣条件、面积存在误差后补、退房款的计算甚至土地闲置费用是否可以抵扣。
但仍被评论为没有“打中要害”。
股市操作建议:关注土地增值税从严清算对地产股和股市的影响力度、IF1006合约以10日均线为多空分界点;各合约基本无期现套利机会。
一、基本面消息在"新国十条"和各地细则均提及要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之后,国家税务总局26日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若干计税问题。
针对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出现的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等有关问题,国税总局给予明确。
如果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政策,将大大降低土地二级市场卖方的赢利空间,囤地可能无利可图。
国土资源部近期下发通知,部署2010年城市土地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
与往年略有不同的是,今年新增了一项工作,需要完成35座重点城市(包括京沪广深)的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与监测。
在近期楼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的背景下,此项调研颇为引人关注。
土地增值税概念: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
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功能是国家对房地产增值征税。
其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 。
增值税征收的两种方式第一,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
第二,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
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土地增值税与房产业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2)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4)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6种方法[1]土地增值税是对房地产企业收益影响较大的税种之一。
2006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大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从2007年2月1日起。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交纳将由先前的“预征制”转为“清算制”。
当前.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如何进行有效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减轻纳税负担,相应增加企业的盈利,势必成为当前及今后企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税收筹划。
一、收入分散筹划法按相关税法规定,土地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在扣除项目金额一定的情况下,转让收入越少,土地增值额就越小,当然税率和税额就越低。
因此,如何通过分散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就是一个着眼点。
一般常见的方法是将可以分开单独处理的部分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分次单独签定合同。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备开发一栋精装修的楼房,预计精装修房屋的市场售价是1 800万元(含装修费600万元),该企业可以分两次签定合同,在毛坯房建成后先签l 2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等装修时再签600万元的装修合同,则纳税人只就第一份合同上注明金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而第二份合同上注明的金额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这样就使得应纳税额有所减少,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费用迁移筹划法房地产开发费用即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不以实际发生数扣除,而是根据利息是否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作为一定条件,按房地产项目直接成本的一定比例扣除。
纳税人可以通过事前筹划,把实际发生的期间费用转移到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成本中去,例如属于公司总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都属于期间费用的开支范围,由于它的实际发生数不能增加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金额,因此,人事部门可以在不影响总部工作的同时把总部的一些人员安排或兼职于每一个具体房地产项目中。
那么这些人的有关费用就可以分摊一部分到房地产开发成本中。
期间费用少了又不影响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而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却增大了。
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不增加任何开支的情况下,通过费用迁移法,就可以增大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三、“临界点”筹划法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个项目,总要获得一定的利润,但利润率越高,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就越多,税后利润可能反而越小。
因此,如何做到使房价在同行中最低,应缴土地增值税最少,所获利润最多是房地产公司应认真考虑的问题。
按照税法有关优惠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这里的“20%的增值额”就是“临界点”。
根据临界点的税负效应,可以对此进行纳税筹划。
实际工作中,首先要测算增值率(增值额与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然后设法调整增值率。
改变增值率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合理定价,如在销售过程中增值率略高于两极税率档次交界的增值率,通过适当降低价格可以减少增值额,降低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从而减轻税负。
二是增加扣除额,主要是通过加大投入来提高市场竞争力。
按《土地增值税暂行实施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包括可以扣除的项目有: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纳税人可以通过改善住房环境,提高房产的质量来适当增加了扣除项目,以高质低价来占领市场。
例:某房地产公司建成一栋普通标准住宅,扣除项目金额为800万元,当地同类住宅的市场售价约l 000万元,假如定价1 000万元,增值率为25%,应纳土地增值税为90万元。
假如不考虑其他因素,获利为1 000-800-90=110(万元)。
但如果定价960万元(X一800/800=20%),增值率为20%.由于纳税人建造的是普通标准住宅出售,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所以就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则获利为960-800=160(万元),二者相比税后利润增加50万元。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企业在出售普通标准住宅时,通过合理定价进行纳说筹划,完全可以使自己保持较低价格并获得较高的利润。
四、费用均分筹划法这种方法主要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业务较多的企业。
因为这类企业可能同时进行几处房地产的开发业务,不同地方开发成本因为地价或其他原因可能不同,这就会导致有的房屋开发出来销售后的增值率较高,而有的房屋增值率较低,这种不均匀的状态实际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对开发成本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得各处开发业务的增值率大致相同,从而节省税款。
因此,平均费用分摊是抵销增值额、减少纳税的极好选择。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将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各项开发成本进行最大限度的调整分摊,就可以将获得的增值额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这样就不会出现某段时间增值率过高的现象,从而节省部分税款的缴纳。
如果结合其他筹划方法,使增值率刚好在某一临界点以下,则节税就更明显。
五、利息支出筹划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高负债的行业,一般都会发生大量的借款,因此利息支出是不可避免的。
利息支出的不同扣除方法也会对企业的应纳税额产生很大的影响。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房地产开发的其他费用还可按该项目地价款和开发成本之和的5%再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该项目地价款和开发成本之和的l0%直接扣除成本,其实际利息支出就不能扣除了。
这给纳税人提供了可供选择的余地: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主要依靠借款筹资,利息费用较高,则应尽可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并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实现利息据实扣除,降低税额;反之,开发过程中借款不多,利息费用较低,则可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支出或不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这样就可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11月29日,朝阳区地税局出台了土地增值税的细则,其他各区县除可能有个别环节的不同外,在征收标准、计算方式等关键问题上将统一按朝阳区实施细则执行。
这一细则与之前发的《二手房要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帖子有四处变动。
请各店面根据这四处变动对税费资料进行修改.四处变动:1、除5年以内的非普通住宅转让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外,商铺、写字楼的转让也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2、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其计算方式更为简单加计金额=发票金额×5%×居住满年数,比如2003年4月以100万购买一套房产,2006年12月出售,房产已住满年数为3年,那么加计金额为100×5%×3=15万元3、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方式中,扣除项目金额不包括个税4、计算出土地增值额后,通过比较增值额和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来确定最后的税率,其计算方式为:(1)(增值额/扣除总额)≤50%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30% (2)50%<(增值额/扣除总额)≤100%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3)100%<(增值额/扣除总额)≤200%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4)(增值额/扣除总额)>200%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下贴回复是细则的详细内容,包括免征范围、征税范围、计税依据、交税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以及计算方式、普通住宅的确定、居住时间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