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目标表述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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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目标表述

一、三维目标的内涵

1“知识与能力”目标:指学科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操作技能。分为“知识”目标与“能力”目标,一般分开写。

了解——再认或回忆、识别、举例、描述对象的特征。

理解——把握内在逻辑联系,对知识作出解释、扩展、提供证据、判断等。

应用——使用抽象的概念、原则,总结、建立新的合理联系等。

技能水平(结果性目标)分类

模仿——在原型示范或指导下完成操作,对提供的对象进行模拟、修改等。

独立操作——独立完成操作,进行调整与改进,尝试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

迁移——在新情景中使用已有技能,或是同一技能在不同情景中使用。

写法一般是“学习水平+相应目标”。其中学习水平一般应指使用课程标准中规定的“行为动词”(知识的用语是知道、理解、掌握和应用等;技能用语是初步学会、学会、设计等)

2过程与方法目标:过程指知识发生、形成与应用的过程;方法指知识形成与应用知识的方法,主要是指科学研

过程与方法(体验性目标)层次分类(三个层次)

经历——经历知识形成的过程,独立或合作参与活动,获得初步经验,建立感性认识。

体验——经历知识的形成,并能对知识作一定解释和应用的过程。

探索——经历应用所获得的知识探索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写法一般是“通过……过程+相应的科学方法”,即通过……过程,感受(认识或运用)相应的“科学方法。或经历……的探究过程等。其用语是感受、认识、运用)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指对知识价值的理解和对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的提升。一般应通过在“情感、态度与价

情感态度价值观(体验性目标)层次分类(三个层次):

感受——经历学习活动后建立的感性认识。

认同——经历学习活动后表达感受、态度及价值判断等。

内化——确立相对稳定的态度,表现出持续的行为。

写法一般是“通过……过程+(学习水平+相应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即,通过……过程,在相应“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如科学态度、学习兴趣、合作意识、团队精神、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等)上达到所期望的变化。用语是体验、感情、形成等)

二、三维目标的制订

1、三维目标的关系:

知识技能是基础,过程方法是桥梁;情感态度价值观是升华

知识与技能是最基本要求,是显性目标,是可测量的目标,概括成两个字就是“学会”。也就是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从知识和技能上要求学生学会什么?学到什么程度?

过程与方法就是完成知识与技能目标所使用的方法和经历的过程,观摩课堂都可以看出来的。概括成两个字就是“会学”。也就是教师在课堂上采取什么样的教学策略和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学生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和过程获得的知识和技能。

情感态度价值观就是通过学习知识和技能的求知过程,获得怎样的体验:成就感、挫败感、兴趣等非智力因素等。概括成两个字“乐学”

2.三维目标的陈述方式和叙写要点

教学目标可分为结果性目标和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两大类。

结果性目标陈述方式――即指出学习的结果。所采用的行为动词明确、可测、可评。

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陈述方式――即描述学生心理感受、体验(或明确安排学生表现的机会)等。所用行为动词是体验性的、过程性的。

要清晰而明确地表述课堂教学目标,在叙写时至少应包括行为和内容两个方面,所用的行为动词必须能对所表述的具有不同特征的行为作出区分,最好不要用一些概括化的表述方式,如“学会解应用题”等来叙写。3.课堂教学目标的叙写

一般包含四个要素:“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表现程度”。如:

在与同学的交往中(行为条件),

学生(行为主体)

能复述(行为动词)

他人的主要观点(表现程度)。

但不是所有的目标呈现方式都要包括这四个要素,有时,为了陈述简便,省略了行为主体或(和)行为条件,前提是以不会引起误解或多种解释为标准。

(1)行为主体

行为主体即学习者,行为目标描述的应是学生的行为,不是教师的行为。有的目标表述成“教给学生……”、“使学生……”、“让学生……”都是不妥的。规范的行为目标开头应是“学生……”,书面上可以省略,但思想上应牢记,合适的目标是针对特定的学习者的。

(2)行为动词

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如欣赏、学唱、听辨、比较等。

(3)行为条件

行为条件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限制或范围等,如“欣赏音乐主题……”、“根据谱例……”等。对条件的表述有四种类型:

一是允许或不允许使用什么手段或工具,如“可以使用录音机”。

二是提供信息或提示,如“根据所给音乐”。

三是时间的限制,如“三分钟内完成”。

四是完成行为的情景,如“在课堂讨论中……”。

(4)表现程度

表现程度是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如:“至少设计出三种方案”。

教学目标叙写上的常见问题

(1)以教育目的替代教学目标。如:“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等。

(2)含糊其词,难以评价。如:“陶冶学生高尚情操”等。

(3)行为的主体是教师,而不是学生。如:“使学生……”、“教会学生……”或“引导学生……等。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目的无法具体化为目标。如表演性的、首创性的活动,往往在活动前不可能知道结果,只有等活动结束之后才能知道结果如何。因此,有时只需用概括化的行为动词和对所创设的探索活动情景的描述来表明教学的意图。这种情形在音乐教学中不属鲜见。

3.三维目标的设计步骤

(1)分析教材内容,抓住内容本质,根据课程标准要求,选择知识技能的学习水平,确定结果性目标的层次结构。

(知识水平--了解、理解、应用;技能水平--模仿、独立操作、迁移)

(2)分析知识发生、形成和应用的过程,研究并设计学生获取知识的过程与方法,确定以过程与方法为主的体验性目标的层次结构。

(过程与方法--经历、体验、探索)

(3)分析并挖掘知识价值和教学内容的育人功能(含显性和隐性并结合“二纲教育”),确定以情感态度价值观为主的体验性目标的层次结构。

(情感与态度--感受、认同、内化)

综合三方面的内容,最终完成三维目标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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