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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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全生产经费预算

2018年安全生产经费预算

2018年安全生产经费预算2018年安全生产费用预算部门:总经办一级:管理费用二级:安全生产资料培训宣传费安全奖费用检测费用月份全年 12 11 3 4 5 8 全年全年全年全年全年全年全年金额(元) 5000 2000 2000 3000 5000 2400 1000 7000 8500备注说明 1、安全教育 2、安全技术培训取证 3、订阅报刊杂志 4、应急演练等年终安全奖一年一检一年一检一年一检一年一换高锰酸钾仓库和待建设的双氧水仓库 1、药品:1500 2、绿豆汤:800 3、冰块:1700 4、盐汽水:3000改写:以下是总经办2018年安全生产费用预算: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资料培训宣传费安全奖费用检测费用月份全年 12 11 3 4 5 8 全年全年全年全年全年全年全年金额(元) 5000 2000 2000 3000 5000 2400 1000 7000 8500备注说明 1、用于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证书 2、包括订阅报刊杂志、应急演练等 3、年末发放安全奖金 4、一年一次的检测和更换费用高锰酸钾仓库和待建设的双氧水仓库所需的药品、绿豆汤、冰块和盐汽水的费用年度预算总计为元。

另外,各部门的劳保用品预算如下:部门劳保品-预算备注储运部 2800 2017年实际使用情况上浮10%工程维修中心 4200 2017年实际使用情况上浮10%生产部计划2018年增加新员工10人左右研发部计划2018年增加新员工11人质量部 8000 2017年实际使用情况上浮10%总经办(含财务、销售、人事、采购) 1500 2017年实际使用情况上浮10%小计元以上预算优先用于上级安监部门安全检查整改,同时还包括消防、应急设施、作业环境有害因素检测费用、厂房防雷接地检测、用电设备接零接地检测、消防器材添置和换药、监控联网报警服务费、安全标识和标牌、防暑降温保健物品、急救药品和器械、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和设施投入、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以及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投入等。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8.01.26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省局各处室: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附件:
(冀安监管〔2018〕1号)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安全生产18年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18年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年,全国各级政府和相关
部门要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形成更加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铁的纪律、硬的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力度。

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针对重特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强化风险防控,加强监测预警,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强化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加快推进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等重点任务,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18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2018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2018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2018年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确保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经费使用的及时、到位、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

一、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财务部负责人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安全教育专项资金。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计划如下所示:(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0学时;2.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按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人员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3、劳动防护用品资金。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釆购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釆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更换申请。

对违反釆购规定的行为,必须退货,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二、公司生产技术部与安监科要加强公司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责令停止使用。

三、各部门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使其符合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满足生产的安全需要。

附表:深圳市金河丽晶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表2018年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表批准:审核:编制:。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17•【字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经市政府六届一百一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如桂2018年4月17日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应当依照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管理,履行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义务,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相关行业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积极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服务,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第三方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客观、真实反映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8年)正文:----------------------------------------------------------------------------------------------------------------------------------------------------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3年2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公布根据2016年6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8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8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应当依照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管理,履行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义务,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相关行业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积极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服务,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第三方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客观、真实反映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承担。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公开和实施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二)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三)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六)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扬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扬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扬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6.14•【字号】扬安监[2018]0074•【施行日期】2018.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正文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扬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扬安监[2018]0074 各县(市、区)、化工园区安监局、财政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财政局,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安环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努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根据《江苏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8]5号)和《扬州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扬财规[2014]1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度省、市两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重点(一)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安全生产实训基地、技术支撑设施设备、监管监控信息平台等对安全生产起长期支撑、保障作用的项目。

(二)重特大事故防控及隐患排查治理项目。

重点支持高危行业、公共安全领域内省、市级政府挂牌以及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项目;区域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项目。

(三)应急救援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应急救援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项目。

(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装备项目。

重点支持市级、县(市、区)级及功能区执法、监测、防护等装备建设;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五)安全文化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安全文化建设项目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载体建设项目。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企业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

(七)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及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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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确保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经费使用的及时、到位、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

一、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安全环保设备部负责人提出,报执行总裁批准后执行。

1.安全教育专项资金。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计划如下所示: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有资质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内部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按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人员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3.劳动防护用品资金。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更换申请。

对违反采购规定
的行为,必须退货,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采购部门承担责任。

二、安全环保设备部要加强公司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责令停止使用。

三、设备部要联合使用部门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使其符合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满足生产的安全需要。

附表:2018年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表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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