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国旗下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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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演讲稿

时间:6.11 演讲人:大队辅导员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新的一周开始了,愿大家通过一周的努力,都能实现本周的目标。党和国家一直十分关注我们的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们的受教育情况。为保证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接受义务教育,上级发放了教育贫困资金,确保每个适龄儿童接受教育。下面我将文件相关内容和大家介绍一下。

资助对象为全省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职业初中学生,下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资助贫困生工作主要由县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主要由县级政府筹集(包括学校减免学生杂费);各市政府要对本区域内资助贫困生工作给予资金补助与指导;中央、省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财力确有困难的县给予适当补助。省对资助工作开展好的县给予奖励。全省各

级共同努力,到2007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享受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目标。

凡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都可申报贫困生。

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等。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

学生享受免杂费的资金数额不得高于省规定“一费制”的杂费标准;免费提供的教科书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选用经济适用版教科书。免费提供的教科书扉页上须标明“本书由国家、省免费提供”字样;鼓励循环使用教科书;补助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一般按300元掌握,初中每生每年一般按500元掌握。“扶志班”学生仍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你符合条件,请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向班主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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