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标准,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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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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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的内容,以下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呢一、对于哺乳期内(2周岁为法定期限)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以下情况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

二、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形: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如果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

但应考虑孩子毕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认识和判断能力有限,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孩子的选择明显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法院可以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裁判。

四、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有利于子女抚养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但由于轮流抚养子女存在着不断改变孩子生活环境的情况,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较少采用。

二、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3篇)

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抚养权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关系的稳定以及社会和谐。

本文将围绕我国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展开论述,从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及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二、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其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抚养权分为两种:一是法定抚养权,二是实际抚养权。

法定抚养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享有的抚养权;实际抚养权是指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享有的抚养权。

三、抚养权的归属1. 双亲抚养在一般情况下,双亲抚养是最理想的抚养权归属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 单亲抚养在特殊情况下,如父母离婚、一方死亡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抚养子女时,抚养权可能归一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因抚养子女需要,可以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第三人抚养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均无力抚养子女,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抚养权可能归第三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因特殊原因不能共同抚养的,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四、抚养权变更的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

2. 子女利益最大化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以子女的利益为最大原则,充分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等方面。

3. 具备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1)原抚养方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2)原抚养方有其他严重过错,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3)原抚养方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4)其他原因,如子女要求变更抚养权等。

最高院: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裁判规则

最高院: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裁判规则

最高院: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裁判规则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

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

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所谓的抚养权,也就是一种基本的人身权利,属于父母必须对孩子履行的抚养义务。

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父母必须抚养孩子到十八周岁为止,而抚养权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那么,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我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一、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总的来说,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

二、什么是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三、抚养权的归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

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

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以上是一篇关于“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除此以外,还有抚养权的概念以及抚养权的归属。

2024现在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2024现在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2024现在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2023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1、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1)若父母是固定收入人员的,抚养费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若父母是非固定收入人员的,标准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法律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给谁1.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一般给更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2.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可以知道,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较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由此可见,对于孩子成长环境的考虑法院是十分注重的。

成长环境有很大的一个作用。

2023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2018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离婚后子女如何分配抚养权

离婚后子女如何分配抚养权

离婚后子女如何分配抚养权离婚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也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

尤其是对于子女来说,离婚后的抚养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离婚家庭需要解决抚养问题。

因此,如何分配子女抚养权成为了离婚后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

对于离婚夫妇而言,应该如何协商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呢?一、什么是子女抚养权?在谈论子女抚养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子女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是指子女所必需的生活和发展,由父母亲中的一方、双方或其他具备抚养条件的人承担和实施的权利与义务。

对于离婚夫妇而言,子女抚养权的分配无疑是一个比较需要解决的问题。

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照顾子女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夫妇可以自行协商分配子女的抚养权,也可以由法院进行裁决。

但是不管是自行协商还是法院裁决,都需要考虑到子女的最大利益。

二、如何分配子女抚养权?1. 了解法律规定在分配子女抚养权之前,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夫妇在协商分配子女抚养权时,需要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需要和父母的生活、工作、收入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最终确定维护子女最大利益的方案。

2. 尊重子女意愿对于子女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意愿。

在协商分配子女抚养权时,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

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要求。

在父母协商过程中,应该多听取孩子的意见,根据孩子的需求和意愿,做出最好的决定。

3. 父母协商协商是一种成熟和理性的处理方式。

对于离婚夫妇而言,尤其需要协商出一个合理的方案。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该充分沟通,尊重对方的想法和意见。

前期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详细的交流,各自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共同讨论如何更好地照顾孩子。

对于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也可以请律师的帮助,帮助协商解决。

4. 实事求是在协商分配子女抚养权时,应该实事求是,不过分追求自己的利益。

父母双方需要实事求是地评估自己的照顾能力和条件,判断谁更适合照顾孩子。

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规定

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规定

民法典关于离婚后⼦⼥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规定民法典规定的抚养费标准是由双⽅协商决定,⼀⽅抚养⼦⼥,另⼀⽅则负担必要的⽣活费以及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民法院判决。

那么民法典关于离婚后⼦⼥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店铺⼩编给你详细的讲解。

⼀、民法典关于离婚后⼦⼥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规定1、《民法典》第⼀千零⼋⼗四条【离婚后的⽗母⼦⼥关系】⽗母与⼦⼥间的关系,不因⽗母离婚⽽消除。

离婚后,⼦⼥⽆论由⽗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母双⽅的⼦⼥。

离婚后,⽗母对于⼦⼥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母双⽅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根据双⽅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判决。

⼦⼥已满⼋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民法典》第⼀千零⼋⼗五条【离婚后⼦⼥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由⼀⽅直接抚养的,另⼀⽅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在必要时向⽗母任何⼀⽅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付⽅式在抚养费的数⽬确定后,涉及到⼀个如何履⾏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以下两种⽅式:1、⼀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式,虽然有⼈认为应谨慎使⽤,但⽬前因⼈们经济收⼊有显著的增加,⼯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抚养费的,往往⼤多都采⽤这种⽅式。

⽽且这种⽅式被⼤部份当事⼈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般以⽉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于下落不明的⼀⽅。

规定的是有⽀付的参考标准,但是并没有统⼀的数额,相信这⼀点⼤家都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每个⼈的实际收⼊⽔平不⼀样,给孩⼦抚养费的时候,是需要参考双⽅的实际负担能⼒,和孩⼦成长的实际需求等,⼀般对于有固定收⼊的,抚养费的⽀付标准是固定收⼊的30%。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一个涉及家庭法律、社会伦理和心理因素的复杂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往往是双方争夺的焦点,也是法院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那么,在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中,有哪些标准是法院会考虑的呢?首先,法院会考虑子女的年龄和身心发育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应当以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

因此,对于年幼的子女,法院通常会判决由年龄更小、需要更多照顾的一方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而对于年龄较大、已经能够独立生活的子女,则可能会考虑子女的意愿和自主能力,以及与父母的亲属关系等因素。

其次,法院会考虑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和家庭环境。

父母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教育能力、生活照料能力等多个方面。

如果一方父母有更好的经济条件和更稳定的生活环境,能够给予子女更好的物质生活和教育资源,法院可能会更倾向于判决该方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此外,父母的家庭环境、对子女的情感关怀和教育态度也是法院考虑的重要因素。

再次,法院会考虑双方父母对子女的情感关系和亲子关系。

在离婚案件中,父母之间的矛盾往往会对子女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法院会倾向于判决子女与与之关系较好、能够保持亲子关系的一方父母生活。

此外,法院也会考虑双方父母是否能够保障子女的交往权,保持子女与双方父母及其他亲属的正常交往。

最后,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

在实际判决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权衡双方父母的权利和子女的最大利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做出符合法律和子女最大利益的判决。

总的来说,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复杂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父母的能力和家庭环境等因素,力求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希望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能够理性对待子女抚养权问题,尊重法律、尊重子女的利益,共同为子女的成长和未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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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标准,如何确
定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哺乳期外的一般先协商,协商不了的法院根据各方情况进行判决。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标准是什么,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呢?下面,本文将对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相关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一、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
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根据这些有关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
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

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

《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
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

义务人拒不履行支
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因此,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切按婚生子女的规定办理。

由于你们的孩子已经年满二岁,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做出判决。

以上是小编为您提供的有关“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标准”
的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离异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所以认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就是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应该如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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