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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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外合作办学申报须知

江苏中外合作办学申报须知

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申报须知一、申请时间申请在我省设立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由中方教育机构于每年3月1日至15日或9月1日至15日期间向省教育厅提交申请材料。

省教育厅每年受理两次。

二、经办机构申报独立设置或非独立法人的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经办。

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独立或非独立设置非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经办。

三、审批(核)意见的形成省教育厅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专家会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核),分别在每年4月30日、10月30日前提出审批(核)意见或告知受理情况。

审批(核)工作主要审查申报机构或项目下列情况:1.遵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各项条款的情况,重点审查实质性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情况。

2.促进我省社会及教育事业整体发展和学科专业设置均衡发展的情况。

3.促进学校办学事业发展和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情况。

4.申请材料的规范、完备情况。

四、注意事项1.避免商科、管理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低水平重复办学的现象。

2.避免外方教育机构在境内举办中外合作办学连锁店的现象。

3.避免中方教育机构分别与外方教育机构举办多个合作办学项目、造成办学经理分散的现象。

五、申请材料要求(一)申报材料包括:1.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请示文件。

市、县(市、区)教育局管辖范围的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高等及中等学历教育需经所属市、县(市、区)教育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按隶属关系行文上报。

申请设立专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出具市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并按顺序列出附件目录。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样式可从教育部网站下载,需一份原件)。

申请项目要按单一专业分别填写表格。

合作专业必须在本校已设置,专业名称应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相一致。

如外方专业名称与中方不一,可在专业名称后注专业方向(外方专业方向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已于XX年3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XX年7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周济XX年六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活动及管理中的具体规致。

第六条申请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具有相应的办学资格和较高的办学质量。

已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者申请设立新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其已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通过原审批机关组织或者其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的评估。

第七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举办其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八条经评估,确系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一方可以与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引入办学资金。

该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作为与其签订协议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一方的代表,参加拟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但不得担任理事长、董事长或者主任,不得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九条中外合作办学者投入的办学资金,应当与拟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层次和规模相适应,并经依法验资。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按照合作协议如期、足额投入办学资金。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存续期间,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第十条中外合作办学者作为办学投入的知识产权,其作价由中外合作办学者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双方同意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中国教育机构以国有资产作为办学投入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国有资产的数额,并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的管理义务。

第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者以知识产权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当提交该知识产权的有关资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有效状况、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双方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

中外合作办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流程

中外合作办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流程

中外合作办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流程随着全球教育的国际化趋势,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成为了越来越多学生选择深造的途径。

中外合作办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为那些想要在工作的同时继续学习的人提供了机会。

下面是中外合作办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流程的详细介绍。

第一步:选择合作院校和专业在报名之前,首先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合作院校和专业。

可以通过互联网、教育展会、学校官网等渠道进行了解和比较。

考虑因素包括教育质量、专业设置、学费、课程安排等。

第二步:准备申请材料准备好申请所需的材料。

通常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实习经历等;2.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般要求具备本科学历;3.护照复印件:用于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4.学术成果:如论文、发表文章等;5.推荐信:一般需要2-3封推荐信,推荐人可以是教授、导师或者上级领导;6.雅思或托福成绩单:如果申请人的母语不是英语,需要提供语言水平证明。

第三步:在线申请填写好申请表格,通常学校会在官方网站提供在线申请系统。

填写申请表格时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和教育背景等内容,并上传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第四步:付款提交申请表格后,通常会要求缴纳申请费用。

具体费用金额会因学校和专业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费用支付后,申请会被视为正式递交。

第五步:面试根据学校要求,可能需要参加面试。

面试可以是线上或线下形式,面试内容一般包括个人背景、学术研究方向和动机等。

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申请人,并评估其适合该项目的能力和潜力。

第六步:录取通知如果申请人通过了面试和评审,学校将发出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将包括具体的入学要求、交费方式和时间等信息。

申请人需要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进行后续的入学确认和付款。

第七步:签证获得录取通知后,申请人需要办理签证手续。

根据学校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录取通知、护照、资金证明、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

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经有关部门审查,推荐会议研究;
3.经全国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报请国务院批准;
4.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中外合作办学登记证书。

二、申报材料
1.关于立项项目的详细情况: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立项名称、性质、职能和定位等;
2.项目基本资料: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作伙伴、学术目的、建
设规模、机构构架、主要办学内容、培养体系、教学特色和创新点等;
3.合作协议:包括双方在教育责任、校舍配置、教师资源、财务分配、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协议内容;
4.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的文化内涵、市场分析、资金预算以及
可行性报告等;
5.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建设目标、执行机制、管理制度、指标体系等;
6.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外双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家团队简历、学科建设报告等。

三、提交申报
1.申报材料的确认和提交:申报人确认所有申报材料,并于指定日期提交全部材料;
2.准备开会:召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选拔、审批项目的专家,准备开会;
3.评审与审议:按照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指由中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两国(地区)企业、非企业机构或两国(地区)企业、非企业机构合资设立并按照本国法律规定经营的高等教育装备的学校。

第三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应符合国家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和利益,原则为:(一)学校的办学目的、办学范围、管理机构组成以及办学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应符合中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二)学校的学制、办学形式、教学模式、学科专业设置的定位,应服务中国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才培养;(三)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四)学校的资金、场地、设备、资料等条件,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最低投入要求;(五)学校在设立、开办等全过程中,应恪守社会公德、遵守正当商业行为规范,防止形成垄断性市场现象。

第四条申请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应当依据条例及本办法的要求,按规定的程序和资料进行申请,本国立案审批机关应按规定受理并及时作出审批结论。

第五条学校申请设立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对外合作办学质量投入标准、设备状况要求,坚持学制标准化、教育质量正规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建立职工制度,建立并落实有效的运行和考核机制。

第六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在运行期间,应每学期报备近一学期及以上内容,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学校的各项活动,学校的运行状况、教学质量及其变化情况,违规执行有关学校设立及变更的行为,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并作出具体整改方案。

第七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则,主管部门审批及监督中外合作办学学校运行情况,每学。

中外合办报名流程

中外合办报名流程

中外合办报名流程
中外合作办学的报名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报考院校及专业:根据个人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院校及专业。

2. 提交资料:根据选择的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和专业不同,需要提交的材料也不同,一般包含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推荐表、大学成绩单复印件等。

在提交报名材料之后,招生单位会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 院校考核:由于中外合作办学属于院校自主招生,因此没有固定的考试,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参加英语水平考试,不过一般CET-6达到425分以上,雅思分以上,托福80分以上可以免考;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和院校复试,通过后可入校学习。

4. 上课学习:在正式入学后,课程一般会在国内进行学习。

不过很多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有出国学习、出国考察等方面的项目。

完成以上步骤后,学员就可以顺利完成中外合作办学的报名。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报指南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报指南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报指南
一、引言
二、申报准备
1.明确申请机构类型: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

3.确定合作形式: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可以选择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4.根据合作方式,制定合作计划和合作协议:合作计划应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资源、师资等内容;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作期限、合作内容等。

三、申报流程
1.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注册。

2.在线填写申请表格: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如机构信息、办学计划、合作协议等。

3.提供必要的材料:申请人需要上传相关材料,如机构营业执照、教育许可证、学术资质证明等。

4.缴纳申请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

5.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需要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必要的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

6.申请评估:申请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评估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估。

7.等待结果:根据评估结果,申请人会收到相关通知,通知申报是否通过以及后续步骤。

四、注意事项
1.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申报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且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办学资质和条件。

2.申请人须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等行为将被取消资格。

3.申请人应密切关注申报截止日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

4.如果申请人没有通过评估,可以根据评估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再进行申报。

5.申请人须注意保密: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机构和项目信息,以防止信息泄露。

六、总结。

高校如何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要求

高校如何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要求

高校如何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国高校与外国教育机构合作,共同开展教育项目。

申请此类项目,高校需满足以下要求:
1. 合法资质:高校必须具备合法的办学资质,包括政府批准的办学许可和相关证照。

2. 教育资源:高校应具备一定的教育资源,如师资、设施、教材等,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 合作伙伴:高校需要与外国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确保双方在教育教学理念、管理模式等方面有共同的认识和目标。

4. 项目计划:高校需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安排、评估标准等,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5. 资金保障:高校应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项目的运营和发展,包括师资培训、设备购置、教材开发等方面的费用。

6. 监管合规:高校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7. 质量保证:高校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8. 社会影响:高校应考虑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如促进文化交流、提高教育水平等,以获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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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教育部关于设立和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受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启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等事项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启用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等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备案和项目批准书编号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中外合作办学申请表及MDB数据软件下载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中外合作办学申报查询系统(mdb电子文档生成程序)下载说明(已升级)
三、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要求:
1、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双方均需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正规教育机构,是教育教学的实施单位。

2、合作办学应贯彻我国教育方针,应以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3、申请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但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可不具有法人资格。

4、申请中外合作办学应于每年的3月或9月送交申请材料。

四、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报程序:
申请举办高级中等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及其他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中方学校按隶属关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如跨地举办,则由中方学校向合作办学机构拟设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许可证。

申请举办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机构,由中方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许可证
申请举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由中方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经省教育厅审批后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许可证。

申请举办本科(含本科)、学士(含学士)学位(包括申请颁发境外院校同层次学历、学位)以上的合作办学机构,由中方学校向省教育申请,经省政府审核报教育部审批,并颁发合作办学许可证。

五、申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程序:
申请举办高级中等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及其他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中方学校按隶属关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申请举办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和高等非学历教育项目,由中方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经省教育厅审批,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申请举办本科(含本科)、学士(含学士)学位(包括申请颁发境外院校同层次学历、学位)以上的合作办学项目,由中方学校向省教育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报教育部审批及颁发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六、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材料表及有关要求
申请单位名称:材料送交日期:收件日期: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件:
以上表格中除第一款和第十五款提供一份外,其他材料需:申请本科(含本科)以上的一式七份,其他层次办学为一式三份。

每套材料请
按表格排列顺序排列,并请在送交的原件材料上注明原件标记。

带*号的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送交材料时,请打印此材料表,标示已交材料一并送交。

根据教育部要求,申请单位应同时提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电子文档数据盘一张(后缀为mdb)。

该软件请从第二项申请表下载中下载或在教育部网站“中外合作办学-下载专区”中选择“中外合作办学申报查询系统”下载“中外合作办学者使用升级版”。

该软件需在Window XP SP2版上安装运行。

详细操作情况请看安装说明及安装运行后查看帮助中的说明。

七、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材料表及有关要求
申请单位名称:材料送交日期:收件日期: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件:
以上材料请按表格的顺序分别整理成套。

带*号的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送交材料时,请打印此材料表,标示已交材料一并送交。

根据教育部要求,申请单位应同时提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mdb电子文档数据盘一张。

该软件请从第二项申请表下载中下载或在
教育部网站“中外合作办学-下载专区”中选择“中外合作办学申报查询系统”下载“中外合作办学者使用升级版”。

该软件需在Window XP SP2
版上安装运行。

详细操作情况请看安装说明及安装运行后查看帮助中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2005年下半年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合作办学项目还应提供以下文件的Word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名请注明项目名称和文件内容)。

该4个文档请压缩成一个文件名为“200X年X月XX学校XX项目文档文件”的压缩包。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2、合作办学协议(须有中文文本;有外文文本的,请同时提供)。

3、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教学情况(包括详细学科专业、教学计划、学制、选用教材、教师配备、招生考核和教学管理等情况)。

4、有助于专家评议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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