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学习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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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伤保险教育PPT课件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5:是否有权利义务终结的表示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赔偿协议,一般在协议的最后,都会加上 “协议双方履行以后,纠纷了结”、“双方无涉”、“不得再 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等权利义务终结的字样。虽然一般情况 下该类赔偿协议一经签署是不可反悔的,但是如果受伤职工的 伤情发生严重变化导致当初所协商的赔偿金额过低时,受伤职 工可以依情势变更启动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增加赔偿金额的。
PREFACE
前 言
目 录
CONTENTS
1 企业工伤保险的概述 2 最新工伤保险的主要内容 3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4 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
1 企业工伤保险的概述
企业工伤保险的概述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 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 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 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 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另外,对于工伤赔偿的数额也应当明确, 看是否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计算,建议最好 请公证人员进行核准,这样有利于减少不公平 合理的情况发生。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2:意思表达是否明晰
在工伤的赔偿协议中要注意用词是否得当,意 思表达是否明晰无争议。比如赔偿与补偿,赔 偿是基于过错,补偿则不一定。单位有过错, 给职工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必须采取赔偿。
3 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 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 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处理流程
4
《工伤保险条例》》PPT课件

工伤保险条例讲座工伤保险条例讲座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第第771313条条第三章第三章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第第14142020条条第四章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第第21212828条条第五章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第第29294343条条第六章第六章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第第44445353条条第七章第七章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第54546060条条第八章第八章附则附则第第61616464条条大纲大纲八章共六十四条八章共六十四条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工作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以及因这种情况造成的死亡
题,势必影响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于是出现了国家立法,强制雇主负 责工伤赔偿。起初雇主责任制只有个别企业实行。19世纪末,一些国家 改由雇主协会赔偿。
• 雇主责任制有很大的局限性,如雇员之间立场不同,事故难以协调,
小企业经济力量单薄,很难承受赔偿,一般待遇较低,不能解决问题。 因此,雇主责任制逐步被工伤保险取代。
工伤保险条例学习讲座
• 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其特点: • 一是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征缴。
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二是无偿性。国家征收工伤保险费后,不需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
支付任何代价。
• 三是与工伤风险相关联。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
定本条例。
【解评】 本条是关于工伤保险立法目的规定 。 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本条例的立法目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
济补偿; 二是分散工伤风险; 三是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工伤保险条例学习讲座
题,势必影响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于是出现了国家立法,强制雇主负 责工伤赔偿。起初雇主责任制只有个别企业实行。19世纪末,一些国家 改由雇主协会赔偿。
• 雇主责任制有很大的局限性,如雇员之间立场不同,事故难以协调,
小企业经济力量单薄,很难承受赔偿,一般待遇较低,不能解决问题。 因此,雇主责任制逐步被工伤保险取代。
工伤保险条例学习讲座
• 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其特点: • 一是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征缴。
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二是无偿性。国家征收工伤保险费后,不需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
支付任何代价。
• 三是与工伤风险相关联。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
定本条例。
【解评】 本条是关于工伤保险立法目的规定 。 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本条例的立法目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
济补偿; 二是分散工伤风险; 三是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工伤保险条例学习讲座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PPT课件(PPT46页)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 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 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的期限: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工伤康复
•
在德国工伤康复包括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三个
部分。医疗康复。医疗康复是为了帮助职工恢复健康。职业康
复。职业康复是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社会康复。
社会康复是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回到社会,享受正常的社会生活。
•
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工伤康复也是一种工伤待遇,虽然这
种待遇不是以补偿金的形式出现的,而是通过为工伤职工提供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
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 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
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 工伤补偿的程序: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 定 按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
3、基金实行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
•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 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费率。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PPT课件

实用文档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 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 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 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实用文档Biblioteka 工伤保险储备金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 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 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 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 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定。
实用文档
认定工伤的情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 。
实用文档
工伤保险缴费主体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 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 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 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规定。
实用文档
职工工资总额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 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 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 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 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实用文档Biblioteka 工伤保险储备金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 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 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 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 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定。
实用文档
认定工伤的情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 。
实用文档
工伤保险缴费主体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 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 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 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规定。
实用文档
职工工资总额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 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
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培训课件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纳入工伤保险 范围,一般原则是谁用工谁负责。
农民工
无论是否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均应 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保障其合法权益 。
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解读
01
02
03
异地就医备案制度
工伤职工在异地就医前需 办理备案手续,确保医疗 费用能够顺利结算。
直接结算制度
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在异 地就医时,医疗费用可直 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无需个人垫付。
07
总结与展望
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成效回顾
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
新条例实施后,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更广,包括了更多职业和人群,保障了更多劳动者的 权益。
工伤认定程序简化
新条例简化了工伤认定的程序,缩短了认定时间,提高了认定效率,使得劳动者能够更快 地获得工伤保障。
工伤保险待遇提高
新条例提高了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包括医疗、康复、护理、伤残津贴等,使得受伤劳动 者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
异地就医待遇标准
按照就医地的工伤保险待 遇标准执行,确保工伤职 工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
03
缴费比例、基数及调 整机制
缴费比例和基数确定方法
缴费比例
根据行业风险程度和工伤事故发 生率,设定不同的缴费比例,高 风险行业缴费比例相对较高。
缴费基数
以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确保工伤保险费用与职工实际工 资水平挂钩。
监管部门职责划分及协作机制建立
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责
国家、省、市、县四级监管部门在工伤保险监管中的职责划分, 确保各级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
人社、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间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工伤保 险监管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工伤保险知识讲座课件

工伤保险知识讲座课件工伤保险知识讲座课件
一、工伤保险概述
1. 工伤保险的定义和目的
2. 工伤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3. 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二、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
1. 工伤保险的参保和缴费
2. 工伤保险的待遇和救助标准
3. 工伤保险的理赔和索赔流程
三、工伤保险的风险防范和管理
1. 工伤保险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2. 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和安全措施
3. 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
四、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
1. 工伤保险案例分析和典型事例解读
2. 工伤保险的实践操作和风险应对策略
五、工伤保险的后续管理和监督
1. 工伤保险的定期评估和调整
2. 工伤保险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3. 工伤保险的社会责任和影响力
六、工伤保险知识问答环节
1. 学员提问和答疑解惑
2. 工伤保险知识互动测试和奖励等活动
七、总结和展望
1. 工伤保险知识的总结和回顾
2. 工伤保险的未来发展趋势和方向
以上是一个700字左右的工伤保险知识讲座课件的大致框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课件内容应包括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和目的,参保和缴费流程,待遇和救助标准,理赔和索赔流程等方面的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
同时还应包括对工伤保险风险防范和管理,后续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以及互动问答环节和课程总结。
《工伤保险条例》》课件

工伤保险的监督与检查
监督机构
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对工 伤保险的监督工作,包括对工伤 认定、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方式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查 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监 督检查,以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
正常运行。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工伤保险规定的用人单 位和个人,监督机构将依法进行 处理,包括责令改正、罚款、追
工伤保险的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工伤保险制度 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满足劳动者的保障需求和社会发 展的需要。
02
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覆盖人群
所有职工
01 无论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还是
个体工商户,所有职工都应纳 入工伤保险范围。
临时工和实习生
02 对于临时雇佣的工人和实习生
,如果他们在工作中受伤,也 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诉讼解决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 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未改正的,处以应缴工伤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基金来源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缴 纳的工伤保险费、政府财政补贴
和其他合法收入构成。
基金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由社 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接受财 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基金使用
工伤保险培训-(演示)PPT课件

员,工作任务是早上进单位打卡报道后就外出跑销售业务,下午5: 30再回单位汇报工作。一天,在外销售过程中,上厕所时在厕所内 被抢受伤。
11
工伤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作: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
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一)超过申请时效; (二)不符合管辖权规定; (三)受伤人是用人单位聘请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四)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经要求补正后仍提供不全的; (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非法用工主体发生事故及用人
单位使用童工造成伤残的。
18
工伤认定
调 查
1.调查内容
A.核查申请材料内容 B.查明工作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和原因所在 C.获取存在的依据
工伤认定
3.申请材料
A.《工伤事故申请表》(由工伤认定申请人填写) B.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的有效材
料; C.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或者职业病诊断
鉴定书) D.因特殊原因受到伤害的证明材料
1.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 2.交通事故部门针对交通事故所作的证明材料; 3.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针对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
(9类115种:(1)职业中毒;(2)尘肺;(3)物理因素职业病;(4)职业性传染病;
(5)职业性皮肤病;(6)职业性眼病;(7)职业性耳鼻喉疾病;(8)职业性肿瘤; (9)其他职业病)
8
工伤认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 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职业医生集 体诊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有参与诊断的医师共 同签署,并由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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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作: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
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一)超过申请时效; (二)不符合管辖权规定; (三)受伤人是用人单位聘请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四)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经要求补正后仍提供不全的; (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非法用工主体发生事故及用人
单位使用童工造成伤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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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调 查
1.调查内容
A.核查申请材料内容 B.查明工作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和原因所在 C.获取存在的依据
工伤认定
3.申请材料
A.《工伤事故申请表》(由工伤认定申请人填写) B.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的有效材
料; C.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或者职业病诊断
鉴定书) D.因特殊原因受到伤害的证明材料
1.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 2.交通事故部门针对交通事故所作的证明材料; 3.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针对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
(9类115种:(1)职业中毒;(2)尘肺;(3)物理因素职业病;(4)职业性传染病;
(5)职业性皮肤病;(6)职业性眼病;(7)职业性耳鼻喉疾病;(8)职业性肿瘤; (9)其他职业病)
8
工伤认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 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职业医生集 体诊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有参与诊断的医师共 同签署,并由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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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认定范围作两处调整 :
1.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 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 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都纳入了工
► 伤认定范围,同时对事故作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 定;原条例中只有机动车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
►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调整了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 删除了职工因过失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 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增加了职工因吸毒导致事故 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 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 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 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后旧伤复发的。
►3.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案例【1】:2004年5月10日上午10时,某公司 职工李某在工地进行仪器仪表的现场配置作业时。 突感胸闷难忍,面色苍白,经单位领导及同事送 往医院,因抢救无效,于5月12日凌晨6时死亡, 经诊断:李某为心肌梗死。
►案例【2】:2003年10月,某公司员工郑某在加 班时突然突发疾病倒地,经抢救无效,50多天后 死亡。郑某家属认定郑某是“过劳死”,应属工 伤;某公司则认为不属于工伤。案例2:交接班 前伤亡不属工伤
►三.提高了工伤待遇标准 :
► 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0 万元,原上海市标准50个月全市平均工资),同时,也 适当提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 增加3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增加2个月,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增加1个月。
►四.其他修订:
►增加了工伤认定简易程序; ►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加强了工伤预防; ►其他。
二.工伤基金
►1.工伤基金的构成: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 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2.缴费主体和金额: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 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 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 伤或者视同工伤:
► (一)故意犯罪的;(说明:职工本人犯罪并 且与其伤亡具有因果关系。)
►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答案:
►事故1不属于工伤;事故2不属于工伤; ►事故3属于工伤; ►事故4不属于工伤。
1.因病死亡,何种情况才会被认定为工 伤?
工伤保险条例 学习讲座
2011年1月1日实施
►国务院修订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 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根据2010年1 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 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修订变化内容
►一.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扩大:
►新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将不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 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等组织也纳入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分为: ►1.总则、 ►2.工伤保险基金、 ►3.工伤认定、 ►4.劳动能力鉴定、 ►5.工伤保险待遇、 ►6.监督管理、 ►7.法律责任、 ►8.附则等8章,共67条 。
一.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2010年08月16日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四川泸州市黄舣(蚁)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 继宏(29岁) ,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抢 救无效死亡,被认定为“因公牺牲”。政 府负责人称其系在周六加班午休期间,不 慎摔倒后引发颅内出血死亡,认定为因公 牺牲符合相关规定。中共江阳区委追授朱 继宏“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工伤认定的三个要素:
►1.工作时间; ►2.工作场所; ►3.工作原因。
►法律规定:
► 1.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
故伤害的;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
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04)第二条 本办 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 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结论:小朱适用公务员待遇,不适用工伤保险待 遇。类似问题:童工、离退休人员在工作中遭受 事故伤害。工伤保险一般适用于劳动关系,不适 用于非劳动关系,例如人事关系(公务员)等。
►黄舣镇工作人员李某的网名叫“忘忧谷”,他介 绍了大量朱继宏平时工作的情况。 “忘忧谷”介绍说,“7月24日午饭后,小朱 和往常一样,在办公室上网,边做做工作上的事 情,边和女友聊天,并相约下午迟一点陪女友逛 街,中午一点多钟同女友话别,先到厕所方便一 下准备午休,结果摔倒在厕所内。” 这条帖子立即引来网友强烈争议,称其为“世 界第一强的牺牲 ”。
►问题:小朱适用工伤保险待遇吗?
►类似事情:镇教委工作人员陪同扶贫支教 人员喝酒死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 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 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3.使用工伤基金的地域范围:第十一条 工伤保 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三.工伤认定
►事故1.员工上班途中违章横穿马路被机动 车碾伤脚趾,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2.员工下班途中被石头绊倒摔伤,肋 骨骨折。
►事故3.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踩到石头,扭 伤定为工伤?
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四)患职业病的;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
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
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
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 伤:
1.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 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 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都纳入了工
► 伤认定范围,同时对事故作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 定;原条例中只有机动车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
►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调整了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 删除了职工因过失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 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增加了职工因吸毒导致事故 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 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 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 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后旧伤复发的。
►3.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案例【1】:2004年5月10日上午10时,某公司 职工李某在工地进行仪器仪表的现场配置作业时。 突感胸闷难忍,面色苍白,经单位领导及同事送 往医院,因抢救无效,于5月12日凌晨6时死亡, 经诊断:李某为心肌梗死。
►案例【2】:2003年10月,某公司员工郑某在加 班时突然突发疾病倒地,经抢救无效,50多天后 死亡。郑某家属认定郑某是“过劳死”,应属工 伤;某公司则认为不属于工伤。案例2:交接班 前伤亡不属工伤
►三.提高了工伤待遇标准 :
► 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0 万元,原上海市标准50个月全市平均工资),同时,也 适当提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 增加3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增加2个月,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增加1个月。
►四.其他修订:
►增加了工伤认定简易程序; ►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加强了工伤预防; ►其他。
二.工伤基金
►1.工伤基金的构成: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 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2.缴费主体和金额: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 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 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 伤或者视同工伤:
► (一)故意犯罪的;(说明:职工本人犯罪并 且与其伤亡具有因果关系。)
►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答案:
►事故1不属于工伤;事故2不属于工伤; ►事故3属于工伤; ►事故4不属于工伤。
1.因病死亡,何种情况才会被认定为工 伤?
工伤保险条例 学习讲座
2011年1月1日实施
►国务院修订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 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根据2010年1 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 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修订变化内容
►一.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扩大:
►新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将不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 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等组织也纳入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分为: ►1.总则、 ►2.工伤保险基金、 ►3.工伤认定、 ►4.劳动能力鉴定、 ►5.工伤保险待遇、 ►6.监督管理、 ►7.法律责任、 ►8.附则等8章,共67条 。
一.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2010年08月16日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四川泸州市黄舣(蚁)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 继宏(29岁) ,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抢 救无效死亡,被认定为“因公牺牲”。政 府负责人称其系在周六加班午休期间,不 慎摔倒后引发颅内出血死亡,认定为因公 牺牲符合相关规定。中共江阳区委追授朱 继宏“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工伤认定的三个要素:
►1.工作时间; ►2.工作场所; ►3.工作原因。
►法律规定:
► 1.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
故伤害的;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
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04)第二条 本办 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 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结论:小朱适用公务员待遇,不适用工伤保险待 遇。类似问题:童工、离退休人员在工作中遭受 事故伤害。工伤保险一般适用于劳动关系,不适 用于非劳动关系,例如人事关系(公务员)等。
►黄舣镇工作人员李某的网名叫“忘忧谷”,他介 绍了大量朱继宏平时工作的情况。 “忘忧谷”介绍说,“7月24日午饭后,小朱 和往常一样,在办公室上网,边做做工作上的事 情,边和女友聊天,并相约下午迟一点陪女友逛 街,中午一点多钟同女友话别,先到厕所方便一 下准备午休,结果摔倒在厕所内。” 这条帖子立即引来网友强烈争议,称其为“世 界第一强的牺牲 ”。
►问题:小朱适用工伤保险待遇吗?
►类似事情:镇教委工作人员陪同扶贫支教 人员喝酒死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 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 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3.使用工伤基金的地域范围:第十一条 工伤保 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三.工伤认定
►事故1.员工上班途中违章横穿马路被机动 车碾伤脚趾,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2.员工下班途中被石头绊倒摔伤,肋 骨骨折。
►事故3.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踩到石头,扭 伤定为工伤?
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四)患职业病的;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
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
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
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 伤: